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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综漫 一穿再穿-第49章

小说: 综漫 一穿再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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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大哥……我……我……爹爹说,你也该是要成家的年龄了,难道没想过……”

    “七七,成家之事,并非我不想,而是我想要的那个,她心中无我。”

    “沈大哥!你该知道我对你……”

    “七七。”声音依旧温文,却毫不留情地将朱七七的话打断。“晚了,你该去陪朱爷用膳了。”

    “……”

    一阵沉默,好奇心让我微微探头。只见廊道上一男一女,两人相对而立,看着近在咫尺,但细细一看,却发现两人之间距离天涯。我又靠向树干,闭目养神。自古以来英雄当与美人配,朱七七是美人,沈浪也毫无意外地是英雄。只是这美人,似乎暂时没法子得到英雄的一颗心哪。

    我闭着双目,似是睡了很久,又似是只睡了一会儿。直到感觉到某个视线落在我身上,我张开眼,眼前一片暗黑。原来已经入黑了。眨了眨眼,只见在我对面的树枝上坐着人,我微怔,仔细一看,竟是沈浪。

    “宫主终于醒了。”他声音带笑,不徐不疾。

    “……原来是沈公子。”我亦微笑说道,抬手掩了个哈欠。原来真的是睡着了。

    “宫主这样的警觉心,如何在江湖上行走?”沈浪语气中尽是不赞同。

    我又掩了个哈欠,从大树上跃下,说道:“仁义山庄也算是我的地盘。有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及时行乐。不知沈公子有没有想过,若是在自个儿的地盘也要时时提防着,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

    沈浪亦在树上一跃而下,走在我身旁,并未说话。

    我亦不管他,走到了我的院子,正要进去,手腕却被人扣住。我看向那只放在我腕间的手,然后看向他。只见他双目幽黑,似是山间的湖水,看似静谧,但却深不见底。我一怔,随即出声换他:“沈公子?”虽说我向来认为女人若是有本事将男人把玩在股掌之间,便算是女人的本事。但我,却是没心情玩这种把戏的。

    “……在下失礼。”他松开了手,轻声说道。

    我看向他,本想说些什么,但是想想,还是作罢。“公子,我要回去了,告辞。”

    “……”

    才辞别沈浪进了院子,朱七七就迎面朝我走来,劈头就问:“白飞飞,你又来仁义山庄做什么?你究竟什么时候离开?!”

    我还没说话,追在朱七七后面的小西就说话了,“你说的是什么话?这也是我家宫主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来?”

    “你……”朱七七手指着小西,横眉竖目的样子。

    “我什么?”小西呵呵直笑,将朱七七的手用力拍下,“朱姑娘,我最不喜欢别人指着我说话了。你方才想说我什么?又说我不要脸么?”

    “难道你们不是?!”朱七七的声音几乎能算上是尖叫。

    小西闻言,凉凉笑道:“朱姑娘,你还是别来招惹我家宫主,要知道沈公子不喜欢你跟我家宫主没有一个铜板的干系,你再怎么说我们不要脸,他也不会因此喜欢你。”

    我越过朱七七,很不客气地说道:“朱姑娘,天色已晚,你还是回自己的院落较好。”

    “……白飞飞,你有什么好?”朱七七的声音一改之前的趾高气扬,变得有些幽怨。

    我脚步一顿,缓缓转头看向她:“朱姑娘,抱歉,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她目光与我的对视着,里面有着委屈也有着倔强,更多的,是不甘。朱七七苦恋沈浪,她的心事,我是懂的。但感情之事,你情我愿,这位大小姐过去的十八年顺利得让人忍不住眼红,此时受些挫折也很应该,否则上天岂不是太不公平!

    “白飞飞!”朱七七走到我身边。

    “朱姑娘,朱爷也要称我一声白宫主,你是不是也该对我客气点?”我边走边问。

    “我对你难道还不客气?!”她瞪我。

    我哑然失笑,看来朱七七偶尔的礼貌和体贴,大概也只会在沈浪跟前显示。

    在仁义山庄住的日子其实也颇为无趣,某日深夜,我没有由来的失眠,于是披上外衣出来院子中坐一会儿,谁知刚出去,就见眼前闪过一个黑影,月光下,小东独自一人站在院子中,惊魂未定。

    “宫……宫主!”

