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科幻电子书 > 豪赌 >

第1章

豪赌-第1章

小说: 豪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倪匡


…………………………………………

自序

这个故事涉及一个很富传奇性的历史人物:年羹尧。

年羹尧这个人衍生出来的故事极多,都十分有趣,这个故事中出现的只是极少部分。这位年大将军在这个故事中,突出的一点是他拥有具有逢赌必赢功能的宝物,可是他却想都没有想到要和皇帝赌一睹,结果被皇帝满门抄斩,下场悲惨。

有人会说:天下哪有这样的笨人!明知道可以必胜,却连赌都不赌!

我不会和这样的说法争辩。

只是忽然想到,任何专制制度,如果全民反对,也就是说如果全民和专制制度对赌,赢的必然是全体民众,全体民众有必胜的把握。历史上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最近的例子在欧洲发生,专制制度在和民众(甚至不是全体)的对决中,如同被烧红的钢刀插进去的牛油一样,转眼消融,被民众送进了历史的坟墓。

可是,地球上还有一些地方专制制度依旧横行,那些地方的民众为什么不起来把专制制度扫进历史的坟墓去?

民众是根本没有想到,还是想到了而没有行动的勇气?

民众实在是必胜的,只是如果根本不赌一睹。就算赌了不一定赢,不赌也就只有输。

倪匡  一九九七、五、十七,三藩市  天气奇热无比,据说破历史记录。

一、一场怪赌

赌博是人的天性。

生活的每一秒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而又必须过下去,所以就要在心理上有好或不好的准备  泛义来说,这已经是赌博行为。

即使是狭义的赌博行为,其花样之多,也无法有一个正确的统计,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作为赌博的用具。有些赌具,其历史之悠久,可以和人类文明相提并论。

很多年前,我用一件听来的有关赌博的事情,化成一篇很短的小说。写故事的人,经常会有许多人来提供故事,不客气地说一句:百分之九十九的故事都乏味之至,当然也有例外,被我化成了小说的那个故事就很有趣。

由于当时用小说的形式,所以人物、地点、时间等等都没有交代。当时也没有想到这个故事会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发展得多姿多采,所以才只是把它写成了短篇小说。

现在这个故事,当然源起于当年我听到的那个有关赌博的故事,所以颇有必要先来看一看这篇小说。好在小说很短,也不难看,等到看完之后,对事情经过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我再来说是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的,以及事情是发生在什么年代和什么人的身上,然后再叙述由此衍生出来的许多事情,就容易明白得多了。

(人世间不知道有多少故事,都是由赌博这种行为衍生出来的!)

下面就是这篇题为《庄家、输家和赢家》的小说。

小说用武侠小说的形式写成。庄家、输家和赢家

黄澄澄的金子,看起来令人动心,可是互相碰撞时所发出的声音,却并不十分动听。

庄家身边的脚下,地板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坑里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元宝、金块。当一支大竹档把桌上的金子全都扫落那坑中时,发出的声音,简直令输家心痛。

在赌桌上,要分出庄家、输家和赢家来,再容易不过。

庄家神定气闲,你呼天抢地,赌神罚咒,谢祖谢宗,嘻哈大乐,那是你家的事。庄家他只管掷骰、受注、把桌上的金子扫进坑中,或由坑中取出金子来给赢家。

赢家自然兴高采烈,口沫横飞。

输家倒不一定垂头丧气,他们有的红了眼,有的青了脸。赌场内的美女再风骚,也只是在赢家身边娇声嗲气,绝不敢去撩拨输家,以免自讨没趣。

黄金赌场是京师第一大赌场,只见金,不见银。再珍贵的宝物,只要赌客押下桌子,立刻就有专人估价。输了,一样用档子扫进坑中;赢了,哪怕十万八万两黄金,哪怕只是押一记就走,都付得痛快无比。

