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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征途-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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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家畜和宠物,至少不会自愿这么做。

    稍微走了下神,意识回归的时候天佑又开始为眼前的血水头疼了。嘲风还只是差不多干掉了一整桶血水,月影却是真的当着天佑的面实打实的干光了一桶血,天知道月影那么点大的身形,那么大一桶血都喝到哪去了。

    天佑这边还没想清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外面就突然传来了呼喊声,有人正在接近。天佑这下是真急了。这一下少了两桶血要怎么交代啊?就算说是不小心碰洒了,地面也得有那么多才行啊!

    这要怎么掩饰呢?百度搜

第八十三章 想我的人不是我想的那个() 
门外来人动作很快,天佑这边根本来不及掩饰,也就堪堪让月影和嘲风躲到房梁上对方就直接开门进来了。

    来的一共四个人,穿的都是杂役的衣服,进来看到天佑愣了一下,也没说什么,走到房中装血的木桶边看了一眼。其中一人抱怨道:“怎么才这么点?”

    天佑本来是没想好怎么解释的,但对方这一问他却急中生智的答了一句:“盆漏了,刚刚已经送去修了。”

    说话的那个杂役看来是头,听到这话也没多问,指挥剩下的人把仅剩的那桶血抬了出去,临走时还交代了一声让天佑等其他人回来通知一声,他们把妖兽血抬走了。

    天佑当然不会拦着,直接点头说好。

    这帮人走了之后天佑赶紧把房梁上的嘲风和月影叫了下来,然后悄悄送回了房间。

    那女刺客还在屋里睡觉,天佑开门她动也没动,不知道是听出了天佑的脚步声还是睡得太死,不过天佑估计前者可能性更高。

    将嘲风放回笼子里,叮嘱它别再乱跑,然后天佑便转回了那院子当中。月影依然藏在天佑身上,她的存在至今为止还没第二个人知道,天佑也不打算让别人知道。

    回到院子里等了一会,那小厮却没回来。天佑等的有些无聊,干脆拿起工具开始处理起身边的妖兽尸体来。他是山里出来的,干了这么些年猎户,料理妖兽的手艺比驿站里的杂役们可是熟练多了。

    一只头顶生有巨角的大角鹿,天佑三两下便洗剥干净放在了一边,而且血水、内脏、鹿皮等物都已经分门别类的处置停当,不但快,而且规整无比。

    那小厮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天佑在拆一只箭猪的骨头,只感觉他手上刀具一转一拉,一张完整的剑猪皮就下来了,那手法真是利落的没话说。

    “哎呀,小哥你怎么自己干起来了?这这这……这是我们的工作啊!”小厮也知道自己离开的时间有点长,所以相当的不好意思。

    天佑倒是没觉的有什么,他反正就是顺手,权当打发时间了。反正现在回去也没法睡,床还被那女刺客占着呢,总不能真往人家被窝里钻啊?睡到半路被阉的了都有可能,天佑可没那大胆子。

    “没事,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天佑客气的说道:“我就是猎户出身,这些年除了打猎就是收拾猎物了,这点活真不算什么。”

    那小厮还要客气,天佑却打断他的话,一指屋内岔开了话题。“哦对了,你不在的时候来了四个人,把里面放着的妖血都抬走了。”

    小厮听了也不在意,反而给天佑解释:“那是太医署的人,妖血可以入药,之前上面打过招呼,这次的妖血要全部给他们。”

    “哦,不是骗子就行。”天佑装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道:“我也不知道这个事,你又不在,我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不过看他们样子不像骗人的,所以我就做主让他们抬走了。既然不是骗子那就好,总算没给你惹事。”

    “几桶妖血而已,丢了也就丢了,没啥大事。”

    两人客套一番之后天佑索性留下给他们帮忙了,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那小厮起先不好意思,实在推脱不过也只好接受了天佑的帮助,当然更重要的是天佑的技术真的太好了,处理妖兽是又快又好。

    原本以为要弄好几天的工作,结果因为天佑的加入,当天晚上就全部弄完了。作为报答,天佑的午餐和晚餐几乎全都是妖兽身上弄下来的精华,而且晚餐天佑没有在后厨吃大锅饭,而是弄了些好肉和那小厮一起跑去借用了备用厨房,自己做了一顿饭。

