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科幻电子书 > (魔幻)帝国的末日 >

第36章

(魔幻)帝国的末日-第36章

小说: (魔幻)帝国的末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莱恩维特·埃尔维斯!你的地位是我授予的,我可不会像二世一样容忍一个迟早会对我的王座出手的人安然地待在典伊!你和你的骑士团,我迟早会找到代替品!”

莱恩维特的脚步暂停了一下,深蓝色头发的男人用尽自己全身的力量将右手从剑柄上移开,他从口中吐出“随你”二字,第一次在不行礼的情况下,大步离开。

正文 46第四十一章·吃货啊就是得自己学会做饭才能有好日子过

“艾斯蒂尔!”

“来了!”

我用左手撩开马车厚厚的窗帘;北境的风雪扑面打来;此刻已是五月上旬;若是在凯普林也该是春暖花开的好时节了吧。然而在真正的大陆北端;却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广袤的雪原上如棉絮般铺盖着的银白仿佛可以延伸至永恒;直射下来的阳光在视野的某处绽放出七彩的光辉;偶尔路过的行人将足迹、马蹄印和车辙被晶莹的飞雪覆盖……

“画面一黑;便是十年”这等喜闻乐见的跳跃也终于降临到我自己身上。当我清醒过来,已经是重伤后的一个多月了。彼时,我正处于一辆静止的马车中,微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似乎是一个美妙的清晨。在相对狭小的空间内,我所不熟悉的东西;除了自己身上盖着的细绒毛毯;还有倚靠在车厢一角浅眠的某个白衣男人。确认过拉克西斯之剑和其他随身物品都和自己破损的制服放在一旁,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这位“救命恩人”的样子。

男人身上白色宽松的衣服,无疑是只有兰蒂斯王国的神官才会穿着的。没错,是王国正规编制的神官而不是民间普通的术士。纯白的宽袖长摆衣服上绣着金色的花纹,穿着在年轻男人的身上,无疑显得格外风骚。男人身后披散着金色直发,一张略显稚气的面庞,很难让人联想到对方是如何对我见死不救的……

好吧,我就是在记仇。

“你总算是醒了啊。”那货睁开眼睛,像是为了恢复清醒般刻意眨了眨眼,碧色的眼眸,倒是很漂亮。“明明说好要给我做饭的,居然一来就旷工这么久。”

“……你要是肯早一点来救我,说不定我就能够四肢完备地给你做饭了。”

“啊,那你也不早说!你早点说自己会做饭,不就不用伤得那么重了嘛!”

“……”所以说为什么围绕的重点永远是做饭啦!你个吃货!“先不说那个,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马车里啊……”

“说人话!”

“……去北境的路上。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你要是反悔了,我就把你踢下车哦。”

我方才焦急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下来。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是再迟钝,都足够把我的衣冠冢建起来了吧。我沉默地摸出怀里准备提交给团长的书信,又沉默地将它撕碎了扔出车外。自己的处境,我多少也知道一些,能够就这样去往北境才是最优选择。若是折返回到团里,说不定会给莱恩维特他们添麻烦。

“既然答应你了,我就不会反悔。不就是做饭吗,正好我也要去北境。”身上的伤口都有好好处理包扎的痕迹,如果是他一个人行走,估计也不会特意雇一辆马车。欠人恩情,总归是要还的,在这一路上。

“今后一段时间都要同行了,我叫艾斯蒂尔·布莱恩特,是一名骑……剑士。”

“……哦。”

“……你·呢?”

“啊,我……我叫大卫·杰克逊,从兰蒂斯来的神官。”

“……假名吧,这是。”

角色名这种东西十分奇妙,虽然对于一个虚拟人物来说,名字什么的根本毫无意义,然而一个不符合人物性格的代名词,却会令旁人觉得莫名的倒胃口。就比如说眼前这位,分明是一副天使的样貌外加天然黑抖s的内心,但是却有一个无比憨厚的名字这一点绝对不可能!这就像是你们能想象一个邪魅狷狂的男人叫李二狗子吗?即使他有名有姓,但是这妥妥的得是化名好吗!

“诶?你怎么知道……那,杰克·罗斯?”

“我能建议你叫蓝伯特·渥兹华斯吗,这个风骚的名字比较适合你。”

“真的啊,谢谢!”

