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外传-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跟义父说过,因为那样就等于告诉义父,他是老鸨,我是妓女。虽然我与妓女一样都是收钱干活的,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妓女是收了钱之后自己躺下,我们却是收了钱之后让别人躺下。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妓女要轻松好多,熟练之后还能在工作中寻求快感,只要是一对一的较量,断不会有生命危险。哪像我们,回回都要以命相搏。
“带回什么证据了?”义父接着问道。
这是飘香堂最近非常强调的堂规,取下一件目标至死不肯离身的物品,成为我们杀人的证据。在此之前,我和几位哥哥随便带回来一块玉佩或者一件兵器便足矣,偶尔忘记,也不会受到责罚。但很快,义父就对我们加强了管理。
起因是二哥在没有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却偷回了人家的金丝腰带,佯装任务完成。结果,江湖开始盛传一个谣言——飘香堂其实是个不守信用的贼窝。由此导致的直接恶果,就是有人花大价钱雇我们去偷坟掘墓。
为了出气,为了维护声誉,义父对二哥动用了家法。家法的严厉,我们向来只是听说,具体怎么实施,谁也不曾见过。我以为会废去二哥武功。大哥龌龊地认为肯定是阉了他,三哥说一定是打碎他全身经络,四哥觉得会砍掉他的手脚。
总之,我们一个比一个说得狠,谁也不服谁,差点儿就为了这个关人鸟事的话题先行抄家伙打起来。
而最终的结果却是皆大欢喜。义父说要废去他的武功,我认为我很聪明。义父又说,废完武功还要把二哥阉了,大哥欢呼。随后,义父又决定打碎他全身经络,三哥笑了。当然,为了照顾四哥的感受,义父还打算砍去二哥的手脚。
听完之后,二哥自毙了。
义父说,看见了吧,家法的存在,就是让你们觉得死亡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就这样,家法把二哥吓死了。二哥死后没多久,义父就开始蒙面示人。我们每次向他呈上什么东西,就只能用丢的方法,因为他不让我们靠近。至于他为什么要蒙面?他说是暗疮。可信度很低,但无所谓。他就是说痔疮,我也懒得反驳位置不对。
从那以后,义父便要求我们带回具有说服力的杀人“罪证”,就是那种在目标看来比性命还宝贵的东西。此外,绝不能是残肢或尸体。义父说,我们取的是目标的性命,而尸体应该归死者家属所有,飘香堂只杀人不偷尸。
我很不理解为何会有这么矫情的堂规,还让不让刺客活了?其他几位哥哥亦有同感,他们鼓动我去质问义父。每次有事需要和义父交涉,都是我去。哥哥们说,这是因为我和义父的关系最近。其实,我比他们入门都早,我似乎一出生就到了义父身边,却不知为何排行最小。有时候我甚至猜测,自己的父母就是被义父杀死的,而他当时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收养了我。但这个想###很快被自己否定,如若义父只是一时糊涂,那么在我成长期间,他有大把时间纠正——放了我或宰了我。但我已经长到这么大了,总不会是义父那根筋经过十八年依旧没到正常位置吧。由此,我断定,义父一定有什么不得不把我从小养大的理由,或者他从一开始就有什么明确的目的。
我找到义父说:“这规定太过古怪。”
他说:“没办法,这是飘香堂的新堂规。”
我问:“为什么要定新堂规。”
他说:“因为我是堂主。”
我问:“新堂规有什么用?”
他说:“用来遵守。”
我问:“为什么要遵守。”
他说:“因为这是堂规。”
我问:“为什么要定这样的堂规。”
杀手?不,是刺客 第二节(2)
他说:“因为我是堂主。”
我问:“新堂规有什么用?”
他说:“用来遵守。”
我问:“为什么要遵守?”
……
那天,我和义父的对话持续了四个时辰,没有间断。终因我年轻气盛,耐力持久,坚持到了最后。义父因一口气没喘上来,晕了过去。我得到了哥哥们的一致夸奖——还是老五的肺大!厉害!
