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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追梦少年-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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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要经过一大片绿地,那时我完全像个傻小子,没事就老想着到哪儿去撒点野,搞点破坏什么的。譬如在绿地里掐朵花,拔棵草,甚至把健身器材上橡胶盖揭下来随手扔掉等等。而吴曼丽则喜欢看童话书,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呀。她常常坐在绿地的长椅上看呀看呀,看得津津有味全神贯注,每当看到高兴处,她便讲给我听。曼丽可真会讲故事,她讲起来像个小大人似的有鼻子有眼的,特认真。有时她能一口气讲到太阳落山万家灯火。

  老实说,我最喜欢听她讲述魔幻故事,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变成一个乖孩子,坐在长椅上眼巴巴地望着她,望着她那叽哩啪啦的小嘴,不断飘出一串串闪光的词语,全都钻进了我的耳朵。我常常半张着嘴巴呆呆地听着,就连他奶奶的口水都止不住流了出来,而自己竟然一点都没觉察到。

  吴曼丽讲的那些故事都是从一本《魔幻世界》书里看来的,不知你看过这本书没有,写得太神奇了。其中最精彩的一篇算是——魔幻洞穴,里面讲述了三个小矮人的故事,说他们为了找到万能的红蜘蛛,在凶险的洞穴里历经了种种磨难,吃尽了许多苦头。这故事写得跌宕起伏、险象环生,真是惊险极了。有时候,听着听着我都被吓得两眼发直头发耸立,像个刺猬似的。真的,有的故事能穿透一切,哪怕你的脑门坚硬如铁。

  在学校里吴曼丽可是老师和同学眼里的香窝窝儿,她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很有艺术天赋。我记得那年学校举办了一届新年晚会,整个小礼堂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像个交际舞会似的。吴曼丽在晚会上表演了一段舞蹈,她穿着一件白色圆领长袖衬衫,外面套一件红色背心,特显摆她的小蛮腰;下身着一条红白黑相间的百褶裙,再配上一双黑色毛袜,装扮得像个漂亮的白雪公主。她跳得太棒了,婀娜的舞姿立马征服了所有在场的人,当然其中也包括我。但是这却让一些想出风头的小女生们嫉妒得要死。嘿,这年头谁不想展示自己,炫耀自我呢!再说谁不想把自己的名字载入校园风云榜啊!

  吴曼丽有着一双少女特有的明媚动人的大眼睛,当她沉静下来的时候,不经意间会流露出几分忧郁的神色。她小小年纪竟然那么多愁善感。直到现在我也不知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许她内心深处有个秘密的私人空间。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爬凤凰山。爬到半山腰时,吴曼丽说她有点儿累,于是我们坐在石阶上歇了一会儿,突然一个古怪的念头窜进了我的脑海。

  “曼丽,你说童话里的那个魔幻洞穴,凤凰山上有没有?”

  “不可能,它只是个童话故事,其实呢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魔幻洞穴。”吴曼丽说完瞅了我一眼,看她那表情还以为我脑子着魔了呢!

  听了她的话,我还是有点半信半疑。因为我听老辈人讲过,很久很久以前,凤凰山里有一个黑洞,时而出现,时而隐去。尽管有人忽悠得神神道道,但也没有多少人相信。坦白地讲,到底有没有那黑洞,直到今天我也没搞清楚,没准儿那黑洞只是我脑海里的一个梦幻符号而已。可自打老辈人讲过那个黑洞以后,我每次爬上凤凰山,心中总是惦记着它。

  站在石阶上,我忧伤地俯视着山脚下,望着大街上来来往往行驶的汽车,长长方方的,特像一具具流动的棺木。老实说我的情绪非常低落。一刹那我仿佛感到那黑洞正从我的脑海中慢慢地分离出来。它就位于龟山与凤凰山的交会处,洞口前竖立着一块大青石,上面隐隐约约有几个模糊的字迹,四周被杂草枯枝不动声色的遮盖住了,当我轻轻的挪开枯枝扒开杂草,发现洞口下有一弯清水,有一道亮光由它反射出来,屏住气能听到水的滴答声,不过节奏很慢。我顺着洞口朝里面望去,一片漆黑,不知到底有多深,黑黑地令人感到十分恐惧。

  当我把自己的幻觉告诉了吴曼丽时,她一脸的鄂然,像看外星人似的盯着我。

  “不会吧,你简直是异想天开。”吴曼丽听我讲完后,第一反应就是那绝对是不可能的,这简直让人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

  “真的,只是还没人发现那黑洞,但是它肯定存在。”

  “假如真有的话,它一定很深很黑呀。”

  “我听说在抗战时期有人发现过它。真的,我不骗你!”我板着脸,一副严肃的表情对她说道。

  她瞅了我一眼,居然抿着嘴笑了起来。

  “那是十分危险的。”我又故意吓唬她说,“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如山上有那么一个洞口,又深又黑,万一不小心谁家淘气的小孩或者小动物掉进洞里,那可就没命啦!”

