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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第19章

小说: 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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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舞蹈学院附中毕业的,难怪舞跳得好,而且她身体非常协调,柔软。音乐变慢的时候,胡萝卜拉着他的女朋友开始跳贴面舞了。我也向植伸过手去,她很自然地把手搭在我手上。好像本来我们就是在拉手,只是暂时地分开了。我觉得她手上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小皱纹,皮肤粗糙。她说,算命的说她命不好。将来会克夫,凡是接近她的男人都得小心点。   

  音乐结束,我们俩回到座位上。胡萝卜和他的女朋友开始不停地抽烟,他和他的女人把一个小烟灰缸塞满烟头。我和植都不喜欢抽烟,所以我们俩躲到另一个桌子旁聊天。由于迪厅的音乐声太大,我不得不说每句话都靠近她的耳边。她也同样如此。她在说话的时候吐到我耳垂上的热气让我心里难以自控。我跟她说,我们到外头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她点点头,跟着我出来。迪厅门口一片光明,我想借机仔细打量一下她。可是走到迪厅门口的时候,大风一吹,我一个喷嚏就把眼镜给甩出去了。偏偏地毯跟我的眼镜框又一个颜色,我看不见眼镜,只能蹲在地上满地摸。她先帮我找到了眼镜。我伸出手去想接过来,她却不给我。她凝视了我一会儿,然后总结,她说,你还是不戴眼镜好看。摘下眼镜挺单纯的,戴上眼镜色迷迷的,跟一老流氓似的。         

。←虫←工←桥书←吧←  

第49节:杨哲:害怕爱了(18)         

  我相信每个男人身上都有老流氓的潜质,只是有没有机会发挥而已。通常,当你人生塑造的第一个形象是个正人君子之时,就已经注定了你这辈子只能在错位中生存。等你老了老了,看破红尘名利,想尽情耍一回流氓之际,往往还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临了,总结自己的人生,不忘感叹,我活得光明磊落,正气浩然。实际上背地里骂自己没出息,蹉跎岁月白白流失,到阎王爷那也不甘心,简直是死不瞑目。其实这男人装正经,全拜女人所赐。所以聪明的女人想泡男人,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扯下男人的面具。   

  我看了看她,手里的眼镜捏出了汗,最后还是无奈地戴上了。咱高度近视,不戴镜子实在是啥也看不见。植眯着眼,瞅着我,说,以后公司里要是有演花花公子的角色,我就通知你吧,你演正人君子出不来,演坏蛋没准能一鸣惊人!   

  我幻想了一下,以后我出现在报纸头版头条上,摆上一个酷酷的姿势,大概是一手握雪茄,一手拿避孕套,嘴里叼一粒蓝色小药丸,旁边打上了一行小字……著名实力派明星,本色出演《流氓大亨》男主角,演技获得公众一致好评,被誉为中国式流氓不二人选,中国千万女流氓心中的弓虽。女干对象。假如这辈子能这样轰轰烈烈地当一回流氓,我也今生无悔了。   

  我张开嘴,喝了几口冷风,振作了一下精神。我跟她说,我确实是一流氓。你就不怕我对你耍流氓吗?   

  她说,不怕啊。怕什么?你说吧,你打算怎么耍?耍得有意思的话老娘就陪你一块玩玩。   

  我靠近她,她不由自主地往后退。我心理暗笑,刚才还嘴硬,我稍微动点真格的你就怕了吧?她被我逼到了墙角,没有后退之路了。我跟她说,你现在闭上眼睛。   

  她哼哼了一下,非常不屑地闭上了眼睛。   

  我愣在那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本来是吓唬她一下,没想到她真把眼睛给闭上了。按说这是接吻之前的步骤,可是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呢,这种情况下接吻实在是有点荒诞。我转念一想,女孩都没在乎,我在这矜持个什么劲啊。我闭上眼睛,闭眼之前找准了方向,然后准备一鼓作气吻下去。就在我合上眼睫毛的时候,我想到了文学女青年,以及我们在那个黑暗的小胡同里接吻的情景,我忽然有一点同情自己,我尽心尽力地去爱了那么久,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而一个陌生人却如此容易接近。生活本身不就是充满荒诞和滑稽的吗?   

