开国大土改-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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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
“二五”减租的策略性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压倒国内阶级矛盾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根据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抗战,共同对敌的战略方针,在土地政策上作了许多调整。
早在1937年2月10日,*中央就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停止内战、实行*自由、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迅速完成对日抗战准备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五点要求。同时郑重宣布:如果国民党能够确定此国策,那么我党为着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意提出停止武装暴动、改工农政府和红军为特区政府和国民革命军,在特区内实施**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等四项保证。全面抗战爆发后的第8天,即7月15日,共产党在送交国民党的《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重申了四项保证。
在停止没收地主的土地以后,中国共产党又面临着如何改善农民生活这一新问题,这个问题要是不解决好,就难以激发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1937年8月22日至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扩大会议。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并写进《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向全国公布。同时,党又坚决保障农民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已经获得的果实。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11)
此时中国共产党提出减租减息的政策,很有策略性。因为“二五”减租的主张是孙中山先生首先提出的,1930年6月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土地法》中,也规定“地租不得超过耕地正产物收获总额%”。当然,国民党政府对这项规定,没有去真正实行,也反对农民起来实行。而中国共产党在此时提出减租减息,正是合法地利用了国民党政府《土地法》中的规定,使国民党顽固派无法公开反对。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减租减息政策,一方面要求地主债主减租减息,减轻对农民的剥削,改善农民的生活,以调动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要求农民在减租减息之后,向地主债主交租交息,照顾地主的利益,保障地主的地权和财权,以争取地主阶级站在抗日人民一边。这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调节农民与地主这两个对立阶级之间相互利益和关系的最恰当的政策。
此后,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相继颁布了一些关于减租减息政策的法令。
在陕甘宁边区,各个地区都颁布了减租的指示,其减少的租额各自不同。例如,在绥米地区,1937年11月,就以八路军警备区、后援会和国民党政府二区专员何绍南的名义发布减租减息布告,按上、中、下三等地,减租到3斗,2斗5,1斗。
在晋察冀边区,1938年2月9日,边区政府发布《减租减息单行条例》,规定地租“一律照原租额减少25%”,利息“一律不准超过一分(即年利10%)”。
晋冀鲁豫、晋东南、冀南等根据地,都发布了减租减息布告、条例和实施办法等。
随着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稳定和扩大,各地都加强了对减租减息工作的领导,减租减息运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改善了根据地广大农民的生活,有力地支持了抗战。
三条基本原则
1942年1月,抗日战争进入艰难阶段,各根据地面临严重困难的局面,此时更需要调动广大群众(主要是农民)的积极性来坚持抗战。*中央政治局在详细地研究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2月,又发布了《关于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策略指示》,使减租减息政策、策略进一步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各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的发展。
*中央总结了抗战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的三条基本原则。
(一)承认农民(雇农包括在内)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故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政权、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的与生产的积极性。
(二)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并是赞成*改革的。故党的政策仅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的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更不是打击赞成*改革的开明绅士。故于实行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于保障农民的*、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又须保障地主的*、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只是对于绝对坚决不愿改悔的汉奸分子,才采取消灭其封建剥削的政策。
(三)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而资产阶级、特别是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社会成分与政治力量。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与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与富农,不但有抗日要求,而且有*要求,故党的政策,不是削弱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不是削弱富农阶级与富农生产,而是在适当的改善工人生活条件之下,同时奖励资本主义生产与联合资产阶级,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但富农有其一部分封建性质的剥削,为中农贫农所不满,故在农村中实行减租减息时,对富农的租息也须照减。在对富农减租减息后,同时须实行交租交息,并保障富农的*、政权、地权、财权。一部分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土地的地主(所谓经营地主),其待遇与富农同。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12)