    原来小东那次被宋离掳走后,两人朝夕相处,竟然日久生情。我开始觉得惊讶,后来便是隐隐地觉得欣慰。若是小东能与宋离终成眷属,那么对她来说,也算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幸好,如今仁义山庄与快活城已化干戈为玉帛,幽灵宫与快活城虽然彼此看不顺眼,但也还不至于到一见面就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地步……所以,小东和宋离的事情还是有谱的。

    在发现了小东与宋离的事情半个月后,我带着小东与小西回了幽灵宫。外头纵然万般热闹,但最舒服的不过也是自己一直经营着的那个地方。对于小东,我曾说若是她想要跟宋离一道离开,随时都可以,但她却不愿意离开。半年后,宋离脱离快活城来到了幽灵宫。

    自从成为了仁义山庄的另一个主子之后,我就再也不爱到外头去玩了。原因是我在仁义山庄露过脸之后,江湖上的人似乎都认得了我这么个人,在外行走诸多不便。再加上当日在外头被王怜花暗算的阴影仍在,江湖之事,防不胜防,想要万无一失,还是呆在自己的地盘比较安全。毕竟,我现在完全没兴趣再来上演一次被人暗算的戏码。

    王怜花如今进出幽灵宫便是如同无人之境,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从他在快活城帮我挡了一掌,死皮赖脸地在幽灵宫中留下之后,我就移居湖中的水榭。这日,我在水榭中看着笼罩着薄雾的湖面,忽然见一个绯色的身影撑着小舟朝水榭这边来,口中还唱着小曲。

    我开始一愣,后来便是失笑。王怜花的音色确实很不错,他的歌声听着甚为悦耳。

    他将小舟撑至水榭旁,抬头笑问:“宫主,不知在下可有荣幸踏上您的水榭?”

    我倚在一旁的栏杆,反问:“若我说不可以,公子是否原路返回?”

    王怜花扬起剑眉,露出一个笑容,“有何不可?”

    “那公子您就原路折回罢!”

    王怜花果然是原路折回了。我想事到如今,我大概能明白王怜花脑袋里想的是什么东西,他不介意让我知道,而我知道了也很乐意装作不知道。认定这种事情,言知之易行之难,我也无心在这上面折腾。但是既然他想要折腾,那就随他去。

    王怜花这一折腾,折腾了五年还没折腾完。

    五年间,幽灵宫湖边的桃花开了又落,小东与宋离早已成亲,而小西在某次机缘巧合下,竟然看上了快活王座下的色使大叔,于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将阿音大叔“拐回”了幽灵宫。

    五年总是不算短的时日,这五年间江湖上的事迹无数,但最为江湖中人津津乐道的就是朱七七与沈浪之间的冤孽。听闻朱七七苦恋沈浪,而沈浪却四处流浪,后来朱七七索性离开了仁义山庄,四处追着沈浪跑,但无奈郎心似铁,始终对佳人的一番情意无动于衷。而仁义山庄的朱富贵对女儿这一举初始尚能接受,但至后来,明白沈浪对朱七七并无男女之情,便将朱七七强行带回了仁义山庄。

    一个姑娘家居然追着个男人跑,纵然那男人真的是天下无双的英雄,但对于一个姑娘家来说,人家既已无意,你还跑上去,岂不是作践自个儿?而朱七七这五年间苦苦等候沈浪的回应,但无奈沈浪就是毫无表示,她一气之下,便嫁给了一个商人。至于她过得幸福与否,旁人也没有再提起,而我也甚少去仁义山庄,即便是去了,我也不会问这种事情,所以后来再也没有听说过朱七七的音讯。

    这夜,小东与宋离的孩子一周岁,在幽灵宫设宴款待宫中的姐妹。宴席散了之后,我独自回水榭。却在湖边见到王怜花。月光下,他赤着双脚,站在小舟之上,手中拿着长长的竹竿。

    “今个儿不如就让在下送宫主回水榭可好?”他笑得开怀。

    我懒懒地倚在旁边的树干上,摇头,“不必了,幽灵宫怎么说,也不是公子的地方,公子还是请回罢。”虽然他有本事在幽灵宫来去自如,宫中的人似乎也默认了他的存在。但不管怎么说,这怎么也说不上是他的地盘。

    “宫主,咱们这般折腾,能成什么事啊?”他看向我,轻声问道,语气中带着三分笑意七分无奈。

    我笑瞥了他一眼,“我也想问公子,您这般折腾究竟想成什么事呢!”

