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如果明天来临 >

第38章

如果明天来临-第38章

小说: 如果明天来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点点头,曹先生眉头皱起:“西域乃是苦寒之地,风沙极大,大漠中时常会有盗匪出没,姑娘还是三思后行。”

    我听得出他的关切,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这我都知道,可是机会太难得,不去地话我可能会后悔。”

    曹先生看出我心意已定,道了声:“那姑娘自己保重。”

    当晚,梳洗好准备休息,听到曹先生在敲门,我将他让进来。

    曹先生没有坐,直接说道:“姑娘既是去西域,不知这本书可有研读过?”

    我接过曹先生手上的书一看,是一本《大唐西域记》。这是玄奘法师西去印度回来后写下的。

    “此书将西域地风土民俗详尽记载,姑娘看了也许能多些了解。”

    其实这书我早已看过,还是和逸一起看地,很多我看不懂地句子,逸一句句翻译成白话给我听,那时候我就跟逸说,以后要是可以,就一起去西域,他也是很向往,说一定要去。

    “姑娘。”

    “啊?我会好好看的。”我只顾自己沉浸在回想中,差点忘记曹先生。

    “姑娘不会武艺,这个袖箭可用来防身。”

    袖箭?我只听说过。我伸出胳膊,曹先生替我固定在手腕上。

    “袖箭最多只能连射七箭,需要时,只要拨动这个机括就可。”

    我见这个东西小巧精致,而且像是全新地,不会是曹先生特意做的吧。心里十分感激,正要道谢,曹先生又取出一个碧绿的玉,样子十分简单,不大的一个圆圆的薄片,上面有一个小孔,穿过一根红色的丝绳,一面刻着大概是狼的图案,翻过去,刻着一个曹字。

    “这个……”这东西刻着他的姓氏,我不知他是何意。

    他微低着头,没有看我,默默道:“这个……这个东西曾陪着我度过许多劫难,姑娘可挂在腰间,回来还给一行便是。”

    曹先生说话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但我怎能不感动。可是面对着垂目的曹先生,我却觉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谢字只在心里回旋,说不出口。

    大概觉得我一直在看他,他终于抬起眼睛与我对视,我急忙闪开。

    “我不习惯在腰上挂饰物,不如就挂在脖子上好了。”

    曹先生看我将玉挂好,放进衣物里面,玉贴在胸口,透出一片凉意,我才突然反应过来,这上面刻着他的姓,我挂在胸口,是不是不太合适。

    脸突然变得很烧,我没敢去看他,手指捏着颈子里的丝绳,不知是该当面取出来还是继续这样带着。

    我该怎么说?别让他误会什么才好。

    “天不早了,姑娘早些休息。”

    没等我说话,曹先生身影就消失在门外。



………【第七十六章 妖精】………

    发的那天天气很好,虽然还有点春寒,不过已经的阳

    商队一行有一百人,我一身男子装束混在其中倒也不很显眼。领头的是以为姓黄的大哥,四十岁的年纪,留着胡子,但指挥起人马来,粗中有细,井井有条。他手下有两个副手,一个姓刘,一个行任,也都是经常出入西域的人,而且这两位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懂得西域几国的语言。

    我的身份也只有几个负责的人知道,其他人都以为我的浩谦家的亲戚,带出来见见世面的,所以对我也都很友善。

    西出长安,第一段路程,是要从长安到达沙洲,也就是敦煌。虽然马背上都拖着沉重的货物,可的行进的速度并不慢。

    整日在马背上的颠簸可一点也不轻松,头几日,浑身酸痛,有时就干脆趴在马背上,后来慢慢适应了,便好一些。

    晚上休息,常常是荒无人烟的山区,我们会找一个位置比较好的地方,搭起帐篷,夜里还有人轮流巡夜,照管货物,如果有野兽什么的,守夜的人会叫大家一起将野兽制住,第二天又多了一份美餐。

    我的帐篷每晚就搭在浩谦的紧旁边,有时一边聊天一边就进入梦乡。

    一路上,因为比较累,我再也没有犯过失眠的毛病。看来失眠也是个富贵病,人要是累了,真是头挨着枕头就能睡着,每天四体不勤。无事伤春悲秋,活该我睡不着觉。

    眼看快到沙洲了,浩谦问我,想不想出去玩一玩?

