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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处处犯桃花-第17章

小说: 处处犯桃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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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提,桃花也不肯问。要问他什么?多小家子气!显得她好像多在意似!

男人那么多,何必!

走到楼下,桃花放在袋子里的手机响起来。

“喂?”徐明威快手快脚敏捷地接了电话。

对方没料到,楞了一下。试探问:“这是桃花……呃,何小姐的……”

“你找桃花是不是?”不等对方说完,徐明威立刻开朗笑说:“敝姓徐,是桃花的男友兼同居人。”

“同居……”对方的声音在打皱。

“啊,请别误会,那是简称,我是桃花的男的朋友,同居是指同居住在一个屋檐下——”

“徐明威!”桃花恶狠瞪他,将电话抢过去。

“啊!”徐明威一脸太慌张了,匆忙间就那么不小心地把电话给按掉。

桃花抢过手机时,电话已经断线。

“徐明威,你是什么意思?”这不是生不生气的问题。被他这么一搅和,她冷掉一大半的火热的心,又冷掉另一半,对约会突然觉得没趣起来。

“哎呀,不好意思,我太不小心了。”徐明威抱歉地笑笑。“不过,妳别担心,我会帮妳解释。”

“不必了。”桃花抢回手提袋,把手机丢进去。

很巧地,二十八从楼上下来,看到这一幕,觉得很新鲜,也合该无聊,她暗笑一下,竟嗲声说:

“徐先生,你好啊!”还学桃花那样噘起嘴,眼抽筋似地抛个媚眼。

徐明威暗暗苦笑。桃花撇撇嘴。

“哎呀,徐先生,你不记得我了?”十成九出自“桃氏”出品的嗲气与娇嗔。

“火星人!”

很不幸地,林见深随后尾随下来了。二十八一心恶作剧,忘了大野狼在后头。像被捉住尾巴的小猫,惊跳起来,然后垂下头,两手乖乖地摆在两侧,十足似做错事的小孩,当场被逮到,乖乖认栽地等着挨骂。

“妳哦!”林见深敲敲她额头,像处罚小孩那样。

二十八吐吐舌头,又嘟嘟嘴,说:

“下次不敢了。”

挽住他手臂,娇颜一开,如花绽放。

林见深又点点她鼻尖,两个人才亲亲密密走开。

桃花又撇撇嘴,似很不以为然。二十八那种小女人的神态模样,实在有些肉麻。

但她忍不住一直盯着他们。不经意瞥眼,却见徐明威正看着她在笑。她恼瞪他一眼。

“笑什么?”他嘴边那笑痕,撇得多暧昧!

“桃花儿,妳喜欢我吗?”他忽然用很柔很柔的声音,低低地问。

“你想干么?”桃花立刻有不好预感。

“想对妳诉情衷啊。”徐明威笑。又笑。“桃花儿,妳摸摸,我的心为妳这样狂乱的跳。”捉起桃花的手压在自己胸膛上。

“你心律要不整,就去看医生。”桃花抽回手。

“我的药就在这里。桃花儿,妳可愿意做我的解药?”

“不要。”

“妳不想听听我的心如何狂乱的跳?”

“不要。”

“妳也不给我一个亲爱的吻吗?”

“不要。”

“那妳以后还约不约会去?”

“不要。”说得太顺口,桃花仍不假思索。

徐明威眉开眼笑。“这可是妳说的!”

“这不算——”狡猾!桃花恼叫起来。

徐明威笑看着她皱眉嘟嘴,任由她恼、不满及发嗔。忽然握住她的手,紧紧看着她,脉脉含情,低低又说:

“桃花儿,我们结婚吧。”

霉女的惊讶——

什么?楼下那棵妖桃要结婚了?!(简直不可思议。)

天要下红雨了,马上会刮台风!

那棵妖桃成天这边勾、那边勾的,专门搞破坏,惟恐天下不乱,现在居然要结婚“从良”了!

那个男人眼睛一定裹了老鼠屎,才会被那棵妖桃蒙了!真让人觉得可怜。

唉唉!

二十八的诧异——

啊?四楼桃花要结婚了?