往后的日子里,证明自己杀人成为比杀人更难的事,我们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受到了巨大挑战。
那一回,大哥把“翻云燕”吴展鹏新纳的小妾扛了回来,以此证明这个出了名的色鬼死了。三哥呢?将“索命使者”张宏的七十岁老妈搀到了飘香堂,表示大孝子张宏挂了。四哥也不甘于人后,带回了“蜀中三雄”李基石、李基世、李基业三人的小孩。
义父失算了。他只说不能偷尸体,没说不能拐带人口。现在轮到他发愁了。怎么处理这些人呢?飘香堂不杀妇孺乃是祖师爷定下的规矩,无论如何破不得。就在我们都以为义父会将人放回去的时候,他发话了,让张宏的老妈抚养那三个小孩。然后,由他自己去照顾吴桐的小妾,貌似很不情愿。
大哥私下跟我怒斥义父思想不端,行为不轨。
原来大哥还有疾恶如仇的一面,我这么赞许他。
他却愤愤不平地表示,那小妾是他领回来的,要照顾也得他来照顾。
我呸!
txt小说上传分享
杀手?不,是刺客 第三节
忘记介绍了,那个说自己大业未果的中年人,叫祁天圣。很嚣张的名字,绰号更转——“小猴爷”。
义父给我的期限是十天。考验太严峻了,给我个把月也不一定够用。刺客还得先干捕快的活儿,听着就不靠谱儿。在我日夜兼程赶到祁天圣的家时,也只剩下了七天而已。
第一日,夜。我在祁天圣的家里偷偷察看了一遍。他没老娘,没有老婆,更没有孩子,除他以外唯一的活物就是他的宠物——万金。我听见他这么称呼过一只绿毛小乌龟。
第二日,夜。我又去了一次。并且趁他洗澡的工夫,成功地盗走了他一只鞋,鞋里绣着他的名字。但很快我就把鞋子扔了,一是作为证据,它不充分。再者,我不敢保证义父在查看它的时候不会被熏死。
第三日,夜。我决定再去最后一次,剩下三天时间我得赶回飘香堂。这回,他正和几个人在吃饭。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么多人证,我再把动静闹大点儿,传也传到义父耳朵里了。可是,我没把握对付得了这么多人。趴在屋顶上,我等着他们散席。等着等着,我睡着了……这一夜,我梦到义父取消了这变态的堂规,在冰凉的瓦砾上笑醒了好几次。
第四日,夜。不管了,先杀死他再说。我提着长剑,闯进了祁天圣的卧室。他穿着睡衣和我斗在一处。几个回合下来,我用剑气震碎了他的睡衣。赫然发现,他的四角裤上绣着许多的字,许多的名字。
祁天圣捂住内裤大叫道:想要名册?除非我死了。
一听这句话,我的眼角立刻闪出一道晶莹的泪光。早说嘛,能省我不少事。我使出亡剑诀将其逼倒在地。接着,便是开头一幕,直至那个神秘人突然出现在我身后。
从神秘人的言语中,听不出敌意。既然他知晓我的姓名,并点破我的来历,我便顺势发问。当然,他是否认得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以此来分散他的注意力。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杀手?不,是刺客 第四节(1)
“你——认得我?”
果然,神秘人迟疑了,他轻声道:“我姓风……”
我抓住机会,突然转身。与此同时,长剑随身体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当我与神秘人面对面的时候,剑,也指向了他。
原以为会就此看清他的面容,哪知他却依旧神秘。一件白色长袍,一缕长发偏垂,一方红色帕子将半张脸蒙住,眉宇间透着一股逼人英气,似乎与我年龄相仿。他遮住了容貌,却遮不住这股英气。
我告诉他,不管这条内裤是名册还是浩劫,或者它根本就是一条内裤,都与我无关。但我一定要带走它。接着,我贼贼一笑,极其猥琐地说:“不过,我带走之前,可以让你闻一下。”
忽然,神秘人的眼神微微一侧,投向我的斜后方,用无可奈何的口气说:“现在,你我已经不能决定任何事了。”
后脖梗子顿时冒出一阵寒意——原本屋子里只有我和一具尸体,如此和谐的场面却跑出一个神秘人,好在形势已对我有利。可现在似乎又来了第三个人。同样的情况,又是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这一次不光是我,连火烛也没有丝毫察觉,真有人能练就这样的轻功吗?还是错觉,我身后真的有那第三个人吗?