  “恐怕真得没命啦!那洞又深又黑,想救也很难呀!”

  “是啊,好可怕呀,假如人掉进去,黑咕隆冬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用不了多久还不被吓死呀!”

  “那你说该怎么办呢!”她好像也在故意逗我。

  “不知道,但是我假如能找到那个洞口,一定在洞口立块牌子,提醒路过的人要小心。”

  “太好了,你这样说,太让我高兴了。”吴曼丽从石阶站起身,定定地凝视着我,蓦然我发现她的瞳仁深处,黑漆漆地仿佛也有一个幽深的洞穴,能吸进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在她面前,顿时我觉得自己是个玻璃人,骨子里的那些破玩意全被她看透了。

  “可你怎么才能找到那个黑洞呢!”她反问道。

  是啊,我怎么才能找到它呢!不过我相信我一定能找到它,只要它存在着。可它到底又在哪儿,这又让我感到万分茫然。

  一想起这些事,躺在长椅上的我心里便泛起一阵微微的酸楚。你可能还不知道,两年前吴曼丽不幸患上了绝症,如今她还躺在病床上,无法站立起来,恐怕她再也不能陪我爬凤凰山了。 。 想看书来

十五  去找女人吧
去找女人吧,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尼采

  ^^

  站在二十一世纪的门槛上,遥望着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你会发现人类的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某些方面,女人获得的自由和权利远远高于男人。随着阴盛阳衰时代的来临,看来尼采大师的这句名言也不再是绝对真理。嘿,这年头什么事情都变化特别快,如今手握鞭子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尤其是那些妖艳妩媚、*漂亮的女人,她们发起疯来跟个老母猪似的逮谁咬谁,脾气凶得很。难怪人们都说现代女人的温柔天性早跑到火星上去了。

  周二下午,我在料理店里跟钱开伟聊天,聊聊什么样的女孩最可爱最温柔最野蛮。最后我还向他吹嘘道,今晚我有个约会。钱开伟听了脸上立马呈现出一副小色狼的欣喜状,嘿嘿坏笑着说,不会是我们店里的哪位吧!我赶紧接过话茬说,小子耶,你又想歪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再说就我们店里的那几个歪瓜酸枣的,哼,谁看得上呀!实话告诉你那是我新结识的一网友。

  事情是这样的,前两天我不是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网友——独木清风嘛!正好今儿上午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咱们见个面吧。我还乍有介事地说,算了吧,大家都挺忙的。她又说看在我们聊得挺开心挺投缘的份上,也应该见个面,你说是不是呀。最后我答应了,因为我实在找不出不去的理由。嗨,高兴得我猛一跺脚,这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尽管我说话的口气装得很勉强。

  令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刚才她在通话中说话的声音十分动听。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吴曼丽,她讲故事的声音,近乎是纯正的普通话,听起来也十分悦耳。她那昂扬顿挫的语调,轻重缓急的语速,有时候我完全被她的声音迷住了。 

  不管怎样,我决定去会会独木清风,那怕她是条恐龙,还是一只丑小鸡。当然一般情况下我是决不轻易跟网友见面的,这次例外。曾经在中考前,我在网上结识一位叫“江南梅雨”的网虫。我们谈得很投缘,那天正好是星期日,又不上课,一口气我俩聊了个通宵。那真叫一个爽呀!后来我们约好见个面,可最终还是被我果断地取消了。因为马上要中考,时间紧迫学习任务繁重,哪有那份闲心呢!再说如果这种事被爸爸知道,非开打断我的腿不可。