    我与王怜花,这些年来也是打打闹闹。我想,要是旁人,我也没兴趣这般与他打闹,我若不愿他在幽灵宫里进出,即便武功不如他,也有的是办法。但我却总是懒懒的,不想在这上面折腾,他爱来就来,爱走就走。论武功,我不比他差,要真论心计,我也能跟他平分秋色,他来不过也就是喝那么几壶梅酒而已。唔……我向来不是吝啬之人,当年他在快活城为我几乎命仔都没了半条,我总得给他点面子,他要抱着小东酿的梅酒醉生梦死我绝对没有半点意见。

    “我想成什么事,宫主不是很清楚么?”他目中含笑,柔声反问。

    我闻言,但却笑而不语。他想成什么事,我当然清楚,但是我不想成事,那可怎么办?既然他不愿意罢手,我不愿意被牵制,那就只好继续折腾了。

    “宫主,你心中既然无人,那么我总是有一辈子的时间等你!”

    “……”

 小李飞刀之林诗音(一)

    江南烟雨。

    在细细斜飞着的雨丝中,一个身材颀长,穿着淡黄轻衫的男人穿过冷香小筑的梅林,来到我的窗下。

    “江南飞絮雨濛濛,柳岸烟池棹漾逢。不解相思弹九曲,婵娟千里与天同。”他站在冷香小筑的庭院中,手中撑着伞,慢悠悠地念着。

    “……”我垂目看向他,正好对上他带笑的双眼。忍不住抿嘴一笑,移开视线看着放置在红木书桌上的精美古琴。五官俊雅,虽然身在江湖,但举止儒雅,掩不住的文采风流。他是闻名江湖的李寻欢。而我,是他的表妹林诗音。

    “表妹,今个儿怎的有闲情要抚琴?”他走进小筑,踏上阶梯,来到二楼。

    我手指在琴弦上拨弄着,反问:“表哥这两年可看过我弹琴?”我对弹琴这种事情,总是学不来。李园中谁都知道只要少爷抚琴,天上的大雁都会情不自禁地飞下来,那是被琴声吸引的。要是表小姐弹琴,天上的大雁也会掉下来,那是被琴声吓的。

    “下雨了,将珠帘放下不好吗?”温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与旁人说话时声音有礼却也豪爽,但与我说话时嗓音偏柔。

    “这样就好。”原本按在琴弦上的手放开,我站起来转头朝他微微一笑。

    李寻欢眉头微皱,目中带着些许不赞同,“虽然已然入春,但寒气仍在,若是你再受寒,我可不管你了。”

    我闻言,忍不住轻笑出声,朝他皱了皱鼻子,说道:“我长这么大,不过就是去年冬天染了风寒而已,什么时候我成了弱不禁风的娇弱姑娘了?”所谓风寒,就是现代人所说的感冒。这种小病,就算放在现代,不也是什么药都不管用,只能自行痊愈么?

    “你啊……”他嘴角微弯,抬手捏了捏我的鼻子。“我听小红说你已经好几天没出门了,我陪你出去走走?”

    我转身看向窗外,雨仍旧在轻落着,雨水打在树上的绿叶上,小小的水珠在叶子中慢慢聚集,形成大大的水珠然后自叶子上滚落,掉落在地上。我看着院中的景致,摇头拒绝:“不去,我不喜欢下雨天。”尤其不喜欢这种烟雨朦胧的雨天,天色灰沉沉的,心情也跟着懒懒的,有时候甚至觉得压抑。

    他走至我身边,随即,一件披风落在我的肩膀,“披着吧。”

    我一怔,随即淡笑着将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披风系好。李寻欢与我有婚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了林诗音,总比上一辈子成为了白飞飞舒服些,起码可以少操点心。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在江湖上就如同是一个神话,例无虚发。他人在江湖混,讲义气,但毕竟文人出身,所以对我练武与否倒也不太在意。当然,为了自保,我是有练武的,但大家闺秀也得要有大家闺秀的模样,我现在更多的是偶尔练字画画,然后再去看看我驯养的蜜蜂,折腾一下我的蜜蜂阵。

    事到如今,我偶尔还是觉得很不真切。从未试过发生这样的事情,前一世,我还是白飞飞。王怜花与李寻欢,两人是有渊源的,也就是说白飞飞与李寻欢、林诗音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我现在却是林诗音。而前些日子王怜花交给李寻欢的《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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