据说,黄金赌场的后台,撑腰的,就是京师的九门提督,所以令得富商大贾、江湖豪客、达官贵人,放心在这里赌得酣畅淋漓。一夜之间,在赌桌上转手的黄金财宝,不计其数。

今晚的情形,和往日相比,多少有点不同。才入黑,就进来了三个波斯胡人,一色胡须高鼻、深目短胡。其中一个身形最高大的,一进门,手臂一长,就搂住了一个女侍,女侍立刻全身柔若无骨,向他靠去,乐得那波斯胡人叽哩呱啦,不知说些什么,却又毫不含糊地在女侍身上乱搓乱摸,喧闹无比。

可是当他们在赌桌旁坐下,却又心无旁鹜,赌得极精。一上来,抖开三只小皮袋,灯火之下,蚕豆大小的金刚钻,闪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来。喧闹的赌场顿时静了下来,那些金刚钻,怕有两百来颗!

一个衣著华丽的老者立刻在庄家的示意下走过来,拈起几颗,向著灯火,眯著眼,转动著看,口中啧啧有声:“这样吧,不论大小,每颗算一千两。”

波斯胡人互望了一眼,点了点头,一开口,居然字正腔圆:“一共两百零四颗,一次押了!”

波斯胡人神情有挑战的意味,庄家却连眉毛都不动一下,张口就待答应,忽然传来一个听来相当嫩的声音:“等一等,庄家先别受!”

循声看去,一个脸色了白,一身玄衣的年轻人,目光盯著二十堆金刚钻:“正想找些金刚钻,懒得一颗一颗去买,就和这三位对赌一下。”

三个波斯胡人一副只要有得赌,什么都不在乎的神态。

庄家和老者一起向那年轻人望去,虽说京师是大地方,八方风雨会神州,什么样的人物都有,可是庄家又岂是闲著就睡觉的人,什么人物,什么来头,心里多少有数。然而这个年轻人貌不惊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庄家向赌场中的自己人连打了十来个眼色,可就是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来路。

那老者“嗯”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望著年轻人,年轻人探手入怀,却并不立时取出来,只是现出了十分诡异的一笑:“二十多万两金子,不能带在身上,要是我输了  ”

讲到这里,向那三个波斯胡人望去:“就拿这个抵数!”

他手从怀中伸出来,拿著一段黑漆漆的木头,二指宽、一指厚、一掌半长,轻轻放在桌上,还伸手按著。

赌客对赌,谁输谁赢,本来和庄家的关系不大,赢家自然会给庄家抽头。要是年轻人拿出来的是立刻可以兑现的庄票,那就不成问题。可是如今却是这样的一节木头,庄家不能不发话:“这个,阁下这个是什么宝物,恕小可眼拙!”

庄家一打眼色,两个穿著密扣英雄袄的打手,从年轻人身后走过来:“让我们来瞧瞧!”说著,伸手向桌上便抓。

年轻人动作极快,按在木头上的手,向后略缩,那木头竟是一只盒子,盒盖移开了少许,刹那之间,只见精光夺目,人人眼前一亮,年轻人立刻又推上了盒盖,所有人竟没有看清盒中是什么东西!

只见那三个波斯胡人陡然脸色通红,眼中异光大盛,叫:“赌了!”

都知道波斯胡人惯于认识各种异宝,他们愿意赌,庄家自然无话可说。一时之间人人心痒难熬,想知道盒中究竟是什么宝贝。年轻人虽已将手缩回,却也没有人敢去碰那盒子。

庄家摇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抢著先叫:“大!”

年轻人沉声:“小!”

庄家揭开骰缸,二三三,小。所有人轰然大叫,年轻人赢了,若无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怀中,再伸手去拢那三堆金刚钻。

三个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闪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轻人,年轻人手指疾弹,三道亮电也似的闪光过处,“铮铮铮”三声响,弹出的三颗金刚钻,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额头上,登时鲜血四溅。仰后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静无声中,年轻人将金刚钻放进皮袋,喃喃自语:“用这闪亮的玩意当暗器,真不错!”

