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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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入心坎。
她自幼丧母,没有兄弟姊妹陪伴,山中寂寥;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还嘴甜如蜜,姊姊长、姊姊短,撒娇慰哄样样精通,怎不让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顺手帮他添了碗饭,大鱼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姊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将来长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风,姊姊想着就觉得好骄傲。」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从有记忆以来,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他更加坚定决心,长大后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这样好看,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处处留情,我最讨厌那种人了。」丁叮边给他布菜,口里边唠唠叨叨地,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
曲笛心头温暖,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他只要这个好姊姊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头。「弟弟,你口呼『小爷』的称号实在不雅,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爷……唉呀,姊姊要人怎么说呢?」
「你可以自称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说『我』也可以啊!」
「好麻烦。」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若非三餐不继,个儿长不大,哪会屈居「小爷」这称号?现在竟连「爷」都不能称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那……改就改吧!感∫唬俏摇歉鲦㈡ⅲ颐且黄鸪苑拱桑 ?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宝贝。」丁叮天真无邪,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一心认了这个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拎着曲笛的后衣领,拉到自个儿身边,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
「爹爹,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丁叮不依了。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双目如剑,直刺曲笛面庞。「曲笛,今年几岁了?」
「十二。」面对丁还,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当下声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惊呼。「你居然长我四岁?可是个头……」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还以为不过是个六、七岁的童儿,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时,她眼眶泛出水雾。「这么一来我的弟弟可不是没有了吗?」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姊姊莫哭、姊姊莫哭,妳不喜欢我十二岁,那我改……就八岁怎么样?」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丁还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诈,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不过依规矩,入门者为先,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姊。曲笛,你磕头拜师吧!」
丁叮闻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柑昧耍艿芑皇Φ埽残幸残小9允Φ埽憧彀莸鍪Ω蛋桑 ?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过半个时辰,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
一定有诈,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别扭,一副倔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
第二章
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
「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姊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再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你,让你……唉呀!」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这一看,整张俏脸都刷白了。「哪弄的这么多伤?太可恶了,谁敢伤我师弟,师姊跟他拚命!」
「呜,师姊……」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性格温婉的好娘子。
「师弟,你怎么尽是哭,也不说话,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师姊对付不来?没关系,师姊不行,我可以请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又有谁会那么无聊,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
「师姊,我没事,我只是感动,妳对我真好。」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啊!这师姊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呸呸呸,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你是我唯一的师弟,我不对你好要对谁好?现在你把仇人告诉我,我们先想个法子帮你报仇。」哼,她丁叮的师弟可是不容人欺负的。
「师姊啊,那个……」饶是曲笛脸皮厚如城墙,要他自承天资太差,三页天星步练了大半个月也练不好,反而摔得全身伤;这样丢脸的事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怎么了?莫非你有难言之隐?嗯,爹爹告诉我,不要随便探人隐私,既然你不想说,师姊也不逼你,反正你只须记住一件事,谁敢让你受委屈,尽管来找师姊,师姊一定为你作主。」她是第一次做人姊姊,尽管曲笛年龄比她大了四岁,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体,也够她同情心泛滥,一味地护短到底了。
「师姊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谨记终生,永不相忘。」说着,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
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嘴里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师弟,师姊照顾你是应该的啊!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来来来……」她把腰一弯,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师姊帮你复仇,那师姊就背你回去疗伤。」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让个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无赖,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
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香,真是香,他如饮老酒,整个人都快醉倒了。
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见半寸完好肌肤。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开口讨教,就这么闷着头练功,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实是他多虑了,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虽对丁叮一见倾心,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自己要肝肠寸断。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很快就能学会。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
丁还不免心疑,难道他看错了,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个月到了,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猪,他可不收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无赖性,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却也没啥儿好脸色。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开口骂了。
曲笛按着记忆,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摇摇晃晃、踉踉跄跄,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却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如今见他表现,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险些跌个四脚朝天,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
她疑惑,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不见灵敏,倒似困难重重?
这不应该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心到手到,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根本一点都不难。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动武练拳间,内功运转不绝,奇*书*电&子^书等于练拳就是练功,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弃内力而不用。他难道不明白,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还已不忍再看,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师弟,你踏天星步的时候,怎么不运转心法?」
「心法?」曲笛一脸迷惑。
「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