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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奸商莫菲菲-第88章

小说: 奸商莫菲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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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有二:一是秋水生已经驮着三十船值钱货回来了,包括象牙、珊瑚、玛瑙、珍珠、香料、琉璃、玳瑁等,这批货陆续运到已经装修好的百盛商行,店员也招好了,人货俱全,就等找时间开张。瞧瞧自己,多聪明,自己的东西自己卖,省了多少钱啊!这样还可以根据详实数据得到第一手资料,知道什么商品销路最好,下次开展贸易时就可以有针对性,比盲目乱换东西好多了,要知道国外的东西也不是什么都好的。

其二,就是她发现,自己以后再也不用惧怕恶势力了,因为她现在已经成了全国最恶的势力之一。话说,那十几个少侠们在她的指挥下去广州接货,看到从大船上源源不断运下来的宝物时,眼珠子几乎掉了一地,这些宝物进了百盛商行后,不久就可以换成白花花的银子啊。更让人振奋的是这些银子里面有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

于是,十几号人指天划地哭着喊着要永远追随莫老大,并且就提高他们在公司所占股份一事提出了殷切要求,表示愿意从临时工转为终身员工(当然条件是不变的,他们只出力不出钱)。对于这一点。原本莫菲菲是有点犹豫地,但是马上发生的事让她立刻坚定地批准了他们的要求,并且立时撰写了合同让他们签字画押。

事得从头说起。

话说所有货品登记造册后,莫菲菲的少侠员工们需从广州押送着那批宝物到各省自己负责的门店。当然,这些宝物他们是不敢独吞地,因为联盟里所有人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更何况忌惮会长的背景,谁知道他和朝廷是什么关系,大家都是有家有业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对吧,才不干那傻事呢。

出于一种买彩票中奖的暴发户心理,从未同时见过那么多宝物的少侠们多多少少把押送的这批货当成了私人财产………虽然自己只占一部分。那还得是卖了钱后才能分到的,但是意淫一下总可以吧?

穷小子忽然有钱都是万分谨慎的。总害怕别人来偷来抢自己的财产。于是不约而同地。那帮少侠或叫上了自己的手下,或叫上了自己的知交好友一起押送那批货。有自信地。干脆明目张胆打上自家的旗号,指望黑白两道多少给点面子,不要来动。有谨慎地,就把货装在不起眼地马车中,日夜兼程。

但是,总有不怕死的或招子亮地强盗小偷,明明暗暗前仆后继的来,妄图使用各种手段夺取货物。事实证明,从穷人手里抢钱比从富人手里抢钱困难一百倍,尤其是从会武功不怕死敢拼命的热血穷人手中。那些少侠们前段时间乱做生意刚把自己的私房钱都赔了个精光,正等着翻身呢,哪能容许宝物被夺?一个个发了狠拼了命与强盗小偷周旋。其中有个人货被抢去,后来呼朋引伴,甚至把家族势力和家里老爷子都请了出来,把那伙强盗几乎赶尽杀绝,最后还是强盗老大拖着残废的右腿乖乖送还货物及附上一千两精神损失费才算完。

经过统计,他们这一次押货的十拨人,共被强盗实施抢劫37次,35次失败,2次成功,那2次被抢成功之后最后还是把货抢了回来,所以不算;共被偷22次,全部失败。

这次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的抢劫事件在江湖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有心人发现,被盯上的货全是百盛商行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有名的江洋大盗和蟊贼发誓以后会对百盛的商队退避三舍。实在是押货的那批年轻人太彪捍了,有必要吗,想动一动货就嚷着要砍人全家。关键是他们不光是喊口号唬人的那种,而是真的这么去做了,谁招架得起?谁还敢惹?

莫菲菲听说了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娘的,我这批员工比黑社会还黑啊。”接着她马上就兴奋的意识到自己找到了一大批免费的,尽职尽责的,不要钱的保镖。等到那批保镖叫着嚷着要签订终身合同的时候,她假装劝慰了几句就以豹的速度让他们赶紧签字画押了。然后才在心里美美的长叹了一口气:“有一大批不要钱的保镖真是爽,更爽的是还五十年不变!”太佩服自己了,当时灵机一动加入精英联盟果然是正确的,女人的直觉真是厉害啊,以后自己要经常提醒自己是女人的事实,别整天穿男装就认为自己真变成个男人了。

选了个黄道吉日,十家百盛商行在同一天开张了。珍稀的货物,统一的价格,还有莫菲菲特色之可以在全国连锁店一起使用的VIP卡,钱真的向流水一样哗啦啦流向了他们的钱袋。哇,有流星也,快许愿。