他站了起来,向庄家一挥手:“地上的三颗是你的。”

直到他走出赌场,扬子里还静了好一阵子。

短篇小说,是一种小说形式,它只是一个横剖面,写一瞬间发生的事,并无来龙去脉,也没有复杂情节。

我在听到了这件事之后,感到这一场赌博,具有相当震撼力,适宜用短篇小说来表达,所以才写成这样的一篇小说。

另一个原因,是来把这场赌博告诉我的人,很是讨厌,虽然他讲的事情有趣,可是人无趣,也就不想把他说的事多加铺张。

现在又把这件事翻出来,当然是由于事情又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缘故。

由于这篇小说,是以后许多事情发展的源头,所以很有必要详细说一说。

在这篇小说中,最重要的其实不是人物,而是一样东西。那东西放在一只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它会发出强烈闪光。

而那东西一定珍贵无比,至少它可以和两百零四颗蚕豆大小的金刚钻相比  据赌场打码专家(估价专家)的估计,是大约二十万两黄金。

小说中情节发生的时候,显然不是现代,而在古代,黄金的价值,要比现代高上许多倍。

也不是完全没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宝贝是什么,在小说里,至少有四个人知道那是什么。

那年轻人是物件的主人,当然知道。还有那三个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  要不然他们不会和年轻人对赌。而且他们在输了之后,居然出手强抢。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东西,对他们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们失去了常性。

总而言之,小木盒中的东西,一定是惊天动地,非同小可的珍贵,价值连城。

小说中还提到了波斯胡人对奇珍异宝有高度的鉴赏辨别的能力。关于波斯胡人这种能力,在历代的小说笔记之中,多有提到。其中有很多极富传奇性,例如一个看来像是乌龟壳般的东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龙的九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外壳,里面有夜明珠。又例如一个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里有一只虱子王等等。也不知道波斯胡人这种本领从何而来,总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宝贝的能耐。

而小说中耐人寻味的另一处,是那年轻人的神秘,那年轻人不但武艺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刚钻来做暗器,阔气无比,正是武侠小说中的典型人物  永远有用不完的金钱,而钱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小说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发生在什么时代,但肯定是在还有皇帝的年代,因为其间提到了“九门提督”这个官衔。这个官,官阶并不高,可是权力很大,也是武侠小说中常见的人物。

好了,现在可以开始说这篇小说情节的来源了。

记不清楚确切的日子,总之是春天,是紫藤花盛开的时候,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一棵老紫藤,每年春天,开花季节,紫藤花怒放,远远望去,犹如一团紫色的云彩,瑰丽绝伦。在它近前,则清香沁人,令人心神俱畅。

在这段日子中,我和白素每天都会在紫藤花前,欣赏一番。

那天早上,白素一早就出去,只有我一个人在紫藤花前站了片刻,深深吸了几口气,转过身来,就看到贴近我身后,站著一个人。

那人其实离我还有将近两公尺的距离,但是对我这个长期从事冒险生活的人来说,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了如同紧贴著我的背脊一样。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悄没声地来到了我身后的,所以更使我立刻处于极其紧张的状态。

我在前面说过,说故事给我听的人很讨厌,这第一个印象,是主要的原因  那人一声不响,也不知道在我后面站了多久,岂非令人讨厌之至。

所以找当时望向他的眼光,毫不掩饰,充满了敌意。

而在我看清了这人的面貌之后,心中的厌恶之意,又增加了几分。只见其人不但獐头鼠目,而且还留了稀稀落落的两撇小胡髭,看来格外令人觉得可厌。

我打量他,他也打量我,他在看我的时候,小眼珠滴溜溜不断地转动。使我想起“眸子正则其心正”这句话  若是根据这句话来判断,其人之心术不正,可说至于极点!

他看来年纪和我差不多,可是一开口,所说的话却不中听之极,更增加他的讨厌程度。

他似笑非笑,声如破锣,还向我指了一指,这才道:“你就是卫斯理吧!”

对付这种连起码的礼貌都不懂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兜脸给他一拳。

不过我的修养算是不错,不会那样做。当然我的修养也没有好到会去理睬他的程度,我不再望他,半转身,向家门走去。

我才走了两步,眼前一花,那人已经在我身前,拦住了我的去路。其人身法快绝,分明有极高的武术造诣,这倒是人不可貌相。

我立刻站定身子,只见他右手一翻,像是要向我出手,我非但不吃惊,反倒高兴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