    “可以吗?可是这么多……”

    “别说那么多,你只说想不想去?”

    我点点头:“当然想了。”

    浩谦一笑,叫来黄大哥:“我跟静姝先走一步,咱们到沙洲城会和。”

    浩谦用鞭子在我的马屁股上用力一抽,我“啊!”地一声,马儿就飞奔出去。就听见他在后面得意地笑着。

    两匹马儿并肩快跑。驰骋的感觉犹如飞翔。

    我喊道:“浩谦,我们去哪里?”

    “你知道‘月泉晓彻’和‘沙岭晴明’吗?”

    “鸣沙山和月牙泉?”

    “是啊。”

    我心里一高兴,“驾!”,后面的浩谦也加快了马速:“静姝。你比我跑的快吗?”

    风声在耳边呼呼响:“咱们比比?”

    马儿越跑越快,身后的沙漠上,留下两排马蹄印,一片扬起是沙尘。一串动人的笑声。

    “浩谦这里就是了?”

    “这里就是了。”

    美丽的月牙泉,神奇的鸣沙山。

    马儿在泉水边吃着水草,山上流沙犹如一幅幅织锦,风吹过。若有笛声响起。

    流沙柔软,被太阳晒的热热地,我们两个爬到山上。浩谦抓起一把沙子冲我扬起。一阵蛙叫般的鸣响。我也毫不客气回敬一把沙。然后顺着流沙急速下滑。

    也需的因为刚才的颠簸,我地发簪掉落。头发完全打散,想伸手去捡,可身体滑的太快,已经来不及,我回头看着也在下滑的浩谦,他顺手捡起,冲我摇摇手。

    月牙泉水清凉,我以水为镜,我背对着浩谦绾头发,风从背后吹来,总有几绺发丝被吹散,左右抓了几次,总不能完全握在手中。

    “唉,没见过这么笨的女人。”声音风一般掠过耳畔,头顶掳过浩谦地手指,他的衣袖轻轻摆动,轻抚过我的侧脸,我不自觉垂下双手。

    他三两下就打好了我的发髻,我回头看他:“咦?你经常给舒云梳头吗?好熟练啊。”

    浩谦脸一沉:“我是个大男人,也就会给你这种假女人梳个男人地发髻。”

    “哦。我原来梳的是男子的发髻,差点忘记了。”我眨眨眼睛“那你不给舒云梳头地?”

    “你很无聊啊。”说完瞪了我一眼,自己转身又上山了。

    谁无聊啊,我跑过去,猛地在他背后一推,料想着他摔倒地样子,不禁先发出笑声。谁料我自己出卖了自己,浩谦身子轻轻一闪,我就扑到在地。

    “静姝,你怎么摔倒了?”语气格外地关切。

    脸贴着砂子,觉得自己很失败,于是耍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趴着。

    我感觉他在像看一条死狗一般看了我半天:“你再不起来我自己去莫高窟了。”说完就要走,我猛地伸出胳膊,拽到他地脚腕,某人如我一般趴在地上。

    轮到我大笑了,赶紧爬起来跑开。可还没笑过三声,浩谦就追上来,我头顶一松,刚才绾好的头发又落下来,而我的发簪已经插在他的头上。

    “有本事自己想办法!”

    我气结,又没有办法,只好披头散发的瞻仰了伟大的莫高窟。

    上学时就一直想来看看的地方,终于让我见到了。

    千年多后,这里经过西方所谓考古学家的瓜分,许多的壁画已经基本看不到了,而我有幸能亲眼目睹,是幸运吗?

    我用话搜触摸着栩栩如生的壁画,如同对待珍宝般,恨不能将这些东西都装进眼睛里。

    “静姝,你信佛?”

    “怎么了?”我应着他,目光不曾离开这些宝物。

    “看着你好虔诚。”

    “这都是无价之宝。”我转过身对着他:“也无许现在还不是,可是千年之后,你知道莫高窟会是什么样子?”

    “要是能经历千年,那这一定是个宝。”

    “何止是个宝,那就是珍珠中最亮的一颗夜明珠。它经过一千多年的积累、沉淀,花了多少人的心血,经历了多少风霜,也许已经不是你我现在看到的模样,但是依然光芒四射。还有这鸣沙山、月牙泉,一千多年,也许两千年后他们还都在……”

    浩谦凝神看着我:“说的好像你跨越了一千年的时间一样。”

    我心里一跳,赶紧掩饰道:“我要真跨越一千年,你还不当我是个妖精?”

