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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无良王妃-第4章

小说: 重生无良王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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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施馥一听,当下傻了,丫鬟不是要侍候人吗,这她哪儿会啊,前前后后加起来的四十年里,她还从来没有伺候别人吃喝拉撒过,倒是用拳头伺候了不少人。

“师父~,你一直将淑女作为我的成长目标,难道这么辛辛苦苦培养我成才只是为了给别人当丫鬟?这未免有些大材小用了吧?”

“好像也是哦。”宓茹想了想,察言观色了一会儿,眼神左闪右躲最后吞吞吐吐地商量着道,“那不如给一个人做夫人?”

夫人?没听错吧,有这样分派任务的吗,这可是拿终身大事当做玩笑,至于这样认真吗?而且,哪有硬塞给别人的道理,说得好像她嫁不出去一样。

施馥知道自己的分量没有想象中的重要,于是抬出林雪雁道:“师父~,你这样匆匆忙忙将我出嫁,都没通知我娘一声,我娘知道了会火烧白云弄的,保证能烧他个三天三夜。”

“馥儿,为师已经给你很多选择了,这么偏袒着你,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肯,好让为师为难呐。”说着,宓茹放下筷子,板着一张脸,好似一副生闷气的模样。

“那你也得说个现实一点,符合我个性一点的任务嘛,什么丫鬟,什么夫人,你觉得可能吗?”施馥虽然说得理直气壮,可心里忐忑地很,以前宓茹装装也就算了,可现在这个表情,看着似乎不太和善。

“那剩下最后一个,若是再不愿意,就只有继续留在白云弄陪为师了却残生了。”宓茹头瞥向一边,没给施馥正面脸色,说的是无限哀怨。

了却残生?不至于吧,她才二九年华,还有多少个二九年华可以用来伤春悲秋。虽说人家经常将年事已高挂在嘴上,但人家看着就像个姑娘,搞不准自己会死在她前头,这样赌命是输不起的。

施馥想想都觉得留在白云弄很亏,比给别人当丫鬟和夫人还亏,无论如何,先溜出白云弄再作打算不迟。

于是,施馥豁出去了,问道:“我选还不行吗,最后一个是什么?”

宓茹心里满意地转回身体,脸色却还臭臭地道:“去给一个人当隐卫。”

“隐卫?难道就是传说中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有关键时刻现身,平常都看不见的护卫?”施馥惊讶道。

宓茹略略有些好脸色地点了点头:“馥儿觉得怎么样?”

倒是一个新的体验,可以考虑考虑,至少比丫鬟和夫人强吧,打架对于她而言完全不成问题。

“隐卫就隐卫。”施馥应承道,只是,有一个问题困扰她很久了,她一直想不明白:“师父,说了这么久,到底给谁当隐卫?”

“就是……当今皇上第七子逸王顾慕。”说出这话的时候,宓茹神情凝肃,比往常任何时刻都凝聚。

“皇帝的儿子,还是个王爷,有点悬乎,搞不好就是人头落地,风险很大的。”施馥托着下巴冥思中。

“馥儿不愿吗?”宓茹问得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人一般。

“愿不愿意全看师父的配合程度,我得知道你与皇宫有什么关系,这么关心他,难道是这个逸王顾慕的娘亲?”施馥猜测道。

“馥儿,你也不用拐着弯套为师的话,为师今天都告诉你,行了吧。”宓茹摇了摇头,笑道。

“师父就是师父。”施馥嘿嘿一笑,“那我就一边享受美味,一边听您老讲述了。”

“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我与逸王的皇祖父一见钟情,不过你也知道皇宫有太多的是是非非,他不能放弃王位,我不想入宫,所以我们决定暂时相忘于江湖……”

“暂时?”太上皇现在应该很老了吧,至少也该六十多了吧,那么他们的暂时会不会太长了一些。

“对,我那时答应他,会等他,等他安顿好云国来找我。”宓茹垂首看着饭碗,筷子挑着饭粒,挑了半天也没夹起一粒米饭。

“可是他不是驾崩了吗?”施馥回想着害她吃不成桂花醉鸡的罪魁祸首,忽然恍然大悟,“难道……”

宓茹点了点头道:“他没死,他来找我了。”

“师父,我听说现在的皇帝不是继承云国很多年了吗,太上皇退位之后,为什么不马上找你,反正已经没他的事了?”

