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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大汉女狼-第27章

小说: 大汉女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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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忘了派人回去通知。
  巧巧那丫头不会以为我出事了吧?
  赶紧穿衣下床,洗漱后拎了帽子就往外走。
  “子夫,子夫……哦不对应该叫大人!”嫣红兴匆匆地跑了进来。“我的烈大人,圣旨下了,赶快去接旨呀!”她比我还要兴奋。我被拉扯着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到达了天井。
  前来宣旨的毫无悬念是一队身着太监服的太监,哦,不是,应该叫小黄门。
  为首的是一名很年轻的官员。脸型俊逸,锐气逼人。
  黄门官宣道:“奉天子诏,我大汉朝得蒙上天眷宠。令公主丞卫子夫梦得天书,顺应天命而兴我大汉,是为国之幸也……(此处很多字,因为大家都只关心下面的,比如封个什么官之类,因此就没有听得很认真,特此忽略)……朕决意赐封其为“护国天女”,赐名烈焰,加封为钦天大夫, 秩俸二千石,着统领钦天司。另赐府邸一座,明珠一斛,绸缎百匹……”
  我的脑袋还有些昏昏沉沉,自动过滤了某些内容,只知道自己捞来了个大官当当!这钦天大夫却是没听过,想必是新增设的官职名称?
  护国天女,是不是类似于国师呀?威风八面,信徒如云,吼一吼,朝堂也要抖三抖那种?钦天司也没有听过,也是新设的吧?一听就是个神棍组织,丫居然叫我去统领一帮神棍,当个神棍头头?
  幸好某烈也不是那么的没有文化。这官说白了也就是个虚职,等同于混吃等死的米虫。我想基本上还是不能够参与政治的,就像史上有一个很有名的神棍叫“奕大”的。
  一个多么敬业!又红又专的神棍呀!也因为他的不满足于现状,又想在朝堂上插一脚,就被毫不留情地正法了。
  当然关于这个奕大,关系到将来卫子夫家族及后代的幸福,非除不可。某一天不要被我遇见了,不然见一次打一次,狠狠踩死!
  还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没什么可说的,两个字——照杀!
  改变历史,就要从杀这两个人开始。我心中忽的冒起恶毒想法,铺天盖地。另外刘彻一定是输了我某样东西心内不爽因此来折腾我吧?
  他竟然给我封官?尽管汉朝还没有对女子的约束到达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人人须缠小脚,不得抛头露面,参与家庭或家族大事。汉代女性相对还享有一些自由,但也是不可能过多地干涉男人们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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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平步青云(2)
我从来就没有想往政治方向发展。只是想安安分分地打理烈天坊,赚点钱然后某一日造艘大船全家人一起移民海外,说不定还能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然后打造成另一个帝国呢!呵呵。
  如今又突如其来被横插上一杠,无疑要使我为了生存必须付出更多心力!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本来就脆弱的神经更加衰弱。然后脑袋无限涨大,四肢无限缩小,得了科学怪人综合症!
  想着想着我没有意识到圣旨已经宣读完毕了。
  “烈大人?”
  “烈大人,还不领旨谢恩?”
  嫣红跪在身后推了推我。
  “哦下官领旨,谢陛下恩典!”我回过神连忙磕了个响亮的头。
  “烈大人,下官司马迁,今后会协助大人,使您能够尽快地熟悉钦天司事务。”
  “司马迁?”我惊得跳起来。想要上去久仰一番。众目睽睽之下只好强压下崇拜之意。仍是很热络地盯着他看。
  司马帅哥被我盯得楞是脸红了起来。
  “咳……咳咳……那个大家都辛苦了,有赏有赏!”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示,于是说了句通俗的白话,小黄门们一听都高兴地咧嘴乐了。
  公主府除了平阳公主,余人全都在场。二总管早已命人端出一托盘银锭子,一托盘金锭子。
  当然这钱以后还是要还的。
  随后,便去向平阳公主请辞。
  公主刚刚起床,精神还有些不佳,脸色很是郁闷。
  我想不该是因为输掉了十亩土地吧?
  那可是她自愿给我的!
