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后 作者:馨宁-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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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的人让具体负责的王质是忙得天昏地暗,幸得后来冯宁遣了张佑去帮忙才略略好些。
冯宁也要事事过问一遍,唯恐让人拿住错处。
今日里一样,冯宁听完王质的禀报。沉吟半响说道:“你就多多费心,虽说是民间女子也不可怠慢。”
“奴才醒得。奴才把她们安排在采薇,采葛,采艾三座宫里。每个宫里都有是个年长的教养侍女。”王质忙答道。
“那里倒清净,正好。”冯宁点点头,随即又随口问道,“这宫殿名字怎么都出自诗经啊?”这似乎不符鲜卑的习性。
“娘娘明鉴,宫里宫殿的大多名字都是太妃娘娘取的。”王质恭谨地回道。
“难怪。”冯宁喃喃道,由此可见姑姑当时的宠幸之盛。
“对了,那些贵族小姐们也要进宫了,你更要分外小心。”
“奴才醒得,奴才安排了长和、长庆两座宫殿。”
“那里倒是金壁辉煌,适合。”冯宁再一次对王质刮目相看。
“奴才谢娘娘。”王质并无异样,反而愈加恭谨。他在冯宁的默许中,收拢了宫中的大部分势力,又见了冯宁的手段,对冯宁更加的死心塌地。
“你先下去吧。”冯宁很满意王质的识时务。
殿内只余下冯宁和张佑,侍书,侍画。
张佑首先说道:“娘娘,这次的秀女有几个很不错,要不要奴才……”张佑隐去了下半句,但大家都知道他的意思。张佑现在心中只有冯宁和冯家,其他人的死活一点都不在心上。
“会不会有纰漏?”侍画突然开口问道,她也是个只在乎冯宁和冯家的人。
“不会,就是会也不会连累到娘娘。”张佑保证道,侍书默然,有些挣扎更多的是赞同。
“行了,杀是杀不尽的。去了几个,又会补进几个。这等民间女子不必担心,现在不是汉初,家世血统才是最重要的。”冯宁喝道,那些人没犯着她,她不是这么铁石心肠的人。何况经过晋,九品中正制深入人心,再出一个卫子夫谈何容易。
“对了,有好的就拉拢几个,扶持几个。”冯宁想了想吩咐道,“这事侍书去吧,不要让人看出来。”
“是。”
冯宁转身面对张佑,说道:“师……张佑,你只要万事循例而来就是了,不要生事。后面来的才是真正的厉害。”
“奴才明白。”
“不要怠慢了那些女子,谁又料得到将来会怎样。”冯宁叹道。
“是。”张佑答道,心底却是发誓绝不会让那一天到来,即使豁出命去。
李悦、张晴和另几个平常比较要好的秀女一起在采薇宫前闲话。半天后也就渐渐地扯到了选秀上了。
“爹爹把我送进宫来就是为了荣华富贵,不知能不能选上。”其中一个名叫颜燕的倒是心直口快,直接说出了大家心底所想的。
“是啊,我那日偷偷去清扬宫看过,真是好漂亮。”另一个秀女也不由得憧憬。
“那里住了宫里最受宠的冯贵人,也不知长得什么模样。”其中有人酸酸地说道。
“一定没悦姐姐和晴姐姐好看。”那个最小的突然反驳道。
众人虽不想承认,但看了看李悦和张晴也就住了嘴。
李悦和张晴丝毫没有被此间的对话吸引,她们是一对表姐妹,这次也一起进宫选秀。她二人虽说是民间选秀出身,但也是世代耕读,只是列为寒门。家中都是忿忿不平,自然花重金打点她姐妹二人进宫,期望可以改变家族地位。
“悦姐,你说我们会选上吗?”张晴不无担心。
“选上了又怎样。”李悦叹道。
“是啊,选上了又怎样!”张晴低头也叹道。
她们都明白要在宫里生存太难了。
李悦转过头,郑重地说道:“晴妹,我们不是冯贵人。她走一步的路我们走十步都未必到。”
张晴想起家中听到有关冯贵人的传言,沮丧地说道:“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而且只能向前,我们不像世家女子,选不中顶多回家另嫁,选不上便是一辈子在这宫里受奴役!”李悦坚定地说道,她要选上,她要当皇妃,她要衣锦还乡,这样才能让家中欺辱她和娘亲的大娘难堪,才能让娘亲过上好日子。