“一个国家的治理不是那么容易,当初他禅位之后,还在暗中观察当今皇帝是否适合这个帝位,所以并未来找我。”

“师父,你好可怜,等了他那么多年,如今才苦尽甘来,师父,你放心吧,我会去的,我会好好保护你丈夫的孙儿的。”施馥信誓旦旦,“不过他的孙子孙女这么少吗,不是第七个吗,那么前前后后应该不少,为什么只保护这个,难道他特别一点?”

“这个……”宓茹说的吞吞吐吐,很让人疑惑,“为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样啊,看来得打探打探才行,不过总觉得宓茹好像隐瞒着她什么事情。

施馥如此决定,便对宓茹道:“可以呐,这件事就先这么说定了,师父,你以后要云游四海了吗?”

“为师年事已高,很多地方都没怎么去过,也想趁着最后一段时间出去走走,为师有空会去看你的。”

宓茹别有所思地瞥了眼施馥,看得施馥浑身一颤,她索性敞开心扉道:“你不会想看我有没有偷懒?还是算了吧,如果给我送点好吃的,我还是非常欢迎的。”

“就知道吃,这些都交给你解决吧。”

“遵命!可是师父,你为什么还在不停地消灭阳关三叠,速度之快,与我不相上下?”施馥百忙之中抬头抗议道。

“那个,为师也饿了,为师也很久没有开荤了,所以……”宓茹呵呵一笑,小心翼翼地伸出筷子向灯影牛肉进攻。

“师父,我忽然想到,你刚才说给一个人当丫鬟、给一个人当夫人、给一个人当隐卫,那么,这一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馥儿,这个……”

“还有,既然你跟太上皇这么熟,当初你去挽救灵城安危的锦囊是不是太上皇给的,这说明你们是不是暗中还有来往,灵城一定是要救的,至于把我抢走是不是顺手牵羊,还是从那时开始就谋划着给什么逸王当隐卫,师父,希望你能够从实招来。”

“馥儿,这个……”

卷一 第七章 三个公子

旁敲侧击,软硬兼施,宓茹也没再透露出什么讯息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嘴巴居然这么严实了。

背着宓茹给她准备的一套具有宓茹眼光的淑女衣服,施馥婉言拒绝了宓茹好心好意准备的一大箩筐蔬果。骑着那匹被她含辛茹苦拉扯长大的小白马,施馥穿着那身闲逛时的白衣黄衫,依依不舍地告别宓茹,分别前还落了几滴眼泪。

对于眼泪的解释,施馥是这么认为的,毕竟跟宓茹生活了十八年,落几滴比较符合淑女的品性,而且不是有句话叫喜极而泣吗,所以更有必要落泪。

施馥坐在马上,摸了摸白马的头道:“小白,马上要回家喽!”

离开前,施馥回首看了看白云弄所在的方向,虽然烟雾缭绕她看不清,但是毕竟生活了这么多年,闭着眼睛都能找到白云弄。

“小白,我呢很想看看传说中令师父苦苦等待的太上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不过再想想还是算了,就不去当那个电灯泡了。虽然被师父骗了十八年,但是也没什么好生气的,毕竟师父也是有养育之恩的,而且与师父一起生活还是挺开心的,你说是不是?”

小白马偏了偏头,避免被施馥打乱毛发。

“小气!”收回目光,施馥敲了一下小白马的头,一声轻喝,小白马便轻快地飞跑起来,好像从来没有撒腿跑过一般,尽情地享受着狂跑的乐趣。

以后要到云国皇城去,宓茹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期限,最后讨价还价,至少也得呆满一年,应该得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

在那之前,看来还得到灵城看看她这个世界的老爸老妈。虽然之前偶尔有飞鸽传书,不过她也不忍心委屈那只瘦骨嶙峋的鸽子飞越千山万水只带几句没有营养的话,索性也就没有通讯了。十多年都没有见过面,不知道还认不认得她。

从来没有担心过回家的问题,只因前一世没有家,如今给了她一个,倒是让她有些无所适从,近乡情怯了。

不知道施从放和林雪雁看到现在的她会不会崩溃,宓茹当初答应他们把她调养成知书达礼的小姐,如今她对宓茹都没大没小,更何况是他们。这大部分原因虽然在她,但是也不能排除宓茹的缘故。宓茹明着答应他们这样,其实心里可鬼着。什么出师的任务是保护逸王,没有武艺傍身怎么去保护,宓茹肯定是一早算定她了,一切对施从放和林雪雁的话都是冠冕堂皇,骗骗他们的。而且还给她什么选择,肯定早就吃透了她的性格,所以才将什么丫鬟和夫人提在前边,让她没有选择之下只有隐卫一个选择。

