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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杀绿之都-第26章

小说: 杀绿之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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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三个梦想
七条人影,远离兵场,守兵没有察觉,因为太快。

  草原上,远远停了两辆马车,车前站了两个人,一个中年人,另一个中年人。一个老人昂首挺胸,玩着弹珠,叼着烟斗。另一个老人则神态稳重,风骨高雅,淡然眺望远方。一个中年人叫金不完,圣城首富,药界领袖,坐拥182亿家财,拥有公会议政长席位。另一个中年人叫卓成仪,东宗第一财团卓氏财团次子,早年叛家,逃国,成为光荣派次首长。他们在等人,等阿志郎,自己的主人。

  阿志郎摘下面具,怔怔扫了两人一眼,问:“你就是金不完?”

  玩弹珠的中年人盯着阿志郎,一眼好奇,态度有点傲慢,连背都懒得弯:“是的,我就是金不完。听卓老弟说,你早就已经到了东宗了,怎么也不来我家坐坐?尽管我家庙小菩萨更小,可泡碗好茶的香火钱还是有的。”

  官味,官话,让阿志郎恼火,然而,权力之路从不简单,总得有些愚蠢的东西踩在脚下,才能爬到更高处。

  “我要的香火钱,你带来吗?”

  “带来了,在车上,我带你去瞧瞧。”

  阿志郎走了半步,突然转身,盯着金不完,光是盯着,不说话。金不完呵呵一笑,猜不透阿志郎的心思。阿志郎突然说:“以后,不要用‘你’来称呼我,记住,我是雅兰王室的后代,你既然为我办事,就该用‘您’。”说得不重,但也不轻,金不完感觉背上有点儿凉凉的。

  过了半刻,金不完低头认错了:“下次一定注意,您请!”

  一车的箱子,一车的新钞。阿志郎十分满意,吩咐道:“向佛,厉林,你们都回去吧。带着钱,带着圣军部的资料回去。卓次长,你也一同回去。告诉将领们,雅兰光复,指日可待。你们都将是新王朝的功臣,总有一天,我们的帝国将比天空还大,我们的功绩将比太阳还耀眼。”

  卓成仪作别,临行时说:“王子处处要小心。”

  七个人,一辆车,一大把的钱,消失在草原上。阿志郎心中无限感叹,盯着浩荡的江山,悲伤无处不在。曾经,这是自己的故土,但这片土地埋葬了自己的家人,空留下一道伤疤。无所谓宿命,命运从来都在自己手中。独自西行,穿越沼泽地,吃草,喝污水,走烂了朋脚,只身独影跋涉一千公里,才抵达雅兰遗族。卓成仪识人有术,推为首理长。厉兵秣马,点将选兵,目标只有一个,光复雅兰,重掌大位。现在,总算有钱采购军火了。更让他兴奋的是,飘摇的东宗正在倒塌,机会触手可及。

  金不完一言不发,搞不懂主人在想什么。

  “从今天开始,你装做不认识我,懂吗?如果让人知道我和你的关系,那么你的死期也就到了。”

  “是,我一定注意。”

  “我想在军部谋个差事,你替我张罗张罗。”

  “好的,不知道您想要什么官位?”

  “普通士兵。”

  “那不是太屈尊了嘛?”

  “欲成大事,不屈尊怎么行?好了,你可以走了。”

  阿志郎孤独离去,草原是他唯一相信的东西,至于人,都是棋子,为利来,为利往。他相信自己,但绝不相信他人。驾驭,像高明的骑手驾驭马一样,驾得越好,驭得越妙,便跑得越快。他像一个影子,指挥着光荣派十多万军队,期待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金不完额头冒着汗,等确定阿志郎没了影,才大骂一声:“他妈的,老子又不是小跟班,把我当什么了。要不是老子出钱,你的军队吃个屁。”骂了一通,金不完总算舒服些了。

  草原,还是那边草原,卓王公披着夜风,盯着远处闪烁的星星,心中无比踏实。从今天开始,脚下的土地终于抓在手中了,一个梦,坚持数十年,终于变得可靠起来了。

  红影人走来,瞬间便飘至眼底,盯着这个顽固的老头:“成功总是孤独的,最后一刻,有时并不全是快乐。”

  “至少有你在,我进一步,等于你进一步。”

  301年,红修罗告别仙都,将血化素配方交给卓王公,目的只有一个,将军队血化,组建最强大的血化部队。破烂的东宗,没有实力迅速推广血化素,强大的军队,强大的国家,这是未来之路。卓王公知道,几十年来,心由软而硬,任何困难,都压制不了心中的强国梦。然而再回首时,才发现坚持到底,只收获一个“老”字。他瞧瞧红修罗,有点羡慕,永生不老,难怪塔夫国主疯狂地追求着那个长生梦。

  红修罗问:“毁灭对手的感觉如何?”

