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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夏春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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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第一个死的人就是她,其他的,则要追究到别人。

这下子,连暗中想买通杀手或者在茶水中下药毒死莲莲的人全部瘪了下去,王府瞬间热闹起来。

夏春秋默数了几下,发现这莲莲为了安胎,足不出户,简直是贤妻良母的最佳典范,有点像是现代的习惯性流产。

唉,那也是没办法的,这可是她的命根子啊!一定需要好好保护,否则她的地位、将来全没了。

不过,这样一来,夏春秋可郁闷难当。莲莲不出门,不代表其他人不会去见她。

而见她的人还得排队,排不到队伍的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莲莲居住的主屋其中一间,而改换到离那里最近的夏春秋那边。

这真是悲哀的神色。夏春秋原本打算趁着莲莲唧唧呱呱说话的时候背书,而今只能在安静的,有头没尾的对话中一针一线绣着花儿。

从发现怀孕到生产,整整七八个月,夏春秋都是在这种状况下度过的,而绣成的绣品不下百件,她的绣工变得炉火纯青,大概回到现代,就算再也没有机会登上舞台,她也会成为明星——绣工出色呀!

这么七八个月一过,个个头顶上的乌云随着孩子的降生终于变成大雨,然后雨过天晴也。

那孩子是关家长子,虽说不是嫡系,若是夫人没有诞下孩儿,这个孩子肯定是继承王位的不二人选。

恐怕莲莲半夜也会笑醒吧?

而夏春秋刚来半年在王府的建树,也因为孩子的降生消失地无影无踪,她再次变成了以前的皮囊——指无人问津那一方面。

水深火热(6)

皮夫自然不知道这种情况,他得知莲莲怀孕时候的消息有些震惊,却也顺从了皮宏的说法。

从半年前,边境少数民族开始蠢蠢欲动,他知道早晚有一天,皇帝会派他们上战场,到时候是生是死还是个问题。

少数民族一直处于游牧的状态,生活在野性的边缘,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豪迈无比,却也同野兽一般,侵略性非常强,加之本国上下存在的鄙视意味,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想着如何从边境百姓手中夺取更多的财务。

彪悍的人类铸就的,便是大量伤亡,即使以皮夫的武功,双拳难敌四手,若是对方几个围攻,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活着回来。

这样一算,皮夫选择留下孩子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他对此不闻不问,并且开始修身养性,倒是没听过他有几宿在女人房里睡觉的。当然,一个月还是有这么一两次滴。

他每天上朝面圣,讨论关于边境战争的问题,若夏春秋这个时候看到,就会知道他其实还算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男人,有时候不必儿女情长,只需要将妻子儿女保护好就可以,只是,这种男人很难留住自己妻子的心,因为他常年在外。女人,有时候还是希望自己丈夫呵护的。

皮夫看过那孩子一次,是个男孩,长得比较像他,眉毛很粗,取名关研,被夏春秋戏称为皮子。

这孩子一生下来,莲莲坐满月子,很快开始对夏春秋宣战,主要当然是为了王府主母的位置。

夏春秋本人除了无子之外,没有任何违背妇道的行为,更何况皮夫知道她为何无子,自然更不可能会将夏春秋拉下正妻的位置,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皮夫和皮宏长时间不在府中的日子,进行“逼宫”!

妾室们心照不宣,共同对外,再窝里斗。

很多小人之所以不得好死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他们本身的小人。你既然会背叛别人,怎么不可能再背叛一次?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而且,更幸运的是,皮夫这段时间早出晚归,据说是商讨国家大事。这种事情当然不是妇道人家所能询问的啦,这也正好给了莲莲一群妾室天大的机会。

夏春秋不知道的是,她们将要故技重施;而她如果知道她们想故技重施,大概会乐疯了的。

夏春秋看着手中的扑克牌(用竹片所制),心中有些怅然。

以她神通广大的门面,自然知道皮夫最近一段时间不在府中,而且还是商讨国家大事去了。

以她那更神通广大的门面,她更知道这国家大事,大概就是边境少数民族的问题。文化的极大差异以及生活的强烈反差,让这种战争一直在继续。其实,那群少数民族也许只是想抢夺一些食物罢了,若是互相通商,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惜,中原人多狡猾多端,水养活了一群坚韧且变化的人类,让人觉得很是不爽。

那么,以她超级神通广大的门面,夏春秋显然知道,那群妾室正等着孩子满月一过,商讨逼宫大计呢!