  “烈焰。”
  “奴婢在,公主。”
  “今后,就不要再自称奴婢了。你如今也是有名位的大人。”
  “公主在我心中永远都是主子,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不管奴婢身在何方,将来如何,都会记住公主对奴婢的好。今后我不在了,公主可要自己保重啊!我会常常来看您的。”
  平阳的眼泪就要洒了出来,转过头不让我们见到她水汪汪雾气氤霭的大眼睛。
  我突然感到一种欺骗了人家小姑娘感情的罪恶感!公主虽然高高在上,但却是个感情丰富的女子呀。
  而我不是卫子夫,没有那种相依为命,蓦然离别的感觉,对不起了。
  离开公主府,意味着我另一段经历的开始,有一些茫然,当然对于诡变莫测的前途更多的是兴奋与期待,充满着狼性的斗志。
  “公主,再见了。”
  我轻轻掩上房门。
  您的奴婢卫子夫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刚走出平阳公主府,暗巷里就杀出一大队人马来。一看是黑风山的众匪。
  巧巧、可儿一左一右奔上来,一个挎住我胳膊,一个把眼泪鼻涕都往我身上抹,哭天抢地的。老天啊!这件衣服是俺的新官服呀!!!
  “够了够啦,我又没死,哭什么?”
  “小姐!我们都好担心你!你再不出来我们就真的要冲进来找你了!”
  “师祖。”邓儒一开口,吓了我一跳。他一直就这样神出鬼没地跟在我后面,还从平阳公主府一直跟出来的。
  一夜不见,邓儒怎么胡子也冒上来了?还在头上戴了块海盗头巾?
  “小姐,我们讨论了好久,才让邓大哥扮成送猪肉的混进公主府呢。知道您没事,我们才放心了!”
  卖猪肉的有戴海盗头巾的吗?汗!
  “烈大人。您若是有事,下官便告辞先行回去复旨了。”司马迁道。
  “我随大人一同前往吧。”
  每位受封的官员都是要进宫谢恩的,然后才能正式走马上任。我怕一个人去会迷路,不如跟着司马迁,也好借机联络联络感情~~~~嘿嘿!说不定他会看在有点交情的份上把我也写进史记哦?
  那可就大大地光宗耀祖了呀!
  “司马大人,请吧。”
  “烈大人请。”
  

第二十三章 平步青云(3)
二人分别上了轓车。前往未央宫。
  这个年代的神棍们表现都十分踊跃,据说被授什么五利、地广或别的什么杂牌将军衔亦比比皆是,神棍组织头目可不好当呀,爬上去容易跌下来只会死得更惨。不要说统治他们,就是把他们纠集在一起也是很难的。不明白刘彻为什么突然又想起把这些人集中在一起形成初具规模的组织,并派我去当这个“小组长”呢?
  车轮辘辘,行过长安,至未央宫外,入安门。便要下车步行。
  一路上司马迁向我简要讲了刘彻最初延揽方士的政治性原因。
  汉初,中央政府机构的用人政策主要靠军功、荫任、赀选三种途径,游士基本无法挤入中央政权,他们只能从郡国诸侯那儿寻求出路。如枚乘、邹阳、严忌等人先事吴王,后奉梁王刘武为主。诸王有的出于个人信仰,有的出于政治目的也纷纷延揽游士。游士中包含了许多方士,较之一般游士他们的破坏性更强,也更得其主宠幸。方士与权欲日盛的诸侯结合,大大增强了地方诸侯的实力和野心,这已成为自文、景帝以来便存在的心腹之患。(小白PS:比如衡山王身边的方士——“日夜纵臾王谋反事”。衡山王“与奚慈、张广昌谋,求能为兵法候星气者”;淮南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淮南王最终也在公元前122年谋反被揭发,后自杀。)
  因此,由于其影响力和破坏性的强大,方士逐渐成为天子与诸侯争夺的对象。比如李少君,原为深泽侯门客,他曾遍游诸侯,最后被汉武帝所纳。如今已死了,据说是“尸解成仙”了?