车内一瞬间又安静了下来。单凭以上对话,我实在没有办法弄清楚这货的脑回路,因为也找不到合适的沟通方法。我将视线落在放在我枕边的拉克西斯之剑上,记忆中的片段自眼前闪过,在那最后的时刻,果然还是想要带着它。

我有些不忍心再握住这柄剑,毕竟右侧那个空空的袖管和有些失衡的身体重心一直在提醒我,我的右臂丢失了。听起来还蛮有些黑色幽默的感觉不是么?你说,一个失去了右臂的剑士,还能够握紧自己的武器战斗下去吗?

“……你看着我干什么?”也许是因为肢体的残缺,我对同行者是不是扫过我身上的视线感到格外不适。

“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做饭?现在已经天亮了有一会儿了,吃完早饭我们还有继续赶路呐。”

我想自己真是多心了,这家伙完全没有把我当伤者看待,那种垂涎又克制的视线,不过是把我当做了轮廓不怎么优美的饭锅……

“食材呢?”

“……啊,啊?”

“我说,你是不是应该先把食材给我,然后再生个火什么的。”

“可是我不知道什么东西比较好吃啊……前两天本来还想给你做个汤补一补来着,可是谁知道你吃了之后就开始发烧长疹子,到最后还用了我不少配好的魔药。”

“我能敢问您老做的是什么汤吗?”所以说我醒得这么迟也是有原因的吗!

“诶,我想想看哦……好像是看起来色彩缤纷的、很漂亮的蘑菇之类的……嘛,反正是找到什么吃什么啦。”

“……你是想让我死吧。你一定是想要以试毒为借口杀了我再抛尸荒林对吧!”

“怎么会!我可是一个魔药师啊,反正有解药,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死人啦。”

娃娃脸的青年一脸“哥是不是很厉害~”的得瑟表情看得我一阵恶寒。所以说……这货不会一直过着“随便弄点东西来吃”、“食物中毒”、“做魔药解毒”、“做下一顿饭”这样无限循环的恐怖生活吧……

“少爷你就坐在这里不要动,我马上就去弄东西来吃!”

“嗯,那就麻烦你啦。”

那顿饭……以及那之后的许多顿,事实上都是在白衣混蛋的帮助下完成的。作为一个剑士,我居然也开始担心拉克西斯之剑会不会慢慢锈掉。当时的我虽然并没有想要依靠谁的帮助,但是在下马车的时候,居然因为重心不稳而直接滚了下去。蓝伯特……那家伙非常积极主动地认同了这个名字,等他把我从林中落叶堆里扶起来的时候,我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在那段时间里,我常常会忘记自己只有一只不惯用的手的现实,就如同我常常会回忆起骑士团的生活一般。

然而现在不一样了。我利落地从马车上跳下来,然后汇入同行的其他人之中,相互帮助着开始在相对背风的角度安营扎寨。此处已是真正的北境,本来以蓝伯特和我两人之力,想要穿越大片的雪原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好运的是,我们在一次风暴中遇到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佣兵小队。在那之后,我们就一直和他们一同行动。

“辛苦啦,艾斯蒂尔。”身着雪狼皮毛之城的大衣,好似战场女神般骄傲的柏莱雅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刚直起身来,猝不及防之下竟险些一个踉跄跌倒在她怀里。

“既然知道我已经够辛苦的了,好歹下手温柔点啊。”

柏莱雅·卡普斯拉,“雪狼”佣兵团的少主,冰原的女战神。人们在面对一个美貌又有实力的女人时,总不免将所有可以想到的褒义词,全都套用在她的身上。如果不是她主动出手相助,并且接纳了我们这个两个对北境几乎一无所知的旅人,蓝伯特和我怕是很难在一场又一场的风暴中存活下来。要知道在面对大自然的力量时,经验比个人实力更加重要。

北境气候恶劣、人口稀疏,甚至就连魔兽和冰雪属性的恶魔都比原产地要强上许多倍。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里都是作为罪犯和暴徒的流亡之所。凯普林和兰蒂斯甚至曾将这里,作为流放重罪贵族的垃圾场。然而正是在一百多年前,北境的原住民与流亡者合力反抗他国的强权,终于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冰原,建立了自由之地。

虽然凯普林人将北境与梦魇之森并称为大陆的两块黑色地域,然而仍有不少商人垂涎于这片雪原下所蕴涵的巨额财富。作为魔石、珍稀矿物,以及部分魔药原材料的原产地,北境如同一块巨大的吸铁石,时刻吸引着冒险者前来一探究竟。

