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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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脸色顿时苍白:“糟了,我全弄拧了……”
阿飞眼神一冷:“你做什么了?”
那猛兽般噬人的目光,令王怜花心一悸。
但王怜花何等样人?
慌乱也只是瞬息功夫,很快便宁定下来,先把情况说清楚:“我观颜察色,感觉李寻欢对男子有意,还以为是他痴恋你。恼怒你为了一个病夫,竟不肯好好做圣教教主,跑去那荒凉小镇陪他耗时间,就去找李寻欢打了一架。”
阿飞道:“如果你下手够快,先杀了他,也就赢了。可是一旦他飞刀出手,你就完全没有希望躲开。”
想起当时情境,王怜花一个寒颤,多少有些不情愿地点头:“是,我想杀他,但是完全没机会。李寻欢的飞刀……小李飞刀……”
阿飞抬头,隐约有神往之色:“那一刀的光芒,只要见过的人,都不会忘记。”
王怜花道:“但他只令我受了点轻伤。”
阿飞落寞地笑笑:“因为他从不肯随意杀人。”
王怜花撇撇嘴:“不随意杀人,这怎么可能?你不知道,当着李寻欢的面,我装可怜、扮美女相当巧妙,他未必感受到我的杀机。”
阿飞摇头:“没人能真正骗过他,但他总会让你觉得他相信你……算了,反正说了你也未必明白。好吧,既然你杀不了他,后来怎样?”
王怜花笑:“打不过他,我只好出各种诡计,总之哀求他不要纠缠你,让你可以回来好好做教主,甚至有机会生个孩子出来玩玩……”
阿飞脸色顿时铁青,失声:“你!你当面劝他不要缠着我,让我有机会传宗接代?”
王怜花也知道事情有些不妙,勉强讨好地笑道:“李寻欢很痛快就答应了,还说,交换条件是要能看着你,我真以为他喜欢你到了骨子里。既然以为这是你们之间的小情趣,当然就帮李寻欢易容,送他过来。不过话说回来,只要脑子没毛病的人,都不会因为喜欢你,就非要守着看你找女人生孩子……”
阿飞很不客气地打断他:“他不是脑子有毛病,是从来只替旁人着想。你这么自私的人,不过是希望我乖乖回来做这教主,可以自己逍遥。你用传宗接代这么要命的借口去找他的麻烦,却连我是不是真的有儿子都不关心,所以你永远也不会懂,他那样的人会怎么想、怎么苦自己。”
说到这里,阿飞不禁颓然:“本来,追问出他心里挂念的人不是林诗音,竟是龙啸云,我还以为自己有一丝机会……你再可恶,也是我亲爹,这么一开口,我就半分指望也没有了。难怪,难怪他会来劝我喝那杯药酒,难怪他从不肯正眼看我……”
被儿子当面诟骂,王怜花委屈了片刻,也就耸耸肩:“幸好也算有好消息,花白凤要替你生孩子啦。今天早晨,你的探花郎正关切问她怎么不舒服,我一切脉,当然就知道是她有身孕了。李寻欢还挺替你高兴,一直喃喃说‘上苍有眼’。倒是你苦命的大公主,教主撂挑子天天关在房间里不见人,金无望带人在外面巡逻应变,她忙着布置各种应敌的后勤事宜,听说最近也参加外围的布防,都累憔悴了。我已经安排人替换她。”
阿飞像没听见自己将要做父亲,只苦涩地喃喃自语:“是啊,他会替我高兴的。”
眼神越来越沉黯。
小心翼翼观察儿子的脸色,王怜花试图进言:“李寻欢年纪跟我也差不太多……他没觉得你也是男人,只当你是招人喜欢的后辈和好兄弟,也很正常啊。”
阿飞点头:“这道理,你不说我也知道。”
王怜花苦笑:“那……我该怎么办,才能帮你?”
阿飞冷冷地:“你跟他不是一种人。你越帮忙,事情越糟。”
寂静许久,王怜花突然缠绵低柔、无限低徊的叹息一声:“李寻欢他……他跟沈浪倒像是一种人。只是沈浪常常笑得气死人,李寻欢却温和许多,不爱说话。是不是冥冥中的劫数?你我父子,竟都逃不开……”
阿飞气结。
也只好咬牙。
不知房间里沉默了多久,突然听见外面有些焦急的呼唤声:“怜花,你还在吗?”