只是,这大计能有多大,她倒是想看看。

演戏嘛谁都会,演得像不像就另当别论了。

可怜的就是这天气正好处于秋老虎的变态日子,这棉布垫着嘛,也是累赘,虽然身上的冰丝让人觉得暑气顿消,若是垫着棉布还是会热得半死的。

如今,那孩子满月已过,逼宫大计只欠东风。

更如今,东风已到呀~皮夫和皮宏都不在了。

其实,夏春秋也可以随着这逼宫大计就这么流出王府,到外面发展去。她有那批三千两的资金,只是她由于特殊原因不怎么出门,只能让蔷薇打听一些市井的流言,然后判断消息的可靠性。

这次倒是个机会,若皮夫和皮宏二人真的带兵前往边关打仗,没有一年半载是绝对回不来的,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办多了。

家中无男人,只有一个男孩子,歪事可能会多得数不清,更何况皮夫那么多妾室,万一将所有的事情摊到她的头上那可不得了。那么多张嘴,她可没把握将其一一封上。

小心为上。

两边顾(1)

天麒二十八年,边关告急。帝连熙拜关长笙为帅,李宏为军师,于十月初三前往北部主营,兵三万。

时值面临寒冬,连熙自然早已准备好冬衣,四万冬衣被运往北部,连同军饷一并,交由各地政府运转。

四万件冬衣以及军饷一分不少全部到达北部主营,再由关长笙和李宏两人出面与当地百姓打好招呼,各地绿林好汉当然也给了不少面子,一路上也是相安无事。

边关开始紧锣密鼓筹备军事要塞,将护城河挖了又挖,城墙坚固加了坚固,城门也大肆整修,如此一来,冬衣倒是只成了晚上睡觉的棉被。

朝廷的判断并无太大的出入,战争的正式打响,自此过了半年。

夏春秋挥别自己的丈夫,一群小妾差点哭倒长城,终于将人送了出去。

啊,皮夫和皮宏终于不在了。

夏春秋觉得世界舒畅了不少,不过,保护自己的羽翼也少了一个——皮夫。

管家倒还算忠心耿耿,只是伙计丫鬟们几乎都是近几年聘请而来,对于这里的感情自然不深,该提防。

而最恐怖的,便是那群小妾。

据蔷薇所说,小妾的最大特点便是无中生有,就像开国皇帝,对每个大功臣都心存芥蒂,就怕对方倚老卖老,居功自傲,想反叛自己坐上龙座;小妾的特点类似,群中猜忌异常,表面却维持着一定的平衡,真正到利益冲突的时刻,一定斗得头破血流。

夏春秋唯一的弱点便是手头的力量薄弱。为了保持低调,她在王府内部的势力小得可怜,任何一个丫鬟都能在小妾们的授意下欺负她。

她倒是无所谓啦,毕竟她还有一些自保的能力,只是蔷薇能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叛变的破绽,不能不说以前的皮囊还是对她极好的。

当然,这也说明了蔷薇本人也是一个重义气的女子,纯朴,也很难得。

那么,蔷薇其实从某个方面还算是她的弱点。但愿那群女人暂时不会找到这个弱点,否则她命不久矣。

唉,该拟定计划了。

夏春秋拿出藏在桌肚里的笔墨,开始在得来的竹片上写写画画起来。

她本来也不是一个擅长统筹计划的女人,如今硬着头皮上,也许能为将来吃饭的家伙做好一定的准备,这样也是不错滴。

现在还是好好学习一下吧,没有人教她,只好自己自学,看看有无这方面的天分了。

“夫人,这个时候来到街上,恐怕不妥吧?”蔷薇小心地对旁边的夏春秋说道。

今日夏春秋心血来潮(其实也是有预谋的),便准备逛街一下。今天正好是十五,赶上了庙会,过几天还有市集,买点东西。

毕竟是女人嘛,任何女人哪怕再讨厌买东西,都喜欢偶尔逛逛街,买点小零嘴吃,一派天真景象。

夏春秋出门的时候特地化了个妆,让自己变得平凡无比,正好躲开别人的视线。唉,这个年代最缺乏的就是多种多样的胭脂水粉,全是那些重金属元素。幸好她有学过如何使用天然物质去除化妆品中的重金属,不然她肯定又是命不久矣。

自古红颜多薄命,最有可能的便是她们为了美丽,每天化妆导致自己重金属中毒啊!

