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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恋爱姿势-第9章

小说: 恋爱姿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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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是一位满怀激情却面带星星忧虑的小伙,他挽着袭一身红裙的我,在碧波环抱的一片绿洲上漫步。小伙俯身拔起被我踏过的一束小草,然后,远远地向水中抛去,说:它很幸福。 
我惊喜地望着被晨辉涂抹上一层粉红的飞扬的绿草。 
领悟了:是的,它幸福,它被我经历过,被你手提过,借助你的力量它飞过。虽然,它承受了挤压的苦,忍受了别离母土的痛,尝尽了飘零的伤,甚至它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它奔向的也许是无法再生长的另一片天地。 
但它是幸福的;绝对是幸福的。因为,这千千万万的小草哦,只有这一束它辉煌过! 
当然还是那位十六年前的十六岁的花季少女。虽然,坐在这儿的是黑纱裙包裹着的骨感女人,正以红尘的姿态被否定着。她,已不再是十六年前的她了。 
这两个她都是我。 
此时的我,在烟雾中已玩味出一种超然的灵动之气。这种评价是他给我的,十六年前那位忧虑的小伙。只是,现在的他,是位气度不凡的儒商。 
我们很少见面。 
十六年前,他进省城深造回来,娶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他在他新房外面一个大篮球场的场地上,用红色油漆写下了七个大字:“亲爱的嫁给我吧”。 
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惊为天人。他的爱是多么的浪漫呀,我认为,他是我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我的王子,肯定也会是这样的。 
我离开了美丽的小城,我的梦想的确在飞翔。 
与他分开后的第一次偶遇,是在我干姐举办的酒会上。他以我干姐姑姑的“男朋友”的身份出现。我们很自然的打招呼,岁月总会使一切成熟。当他递给我一支烟的时候,我想起了十六年前那飞扬的小草。他说,我的眼里透出的是迷茫的目光;他说,我的面部表情异常疆硬。 
那时的我,已与前男友剑龙分开,正经历一桩大的官司。对于一个普通的生意人家,几百万的官司不是小数目。我不能简单的用心力交瘁来形容。 
现在看来,我当时正经历了中国一个高级法院最黑暗的时节。 
偶遇少女怀春时节的“白马王子”,我竟然会如此木然地面对他的异样,以至于让他都心寒。 
是的,我根本就没有问他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站在一个可以做他母亲的女人身后!? 
当时,他说他想帮我,他说他有能力帮我。 
我拒绝了。我宁愿“破产”也不会走我不愿走的路。的确被我不幸言中,是破产了。“赢了官司输了钱”这话说起来很轻巧,经历起来就是倾家荡产,就是一无所有。 
两年后,我看到那群拿官帽换钱的“法官”,都在拼命地想办法保自己帽子下面的那颗脑袋!从高院院长以及其秘书,到主审法官近三十人全部因受贿“双规”。时至2007年的今天,当时的高院院长已判死缓。 
而七年前的我,却是心如死灰! 
他是如何,我全然不知。   
烟雾中十六岁少女手中的绿草弹落(2)   
这一次相会,是他打电话约我出来的。 
他现在是一位成功的医药经销商,他的所有同学,都在医药行业小有名气了,有几位是上市公司的老总,有的是海外著名品牌的中国代理。他说他晚了一步,如果当初不离开这行,他会与他们一决高低。现在,学弟们给他的业务可以让他三年坐拥几百万了。 
我深深地吸一口他递给我并为我点燃的香烟,轻轻地说: 
“看是一样的人生之路,走法不同,过程就不同。也许他们没有如你这般深深地爱过或恨过。” 
他很感激我对他的理解,说我一直是他心目中的小公主,他就是想弄明白,我到底是不是爱过他。 
我突然发现,手指间那根香烟已有一截长长的灰烬,我望着它,一时无语。一阵凉意袭来,我看到了,看到了什么叫做失去。不经意间,它已化为一团烟雾,剩下的只有灰烬。他顺着我的目光,看着我轻轻地弹落。 
弹落的是烟的灰烬,还有,那十六岁少女梦染红的飞扬的绿草。   
Love summer:写在老才子红T恤上   
那个夏天,我从商学院毕业,进了省文化厅下属的这家事业单位。 
我不喜欢这家很沉闷的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就有这样的感觉。 
我留下来了。因为,在那个夏天,在这沉闷的单位,我遇见了他。一位穿着红T恤的老男人。 
他当然是个才子,这是我喜欢的。不过,我不喜欢他是这家单位的头。还有那红T恤上写的英文字:Love summer。 
我问:“老头,你是说你的爱是夏天,还是你爱夏天,还是夏天可爱,还是夏天的爱?” 
