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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综漫 魅月-第4章

小说: 综漫 魅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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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歌月少不得要感慨一下穿到无限的难友们其实很幸福,至少主神会帮他们挑选刚好挑战极限的恐怖片当训练场,如果有队长还能预先知道剧情自行布局,回到主神空间还有奖励点兑换血统武器啥的,她却要自己找不知底细的人挑衅,做没有赏金的除害工作。好歹穿轮无限的同胞等恐怖片完了有主神的万能修复,反观她无论伤得多重也只能用劣质草药自己包扎。
  事实证明赫菲斯托斯很厚道,潘多拉的身体不会留下疤痕,战神阿瑞斯赋予她的战斗天赋也起了极大的作用,多次的实践中歌月自保终于不再是问题,然而歌月仍旧有怨念,以前她在家的时候那是米虫党的命,动脑的机会多于动手,受过最重的伤也无非是幼儿时期贪玩摔倒擦破皮,换到神话时代来她平均一天至少跟一票强盗打,大伤没有小伤不断,浑身都是草药的味道,怎一个凄惨了得?
  最倒霉的是神话时代没有电脑和网线,歌月只好入乡随俗地过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由于精神粮食的匮乏导致她越发地无精打采,好在赫菲斯托斯给她的身体和普通女人不一样,歌月不用为卫生棉的问题烦恼,否则那必然是压死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歌月掩面,把辛酸的泪水往肚子里吞:咱一被工业腐蚀到骨髓的现代人过不起神话时代无污染无公害的纯天然小日子,呜,小姐我情愿穿无限,真的!
  
  这一次歌月伤得有点重。她的匕首属于近身攻击,可人家强盗人数众多,又是人手一把武器,他们看准歌月只有一个人,又是娇小柔弱的女性,结果被歌月放的那条巨蛇一吓,他们也发狠地跟歌月拼命。
  尽管歌月用小宇宙护住了骨骼跟内脏,可是那一身皮肉没有保护,有些伤口深可见骨,几处动脉也被割断了。这个时代没有医院抢救,歌月之所以大量失血也不心急,是因为这些天不停受伤让她摸清楚这具身体的恢复力简直和小强有一拼。
  歌月很庆幸,由于时代的限制,人家强盗还没先进到配备手枪那样的高级武器,不然凭她半吊子的小宇宙运用水平,非血溅当场不可!
  
  虽然身体的恢复力够强,但大量失血之后仍旧会虚弱。因此给自己包扎好之后,歌月无力地扶着树干站起来,踉跄地向前走着,身体的疲惫让她很想在原地多休息片刻,可是不行,歌月心知必须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到下一个城镇,她不懂生火,警戒心又不够强,一个人露宿野外太危险了。
  
  才走出不远,歌月耳边隐隐听见野兽粗重的喘气声,这几天锻炼出来的警戒使歌月背后一阵的毛骨悚然,有种被当成猎物盯上的危险预感。歌月马上回头看向声源处,只见一头长相和野猪相似的怪物朝她扑来,它庞大的体型甚至比歌月高出半截,起码有三米,身躯健壮,粗长尖锐的犬齿上翻,眼眸猩红明显是被血的味道激起狂性。
  
  歌月暗自懊恼,她怎么忘记森林中有危险的肉食性动物,神话时代的野外存在着许多可怕的未知生物,它们也许是神和某些女妖的后裔,凶猛残暴,力大无穷,非常人能够对抗,直到黑铁时代来临之后,它们成了英雄们升级游戏中必备的BOSS,最终化为美好的EXP为英雄们提升LV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这只野猪怪物的四肢粗短,然而行动速度非常快,才几秒的空当就冲到歌月身前了。歌月没有时间从魔盒中翻出三叉戟,只好奋力燃烧自己的小宇宙硬着头皮用匕首挡了一下,不料那怪物皮硬,生生把匕首折了,歌月也被它的冲力撞到一边,后背磕在一棵三人合抱的大树上,把大树拦腰折断,歌月本人喷了一口血,险些两眼一抹黑,两手一软,魔盒滚落到几步外的草丛里,不见了踪影。
  
  歌月叫了一声糟,眼下不容她去翻找魔盒,怪物显然被鲜血的味道刺激到了,神态更加疯狂,凶相毕露,淌着口水的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喉咙发出危险的咕咕声,没有停顿地继续朝着她冲过来。
  要是再撞上一下,饶是她身体素质强硬,估计也只有领便当的份,可是就这么丢下魔盒别说歌月不甘心,赫菲斯托斯也不会答应的。说到底人类只是神手里的一枚棋子,她丢了性命火神眼睛也不会多眨一下,可她若丢失了魔盒里的“希望”,火神绝对会对她下最恶毒的诅咒。
  
