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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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要让他不知道是我送的,又不能完全不知道。
每年、每年,这都是我的最难,其难度值直逼在全国大赛夺魁。
我今年表现良好,直到期末结束才开始烦恼。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那些努力诋毁我的人,在他们拼命抹黑并希望借此让我痛苦的时候,我却忙着编织手工围巾,还很无聊地反复自问:我为什么还要做这样无意义的事?
易笙的老爸是个英俊的白人,所以他从小就晒不黑,一度让我羡慕不已。他的脸较中国人而言,略瘦,额头高,眼睛深,鼻梁高,嘴巴薄薄得颜色很淡,很有帅哥的模子。
他身材很好,高挑结实,由于常年运动——小时打架,大了打球,还有好看的腹肌,不夸张,但性感。
我想,倘若易笙不要老顶着那头可怕的发型,和终年不爽的冷淡表情,应该很容易被MM们看出他的美型。
可惜,易笙很少和女生说话。据我多年观察,他对那些女孩子都挺不耐烦的,完全没风度可言,估计是初中那会儿给流言传怕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些我不能理解的女生,为此非常陶醉地说:“啊!三班的易笙,真是酷毙了!”
人都毙了还怎么酷!我默默腹诽,顺道估摸了下围巾的长度。
易笙脖子细肩膀宽,所以特别喜欢长围巾,可以恣意地绕上两圈,尾巴前后都能拖到胯。但他身高太高,要达到此目的,非得织上两米,特别累人。最重要的是,成本还特高!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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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清楚,这事儿不可能瞒得过易笙。秦云口风虽紧,却不会撒谎,一撒谎就结巴。现在这时代,还能有这样的人生存,真是造物主的奇迹。
我甚至怀疑自己会找上秦云,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不擅长说谎。
我很欢喜,可没想到才放学,我就撞见了不知所措的秦云。他的手里拿着的正是我送的围巾,上面还有一些脏污。
身体一阵发凉。
好久,我才能把视线转到满脸尴尬的秦云的脸上,他的嘴角还带着可疑的淤青。他歉意地低下头:“对不起,郝郝,我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了,明明都犹豫着收了下来,结果却又……”
我没说话,将视线移回到围巾上,颤抖的指拂过沾上脏污的地方,然后把它紧紧地抓在手里。
我以为自己会哭,像过去的每一次。
可是,我没有。
只有无法言语的闷痛,一次次地撞击着心脏。
我猛得抬起头,对秦云灿烂一笑:“虽然这么说有些过分,但你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它吧。我的手工虽然不怎么样,毛线还是很好的……如果你也不要,那……就扔了吧。”
这是我熬了两个星期的夜磨出的“孩子”,我舍不得因为易笙的无情就这样舍弃它。
我舍不得。
眼睛有点酸,可是没有泪。
我看着秦云手忙脚乱地将围巾卷上自己的脖子,他比易笙高,身材也宽些,还和易笙一样喜欢围两圈。长长的流苏正好挂在胯部,搭着佐丹奴的黑色棉衣,深色牛仔裤,非常好看。
我抬头看着他眼中的自己,微笑:“很好看哦,真的。”
他僵着身体,很久,才笨笨地抬起手,拍拍我的头:“易笙说……你是傻瓜,从小都是。”
我点了点头,眼里终于有了泪意:“我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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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傻瓜,所以接下来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倏然转身,旁若无人地闯进球场,在众目睽睽下,直直走向易笙。
他停下动作,一脸冷淡,似是在看我,又好像没有。
我用尽气力挤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一字一顿地说道:“易笙,生日快乐!”
然后,我猛得踢脚,狠狠地踹向他。
“砰”得一声,毫无防备的易笙一下被我狠狠扫倒在地。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事儿。
周围一片哗然。
我像个骄傲的女王,这才收起了笑脸,冷冷俯看:“以后,如你所愿。”
我再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我比初中时了不起得太多,我没有哭泣,也没有流泪。
我只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又爬上了我的写字台,抵着玻璃望着窗外根本没有星星的夜空。
整整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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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老班果然找了我。
他用极其异样的眼光偷偷瞄我,颇为艰难地问道:“你昨天跟三班的易笙……”
我半侧过脸,道:“看他不顺眼!”
老班汗如雨下。
当然,身为老师,他还是清了清嗓子在其他老师,尤其是三班老师的面前,教育了我一顿,还让我提交千字检查。
我当天下午就女生该不该用暴力和暴力是否可以解决问题,写了一篇1001个字的议论文给他。
老班看了,哭笑不得。
此后,他逢人就说:“别看我家郝郝像个软柿子,其实她啊,根本就是个火龙果,招惹不起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8.