张晴自是知道她的心思,缓缓点头。她虽说是正室所生,但并不受宠,她也不甘。也只能在皇宫搏一搏。
注:未央神话:我鸡婆地解释一下,指得是卫子夫从一介女奴跃之皇后之位。这与汉初进宫的女子大多贫贱也有关。直到东西晋家世血统便占了首位,人都是先看门第血统再看其他的。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就十分看不起当时的司马氏皇帝,即使皇家要与他连姻,他也看不上皇家的血统,道人家门弟配不上他。北魏虽为胡人所建,但大多是汉人世家,自然也是如此。“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这样的情况到隋炀帝开了科考的先例才有了一丝松动,但是整个隋唐还是很重门弟,科考也每每是世家子弟多中。寒族子弟要上位是十分的难。(私下觉得隋炀帝也不算很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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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冯熙之少年游
(起5J点5J中5J文5J网更新时间:2007…6…29 15:17:00 本章字数:2350)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栖。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冯家是曾经的皇族现在的世家,但都已迟暮。国已灭,昔日的皇族沦落敌国;家不保,今日的皇族虎视眈眈。高贵的身份一去不返,只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看人眼色,在太武帝的淫威下几成惊弓之鸟。
冯熙就出生于这样的冯家。如果他早生十年,他就是皇孙,鲜衣怒马,随心所欲,一首王孙游。他也可以选择金戈铁马,叱咤风云,一曲帝王业。可是一切的美好一是昨日黄花,冯熙现在即使天资卓绝,也只有装疯卖傻。
在人前作出不堪世事的样子,即使对所有的一切已了然于胸:在他人高谈阔论的时候,茫然不知,即使在心中冷笑不已。
冯熙是个早熟的孩子,他很早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一切,父亲最先教他的就是“明哲保身”,他最先学会的就是装疯卖傻。人前人后仿若两人,长此以往,他不知自己在哪里。父亲帮不了他,他比他更痛苦,毕竟他曾真正当过皇孙:母亲帮不了他,她比他更无奈,昔日的郡主和王妃也要开始周旋于贵妇人之间,看人眼色。至于只有几岁的妹妹,怎么知道他的痛苦,家族的无奈。
他痛苦,于是自暴自弃,于是借酒浇愁,于是不再学习任何事,反正所有的人只要一个傻子就够了。
他冷眼看着自己的妹妹赢得人后人前的美名,看着她得到神童才女的美誉,看着她可以无所顾忌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美好。
他对她维持着面上的兄妹之情,他对她抱着淡淡的嫉妒,他和她相敬如宾却隔成肉。
其实自己的妹妹很不同,超凡的才华,也没有一般千金小姐的刁蛮。他对她冷淡,她不在意;他对她嘲讽,她反而会安慰他。每回喝醉了,她会照顾他;每回被人称作傻子,她却说她的哥哥是最聪明的。
心在这些微乎其微却一次又一次的细节中渐渐融化。那个月夜,女孩把一件厚厚的披风盖在少年的身上,在他耳边轻声说,对不起,你辛苦了,你是天下最好最值得骄傲的哥哥。
待女孩走后,少年睁开眼,终于有了一丝真诚的笑意。
从此,人前依旧痴傻,人后开始不再自暴自弃,开始认真学习文韬武略,开始认真地学会勾心斗角。开始不再怨父母,开始体谅,开始有了真正的兄妹之情,血浓于水。一家人是一家人啊!