他答:“全都是!” 
我语重心长的告诉他:“你不小了,你应该喜欢秋天!” 
他天真的笑声让我感觉很别扭。但我喜欢他除了天真之外的一切。 
他认为,我同他一样喜欢夏天。 
这不难理解,我交的所有的男朋友,都是阳光大男孩,完全属于夏天。当我还没有与前男友剑龙携手的时候,他就认定,我喜欢夏天般的男孩。 
他很高兴地对我说,他找的情人,才情、风情还有热情都是绝版,爱他以至爱及他的夫人和孩子,不求他一点回报,除了纯洁的爱。 
他让我参考。 
我还是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不小了,春梦做多了都不好,你的夏梦不应该存在!” 
这是我在这单位呆了近十年之中的一天,我认为,在我一生,遇到了一个很冷的夏天。 
就是在那个夏天,我离开了这家单位。 
今年这个夏天,我约了他。 
他离休多年了,我认为,他会穿红T恤来的。 
他一身黑!是那种深度诱惑的颜色,透显出淡漠儒雅的,高贵的黑。配上他的神情,让我想起,旧上海写《花一般的罪恶》的“颓加荡” 海派作家邵洵美。 
他说,在他第一次见到我的那个夏天,就知道我喜欢这样的他。不过,他自己不喜欢。 
我本不想再说他了,但还是忍不住跟说:“你不小了,还不明白爱吗?” 
他说:“我夏爱,是无性的。我没有伤着你,我自己伤得很深,而且很痛。” 
我本想告诉他,天真如你的男人,属于绝版。拥着你的“Love summer”,我从女孩长成女人,那是我一个人的爱,与你无关。 
他好奇问我:“你的性伴侣一定很多吧?” 
我心痛着他的心痛。 
他说:“夏不懂冬的冷。” 
我说:“老头,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学会自己取暖。” 
我本想告诉他,那年夏天,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但我没说。 
说这话肯定多余,他好像活明白了。他看了又看自己的衣服。 
也许他想,他应该穿那年夏天的红T恤,并且在上面自己写上:Love summer。   
“银须恨春”PK“香奈儿5号”(1)   
九十年代初,在文化部门“以商养文”的文人经商活动中,二十出头的我,被重用了一回,当上单位新成立的民间工艺品公司经理。 
我突然迷上的“民间”工艺品,不是杂染和蜡染,也不是剪纸和织绵,当然不是湘绣,而是骨灰盒。我经营的是选材仅限于湘西古化石和河南秀玉的全手工雕刻。骨灰盒是现代人最后的归属,其实很温暖。所以我很喜欢它。 
我读懂了太多惊讶的注视,我知道那不是我渴望的眼神。我始终坚信,总会有读得懂“开棺材铺”女人的那双眼睛的,那是夜明珠般的光辉,能把我心的黑色,轻巧地放进这精巧的盒子里。 
四月之于我,是恋爱的季节。这是我还在校园的时候,一位老师说的。在我经营骨灰盒的时候,他正巧需要。我不能用送给他一套来表达我对他的敬意,只能送一款乳白色秀玉圆柱型盘龙阴雕骨灰盒给他,还起了一个特别的名子:银须恨春。 
“银须恨春”有名子后,越发地神气起来,它告诉我:这是四月,你要恋爱了,和谁恋如何恋以那种姿式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错过好时节。 
后来我就听到了一系列我听不懂的话,我不奇怪,“银须恨春”的话不可能让我全懂的。 
但是,当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时,我全明白了。 
“这个是中国的玉雕吗?他说真好看,是放中国古代女人首饰的吗?” 