  “卓家是最大的财团,我本可以风光继承家业,在钱堆里度过一生。不过,我还是弃商从政。我求官不成,三次被拒于门外,后来将女儿送进王宫,才一步登天。国家乱,我也乱。其实,成败无所谓,真正有趣的是过程。你问我毁灭对手的感觉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唯一的感觉就是没有感觉。”

  人因梦想而伟大,卓王公不知自己伟大不伟大,但回首前50年,至少未有一刻放弃梦杨。

  红修罗不关心感想,他只关心计划:“你打算什么时候组建血化部队。”

  卓王公断然道:“三年吧,三年之内,东宗将拥有最强悍的血化部队,五年内,东宗将击垮多罗,统一全大陆。”

  红修罗淡淡一笑:“我等了你十多年,不在乎多等几年。”

  卓王公冷嘲道:“你从来都是旁观者,事情再坏,坏不到你身上去,事情再好,也好不到你心里去,说真的,我真的挺羡慕你。”

  红修罗理解:“我不是人,我只是神,是一种规律,超然物外才叫神,操纵规律才叫神。心中无风浪,这是我,心中有风浪,这是你。咱们的世界是不同的,所以没什么好羡慕的。当我完成使命,便化为千万尘埃,消失不见。而你一旦老去,也必然随水土而去。从结果来看,我们是一致的,也没什么好羡慕的。”

  远处,星火微弱,卓王公心中的风浪也微弱:“和你谈话是一种乐趣。”

  “我先走了,祝你成功。”

  淡淡的影,一散就没了。一场戏,就这样散了,东宗王权马上就要落入掌中,一场更大的戏正在上演。

  望着草原,那片不属于丁遥的草原。每一年,丁遥只来西河兵场一次,金戈铁马声中入睡,晨钟战鼓中醒来,年轮似乎在回转。抬抬手掌,翻翻手掌,眨眼就是十多年。对于丁遥祝来说,军队就是一切。在多罗时,他统兵作战,一败涂地,军法处死。一瞬间,妻离,子散,只身逃到东宗。在多罗人眼中,丁遥是叛徒,如果不是卓王公极力保荐,丁遥根本没有未来。现在,他位居圣军部之首,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卓王公强兵壮国。

  对于丁遥的突然召见,连小天迷惑不解,静静等待问话。

  “你是连小天?”

  “是的!”

  丁遥打量了一眼,说:“本来第三轮考试要进行三天,你倒好,搞什么擂台赛,两天就分出胜负了,将军部的计划全部打乱了。说说,你当初是怎么想的?”

  远处的风,从身边路过,连小天感觉特舒服:“生存,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生存!”丁遥并不是不懂,而是太懂了:“你愿意到军部来任职吗?王公交待我了,如果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说说。”

  “不去。”

  丁遥有点意外:“为什么不来?”

  连小天断然说:“我只想赚钱,开药店,当兵不是我的想干的,当官也不是,所以不去。”

  丁遥不喜欢勉强人:“那好,你去吧。第三轮考试提前结束,全是因为你瞎搅合。军部决定,在面试之后再,进行一场加试赛,希望你能不负王公所望,顺利通过。对了,我有一句话送给你,勇士团的选拔,从来不是单纯的考试,背后牵涉权力的转移,也是七部表达态度的方式。你要么不站队,要么就站好队,一旦选错了,后果难以设想。”

  到底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西,目前还是未知之数。山雨欲来,这个游戏,连小天没有办法不玩下去。塔夫城主手握血鸽团,掌控王庭卫军33万人,在七部中,图灵与黑木两大族都是拥戴者,土布族更是王族支脉,一定鼎力相助。卓王公势力稍逊,但主宰京三师15万精锐,那兰河族撑腰。一旦开战,肯定石破天惊。政治,永远都是黑暗。连小天有两个选择,一边黑,另一边更黑。公会以梁可可为要挟,目的依然未明;卓王公态度暧昧,心中根底也不清晰。自己的角色是什么,还得别人说了算。