  此时歌月手上除了指套再无其他武器,指环的蛇变得越大,需要消耗的能量就越多,歌月不认为自己现在半死不活的状态还能支持指环变成大蛇,为防日后被某神寻仇,歌月一咬牙,将指套化为一条小蛇无声滑入草丛去寻找魔盒,在她回来之前避免魔盒被损坏或落入他人手中。
  
  面对越来越近的怪物,歌月强忍着疼痛站起来,转身用上小宇宙逃跑,一边跑一边记下方向,以便再回来取魔盒。
  
  可能是先前大量失血的缘故,歌月头脑本来就昏昏沉沉,刚才那一撞虽然有小宇宙护着内脏没撞出内伤,但浑身的骨头都在疼,随着动作后背火辣辣地疼,皮肯定是破了,也许伤得更重。
  歌月咬着牙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一看不得了,那怪物居然一直跟在她背后追着,而且距离逐渐在缩短!
  
  妈呀!虽然小姐她猜想过神话时代必定强者遍地,但是老天的也不要这么夸张好不好,一个怪物居然也开小宇宙,还让不让人活了!
  
  歌月算是知道赫菲斯托斯为什么那么大方直接给她领悟小宇宙,敢情这年头的第七感小宇宙就是大白菜,随便拉个怪物都具备此项基本能力,而且用得比她熟多了,瞧瞧她现在的落魄,再看看那怪物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穷追猛打,这差距大得她想吐血!
  
  穿无限的人被这样逼着准能开基因锁,可惜歌月穿的不是美好的无限世界,所以即便被逼得再紧也没有基因锁能开,她也不是幸运女神的私生女,就算神赐的身体有小强的恢复力,也没有小强危机关头爆RP一招秒掉终极BOSS的强运,她只能拼命燃烧小宇宙,两腿机械地向前跑。
  随着体力渐渐消退,怪物的嚎叫声已经贴近的她的后背,歌月恍惚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身体直觉往边上侧开,堪堪躲过怪物要命的一咬,脚也崴了一下,侧着身摔在地上,倒下的时候右手习惯性地往地上一撑,咯喀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传到耳朵里,手臂疼得她几乎晕迷。
  
  眼泪模糊了视线,歌月浑身都疼,再没有力气逃跑。在歌月快要认命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盖住容貌的“人”站在她的面前。
  出于求生的本能,歌月没有思索这个人是怎么出现,有什么身份之类,她伸出还能动弹的左手拉住这个“人”的衣袍下摆,因剧烈运动喘息得干涩的嗓子连咽口口水都疼得呛人,歌月也顾不上这些后续问题,她只能用力收紧左手扯住他的衣物,犹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救我……”
  
  直到很多年以后,歌月跟米诺斯拼酒时喝高了说漏嘴,才让人知道她和哈迪斯的第一次见面时竟然想着,要是哈迪斯当时见死不救,她就用最后一丝力气扯烂哈迪斯的衣服,死也要拉上哈迪斯裸奔一回,叫他没脸见人!
  喵喵的,本小姐的惨样岂是随便给人看的,只要本小姐还有一口气在,必定会取回代价!!
  
  米诺斯狠狠抖了抖,心说这女人果然什么时候都不肯吃亏,快死了也尽想着拉个垫背的,对象还是他们顶头上司的冥王,他服了!
  
   

作者有话要说:哈迪斯:




6

6、隐身衣的漏洞 。。。 
 
 
  哈迪斯今天是到地上来做例行视察,检查是否有阳光透过地面的空隙射进黄泉,结果半道上看见一位美丽的少女被一只野猪怪物追杀,眼看少女就快丧命在怪物口中。
  大家知道哈迪斯是冥王,什么样的死人他没见过,恻隐之心那玩意就算以前有现在也被磨成天边的浮云了。他想着,既然正好身临凶案现场,干脆等人死了顺手把灵魂带回冥府去,省得塔纳托斯浪费时间来回跑。因此哈迪斯站在原地冷眼旁观着。
  
  不料,少女避过怪物一咬,跌跌撞撞倒在他的面前,细嫩的小手揪住他的衣袍不放,明媚带着渴求的黑眸猛然一下地撞进他的心里,一向“见死不救”的他心念一动,手上已然举起双叉戟,转眼让歌月束手无策的怪物就变成一头死猪不会再哼哼了。
  
  怪物秒掉,哈迪斯蒙了一下的思路也清晰了,瞅着拽在他衣摆上的那只手,心中有种说不清的违和感,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现在穿的是隐身衣,为什么这名少女可以看见他呢?
  