其美人:“希望老板天天都开

小林子:“希望少爷给我加工资。”

云先生:“希望看到某笨女人的笑。”

沈二爷:“希望浩凡的心愿能实现。”

莫菲菲:“希望人人都给我推荐票,那我就开心了,我一开心就想要给员工加工资。”然后睁开眼,我看到了好多好多推荐票,于是,我笑了。

人人愿望都实现,太圆满了,感谢月亮女神^^

第134章 春游进行中

第134章 春游进行中 百盛虽然开张了,但是生意要走上正轨,扭亏为盈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按照这样的良性循环只要不出什么大的意外,赚钱是迟早的事,莫菲菲心里也稍稍安定下来。

这天,叫来沈天启两人商定了一下百盛未来的规划:广开店,多铺点。只有做出规模才能形成垄断。莫菲菲尤记得现代时房产中介、家电卖场、便利店、酒店的扩充模式………连锁,不停的开店,用量来战胜竞争对手。量大了,品牌效应出去,百姓的信任度才会高,通过统一管理,顾客购买成本也会相应降低,来买的人自然多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沈天启自然明白这点,他的钱庄就是如此操作的。

两人很容易形成了共识,提出来年把商铺数量翻一番的目标。

“哎!好无聊,找点什么好玩的事做做吧?”谈完正事,莫菲菲伸了个懒腰,随口提议道,也不指望沈天启这个工作狂能给出个什么好答案。忙活了几个月脚不沾地,确实难为她了。没办法,联盟里懂管理的就只有她和沈天启两人,指望那些少爷小姐们是不可能的,所以两人坐镇京城远程指挥,好在也没出什么岔子,把商行顺顺利利开出来了。万事开头难,接下来应该可以轻松许多。

沈天启不愧有工作狂的称号。全面接手家族事务之后,他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再加上要参和到百盛的管理中来,忙碌程度起码比莫菲菲多几倍。但是因着天天能与莫菲菲一起正大光明的办公,他甘之如饴。加之武功高强身子骨好,所以精神充沛的很。

听到莫菲菲地抱怨,心疼的看着她那略显疲惫的小脸。他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疏忽了。想了想,于是提议道:“京城二十里外地蝴蝶谷是城里大户们夏天避暑的好去处。现在天气不热还没人去避暑。那里有几座山坡一到春天就开满了鲜花,惹得满谷都是蝴蝶翩翩,因此而得名。现在正是花儿开得最艳地时节,要不我们去那里踏春吧?”

“踏春?好也!”莫菲菲兴奋的跳起来,春游。真是怀念啊!“还等什么,我们马上去。”

野餐?莫菲菲陷入了美好地幻想中,“吃的交给我准备吧,你先在这等我,等会我们在这碰头。”匆匆交代了一句,莫菲菲飞也似的朝家里冲了回去。看着莫菲菲那雀跃的样子,沈天启微笑着低头继续看财务报表。为了筹备百盛开张事宜。精英联盟租了间房子做办公室用,以供平时会长办公以及会员们到京开会。最近这段时间沈天启几乎都泡在这里,连自己钱庄的帐都由伙计送到这边来给他看。

点心、凉菜、烧鸡、酒、餐布、水、碗筷、手帕(当餐巾纸用)……还差什么咧?真想把烧烤架也带上。但是在繁花锦簇中冒出烤肉的油烟太杀风景了,莫菲菲只好打消这个念头。

莫府一阵鸡飞狗跳。一干下人被莫菲菲指挥得团团转。不停把她说到的东西用最快的速度打包好。

有无聊人士经过随意拉了个下人问他在干吗,他急急回答了句:“少爷要去踏春。限我们把要的东西一刻钟内准备好,不然就扣工资。”说完又一溜烟跑远了。

“踏春?嘿嘿,我也要去。大哥,大哥……”无聊人士咋咋呼呼跑向莫菲菲,惊起了几个出没无常地路人甲乙丙丁和一只站在树上发呆的笨鸟。

于是,最后莫菲菲出门的时候,马车上装满吃食,还捎上了几个不甘心好久没露脸地配角们…………妹妹莫子芹、保镖大雪小雪、跟班小林子以及宠物嘎嘎。

一队人浩浩荡荡的朝办公室开去,小林子赶车,莫菲菲和妹妹坐在车中软凳上逗鸟玩,而保镖兄弟一人骑了一匹马跟在两侧。

沈天启看来了这么一大堆人目瞪口呆,心里忿忿地想:“原本以为是两人世界地,哪料到居然冒出那么多只电灯泡,早知道我应该自告奋勇去准备吃食的,偷懒害死人啊……”