阿飞一愣,扬声:“金法王有事?”
立刻听见金无望的回答:“秉飞教主,两件事。一是收到各地传书,中原武林这次精英尽出,连少林武当峨嵋这样的名门大派都参加对我们的围剿,一旦正面交锋,绝不可轻敌。”
阿飞一边开门,抬手示意金无望进来,一边从容地回答:“知道了。”
向房间内父子俩一揖行礼,金无望片刻不耽搁地接着说道:“另外,李修平给王公子留了一张便笺告别,人已经离开了。”
阿飞惊跳起来:“你说什么?”
王怜花直冲过去,狠狠握着金无望双肩,声音透出几分意外、几分惶恐:“他不要命啦?那病来势这么凶险,虽然算是好差不多了,可也顶多只能起身散散步。这圣教地宫外面可是黄沙万里,他,他想走哪里去?还有,便笺上都写了些什么?”
金无望苦笑举起白纸。
抬头是一行精美的钟王小楷“字嘱洛阳公子”,那纸的正中间,俨然“已践君约、从此相忘于江湖”十一个字。
落款却只用了简单一个“李”字。
墨迹力透锋毫。
笔致傲骨铮然。
第三卷:生而何欢
十六 雕刻
作者有话要说:在京都的清水寺,买了骚包的清水烧瓷器4只
跟我喝咖啡的人有福了……
……
听从朋友们的意见,“小李飞刀是神秘的力量象征,根本就不该被人看见”。
改了 在几乎没有水气的沙漠,墨蓝的夜空中,星光清晰而稳定,似乎离人特别近。
纵使在冬日,粗糙的沙砾被骄阳烤了整个白天,热得似乎可以摊熟鸡蛋,可是天一擦黑,就立刻寒浸浸起来。
这不是舒适宜人的凉爽,而是可以夺走人体温甚至生命的森冷。
无论向那个方向眺望出去,沙漠都无穷无尽延展。莽苍天地间,只有枯燥乏味的起伏沙丘,偶尔三两茎成蓬的沙棘,也干枯得快看不出生命的迹象。
四周安静极了,没有流水虫鸣,除了骆驼偶尔打个响鼻,只有呜咽般时轻时重的风声。
李寻欢的身体还没有彻底康复。
烈日下连续跋涉了枯燥的三天,他已经很疲倦。帐幕里当然没有地宫中那么柔软的床,他只能向后倚靠在厚厚的毡垫上,尽量让自己的姿势舒服些。
这段独自一人走过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静静看着安静而璀璨的星空。
大半年魔教内改变了原来面目的教书生涯,以及能跟阿飞朝夕相处、探讨文章见解的温馨时日,竟恍如一梦。
知道阿飞有了女人和儿子,有那么一刻,李寻欢竟满足得想落泪。
下一个瞬间,可怕的空虚顿时吞噬了他。
终于不得不远走,不用再小心翼翼怕阿飞认破,不用再刻意跟几个性情各异但都可爱的丫头保持距离。
该做的事都已经做完,该牵挂的人都用自己的方式过得很好。对于阿飞的人生来说,李寻欢是不可或缺的朋友,可一旦哪天阿飞知道,他向来尊敬如父如兄的李寻欢竟用思慕女人的心思对他,会怎么失望?他会不会觉得受辱,甚至暴跳如雷?