  就在我马上就要碰到她的嘴唇的时候,刚才吞下去的那口凉气终于起了反应,它在我肚子里横冲直撞了半天,也找不到个出路,于是盘升上来,打算在我嗓子眼里杀出一条血路。于是我使劲地打了个嗝。此嗝声音震耳欲聋,如晴天霹雳。植一下子睁开了眼睛,此时我已经缩回了头,捂住了嘴。她问我,你干啥呢?玩啥游戏呢?我闭眼都闭累了!   

  我找不到解释,于是只能干硬地杵在那里。我们俩都不说话,沉默了许久。我的第二个嗝突然一鸣惊人。植忍不住笑了。她以为我打嗝是故意的,还评价我有演喜剧的天赋,能接周星星的班。我鼓起腮帮子做了几个滑稽的鬼脸,配合了一下接下去的第三个嗝。我心想实在不行,就只能给自己一嘴巴子来阻止第四个嗝了,不过马上就要迎接第四个嗝的时候,我受到了惊吓,那嗝就不知道哪去了。因为我看见她又闭上了眼睛。她一句话没说,抿了抿嘴唇,这意思就已经足够了。   

  我发现我清醒的状态下实在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可怜的草包。我犹豫再三就是没敢动手,好像我怕我伸过脖子她就咬我似的。我回想这可能是小时候我有点口吃和女孩说话总是被女孩嘲笑留下的仇恨女同胞的心理阴影,如果不是仗着这几年写东西学会了理顺嘴皮子,恐怕我这辈子只能去潭柘寺里种地去了。可是这样对女孩的好意置之不理又太有损绅士风度。我忽然灵机一动,我说,我让你闭着眼呢,是为了来做一个游戏。这是个可以检测我们之间是否会有化学反应的试验,你闭上眼睛,现在我的手离你有一分米,我的手移动到哪,如果你能够感觉到我的手移动到哪了,那就说明我们之间DNA有联系,我们之间有化学反应。         

虫工木桥◇。◇欢◇迎访◇问◇  

第50节:杨哲:害怕爱了(19)         

  她点点头,闭着眼睛。我按照君子约定,手离她的身体保持一分米平行移动。我以前看过一则报道,说一见钟情其实与眼睛耳朵心灵都无关。两个人一接触就对彼此有感觉,这完全是因为两个人的DNA互相吸引。有的人长得很难看,又没钱又无聊,可他就能当情场高手,就会有女人为他神魂颠倒,这全拜他基因比普通人的好。有的人的DNA可以和很多异性相吸,而有的人可以配对的就比较少。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变成了花花公子,有的人一辈子娶不到老婆。当然大家可以稍微安慰的一点是,无论谁也不可能吸引所有异性,无论谁都至少能碰到自己可以吸引的异性,只是人海茫茫,你还没有找到而已。   

  我的心跳在不停地加速,因为我的手马上就要路过她的胸口了。她穿了一件小薄毛衣,领口敞开。她的三围完全是西方女人那种标准的。我真后悔刚才为啥脱口而出一分米,如果改成是一毫米就好了。我正犹豫再三要下手的时候,突然她抓住了我的手。这个动作差点没把我吓得背过气去。我心想完了完了,耍流氓未遂的证据被人抓在手心里了。她还攥得特紧,生怕证据溜掉似的。我垂着脑袋,等着发落,只要不请家长让我干啥都行。她却睁大眼睛很认真地说,我感觉到你的手了,那是不是说明我们俩之间真的有化学反应了?   

  我那晚回家去苦思冥想,要不然就是她骗我呢?要不然就是我真的是个花花公子的材料?活了这么久才发现实在有点可惜。没关系,大器晚成也总比不成好。总之,那晚我睡觉睡得很舒服。我相信老天对我开恩了。肯定是老天爷看我可怜,所以给我派了个小仙女前来安慰我。植确实是一个好女孩。男人想要的她都具备了。漂亮,听话,随和,善良,小鸟依人。以致我后来实在想不通我是为什么要跟她分手。   

  我们第二次见面,进行了一次海聊。聊天范围涉及天文地理历史政治人文科技风土民情。我们在大街上边走边聊,从下午一直逛到午夜。侃得我唾沫子横飞,喝掉了四瓶矿泉水后还口干舌燥。我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潜力,以后实在啥也干不成了还能去茶馆卖艺当个说评书的。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挺郁闷,挺容易招人烦的人,女孩一定不爱搭理我这类型的。看来还是得分对象,对有的女人我紧张半天说不出话来,对有的人我就可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说上半天。这里头有DNA的因素,但我琢磨更重要的是,植身上有亲和力。你无论说什么,说得有意思没意思她都认真地听,并且不时地用微笑来鼓励你一下。所以我始终能充满饱满的情绪继续说下去。往往步入正轨以后,完全放松下来,幽默便脱口而出了。   