想到这儿,我问对面的神秘人:“您不是斜眼吧?”
他没有回答,也用不着回答。因为我问完这句,刚好感觉到身后有人一呼一吸。也就是说,从出现至此,那第三个人只呼吸了一次,内功之深厚实属我平生未见。我又开始胡思乱想——稍后会不会有更可怕的人突然出现在屋子里?以此类推,整个江湖的高手都跑这儿来聚会。
等回过神儿来,第三个人已将一只大手按在了我的天灵盖上。
他何时出手的?我也想知道!
对面的神秘人当即出声制止:“你不许伤他。他是我——”
神秘人只把话说了一半。但我已经感觉到头顶上的那只手已经微微松了些力道,便在心中盘算着要不要像祁天圣那样,也来一句“为什么杀我”,让自己死得大众化一些。但我确实懒得向人家打听为什么杀我,更不打算开口求饶,我只想知道他怎样才能不杀我。这才是那帮死在我剑下的笨蛋,问来问去都问不到关键的地方。
半晌,我才艰难地吐一句话:“身后的高人,要不,您也来闻一下这条内裤?”
一片死静!
突然,不知谁运出一道气浪,弄熄了火烛,屋内顿时一片漆黑。
机不可失,我立刻向前倾身,脱出那只大手,同时抡起长剑向身后削去。记得义父讲过,在黑暗之中打斗,拼的是兵器,谁的兵器长谁占便宜。要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空间里有人拿着家伙而有人没拿家伙,譬如现在的情况,那就……嘿嘿。
我打出整套的亡剑诀,任凭剑气四散,将周身包围。并不指望真砍了谁,只求他们近不得我身。于是,出剑的速度也跟着超水平发挥。都说狗急了能跳墙,看来我急了本事也不小。
最初的信念是绝不能停下来,即使被累死,也不能闪出一点儿空当。但很快,随着空间感的丧失,我也失去了对时间的感觉。到精疲力竭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狂舞了多久。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都是活不成,我干吗要把自己活活累死?还不如让他们宰了呢。
咣当一声,长剑脱手,落在地上。我也跟着迅速瘫倒,一边不住地喘粗气,一边静等被谁一掌拍死。可等到我呼吸平顺又想操起长剑重新抡的时候,也不见有任何动静。
我真是活得不耐烦,居然在心里抱怨,这动作也太慢了,还让不让我死了!我试探着发问:“劳驾,谁有空过来拍死我。”
少顷,神秘人用虚弱的声音回应道:“点……灯。”
我从地上爬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摸索,发觉屋里的大部分家具都已经被我砍翻,到处是残缺不全的木头。
终于摸到一支完好的蜡烛,将它点燃,光线微弱。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杀手?不,是刺客 第四节(2)
最后一个出现的高人,已经不见了踪迹。
神秘人半倚着墙,坐在地上,仿佛受了极重的内伤。他有意扶扶脸上的红巾,像是担心自己露出本来面容。我误以为他是被我所伤,便摇摇头,以胜利者的姿态对他说:“抱歉,我出手太重了。”
“别闹了你,你只砍到了家具。”他看着我,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是来阻止你的,他却是来阻止我的。”
一听说他的伤和自己无关,我顿觉泄气。从一地狼藉中拈起祁天圣的内裤,屏住呼吸将它包好,摇摇晃晃地向外走。身后,神秘人再度开口:“不要拿那名册。”
“别闹了你。”
当时,从这两个莫名其妙的人身上,我已经感觉到这条内裤的确是不祥的东西,之所以依然拿走它,除了因为飘香堂的堂规外,我也想看看它到底能有多不祥。
。 想看书来
杀手?不,是刺客 第五节
老实讲,我不善使用暗器,甚至有些排斥。并非觉得不光彩,而是暗器的制作成本高,且一旦打出去了,基本无法回收。此外,如果你的暗器做的没什么特色,会被人认为没品位。要是太有个性,不但容易被认出,还常常会招致一些不轨者的仿造,达到他们栽赃陷害的目的。
我三哥是暗器界的高手,周围的任何东西都能被他当做暗器使用。吃西瓜的时候,你要小心他吐出的子。吃鱼的时候,他喷出一堆鱼刺能把你弄成仙人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