想到这里,他简直没有兴趣继续走过漫漫黄沙。
但,只要阿飞还活着,只要阿飞还需要李寻欢这个人,不管他的需要是以什么方式什么理由,李寻欢都不敢轻易去死。
李寻欢叹了口气,习惯性地摸摸腰间,却没有酒瓶。
逃出魔宫时,全靠平时的留意观察,能带足干粮和水,骑乘与载物资的两匹骆驼,外加帐幕和地图,李寻欢已经觉得自己非常幸运。
他实在没有足够精神和体力再去偷酒。
阿飞开的药相当不错,将养了一个多月,体内的寒意已消除了大半。可深宵大漠的凉风很凌厉,刚站立这片刻,已经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他苍白的脸上又泛起病态的嫣红。仿佛地狱中的火焰再次攫取李寻欢,正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没有酒,手边还有刀。
薄如柳叶、异常锋锐的小刀。
随手削下一块装干粮的箱子边角木料,李寻欢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他下刀的动作娴熟流畅,手指修长而有力。
但是他雕刻动作并不快,甚至有些小心翼翼。
因为第一次,他试图刻一个男人的木像。
凭着记忆,他想一会儿,刻几刀。小木像的轮廓是个挺拔而凌厉的男人,线条看来坚定而协调,就象是活的。
刻画脸部的时候,他格外小心。
慢慢的,能看见笔直的鼻子、形状漂亮而坚定的嘴唇……李寻欢全心全力刻着,不但给了木像生动的五官,也给了他生命和灵魂。
只因李寻欢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不知过了多久,人像终于完成了。
星月光芒下,李寻欢痴痴地瞧着这人像,眼神慢慢变得温柔而伤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他突然站起身,在沙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
然后,他痴痴地站在沙堆前。
没有了旁人的体温,李寻欢僵立着,身体很快就发冷,头发也被大漠冷硬的风吹得全部蓬乱。但他却一动也没动。
这沙子底下埋着的,是支撑他余生的隐秘热情,和罪恶痴念。
当埋下‘他’,李寻欢自己的生命也随之变得毫无意义。
站得太久,浑身竟已酸软。
但他还是不想回狭窄冷寂的帐幕中,按着胸口,又低低咳嗽起来。
突然,响起一个嘶哑但爽朗的声音:“这位朋友,外面太冷,你又咳嗽着,还不回帐幕去避一避?”
萍水相逢,难得路过的人竟有这样毫无保留的热情和善意。
李寻欢回过神来,略一拱手,然后抚膺微笑:“多谢兄台关切。”
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到李寻欢面前的,是一个很神气的男人。
明眼人一瞥就能看出来,他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了很久,已经很累。但站在李寻欢面前时,他的笑容还是那么热情洋溢,就像他正站在自己家的庄园大门外,随时欢迎路过的朋友进来喝一杯酒。
打量一下李寻欢苍白的脸色,他苦笑:“本来我还以为能找个人求救,没想到,竟是个病人。”
一边说着,他一边脱下身上本是黑色、但已灰蒙蒙的轻裘递过来:“虽然在沙漠里弄脏了,不过还是很保暖。看你咳嗽的样子绝不能着凉,如果不嫌弃,就赶快穿上吧。”
李寻欢从小锦衣玉食,一接过便知道,这裘披风轻软厚密,绝对是千金难求的珍品。但抬头看对方明亮含笑的眼睛就已清楚,对于这种男人来说,推拒实在多余。
所以李寻欢只笑笑,把自己裹紧在披风里。
定神再打量,看见漆黑的刀鞘、漆黑的刀,便微笑:“原来是神刀堂白天羽白堂主,这般古道热肠,好汉子。”
白天羽本就是关内外著名的高手,被认出来倒未必惊诧,只笑笑。
但细想,又多少有些疑惑:“请问老兄名讳?兄台真是好大的胆子——你明显大病未愈,这样的身体,绝不该一个人穿越大漠。知道这路有多危险吗?我准备充足、带了一支驼队进来,现在已经只剩孑然一身和一袋水,接下来的路,只能跟老天爷赌运气。”
李寻欢从对方的眸子里,看见了不折不扣的坦荡,和关切。
心里一暖,他微笑:“沙漠可是凶险之地。白堂主肯定不需要像商旅般赌命做生意,冒险到这要命的地方来做什么?”
白天羽年轻的脸上闪过一丝狼狈,但也只忸怩了一瞬间,就呵呵笑:“本来我该去跟大队人马会合。但在十天前迷失了道路,竟因祸得福,幸运认识一位热情又动人的美女。可惜问她家在哪里,她只虚指了一下,笑着就跑了。我盲目摸过来,不过是自找苦吃。”
想起那位窈窕可爱的姑娘,说着话,他不自知地微笑出来。
李寻欢仰头想一想,问:“记得白堂主已有妻室?”
白天羽不由苦笑:“我是已经娶了妻子。而且白某也算自律甚严,获得红颜青睐是一回事,从不滥情,老朋友丁乘风的妹妹白云仙子主动示好,我也没假以辞色。但自从看见那位姑娘,我才知道以前半辈子竟都是白活了。江湖刀头舐血的生涯,谁知道明天会不会死?死在去找她的路上,倒也心安。”
骤然听见这么坦荡的话,李寻欢竟痴了。
白天羽拥有名声地位权势财富家庭,竟甘心为了一个连名字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