不过现在也挺好的,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所谓的知书达礼不能当饭吃,出了事还不能保护自己,她没有远大的目标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她只要偷得浮生半日闲还有天天能吃到美味佳肴就行。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听说皇宫伙食不错,以后有空去逛逛,等吃腻了再说。

想开之后,施馥倍觉心情舒爽,也有了好好欣赏湖光山色的兴致,她拉着马缰,就是不让小白马好好驰骋。

走过荒山,走过野岭,一路相安无事,连抢劫都没有,施馥顿时觉得这个国家真是国泰民安,而且国泰民安的有些过分。

然而,才这样想着,才走入山道,施馥就听到“救命”两字,叫得好不凄惨,凄厉而又令人浑身一颤,只可惜好像不是娇滴滴的美人。

为了维护应有的正义,施馥决定还是去看看,主要也是脚下的这条路是通往灵城的必经之路。虽然说人都是自找麻烦,但是也得考虑到她现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

赶着小白马上前,施馥远远就看到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模样的男子,死死抱着一个蓝色布包,跑得虽然气喘吁吁,但是照他这种速度,五十米不知道要不要跑个几分钟。

而男子的后面,有一伙儿施馥刚刚想想中的拦路抢劫的人,露出贼贼的看好戏的贪婪的目光,追上男子,将男子包围。

当头一人是独眼的,虎背熊腰,他旁边有一个小个子,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还真不一般的小。

只听得小个子道:“小子,赶紧把钱交出来孝敬我们,或许还有条小命回去,不然……”

说到这里,小个子亮了亮手中的大刀,笑得一脸欠揍。

“这是给我娘看病的钱,你们放过我吧。”男子求饶道。

“放过你可以,把钱留下就行。”小个子笑得一脸得意,手一挥道,“兄弟们,抢!”

顿时,六七个人便涌上去抢钱了,那男子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一下子就被抢走了布包。

那几人将布包给了独眼老大,独眼老大掂量了一下分量,很是满意,点了点头:“走。”

“把钱还我!”男子追上去,小个子看不过,嫌碍事,马上给了两拳,打得男子鼻青脸肿。

施馥实在看不下去,当下一喝,催促道:“小白,冲!”

急促的马蹄声马上跃进,那男子忽然抬起头,叫道:“三公子,救我!”

三公子?施馥转过头,后面好像没有人,难道叫她?还是那人已经被揍得精神错乱?

然而,那六七个人一听到“三公子”这三个字,好像很慌乱一样,可是又好像很怀疑,想跑又不敢跑。

“他到底是不是?三公子好像很久没有出现了,不会这么巧被我们几个赶上了吧?”六七个躲在一处,议论纷纷。

他们这副模样,倒是让施馥觉得自己很多余一样,硬生生把她想要救人的壮举变了个味。俗话说一鼓作气气势如虎,二鼓作气气势如豹,三鼓作气气势如猫,被这样一闹,施馥顿时没有刚才的冲劲了。

几人盯着施馥瞧了半天,还是那独眼老大有勇气,上去问道:“敢问阁下是……”

强盗一下子客气起来,让施馥觉得很不适应,难道自己还要跟拦路抢劫的寒暄不成?

这三公子到底是个什么名头,要冒充吗,可她一无所知啊?被拆穿很没面子的,而且她干嘛要打响别人的名号,当下,施馥居高临下地道:“听好了,我不叫三公子,我叫……方菡雅。”

“什么,雅公子?”独眼老大马上双手奉上蓝布包,嘴里念念道,“雅公子,我等也是被迫无奈才以此营生,我等有眼不识泰山,还请雅公子饶了我们这些人,这些银子孝敬你。”

说完之后,独眼老大伙同那几个小喽啰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害得施馥一头雾水,还成了受贿者。

“你真的是雅公子?”那倒在地上的男子有些惊愕地看着施馥问道。

施馥深吸了一口,笑着耐心地道:“你没事叫什么三公子。”

“我在茶馆里听到有人说,他曾经遭到抢劫,是三公子救了他。”男子道。

“三公子是什么人?很厉害吗?”施馥问道,不就是救了个人,闹得沸沸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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