好吧,言归正传。

“哎呀,蔷薇啊,你就不要那么疑神疑鬼啦。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你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没认出来,其他人会认出来个屁呀!”一旦跑到外面,夏春秋便肆无忌惮起来。幸好还有这么一些空闲的时间做回自己,否则夏春秋都可能这的变成那个皮囊呢,入戏过深。

“夫人,您的言行!”蔷薇尖叫。一个大家闺秀怎么能说出“屁”这种话呢?太有伤风化了。

“呃”夏春秋无语,蔷薇什么都好,就是太拘泥于教条化,让身为新生代女性的她很无语。

“夫人,您还是好好待在家中吧。王爷每个月一封的家书,最近几天便快到了,您若是不在家中,怎么能听到他是否平安呢?”蔷薇虽然知道这个时候的皮囊已经不是那个没什么思想主见的人儿了,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王爷身在边疆,若有个万一,她会守寡的。

夏春秋一顿。唉,虽然他不能当自己的丈夫嘛,却还算是自己的朋友,曾经还帮过自己,虽然也轻薄过自己嘛,这种事情在身为新生代女性的她眼中算个屁呀!

唉,今天就算了,之后十天之内,啊不,是收到家书之前不出门便是。

“好啦好啦,急什么,之后几天我不出门便是,到下月出门便是了。”唉,秀才遇上兵,有理也说不清。

两人边走边逛,很快来到人山人海的市集。

这个时候的人多得只看得见人头,而且危险难当,尤其是钱包,更得小心防范。

身为新生代女性(够多了)的夏春秋怎么会不知道如何防范小偷呢?哼哼,要买东西,她可是拿了三十两的私房钱呢。两个人今天除了奇珍异宝,啥东西都不在话下。

这是夏春秋来到这里第一次正式看到这些民间的小饰品、家居用品等等。现在看看,了解一下市场价格,以后从王府搬了出去,总要根据自己的喜好布置房间的,可不能让别人骗了自己。

啊,好多新奇的东西。

夏春秋咕噜噜地在那边乱转,可怜的蔷薇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夫人,奋力地与人群进行见缝插针战术。

还好夏春秋还未完全忘记蔷薇,动手拉住她,两人一起在这里逛来逛去。

“啊,这个很适合你呀,蔷薇。”夏春秋将一支纯银发簪比到蔷薇的头上。

蔷薇是云英未嫁的姑娘,通常未嫁的姑娘会用纯银的首饰,而已嫁的姑娘用金饰。夏春秋的首饰盒里面很少有金饰,又不能现在就送给蔷薇,得留着以后给她几件嫁妆,现在送有点早。

纯银的嘛,现在用倒是正合适。

“夫、小姐!”蔷薇害羞地将头上的银簪一拔。其实她还是很喜欢这个簪子的,毕竟它的手工还真的很不错,不然也不用三两之多了。这小摊上的银饰别个才一两银子而已。

“哎呀,我还没送你什么东西,就拿这个啦。”夏春秋善于察颜观色,看蔷薇还真的很喜欢这个首饰,她也知道蔷薇本身没啥首饰,就把这个当成是她成年的礼物啦。

那皮囊恐怕也没想过这种事情。

“小姐。”蔷薇是个小姑娘,当然很喜欢打扮,见夫人有意买给她,便欣然接受下来。

“不要用那种感激的眼神看着我啦。以后用得着你的地方多了,这种小东西以后没准还入不了你的眼呢。”夏春秋笑笑,连忙付了钱,拉人继续往前走去。

这个日子,三十两的银子有一半用在给蔷薇添加首饰上面,而另一半,就被两个人吃掉了。

这个时代的东西真的是纯天然的哟。

“哇——叫花鸡!”夏春秋大叫一声。

以前为了成名,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敢吃,不能发胖,不能让皮肤变差,以期能弥补脸部的不足,只是,脸型不好,眼睛不好,再怎么化妆也还是不能引起惊艳的感觉。

现在是她的剧本,不需要任何关于保养的东西,有钱的话,就吃嘛。这种不经过任何人工化学品纯天然烧成的叫花鸡,简直是人间极品呀!还有谁能跟她拥有相同的命运呀

“哇——叫花鸡!”另外两个女人同时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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