    “不会的,你本来就是妖精。”

    我两手合十,对着佛像道:“佛祖,我不是妖精,我的发簪是被他抢走的。”



………【第七十七章 大漠】………

    骑马赶到沙洲城外,我伸手向浩谦要我的发簪:“总不能让我这样进城吧!”

    他竟然挑着眉毛看着我,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我跳下马,走到他旁边,狠狠抓着他的胳膊,用力扯下一条布来,然后把他的胳膊又甩掉。整个过程,他没有做出丝毫挣扎,任我宰割。我把头发拧了一个发髻,用布条缠好,牵着马儿进了城,城里早有黄大哥留下接应我们的人。

    进了城,说明今天不用再睡帐篷,可以住店。

    客栈很简陋,很像新龙门客栈的样子,虽然老板不是一个叫做金香玉的女人,可是认得黄大哥,因为每次从这里经过,黄大哥总会带着商队在这里投宿,所以对我们也格外照顾。

    我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感觉真是好,让人送了一大桶热水,好好泡个澡,洗去身上的沙尘。

    刚整理好自己,浩就听到有人敲门,我开了门,浩谦的头发湿湿的站在门口。

    “有事?”

    他的头似摇非摇。

    “那你是来还东西的?”

    他眼睛看看我的头顶,仍然是那一条破布,然后又摇摇头。

    “没事我要睡觉了。”说完我就关了门,浩谦一手撑住门,一脸讨好的笑容。

    “静姝。”

    “干嘛?”

    浩谦另一只手从背后伸出,上面挂着两件衣服。正是今天穿过的:“帮帮忙吧。”

    我瞪着眼睛盯着他,真是地,居然让我给他洗衣服。浩谦闪进来,把衣服塞到我手上:“听说你最贤惠,这样一个小小的忙对你来说一定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除了铭儿,我还没有给谁洗过衣服呢。

    浩谦拉着我坐下,“你看,你的头发髻又没有打好。还得我给你帮忙。”

    随手扯下我头上的布条,拿着梳子,帮我梳起来。

    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梳了两下,浩谦又从旁边拿过一条半干的手巾,在我头发上揉搓。“你看你,头发还没有擦干就绾起来。”

    这种绾发梳头的活让他来做似乎太不对劲了。我夺下手巾,后退两步:“不必讨好,我自己来就行,你放下衣服。可以回去睡觉了。”

    他又看看我的头发,眼神中带着一丝留恋,“那多谢了。我明早来取。”然后转身去睡觉了。

    他莫非对头发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今天就两次摆弄我地头发。这种习惯么。就比如有很多小孩子睡觉前一定要摸着妈妈的手或者头发才能入睡,他这么大的人难道还改不掉?以前也没发现啊。那舒云不在。他这些天是怎么睡着的?

    我拍拍自己地脸,回回神,想什么呢!

    我抖开他的衣服,看着袖子上残缺的一块,找来针线,仔细补好,直到看不出有明显的痕迹,然后洗好。值得庆幸地是只是两件外袍,没有他的内衣。

    第二天早起后,大家伙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水,下一步就要出阳关,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南缘去善,然后是楼兰、于阗、莎车、疏勒,也就是我们行程地最西边。从疏勒返回,则要走另外一条,大致的沿着沙漠的北边缘从疏勒到姑墨、龟兹、焉耆、高昌、伊吾,返回瓜洲,进嘉关,回长安。

    其实这个时候已近有很多翻阅葱岭,到中亚、西亚。甚至到达欧洲地商队,只是我们这次并没有计划要走那么远。

    听黄大哥说那些地方他过去是去过地,从咸海,里海,过碎叶、阿斯特拉罕到了君士但丁堡,也就是后来地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

    这样一个荒无人烟地地方,漫漫黄沙,若是没有像黄大哥这样熟悉地理位置,多次出大漠的人做向导,想要走出去,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就算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这里不辨方向,迟早也要完蛋,

    出阳关时,黄大哥就给商队就换了好多骆驼,驼铃叮叮当当的,在黄沙之中显得十分悦耳。炎炎烈日烤的我皮肤发疼,看看黄大哥他们,好像丝毫不觉的辛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