  当然具体事实有待考核。
  所以目前受宠的方士是少翁与奕大。少翁,齐人。善幻术,曾使汉武帝看见死去的王夫人,因而受宠信。他又劝刘彻在宫室画天、地、太一诸神,置祭具以致天神。后来又劝帝建“建章宫”,是个颇具影响力的神棍。奕大原为胶东王门客,为其主方药。自称为少翁之师弟。常往来海中,见到过仙人安期和羡门。胶东王因参加七国叛乱而被诛,奕大又投奔到康王门下,后经人举荐被武帝招纳。
  象这样延揽原本属于地方诸侯的方士,起先也是出于一种加强中央政权的用意。
  然帝王者,有谁不希望千秋万岁?因此方士的地位得到保障的同时也开始逐渐影响并左右君王的言行。这也是当初提出并主张“郊礼者,人所最甚重也”的董仲舒所没有料到的。
  董主张重“礼”法,祭祀,希望以天命为由进一步确立统治者的地位。这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没完全按照董的设想进行,这一时期的郊祀仪式几乎完全被操纵在了方士手里,它既没有充分体现其维护人伦纲要的意义,也没有把强化君权的天命与神授作为目的,却演变成了拜神求仙的仪式,步上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寻求长生之道。劳民伤财,并一昧以其歪理邪说盅惑君王。
  因此,如今朝廷应该是出现一种很微妙的关系。皇帝开始宠幸方士,虽然还没有到达言听计从的地步,但建造建章宫,求仙台,耗费财力物力众多,已使得朝中正直的大臣与方术之士产生强烈矛盾与不和。且一班神棍大肆招摇,自以为真的是什么“天命大将军”了,言行无忌,触角开始多方延伸。虽现在未能在朝堂立足,然其势力已经初具规模,产生的祸害亦日益明显。
  (那时的“方士”其实可分为“学者”、“隐士”、“僧道”、“门客”、“商人”、“江湖术士”等不同类型。都可称之为“方士”。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范畴。而为了方便理解称呼,我们以下的方士主要指炼丹求药的术士,江湖海骗一类。)
  司马迁似有意似无意的提点,总算让我明白了目前的尴尬地位与灰暗的政治前景。
  前有狼后有虎,NND果然不是个什么好差使!只不过不知道钱多不多?有没有额外奖金?
  所谓谢恩,先要在承明殿外跪上一会儿,直到晒得一头热汗外加油沫星子。才被准许入皇帝日常居住的宣室谢恩。但也只是远远地在殿外跪谢,然后才赐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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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平步青云(4)
吃毕又是谢恩,随后要赶往长乐宫,向太皇太后谢恩。
  这谢恩仪式足足折腾了三四个时辰,幸好不必再跨马游街,否则我可真要横尸在马路上了!
  比较高兴的也就是受赏的环节了。对于啥事也不干白拿俸碌和混吃混喝的行为我自然是十分乐意。
  早先在未央宫混了一席,然后我又打包带了一些“九龙鼎肉干”回来。据说这是汉宫廷最美味的食物。是皇帝对于有功的大臣才会赏赐的食物,它同时也代表了一种荣誉。
  我本来是对干巴巴的肉类没兴趣,但看到司马迁的羡慕之色,就毅然决定打包了。
  后来才知道吃了皇帝的宴席还要打包这种行为,古往今来除了小烈,只有另一个胖子主父偃曾为之,被传为笑柄,却又是十分胆大妄为一直被群臣所佩服的。怪不得当时大家的表情都有点怪?
  随后又在长乐宫混到一席。
  老太后比刘某人热情多了。不仅亲自接见我还赏赐了明珠二斛、绸缎百匹、黄金、白银的首饰、玉器,以及一个能时常出入宫廷的腰牌。
  我有些受宠若惊。过多的与皇室中人接触可不是件好事哦!
  虽然是远远地隔着帘子,老太后又有些白内障,然她似乎对我很是欣赏,还谈到了平阳带进宫的豆腐丸子。我自然是一迭声地拍着马屁,也谈到了做豆腐的秘方。唯恐老人家一不高兴就把我拉出去一顿板棍。
  老太太看似和蔼,每说一句话却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直入话题核心,扎得人心惊胆寒。然而她却是一脸笑眯眯,十分和善的模样。
  我一面小心地应对着,一面又不自觉地想到老太后把袁固生丢进野猪圈里撕咬的那个片断。
  窦太后信奉黄老之学。即远古的黄帝和近世老子的思想,主要是〃无为而治〃清静守法,轻徭薄赋,这是汉初与民休息政策的基本治国思想,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自由主义政策,低税收,少干预,自由开放,依法治国。这使国家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促成了〃文景之治〃盛世景象的出现。 景帝和窦姓宗族不得不读《老子》,并推尊其学说,因此她在世时〃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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