  总之,那一晚我聊得很尽兴,分手的时候,我甚至有点舍不得。她跟我说她明天还要上班,我才依依不舍地把她送回家。我回宿舍,路上嘴巴子一直没合拢。一进宿舍门把我同屋的那帮人吓一大跳,他们怀疑我鬼魂缠身,半夜十二点看见一张荡漾着淫笑的脸能不害怕吗?秃头大喝一声,肯定你刚才做了什么龌龊事了,从速招来,是不是刚从旅馆归来?我开始侃我们这一晚都干吗来着。我们逛了八大胡同,在胡同深处的一个小包子铺吃的晚饭,然后又去后海边逛了一圈。那时候后海边上还没有开发,连路灯都没几盏,黑暗中,我拉着她的手。她紧贴着我的后背。我们依偎着走了好长的一段路。   

  秃头打断我的话,大喊,没见过你丫这么没出息的,人家肯跟你黑灯瞎火的去后海边上溜,那意思还不明白?你竟然把人家送回家去了,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你们俩分别的时候,是不是人家女孩叹了一口气?我仔细一回忆,好像还真的是,植在回屋子之前叹了一口气,但那好像是累的,不是那啥意思。秃头说,住嘴,不许推卸责任,总之,女孩对你已经深深失望了,你自己好好反省吧。接着,同屋的其他几位躺在被窝里也不住地发出唉声叹气的声音。我奇怪我把女孩送回家我这怎么都快成一千古罪人了。我说,万一这是人家考验我呢,我这一考验就露馅了,人家还不跟我掰了?秃头说,反正你丫龌龊本质早晚也得露馅,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虹§桥§书§吧§。  

第51节:李傻傻:小李知道所有的秘密(1)         

  李傻傻   

  湖南人,原名蒲荔子,1981年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80后〃代表作家之一,被称为〃少年沈从文〃,著有《红X》、《被当作鬼的人》、《李傻傻三年》等。   

  ☆ 作者自述   

  我并不想做代言人的身份,但是有人提醒我说,你写了一种与流行前线不一样的大多数人的青春。也许水平各有高低,但从写作题材来说,我想我们这一批作者目前仍然处于青春期写作阶段。当下我们所熟悉的被描写的,是与我的生活相去甚远的青春模式,是摇滚、时尚、小叛逆、小朋克、小迷惘。而更大的人群,却仍然在普通地生活。回想我的十八岁,哪有钱买《非音乐》,买《瑞丽》,我们只有钱去看廉价的通宵录像,认为抽〃白沙〃烟是最酷的事,并以为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所以,当我写了我自己,突然暗合了被忽略的也是最大的普通人、或者说小人物的生活。这本来是一片广阔天地,但是现在成了新天地。   

  ☆ 主编点评   

  《花城》杂志发表李傻傻的长篇小说《红X》,马原将他推崇为〃80后〃实力派五虎将之首,荣登《羊城晚报》〃80后〃作家创作实力排行榜榜首,荣登《时代周刊》(全球版)……这些事件使得李傻傻横空出世。   

  李傻傻的细密和华丽有种妖媚的感觉,他的文字好像林间一股清新的空气,不动声色地将你拉入一个远离尘嚣的世界,引人入胜又令人向往。   

  小李知道所有的秘密   

  有人应当还记得那天报纸首次把天气问题发在头版头条,一个特大号的标题:空气湿得能拧出水儿来。小王提着这沓软耷耷的报纸从种子西路走到种子东路,从汽车西站走到汽车东站,她的身边没有一个人。和她一起下车的那些人,都在瞬间离开了她的视野,她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只是低头匆匆地往东站旁边的〃窈窕服装行〃走去。   

  小王觉得,地上刚下过雨,因为她的鞋上沾满了小城里才有的黑色泥浆。回老家过年、过元宵,北方寒冷地带的居住习惯让她下车后觉得闷热不已。春雷在她上车的时候响过了,独守空房的老母亲在她回家的二十来天里一直在重复地问她为什么还不要孩子,她的理由是如此朴实以致小王根本想不到理由来拒绝她:我想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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