“是中国的玉雕。不过,它是放现代人的。”我冲那位女孩子眨眨眼,笑着指指商标。那女孩子冲我做一个鬼脸,此时我已经看到了我渴望的夜明珠。 
一位金发碧眼的小伙子正望着我发呆,太阳就从他那金发上面照过来,我迷茫地望着他那双眼,碧绿如大海。我有一种晕的感觉,不知是不是传说中的晕海。我依然是什么都看不懂,但是,我知道那双眼睛放着一种光,这光很神秘。 
那位女人说她是他的学生,金发男人是医科大学的外教,还过一个月就要回国了,他想带些东西走,很中国式的东西。 
他买下了“银须恨春”,这女孩子告诉我,他说他喜欢这小屋的温暖,老了自己就在这里面玩。并且,他在我的通讯录上写下:Jake 和电话号码。 
我递上了我的名片。我看到他放进了他的上衣口袋,我想,我就这样让他带走了吧,幸运的名片会不会被他早早地放在“银须恨春”里面呢? 
失去“银须恨春”的第一天起,我就想念!或许,是想念“夜明珠”吧? 
我不能用英文对话,我不知道我应该请求帮助,我更不知道,这是我一次恋爱的冲动。我病了,很重。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只是用二个星期的绝食来拒绝欲望的诱惑。 
有一天,一位同事告诉我,在她值班时有一位说英文的男子打电话来,可能是找我。她就听明白了三个字,好像是我的名子。 
那天晚上,我照着他写下的号码拔了过去。 
那边传来的是一窜我不懂的英语,我没法说出一个字,但是,我知道是他。他按下了电话。我再拔,还是那样。我又拔,那边停了一会,终于,我听到那边吐出的三个字,那是我需要的,是我的名子。 
然后,又是一窜焦急的英语,我这会儿懂了,他应该是解释什么。我不知突然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我开了口,叫了一声“Jake”! 
那边的声音显得很激动,他应该早就明白我听不懂他的语言,但是,懂他。我只是在他叫我名子的时候,跟上一句:“Jake”! 
我按下了电话,不一会,他打过来,我接了,这一次,他不仅叫了我的名子,还说了:“你好!再见。” 
我也重复了这几个字。那时,我想我肯定流泪了。 
直到今天我还不明白,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我们可在同一个城市呀!走出禁锢需要的是动力,更需要勇气,我与他都没有向恋爱走出必需的那一步!我的“银须恨春”伴着“Jake”与我再见了,而我却没有如“Jake”说的那样好起来。   
“银须恨春”PK“香奈儿5号”(2)   
当自己要承担肉体背叛自己灵魂的痛苦时,我宁愿承受恋人的背叛!我后悔了,我认为我虚伪,我应该找他,那怕得到的是拒绝。“Jake”总会在不自觉中,出现在我心中的一个角落,暗暗撕痛我的心。 
十二年真是一个轮回。说这话的,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她十二年前在火车上巧遇的一位话剧演员与她在一个文艺盛会中又一次巧遇。她说这一次他们圆了梦,他们不敢再等十二年! 
听她述说浪漫史时,我的电子信箱里收到了一封英文信件。借助翻译工具,我读懂了这是一位在德国经营时尚工艺品的商人发来的,他想了解中国的有关情况。我认真的回了信,我不自觉想起“Jake”。 
这是通讯和交通异常发达的2005年,天各一方已经不是痛的意味,如果一个男人从西半球追到东半球就只是为了送一位女人一瓶香水,不足为怪,这只是一次浪漫的旅行。最远的只可能是人心。 
他叫“Rode”。第二天我们视频后,他打电话过来说:I love you! 他还说,他很喜欢中国女人,而我长得很中国。他那大大的眼睛和高高的鼻子,让我不得不想起了“Jaka”。 
我依然说不好英语,十二年来我偶尔学学英语的结果是我可以感悟他所说的简单的话。我不能再错过了,我也告诉他我喜欢他,要他用中文叫我的名子。这是在四月。他说,五月一日他就来中国,我们在广州相聚。 
四月是我恋爱的季节,我想起了“银须恨春”。 
五月一日,那是属于“Jake”的日子,十二年前,他离开了中国。“Roda”不知道,“Roda”让我想起了“Jake”。 
广州Landmark Hotel的茶座,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与他座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停地冒汗,我很失望,因为他没有那么一双如大海般碧绿的眼睛,那是我的夜明珠,放在“Jake”眼眶里的。 
“Rode”也很失望,他订的是双人套间,却不能住两个人。 
我看着他与总台发生争论,不可理喻的样子,那位小姐对他的怒吼似乎并不生气,却用很冷淡的话语对我说:“你对他说清楚呀,他第一次到中国来。” 
我让他先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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