  丁遥的一番肺腑之言,连小天琢磨片刻才说:“我早就知道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20 面试
第三轮考试,因为连小天的擂台赛,大大加快进展,两天后,便已分出胜负,六百人入围。

  晚上,军部开始面试。

  总长室里一片灯火,夫正老头坐在大木椅上,埋头阅读参选者档案。一鼎烟炉燃着,天,毕竟稍稍有点冷了。烟炉上面挂了幅画,门口聚了几个闲散的士卒,正小声议论着什么。远处的山,远处的水,旧样在风中哭泣。几朝几代,西河兵场便是战争策源地,西控雅兰,东攻多罗,那座铁大门送走许多人生,也毁灭许多人生。窗子被风吹得咕咕响,仿佛是兵场在呜咽。夫正老头叹了口气,做为土布族的长老,他心系天下,精忠报国,自认坦荡磊落,然而,每到夜深人静独处时,良心总是隐隐作痛。一份份档案,代表一条条人命,从自己手中滑过,落入深渊。血化素是一场灾难,这一点,夫正老头深信不疑。然而,国主之命,便是天命,他的忠诚不允许自己违抗。

  连小天穿着一件旧风衣,左边青色,右边红色,坐在大木椅上,等待着面试。

  好几天没睡稳,又累,又饿,见桌上有水果,左右开攻,两口一个,转眼便将桌子弄得狼藉不堪。盯着这端庄黑服的老人,连小天迷惑重重,但现在,连小天已经跨过了好奇年代,变得冷漠而冷静了。在东宗,若论权位,国主一,王公二,夫正大人三,他戴着老花镜,浅发深眉,穿着羊毛黑官服,肩上别着两枚金质圆章,说真的,再大的权力,也温暖不了寒冷的心。夫正老头似乎没有重量,空有形式,微微一个眼神,就瞧穿了人情世故。他正襟危坐,腰笔直如线。他左手拿着放大镜,细细查看姓名,看完之后便一阵思索。连小天依然翘起二郎腿,主动从桌上抽了三支烟,一齐插进嘴里,一齐点燃,主动吞云吐雾起来。舒服,惬意,仿佛逍遥不属于人世。夫正大人瞧了连小天半眼,仅是半眼,便已满怀讨厌,如果眼前是只动物,他发誓会一踩而后快。年轻人,可怜的年轻人,总会为了着模糊的理由来送死。他痛恨不珍惜生命的人,尤其是不珍惜生命的年轻人。然而,军队就是军队,王庭就是王庭,他只是一个忠诚,照章办事,管不了芸芸众生。

  夫正老头问:“你有亲人没有?”

  连小天想了想,回答说:“有,有一个婶婶。”

  夫正大人点点头:“上无父母,下没妻儿,也难怪你游手好闲。年轻行小恶,再老一些,便行大恶,这是千百年来应验的法则,所以,我不太喜欢用年轻人。”夫正老头头抬得更高了些,双眼平视,接着说:“不过,打仗杀敌,年轻人还是不错的,有冲劲,有想法,只是缺少历练。”

  怎么还没进门就训起话来了,而且还道理多多的。以后可不要天天听他唠叨才好,否则短命十岁,不过,眼下通关第一,其它不计。他装出乖学生的样子,回答说:“是的,我也不喜欢年轻,恨不得一出生就是80岁,避过那些苦苦难难,只挑舒服的日子过。然而反过来一想,年轻其实也不错,闯闯荡荡,碰碰撞撞,因为被人踩在脚下,才知道站着的快乐,因为被人骂作蠢货,才知道聪明何等重要,这就是历练,越练骨头越硬,脑袋越灵。所以说,你如果点点头,让我进了勇士团,那就是给我历练的机会,让我告别年轻,迅速长大。”为人大道理,连不天从不轻谈,一谈便是空,再谈就是吹,不过,既然夫正老头想听,偶尔谈谈也是可以原谅的。

  “你还有什么愿望没?”

  “我的愿望嘛!”连小天思考一会,“有是有的。小的时候,我就想买一块大海,然后买一艘船,把海装在船里,到月亮上去定居。现在想想,月亮也太远了,估计是去不成的。这想法本身也极幼稚。现在的想法实际多了,只想买块地,买个老婆,儿子当然不能买,得自己生,一个两个无所谓,有就好,然后安安份份过日子。”见夫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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