除了莫子芹,其他人与沈天启都很熟了,有着一起下广州地交情在呢。于是小林子热情万分的把沈天启请到了车厢里。

好在凳子够长,莫菲菲让了让,招呼沈天启坐到了她身边。原本凳子坐三个人是很宽松的,但是莫子芹非要把鸟笼子一起放到凳子上,这便有些挤了。

两个人身子挨着身子,大腿挨着大腿,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的亲密接触,还有别人别鸟在场,于是心脏都扑通扑通急速跳动起来,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莫子芹无意中一抬头,发现自己的“大哥”和沈公子脸色微红的样子,看出了些许端倪(真是个早熟的敏感孩子),奸诈的笑了笑。

“外面空气真好,闷在马车里简直浪费春光,我要去和大自然亲密接触咯!”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莫子芹掀起帘子站在车头大叫一声:“我来也!”就往左边跳了下去。

“你疯了!”莫菲菲从挽起帘子的车窗望出去,不忍看见顽皮妹妹的漂亮脸蛋与大地亲密接触的惨状。

说时迟那时快,跟在马车左侧看起来悠闲溜达中的大雪猛然放开缰绳,斜探出马背半个身子一伸双手正好接住了子芹,然后轻轻一提,子芹就飞上马背跌入他怀中,被他一双铁臂牢牢锁住了腰。那动作真是行云流水,仿佛演练了无数遍似的。然后莫子芹反客为主,两手一抖缰绳,迅速占领了那匹马的控制权。

“驾!驾!”

那马就撒着欢蹿了出去,少女咯咯的笑声远远传来。

莫菲菲伸出手指颤抖的指着他们的背影,“这……这……”了老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小林子和小雪目不斜视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莫菲菲无力的坐了下来沈天启显然也从窗口中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好笑的看着想要上演“哥哥保护妹妹以免妹妹遭受不良少年毒手”戏码的莫菲菲。很明显,妹妹并不给他这个哥哥面子嘛,甩下他跟“不良少年”跑得没影了。

“笑P笑啊!”莫菲菲恼羞成怒的推了看热闹的沈天启一把,没料到此时正好车子碾在一块石子上,还未坐稳的莫菲菲被弹了起来,眼看脑袋就要与车顶来个亲密接触了。

“小心。”沈天启下意识闪电般伸出手垫了一下。有了这只大手做缓冲,莫菲菲预想中的痛没有到来,逃过了“没顶之灾”。

刚才子芹起身的时候把鸟笼拿到地上了,凳子上宽敞了许多,但是两人似乎都有意无意忽略了这个问题,还是和原先那样紧紧挨坐在一起。

“谢谢!”

“不客气。”

两人说完这句话之后,忽然觉得气氛有点尴尬,一时居然找不出别的话,车中的暧昧无声无息蔓延开来。

要不要干脆告诉沈天启自己是女的呢?莫菲菲心里犹豫着,虽然他号称有喜欢的姑娘(其实人家小沈一直没说有喜欢的姑娘,只说有喜欢的人而已),但是这几个月在一起从来未听他提及,想必感情也好不到哪去,指不定他知道自己是女子后会喜欢上呢。再怎么说,也是自己和他阶级感情比较深厚吧?决定了,我要从那个女人手里横刀夺爱,NND,像这样又帅又有钱武功又高又好欺负的极品好男人是可以天天遇到的吗?如果侥幸遇到了不收归囊中简直要遭天打雷霹!经过几个月不怎么痛苦的煎熬后,莫菲菲终于决定出手了!之所以说不痛苦是因为小沈天天在她面前晃悠,既没和哪个女的拉拉扯扯刺激她,也没对谁相思风雨中的样子,更没有向自己这个铁哥们甜蜜炫耀,所以“沈天启有喜欢的人”一事对她的冲击其实并不怎么大。

而沈天启也陷入了挣扎中。虽说爱他不一定要拥有他,但是就好比一只狼天天看着一只小绵羊在自己面前晃荡,想要控制不去咬一口真的很难很难很难啊!要不,今天试探着对浩凡表白看看?反正看他对我也不讨厌的样子。

想到这里,沈天启从地毯上的大包裹中扯出一壶酒,毅然灌了下去。最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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