佣兵,因而成为北境一项颇有赚头的工作。毕竟商团本身很难独自在北境行走,这里的各种突发情况只有当地人才有能力应对。柏莱雅所带领的不过是“雪狼”佣兵团的一支分队,此次的任务,则是护送一批来着凯普林的物资去往商业重镇——阿瑞斯。

“我前两天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柏莱雅这两天一直致力于将我挖角去她的佣兵团,虽然不知道她究竟看中一个落魄剑士什么,不过我可不打算第二次把自己买去奇怪的组织。

“放过我吧,女神大人。”我不止一次地回复她,“我要和我的同伴一起,所以不得不拒绝你的好意。”

柏莱雅微微转头望向我们的马车,罕见的紫罗兰色眼眸中划过一丝不屑。“就为了那个小白脸?艾斯蒂尔,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以为我们是一类人,不会为了这种没有用的男人而自甘堕落……”

“拜托你偶尔也认真听我说一次吧,我和那个家伙只是纯洁的同伴关系!”我嘴角抽搐着打断了她的话,“我没有在追求那家伙,这一点非常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蓝伯特:光明;渥兹华斯:在树林间散步的人。→这个名字是不是超风骚的xd。

为了给这两个新出场的人物想名字,我至少耗费了两个半小时的时间,所以说真想都叫他们“李狗蛋儿”。

依旧征集大家想看到的剧情,算是对感情戏的补偿吧。

正文 47第四十二章·不是所有游历大陆的异性组合都是情侣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柏莱雅抬起下巴;示意我手中那只正被抽筋扒皮的雪兔。马车里的大少爷吃不惯大锅饭;我自然不得不负担起那只吃货的一日三餐;生怕还没报完恩;对方就因为食物中毒而一命呜呼。“我母亲说;女人不会为了她不爱的男人洗手作羹汤。不过一旦她这么做了;那就离彻底告别佣兵生活不远了。”

柏莱雅已经二十五岁了;但是却时常表现得如少女般任性。她热爱佣兵生活,即使这对于一位女士而言过于辛苦。身着狼皮短衣,腰别两把弯刀的北境美人拥有一头铂金色的长发,每当她昂首挺胸地检阅自家团队;总让我想起优雅而又高傲的狼王。

“有关对方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一点,我想已经说过不下十遍了。这算是一种契约;期限是等他到达目的地。”雪兔抽搐着掉落到地面;单手剥皮的技巧我总也学不会,尽管那柄鲜血淋漓的匕首,曾被凯普林的王后陛下佩戴在腰间。因为这些不方便,我不禁有些气恼。

“难道这不是应该的吗?!”柏莱雅提高了声调,显然要让她接受“报恩”的概念,比强迫她容忍队伍中有一个光吃不做的白脸少爷更加困难。“在北境,无论是谁都应该救援任何需要帮助的人。这是守则,也是……”

“也是团队生存的基础。我知道啦,柏莱雅。但是我们都不是北境人,我的文化教育我要知恩图报。”北境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甚至没有连片的城镇。也因此,北境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颇为蛮荒。然而,纵然是这样的地方,仍然有着不可违背的规则。这其中,相互帮助与诚实守信大约在重要程度上并列第一。

“好吧,这些见鬼的文化差异!”柏莱雅就算是爆粗的样子,也很难让人感到不满。美人的特权嘛,也算是一种理所应当。“他难道就不懂得遵守照顾女性的规则?!我记得这一条就像是金币的价值一样,大陆通用。”

我无话可说。柏莱雅很讨厌“看上去华而不实的东西”,不幸的是蓝伯特正好符合这一条标准。事实上,我们的马车就载人为目的,完全是这个团队中唯一的一辆。除了老弱妇孺和货物,北境佣兵团从来都是骑马的。然而,看上去一副养尊处优状的蓝伯特自然拒绝抛弃他心爱的马车,于是……这辆马车被连接在货物中间,而既然神官大人对此表示满意,我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天很快黑了下来,尽管我们停下准备晚餐的时候,头顶还是一轮白日。我回到马车上,颇有些分量的棉布窗帘遮挡住大部分寒风,这里比我待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冷得多,可惜我预先所准备的所有装备都在典伊没来得及带来,若不是佣兵团借出厚实些的衣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