    天佑上辈子只玩过烧烤,野外生存训练可不包括烹饪技巧教学,所以天佑的厨艺都是这一世自己练出来的。当然,学习的动力来源于生活压力而不是自愿,有夕阳那样的养母,天佑要不多会点东西早被玩死了。

    尽管上辈子没学过厨艺,但天佑吃过不少好东西,而且知道大概原理。做菜本身也不是什么高科技,知道大概方向之后就纯粹是熟能生巧的事情。自己照顾自己十几年,天佑倒是真的练出了一手厨艺,起码比这帮土著做的好吃。

    秦国的那帮大厨只会烤、闷、蒸、煮,加上缺少作料,做出来的东西能好吃才怪。天佑随身就带着作料包,而且是一大堆作料,正常使用够吃一年的,这回正好派上用场。

    小厮本来听说天佑要自己烧还觉的有些不合适,等吃过之后却是痛哭流涕,大喊着:“小哥我和你什么仇什么怨?竟然给我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以后我还怎么吃那些猪食?小哥你这是要活活饿死我啊?”

    对方当然是在开玩笑,两人边吃边聊,倒是挺惬意。

    酒足饭饱之后各自回去休息。天佑回到屋里的时候女刺客已经不见了。将偷偷藏起来的食物拿出来全部分给了月影和嘲风,两个小家伙倒是吃的挺香,只是两者的食谱似乎诧异很大。

    月影之前虽然吸干了一桶血,但却意外的很喜欢吃天佑做的那些熟食。相反,嘲风对烧熟的东西都没兴趣,它只吃生肉,而且越是血淋淋的那种它越喜欢。

    喂完食,躺在床上逗弄了一会月影,天佑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这段时间他基本就没捞着过正规的睡眠时间,体能再好也有些撑不住了。

    一觉睡到第二日天亮,嬴颖依然没来找他,反倒是白冰雨来了。

    “什么?你爹要见我?”听说了白冰雨的来意天佑就不淡定了,因为他刚听说白冰雨她爹叫白起,而且这位比上辈子地球上那个白起还狠。地球上的那个白起只是坑杀了40万降卒,而这个世界上的白起却是带着6万秦军和人家80万的宋、赵联军刚正面,而且还打赢了。据说最后杀了40万宋、赵联军。从此这位就多了个杀神的称号,那是真的能止小儿夜啼的存在。

    突然听说被这么个狠人惦记上了,天佑感觉头发都快站起来了。“那什么……你没跟你爹说我什么坏话吧?”

第八十四章 盛名之下() 
天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杀神白起的大名,这位军神不管在哪个国家都算得上名人,不同的只是名声好坏。

    传说中白起是个身高九尺、青面獠牙、力大无穷、肩能扛山、臂能跑马的形象,总之就不是个恶鬼。

    当然天佑知道传说肯定不能信,真正的白起应该只是比较高大魁梧,不至于那么吓人。看看和他并行的白冰雨就知道了,这可是白起的女儿,多少总该从白起身上继承了一些东西吧?

    今天的白冰雨一身男装,看起来英气逼人,帅的不要不要的。一路上无数大姑娘小媳妇不断的在偷瞄她,胆子小的尾随一段就离开了,胆子大的甚至会在他们面前不断的反复“路过”。能有这么俊美的女儿,白起肯定不会太丑。不过看白冰雨的身高就知道,白起应该矮不了。

    神洲大陆的一尺大约是0。24米,民间也有七尺男儿的说法,折算过来七尺就是1。68米,而据天佑观察,多数人其实只有一米六多些,根本到不了七尺。天佑虽只有16,身高已有七尺以上,然而还是比白冰雨矮了半头。能有个这么高的女儿,这白起怎么着也该有一米八才对。

    看走在身边的天佑紧张的表情,白冰雨忽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天佑扭头看了眼忍俊不禁的白冰雨。“你笑什么啊?”

    “没什么,只是觉得很有趣。”白冰雨闷头走路还好,这一笑,周围立刻引发了小片骚乱,摔跟头的、撞路边摊的,乱城一团。

    天佑看了眼周围,这才说道:“还不都怪你。问你什么都不说,我能不紧张吗?你爹的名声难道你不知道?”

    白冰雨似乎觉得看天佑紧张是件很开心的事情,面带笑容的反问:“你不会真相信那些民间谣传,以为家父是个恶鬼一般的人物吧?”