人再贱也是有底线的。我再不想易笙。我还有作为人最起码的自尊。我说到做到。
在大多数人都觉得我和他或许有些什么的时候,我却像个彻底置身事外的人,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即使易笙站在对面看我,这一次,我也能做到真正的视若无睹。
我不知道他面对这些时会想些什么,我只觉得自己真的受够了。所谓的无怨无悔,并不是天涯海角无尽头的。
我再此证明自己无法伟大,我付出了就要回报,哪怕只是默默接受。既然他做不到,我便忘记。反正没有什么是时间改变不了的。
我比过去更加努力地学习,从早到晚,仿佛脑子只有装满课业的时候,才能真正的心无旁骛。
高二下学期,我们分了文理班。我和秦云、易笙都选了理科,所以仍留在原来的班级,跟着原来的班导。
我很少说话,除了老班外,我只愿搭理隔壁班的秦云。他似乎很担心我,每天校队训练结束后,都会跑来找我。
他很乖,从不多话,不是顾自作业,就是趴在那里睡觉,直到我背起书包,才会歪着脑袋陪在我身后。
夏天到来前,他的脖子上一直挂着我送的围巾,我看得出他真的有在好好爱护。
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在拨弄起围巾时却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我只觉得心里烫热一片,眼睛总会因为他而有一些湿意。
我越来越多地仰头,天空其实不很美,可即便是那样淡的湛蓝,也能刺得我眼睛发疼……
我其实很想开口问他:“我到底有什么好?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对我?”
他明明是个很受欢迎的男孩子,成绩不错,运动不错,长相不错,性格更是好得没话说。
可是,我问不出口。
我自私地利用了他的感情,在应该推开他的时候,恣意地享受着他的关怀,却又无法回报他任何。
我厌恶着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只能更尽心地为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会在他睡觉的时候静静地帮他检查作业,会在不断袭来的模考之前,帮他总结知识点,甚至帮他猜题。
我希望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
我希望他好,希望这个心和我名字一样的人,能好好的。
整整半年,我都和秦云同出同进,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走到了一起。
老师们也有所耳闻,为此还特地在暑假前,招我们来谈话。
面对他们担忧的表情,秦云一贯诚实:“我只是觉得大家对郝郝有点过火,担心她会出事。”
而我,亦只有坦然:“我和秦云只是一起学习,我想谢谢他之前帮我说话,就顺便给他整理了下考点。”
秦云的班主任一听就乐了,连声说:“好,好,相互帮助是件好事。于老师,你们班的郝郝啊,果然人如其名。”
秦云和“无药可救”的易笙不同,也是年级前五十的常客。我和他一起学习了半年,也不是全无感觉。他是那种没有全心全意学习的主儿,只要稍微再努力一把,就会有很好的表现。
他的班主任还挺重视他,也清楚他不会说谎,再加上这个学期他的成绩都很亮眼,自然乐得给个台阶下。
相比之下,我家老班的表情不甚好。于是我马上补上一句:“其实,也不全是我帮秦云,他的逻辑思维好,又是物理竞赛的,给了我不少好想法。多亏了他,这个学期我的物理进步得很快。”
老班这才眉开眼笑地和三班的班主任相互谦虚起来,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走出办公室时,秦云看着我松了口气的模样,又是一脸歉意。
我不住地笑,踮着脚故作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肩,说:“别这样,其实我挺高兴的,你每天早出晚归的陪我学习,我觉得很安心,集中力都好了许……多……”
话的末梢中止在迎面走来的易笙的身影中。他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我,我硬生生地撇过脸不愿理他。耳边却落下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下个月五号,老地方,不见不散。”
我一愣,待反应过来,他已背过身走出了一段距离。修长的背影潇洒不羁,却有种萧瑟的寂寞感觉。
我无比愤怒地发现,自己竟因此而觉得心疼。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逼出了一句:“你慢慢等吧,我不会去的!绝、不!”
他微微一晃,停下了脚步,却只微微侧过脸,留下了一句“我会一直等到你来”,便又迈开了脚步。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墙角,我才虚软地跌坐在地上。任秦云眼疾手快,都没能及时托住我:“郝郝?”
我没有吭声,委屈地抱着膝盖坐在午后无人的走廊上。
火辣辣的日头落在肩头,仿佛地狱的烈焰,灼着内心的空洞。烫的,竟连眼角都发了热……
我将脸埋进膝盖,在心里将易笙碎尸万段——他是混蛋、臭蛋,是全世界凹凸曼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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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普通学生不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放假。因为那个时候,学校会封闭起来,谁都不给进。
八月的太阳如同毒龙,等市立图书馆开门的时候,已能晒得人两眼发花。
我只好呆在家里,却不想自己低估了多出的时间,竟只用了十天就把暑假作业全部了结,只能对着那一摞做完的参考书发呆。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拿我妈留下的饭钱去书店买点什么时,我接到了秦云的电话。他的声音不但无措,还有很多的委屈:“郝郝,对不起。你给我的围巾……”
我直觉是学校里的流言给他爸妈知道了,把围巾给烧了。若只是被扔掉的话,这个傻头傻脑的家伙肯定会去捡回来:“没关系,本来就是别人不要才给你的,你别在意,反正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做。你要喜欢的话,我再打一条给你就是了……”
秦云却及时打住了我:“郝郝,是易笙!刚才他突然跑到我家,翻箱倒柜硬是把围巾给劫了!”
我一愣,反射性地转过头看向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