*中央发布《决定》的同时,还制定了各项具体政策,作为附件发给各根据地参照执行。附件对地租、佃权、债务以及特殊土地的处理都作了原则的规定。《决定》下达后,全党在减租问题上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统一的具体政策,各地又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地主的逃避和反对
减租减息没有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它在考虑农民利益时同时兼顾地主的利益。然而,除少数开明士绅以外,大部分地主总是千方百计逃避和反对减租减息。根据各地的调查,地主们的主要做法是:
用抽佃来报复农民,使农民因害怕没地种而不敢提出减租;用解除借贷契约来威胁农民,使农民因害怕逼债和今后借不到钱(粮)而不敢要求减息。报复佃户时,地主以自种的名义抽回土地,而在收回的同时又把原来自种的土地出租给别人,或者土地收回后,今天暂不出租,明天再行出租,以达到调换租户、增加地租的目的。
改变租佃形式,以达到逃避减租的目的。例如改租佃地为伙种地就是一种较普遍的手法。这里的所谓“伙种地”,就是地主提供土地、种子和耕牛、农具、肥料等,而由农民终年不息的劳作。除了土地,地主的种子和耕牛、农具、肥料等可多可少,可变相投机。到庄稼收获后却是主佃对半分,地主并可分得柴禾等副产物。同时,伙种地又可以免去歉年多减、荒年免租的问题,更便于地主控制生产、撤换佃户及收回土地。
明减暗不减。对农民施以小恩小惠(如借点钱、种子、肥料等),以小利骗取农民的同情,暗中和农民商定不减租或少减租,而表面上却说是按政府规定减了。干部来问,都说减了租;或者干部在村时减了租,干部走后,佃户又将减掉的租送回地主。
有些地主利用农民不识字,曲解政府减租法令,欺骗群众,少减租息。还有的地主制造谣言,恐吓农民,破坏减租。例如有的地主竟公开造谣说:“有人已经在延安商议好了,不减租了。”目的是造成农民的害怕心理,不敢再要求减租。还有些地主拉拢干部,寻找代理人,从内部来进行破坏活动。
工作团
针对这些情况,党中央要求各地要下派工作团,领导、发动群众同不法地主进行斗争,粉碎他们的破坏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减租减息法令。工作团的工作具体怎么开展呢?1942年12月9日,刘少奇在对晋西北干部会议作报告时,发表的《关于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一文中说:“派工作团下去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时,先选择几个中心县,在中心县里,找二三个中心区,在中心区里,找二三个中心村,把大多数干部和最强的领导干部派到中心县、区,村去。……集中力量发动群众,突破一点,打开局面。非中心区、村则及时宣传中心区进行减租减息的成绩和经验,造成声势,相互呼应。”而等到“非中心区的农民也自动起来了,也要求组织农会”时,“中心区、村即可留下一部分干部做巩固工作,其他干部转移到非中心区。这时到非中心区,群众就会自己找来了。一个月到两个月,就可发动千百万群众,形成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潮流”。
当工作团在中心区、村开始发动群众时,一方面应“由政府与工作团负责人访问地主,召开士绅、地主座谈会,说明群众运动要来,讲清政策,减少顾虑”;另一方面,工作团要“挨家挨户访问农民,和农民谈话,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注意发现积极分子,通过积极分子联络和发动更广泛的群众。”同时“应找出当时当地农民最迫切的问题下手(比如借粮),通过这些斗争的胜利,提高农民的热忱和信心”。而“群众运动一起,积极分子涌出,就要抓紧教育”。要认真准备好一篇讲话,以马列主义对农民进行启蒙教育,向他们“说明工人农民应该成为社会的主人”,“说明统一战线的重要”,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和政策水平。“然后成立农会,领导农民进行减租减息的斗争”。。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13)
“进行减租减息,农民说要斗理、斗力、斗法。所谓斗理,就是进行说理斗争。……我们必须动员一切宣传力量,造成‘不减租减息没有道理’的舆论潮流,有了理,就会得到社会的同情,能大大增强农民的斗争信心和勇气。所谓斗力,就是较量力量的斗争,依靠有觉悟,有组织的农民群众的力量,去斗垮地主破坏减租减息的一切阴谋诡计。……可选择一个最顽固的大地主,只要把他斗下来了,其他地主的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所谓斗法,就是依据法律进行合法的斗争。”
由于减租减息政策和斗争策略的进一步完善,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斗争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在陕甘宁边区未分配土地地区和晋冀鲁豫、晋察冀、晋绥、山东、华中各根据地的巩固区,1942年5月以后均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减租减息群众性运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山东各根据地1943年10月统计共有47854个庄37万多亩租地实行了减租,平均每亩减租粮31斤多。有4435个村庄开展了雇工增资,近7.3万雇工增加了工资,平均每人增加工资折合粮食165斤。华中苏中地区有101万亩租田减租,占全区租田292万亩的45%。
但是,由于日伪对抗日*根据地的频繁扫荡和蚕食,地主阶级本身具有的强大传统势力的影响,某些根据地地方领导不力等原因,减租减息运动的发展很不平衡。明减暗不减、地主非法夺佃、变相加租、群众没有发动起来的情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1943年10月1日,*中央政治局发布了毛泽东的《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要求各根据地的领导机关在秋季认真检查减租政策的实施程度,并彻底实行减租,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农业生产运动。
查减: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
毛泽东的这一指示被称为《*中央十一指示》,为贯彻这一指示,将那些由于地主对抗造成的“明减暗不减”或“漏减”的问题予以解决,1943年冬至1944年春和1944年冬至1945年春,各抗日根据地连续开展了“检查减租政策”运动,简称“查减”。
查减,是减租减息运动的深化,它的任务是要“深入检查,发现问题,重新发动,重新解决”。这是一件十分复杂和细致的工作,因为经过初减之后,有的问题已经隐蔽起来,或改变了形式,较难发现,干部当中容易存在“没有问题”与“差不多”的看法,所以查减的工作方法和初减时的工作方法是有所不同的。
各根据地都是先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对照政府法令检查本村减租减息的情况,初步揭露干部本身不敢减租等一些问题,以引起注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纠正对于查减运动的糊涂看法;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不重视,不抓紧减租减息工作和“自己翻了身,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