  今天晚上我估计自己没什么事,去聊聊也不错,看看她到底是何方妖精,同时我对这种艳遇生活也充满了好奇和向往,虽说有点儿冒险却也值得。 

  六点半钟,我与同事小宋换了班,从料理店冲出来便直奔“紫罗兰咖啡馆”。这是我与独木清风约好的见面地点。一听这名字你就知道那绝对是个谈情说爱的浪漫地方。

  我穿了一件白色T恤,上面印着一明星头像。他就是披头士摇滚乐队的队长列侬,也是我最崇拜的偶像。他曾说过一句我很喜欢的口头禅:我们比耶稣更受欢迎。嘿,他可真是个音乐天才,我太喜欢他了。但话又说回来,其实我不大崇拜什么明星之类的人物,因为他们在舞台上的表演看上去都特矫情、特作假,实在令人乏味,简直是一帮他奶奶的小丑。

  华灯初上,夜色醉人,我走出地铁口,前面不远就是多伦路,道路两旁摆放着许多的花坛。这条路不很长,倒是十分的幽静。听说鲁迅先生曾在这儿居住过,这条街可真了不起。又往前走了三十多米,我一眼就看到了紫罗兰咖啡馆。高高的门面招牌在霓虹灯的照耀下,十分的醒目耀眼。 

  我看了看手机才七点一刻,离约会的时间还差十多分钟呢。四周观望了一番,我估摸独木清风还没到,干脆自己找个地方先坐一会儿吧。坦白地讲,此时我心里也有点紧张。因为初次见面不知对方到底是何许人也,漂亮或者丑陋点倒还无所谓,可千万不要冒出个恐龙或者其他什么野兽来。

  我坐在咖啡馆外面的长椅上,手里拿着一份新民晚报,还不时的挥舞一下,这是我们的约会暗号。嗨,真她奶奶的繁琐,打个手机不就找到了嘛!可她偏偏喜欢玩地下党那一套,搞得跟真事似的。哎,女孩子的心思你最好不要猜,猜来猜去也白猜。

  约会的时间已到,可独木清风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我心里有点七上八下的,她不会放我白鸽吧!我们可是说好了不见不散的;或许女孩子第一次与陌生人约会都喜欢整这一套,用迟到来标榜自己不菲的身价,来炫耀自己有多么重要。嗨,好事多磨嘛,没准是条美人鱼呢。

  我心里正嘀咕着,突见一女孩站在我面前,笑迷迷的正望着我。独木清风——肯定是她,凭我的第六感官准没错,我立马站了起来,赶紧走上前跟她打了个招呼,嗨,你好。只见她伸出玉手轻轻跟我握了一下,像国家元首接见外宾似的只是礼貌性的轻轻一握,感觉没有一点点温度。嘿,又一冷血动物。不过今儿独木清风看上去比视频上的她要精致得多,俗话说:马靠鞍装人靠衣装,一点不假。她有一头长长的秀发,几乎遮住了半边脸,露出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像是会说话。

  紧接着我们又相互寒暄了几句废话,便径直走进了咖啡馆。

  进到店里,我们在一方桌旁坐下,叫了两杯雀巢咖啡。独木清风把肩上的白色大包往自己大腿一放,小嘴就叽里呱啦地就对我讲开了,像连竹炮似的,没有一点拘谨感,仿佛我们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其实在别人眼里我们更像一对热恋的情侣。

  从谈话中我才得知她叫魏兰,早年父母离异,她打小就跟妈妈生活在一起,是个单亲家庭 … …。嗨,我赶紧打住,她个人的私事我不想跟你讲得太多,否则让独木清风知道了准会发脾气。

  看得出独木清风为了今晚的约会着实打扮了一番。她唇上涂着油亮的唇膏,两排长长的睫毛齐刷刷地峭立着,像蝴蝶的翅膀似的一闪一闪的,特妩媚。不过平心而论,独木清风只能是个准美女。怎么说呢,她是那种走在大街不大会引人注目的女孩子,靠近看还不错,眉清目秀的,倒是十分的耐看。嗨,我真不知道怎么来形容她才好。

  “喂,独木清风,你看上去很有个性嘛!” 

  我知道有些女孩特爱虚荣。如果坐在你对面的女孩不太漂亮,你就应该夸她有个性,或者夸她有气质,或者夸她的衣服很时尚,反正你要拣好听的说,越酸越好。

  “是嘛?我怎么没感觉到。”她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的甜蜜状。

  “个性这个东西,只能从别人眼里发现。”我振振有词地说, 

  “水浒刀客,你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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