也好,至少少一个“祸害”。不过,她真的甘心吗?可别没两天就又要闹离婚了。

我没有诅咒人家的意思。可四楼那个桃花,谁说得准啊!难保她不会在结婚宴客那天,瞧见哪个顺眼的男人,跑去跟对方要电话号码。

四楼桃花就是有这种坏纪录,偏偏有个男人对她那么有心!

唉!上天真是不公平!

旺伯、旺婶的不出所料——

要结婚了?那当然!那桃花啊,就是嘴硬,死不肯承认。其实啊,她早被徐先生收服得服服帖帖。

女人啊,本来就得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男人,这样才有依靠,心里才踏实。桃花老是劝不听,幸好,徐先生有心。桃花要是再任性啊,我看徐先生该打她三大下屁股。

现在,也不大听她唱什么男人什么消遣的东西了。想想,把男人都“消遣”完了,那可该怎么办?

桃花啊,当局者迷。

人在福中,还是要知福一点!

“结婚?!我才不要!”

她干么要结婚?

像这样,多自由自在。高兴时当有个抱枕,不高兴时踢他下床;爱吃不吃、爱睡不睡,没人噜苏——呃,这一点是有点不正确,徐明威噜苏得很,管她吃、管她睡,管这管那的。但不管怎样,总之,她日子过得好好的,干么结婚?没事找自己麻烦!

她才不要结婚。

“什么?!她不结婚?”

那个桃花到底是什么意思?

徐太太耐不住。简直岂有此理!

别说她跟她儿子已经有那种关系了,人家好女孩,哪个不正经地为未来打算?郑重举行仪式,把名份定了,才不会惹人说闲话。

可那个桃花——

她居然不结婚!到底要怎么样她才满意、才甘愿?

两个人不该做的都做了,偏偏该做的却不去做!居然说不结婚!

还有,哪有男人住到女人那里去的!明威那样时时去她的地方过夜,又不结婚,成什么体统!

不行!一定要找个日子,要他们把这个婚结了!

“不结婚是吗?”

徐明威一点都不失望紧张,嘴角还噙着笑。

桃花也说她“不爱吃”起士蛋糕,他先喂她一口、两口,然后一片、两片,直到她全吃下去。

桃花也说“不要跟他有纠葛”,他一次、两次等着她,然后上门,然后过夜,然后把他的衣物、日常肘品搬过来,然后书、电脑、书桌也跟着搬过来,再然后,就半正式同居,理直气壮住下来。

桃花也说“不要干涉”她约会。哦,他不干涉,一点都不干涉。瞧,他还大度地送她去跟别的男人约会!不过,送一次、两次,然后,又然后,现在桃花没半个约会。

所以,不结婚是吗?

他抿嘴愉快地笑起来。

明天,他就去买个钻戒,先套在桃花的小指、中指,然后,就牢牢地套进她的无名指。

他的桃花儿……“妳还结不结婚呢?”

【全书完】

※※※

尾声

请先容我仰天长啸三声——

哈——哈——哈——

终于把“桃花”给写完了,这个公寓“系列”的故事,总算告一段落。在“系列”两字上引号,是因为一开始并没有想写成系列什么的,只是想写写那个破公寓里几个怪胎女人的故事。

所以,每个故事基本上都是独立的。如果妳在看故事时,不小心不认识这个谁是谁,那也无妨,她们彼此之间也是互不去相识,老死不相往来,连对方真正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总之,我要大大欢呼终于把这几个女人都搞定了!

尤其是那个桃花,实在很给他难缠,整得我七荤八素。现在,我很高兴,终于能摆脱桃花了——摆脱这几个火星来的怪胎女人!

我假设那些坚持看到这个“桃花”的故事的人,对我的故事大概有一点兴趣,所以对这几个女人谁是谁,在那个故事中,大概都有一个概念。不过,对于偶尔翻翻我故事的人,我想还是说明一下,免得害他们搞糊涂。

霉女——“我的男人运有点差”。

二十八——“浪女二十八”。

二楼药仙——“因为他”。

再来就是这本“桃花”的故事了。

就是这样。

我想我已经尽了我的“本份”了。该提醒的提醒、该宣传的宣传、该打广告的打广告——

好了,大功告成!

然后,接下来——

接下来啊……

唉唉!

先让我眼我的脑袋瓜商量商量吧。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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