她和他身上流着一样的血,她是他世上最亲的人,她是他的半身,她是他的阳光,她是他的温暖。
为了这个温暖的家,他可以学会坦然,他可以真心地装疯卖傻,也可以违心地勾心斗角。
以为一切的一切会这样下去,等到了时候,不得不把宝贝交给他人,带着浓浓的愁怅和不舍,然后他也会有他的妻。
可是,灾祸都在不经意中到来,闭门家中,祸从天降!父亲一去再也没有回来,只有风叔冒死送来夫亲的死讯和那一纸诏书。他们终究是容不得啊!
眼见着,画栋雕梁摇欲坠,银屏金屋风雨中。昨日里,威赫赫爵禄高登,光灿灿,金印悬胸。转瞬间,呼喇喇大厦倾,昏惨惨,路途穷,旧时荣华尽飘零,昔日富贵已空空!
一瞬间目红耳赤,父亲的谨慎,自己的隐忍到底算了什么!为奴,生他养他的娘亲,受人呵护的妹妹究竟何罪。而自己也要被杀了,罢罢罢,不如拼了一命,报不了仇,也要救出她们。
那一刻没有理智,只有满心的愤怒!
昔日那个要人呵护的小女孩突然长大了,她要他逃走,她说只要他活着怎样都好,她说不过为奴总比不过死。
冯熙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一切。但是理智是一回事,情感是另一回事。自己一开始就决定要保护这个家,不容退缩!
她居然伙同风叔打昏了他。醒来时暴跳如雷,不顾一切地回去,却自投罗网。被风叔死命救出,终于冷静下来。
热血为誓,天地为盟,冯熙发誓一定会回来救出她们,一定会报仇雪恨!
只要天知道在道路的两旁,隐在让人后,看着家被抄,看着被押走的家人,看着他们昔日卑贱人的趾高气扬!他冲天的怒火,和刻骨的痛楚。
指甲把手心都扎破,唯有疼痛才能勉强地忍住了冲出去的欲望。唯有鲜血才能尽量保持默然。
直到那时,冯熙才真正知道所谓的留得青山在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他也无心!
唯有刻骨铭心的不甘和仇恨!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栖。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那般的无可奈何,只有心痛。
冯熙知道他只能向前了,没有了任何退路!只能去那个蛮族搏得夹缝里的机会,只能把满心的高贵和矜持放下。从来天地间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了!
其实少年时也挺好的,虽然要装疯卖傻,可毕竟会有上的客气,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毕竟还有靠膀,毕竟那个家是真正的家,一家人死生与共。可现在只有一个人了。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这样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却看不到结局,何处是归期,何时才能再见,何时才能兄妹,家人团聚,何时才能重得温暖,何时再能像少年时!
注:文中引用了柳永的《少年游》,这首小令可能是柳永晚年这之作。这首词表达了柳永“秋士易感”的失志之悲。我觉得很适合冯府抄家灭族时冯熙当时的心情,就借用了。
下集预告:冯熙的番外还有,下一个就是他在羌族的事了,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那个羌族女孩。就写他们之间的纠葛。
【正文不让放了,我就死命赶了这篇番外上来,够意思了吧!我要点击,我要票票,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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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冯熙之蝶恋花
(起2R点2R中2R文2R网更新时间:2007…6…30 21:11:00 本章字数:597)
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斜月半窗还少睡,画屏闲展吴山翠。&;nbsp;
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红烛自怜无好计,夜寒空替人垂泪。
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羌族群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他们有不同的语言、服饰、习俗等,唯一的共同点只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
冯熙和刘风所要的是位于北魏西北的羌族,羌族与鲜卑族是世仇,几乎是热衷于收留从北魏逃离而来的人。
很容易,冯熙和刘风就在羌族安定下来,那里民风纯朴,其实是个好去处。但冯熙毕竟是从小生于簪缨门第、钟鼎人家,吃穿用度,待人接物都是高人一等,如今一下子从贵公子到了通缉流亡之人,其中的苦楚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所幸冯朗大概知道终有一日家族会遭难或是学那孟尝的狡兔三穴。在隐秘处留下了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