    “那倒不是,就是觉得突然被这么个大人物召见心里直打鼓。”天佑说着又开始求白冰雨,“你就行行好告诉我你爹为什么要见我吧?”

    “不是不想说,而是我也不知道。”

    “啊?”

    白冰雨看了眼身边的天佑,“父亲大人没说,想来应该只是普通的想要见一见而已。昨天我和爹爹说起过你的事,父亲大人应该只是对你有些兴趣,加之想要感谢你一路上的照顾,所以才会提出要见你。总之不是什么坏事。家父当年是保家卫国,战阵之中生死搏杀,他也没有办法。脱了战袍他其实应该算是个很和蔼亲切的人吧。”

    听着白冰雨的话,天佑就在心里吐槽:“和蔼?亲切?那是因为你姓白。狼崽也觉的狼王亲切,兔子可不这么想。”

    看天佑一副“我不信”的表情,白冰雨也懒得解释了,生拉硬拽的就把他给拖到了家门口,不过两人走的不是正门,而是位于夹巷中的一道侧门。

    “抱歉了,最近是铭感时期,不想给你惹麻烦,还是走这边放心些。”

    一般来说开门迎客,走正门是对客人的尊重,让客人走小门或后面都是很失礼的事情,所以白冰雨觉的有些不好意思。

    天佑对这个倒是不在乎,这辈子他就是个猎户,没资格计较什么,上辈子那个世界又并不太计较这些,所以他根本不在乎。

    “行了,都那么熟了,这点小事你觉得我会计较吗?”

    白冰雨想想也对,虽然严格来说两人认识才几天时间,但天佑的性格她也算有些了解了。这是个对繁文缛节完全不在意的家伙,跟他讲礼仪完全是对牛弹琴。

    虽说是侧门,但白府就是白府,一个侧门比普通人家正门还大。

    “大小姐。”给两人开门的家丁看到白冰雨立刻弯腰行礼,白冰雨挥了下手示意对方不用在意,然后就招呼天佑往前走。

    这侧门进来之后是一小片花圃,往前走就是第二道院墙,穿过墙上的拱门后可以看到一个狭长的小院,中央一片小广场,两侧是成排的砖瓦房,看着好像营房,不过全都门窗紧闭,也看不到里面是什么样子。

    走在小院中隐约可以听见隔着院墙传来的战马嘶鸣声,后面肯定有马房,不过从这里什么都看不到。

    穿过小院另一端的月门之后眼前被一片交叉生长的竹林所遮挡,卵石铺就的小路在这里故意扭出一个s弯,利用交叠的竹林遮挡住外面的风景。

    走出这不足十步的蜿蜒小道,只感觉眼前豁然开朗,一座面积颇大的湖泊呈现眼前,湖上有凉亭曲桥,湖中有碧水如镜。远处的对面湖岸边是一片错落的建筑群,看似零散,却自成体系,配合眼前的人工湖,俨然一副园林山水画。

    “这园子……”天佑欲言又止。

    “有什么不对吗?”白冰雨看似无意的随口问了一句。

    天佑犹豫了一阵还是说道:“风格像宋国的园子。”

    秦国民风彪悍,尚武、好战,虽然上层人士照样喜欢奢华的生活,但总的来说并不喜欢附庸风雅。因为这种文化氛围,所以秦国的建筑都很有特色,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古朴大气的感觉,而且多喜欢用黑色为主基调,少量点缀红、金二色,很少能看到其他颜色。之前就有不少来秦国做生意的商旅说,在秦国的城市里不认识路最好别乱走,不然转几个弯就找不到投宿的地方了,因为周围所有的房子看起来都一个样,根本分不清哪是哪。

    但是,眼前的这座院落,不管是从颜色点缀还是建筑风格来说,都和秦国的建筑风格格格不入,这已经不是有点差别的感觉了,完全就是汉服和西装的差别,一样就能认出来不是一种风格的东西。

    眼前这宅子完全就是苏州园林的设计风格,虽然能看出还是融合了一些秦国的特征,但主体绝对不是秦国的东西。

    “你果然是去过宋国的。”白冰雨听天佑聊过幼年四处流浪的经历,当时他还觉的有些不信,毕竟天佑才16岁而已,几年前就说游遍了神洲十国,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但现在白冰雨至少可以确定天佑去过宋国,不然他不可能一眼就看出这是宋国的园林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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