  说到冥王的隐身衣,这玩意的属性相当逆天,顾名思义就是敌人看不见他。一旦装备上隐身衣,那是从头隐到脚,就跟HP锁定没啥区别,连人影都看不见还打个毛,累死累活放大招纯粹是在浪费自己的MP,哈迪斯一点血也不会掉的。
  希腊神话里面没有咱们中国神话出品的照妖镜,也没有现代科技产物的红外线扫描仪和超声波探测器之类反隐身的设备,一旦穿上隐身衣不但人看不见,神也没辙,想当年他们兄弟仨个跟自家老爹搞政变,哈迪斯就是穿着它从从容容跑到敌营砸了克洛诺斯的老巢,毫发无伤,后来还曾多次出借给其他神,敌人看不见他们也吃了大亏……
  简而言之,甭管你血多厚防多高,他隐着身,就是拿把白板装备慢慢捅也能捅死你,除非你开了无敌外挂让他的攻击全部MISS,然而考虑到哈迪斯手里的双叉戟也是神器,MISS出现的几率比普通人走在路上被天外飞来的彗星连砸三次还不死不残更低!
  
  虽然隐身衣相当于具备BUG属性,但哈迪斯在冥府的时候并不爱穿它,因为隐身衣的效果是无差别作用,穿上隐身衣的话连他的部下也看不见他,冥府工作必然严重受阻,在泰坦之战后哈迪斯就只有巡视大地时才会穿上它,免得人类对他大惊小怪。
  
  今天忽然出现一个能无视他隐身衣的人,难怪哈迪斯会感到惊讶又好奇,忆起方才所见的那双黑珍珠般明澈仿佛能透视灵魂的眼睛,他心一软,直觉不想看着这名神秘的少女在自己眼前死去。
  
  哈迪斯出神想着事情的时候,晕在地上的歌月也醒了。
  
  “唔……”在地上趴了一会,好不容易恢复点力气的歌月哼了一声,缓缓松开紧抓着哈迪斯衣摆的手,撑着自己坐了起来,轻吐出一口浊气,才用干涩的嗓音道谢,“多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实在无以为报。”我是穷人,所以你也别跟我计较谢礼的问题。
  
  “嗯。”哈迪斯淡淡应了一声,站在一边看歌月自己包扎、接骨,从这个少女身上他可以感觉到和冥府相似的气息,可是哈迪斯想了很久也不记得冥府里有这个人,难道是某个冥神流落在人间的女儿?“你的名字?”
  
  “……歌月,我叫东方歌月,东方是我的姓。”歌月一边回答,一边把衣服没有弄藏的部分撕成布条绑在身上止血,既然哈迪斯没有施以援手的打算,歌月也不强求,人家愿意救她已经是出乎她的意料,说到底他们是刚见面的陌生人,他没有义务帮她。“你呢?可以告诉我名字吗?将来或许我有机会报答你的恩情。”欠别人的人情债总觉得不踏实,但还债也要讲原则,威胁到自身安全的一律免谈。
  
  “哈迪斯。”
  
  “哦?这名字听着怪耳熟的,和冥王同名?”歌月不免多看了他一眼,开玩笑地说,“不要告诉我你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波塞冬,一个叫宙斯?”
  
  哈迪斯却点头肯定了歌月的话,那两个的确是他血缘上的弟弟没错,看他们从吵嘴到打架再升级为群殴,过程还算有趣,不过相同的戏码看久了也会腻,回想起来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去奥林帕斯看戏了。
  
  “呵呵呵,给孩子取这种名字,你家长辈真有个性。”歌月不在意地笑了笑,她印象中外国人好像很喜欢用名人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命名,像“爱德华”、“亚历山大”之类的,也有个得罪酒神的国王名字叫“彭透斯”,和最古老的海神重名。冥王的名字比较忌讳,但歌月对外国文化不熟悉,也没往深层里想,她瞧着哈迪斯的打扮忍不住问:“天气那么热,你穿这么厚的大衣不难受吗?”
  
  别怪歌月一下没认出哈迪斯,很多故事中把冥王描写成一个阴森可怕满脸胡渣的大叔,可哈迪斯今天到大地上巡视并没有驾上他那四匹黑马拉的车,且由于穿着遮住脸和全身的大衣,看不见代表其身份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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