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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和女明星同居的日子-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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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冒出几个人,一开始还很凶地责问:“你们是什么人?敢来砸场子!这里可是坤哥的底盘!”但等老佛爷一声令下,八大金刚和沙僧等立即向狼入羊群一样把这些家伙打得落花流水,打得杀猪般嚎叫。

    “什么人敢来这里放肆?”坤哥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大砍刀。他神情凶悍,大声嚷嚷:“谁要是过来我叫要他的命!”

    但是八大金刚可是国际上有名的匪徒,哪怕他这么样一个地地道道的“土”匪,立即就有一个金刚抽出一根钢条,上去一挥就把坤哥的大砍刀给格飞了,另有一个金刚跟着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

    八大金刚作为老佛爷的贴身保镖和打手,身手是非常的利索,坤哥近来养尊处优,身子早就给酒色淘空了,加上八大金刚以众敌寡,很快就摆平他。一个金刚用脚踩住了他的胸口,喝道:“你不看看人,我们佛教大鹏明王你也敢欺负,瞎了你的狗眼!”

    沙僧也赶了过来,上来也要给坤哥一巴掌,正扬手之际,看清了坤哥的脸,不由大惊;“是你?!”

    坤哥也惊问:“是你?!”



………【第51章 冲动的惩罚】………

    为何沙僧和坤哥彼此见面要吃惊,因为二人本来就认识,而且坤哥也是佛教中人,沙僧接引入会的,不过佛教高层尚未知悉。坤哥姓唐,长的非常帅,惯会甜言蜜语哄骗女人,佛教中人皆送绰号“唐僧”。

    沙僧见打的是人是他,赶紧跑到老佛爷那里,向老佛爷求情说:“老佛爷,这个得罪大鹏明王的人是我们教中兄弟‘唐僧’。”

    老佛爷大怒:“既然是教中兄弟就更应该懂得规矩,大鹏明王是本教最高护法,连最高护法都得罪了,还是本教兄弟?我看他是想叛教!”

    叛教是佛教教徒最重的罪行,一旦入教终身不能自行脱教,叛教更是不容许,无论叛教的教徒走到世界上哪一个角落,佛教总要想办法追查出他来,将之处以极刑。因为不这样做,那些脱教或叛教分子掌握了大量的教中秘密,一旦为警察所掌握,那么对佛教的生存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老佛爷一说到唐僧是叛教时,沙僧就很紧张,生怕老佛爷要处罚他,连忙说:“唐僧是好多天前遇到大鹏明王的话,他根本就不认识大鹏明王,再说了当时大鹏明王还没有加入我教。”

    菩萨在旁边也说:“是啊,他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的。”

    老佛爷对马千说:“既然大家为他求情,而他确实不认得你,就饶了他吧,你看怎么样?”

    马千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利,连忙说:“好吧,老佛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老佛爷说:“既然明王饶了他,就不要再惩罚他了,但是给明王道歉是少不了的。”

    沙僧一听立即跑过去阻止了众人的打斗,把唐僧拉到了马千面前。

    此时的唐僧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威风凛凛的坤哥了,他一到马千跟前立即跪了下来,啪啪啪地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口里不住地道歉:“我真是瞎了狗眼,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我真的是瞎了,大鹏王,你就当我是你的孙子好了,孙子不小心把爷爷惹生气了爷爷是不会计较的,你就当我是你的孙子,你也不要和我计较吧!”

    看着唐僧现在的可怜样,马千怎么也不敢把他和不久前的坤哥联系起来,看来这个什么吊大鹏明王真的是很威风,马千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他也不记恨唐僧了,就说:“好了,既然都是兄弟,那以前的事我就不计较了。”

    唐僧感激得要命,口里不住地说:“谢谢大鹏王,谢谢大鹏王!”跟着又过去谢谢老佛爷菩萨等人。

    老佛爷帮马千出了气,就要离开此地,唐僧恭恭敬敬地送行。

    老佛爷找到了所谓的大鹏明王,心里虽是高兴,但毕竟也有失落,因为从马千的种种迹象来看,他根本就不适合在黑社会上混,好在他要的也只是一个象征,给自己找回一个面子,给佛教中增加一个象征性护法,并不要马千干什么事,所以马千没有能力也无伤大雅,只要他听话就行了。

    老佛爷听说马千在南京读书,便要和马千一起到南京去。马千本以为老佛爷等人要很就要离开的,他生怕这些活闹鬼把自己掳掠到什么鬼地方去,现在要和自己去南京,虽然和他们在一起,很是不自由,但总比到他们狼窝好,想到这里又释然了。

    就这样马千和他们一起又往南京出发,一路上那些小喽罗对马千很是尊敬,马千慢慢地也和他们熟悉了起来,而且有老佛爷罩着,当真是舒坦得很,再说还有美女杨野敢陪伴着他,一路上的日子过得倒也逍遥。

    到了南京后,老佛爷等人为了不引起南京警方的注意,住到了离南京市中心一百多里的郊区**区。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并没有集中在一起,而是分散了开来,老佛爷、弥勒佛等佛教中的首领和太上老君住在龙扬大酒店,其他的小喽罗除了几个金刚要护卫老佛爷之外,均住在了沙僧当地的朋友家中。他们有事的时候才跑到市区来。这样不和马千天天在一起,发而成全了马千。马千和他们本就不是一路人,天天在一起甭提多别扭了。

    马千想起在学校的将近四年中,学校中还有附近社会上的有几个家伙对自己很是老软,当时也没怎么多往心里去,现在有了这么一个大的帮派撑腰,那还不是有仇报仇,有气出气,根本就没有通过老佛爷,沙僧带了几个人把马千的仇人统统打了一遍。好在马千这个时候已经和林军尽弃前嫌,要不然说不定马千还要带人打林军。而林军向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角色,到时候打起来,林军可不管你是什么老佛爷老佛婆,那样闹起来可就大了。

    老佛爷在南京呆了大概有两个星期左右就走了,在南京他呆不下去,他习惯于闹事打架,但南京社会秩序相对中国其他地方来说还是很好,就凭老佛爷这几个毛人在这里也不敢翻浪。加上他对南京所谓的“考察”工作也结束了,就准备离开南京。

    在他离开南京之前,他特地找了马千,要和马千长谈,关于佛教的发展大计和马千在教中的发展。好在他早就看出马千是个混社会的料子,根本对他就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只不过要他装装门面而已,也要马千随他们南下,只要马千认可他的大鹏明王身份即可。当然对马千所说的什么佛教的发展大计,都是很虚的东西,太实在了,马千也不熟悉,老佛爷对他也不放心。这样一来正中马千的下怀,既和这一黑社会保持了一定的联系,必要时可以保护自己,甚至请他们帮自己摆平一些事,也不要替他们干一些犯法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自自己到了学校后,就和大美女杨野感俨然成了一对情侣,更是令人兴奋不已。胡朔看到马千又换了女朋友,很是佩服,由衷地说:“马部长,你真的是不简单啊,你前几天失踪了好几天,学校都通知你家里了,我们也为你担心啊,哪知道你竟然去风流快活了,竟然是大美女杨野感,真的是不简单!”

    马千得意洋洋地说:“这几天我也吃了不少的苦,经受了不少磨难,但是收获更大,而且收获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认识了不少黑道上的朋友,不是我吹牛,我以后不论是在哪里,没有敢欺负我。二来呢,我的精神上的收获也不小啊,这一短经历真的是人生中的一笔财富啊,可是增添了不少的写作素材。”

    要是以往马千说这样的话,胡朔很不相信,就他那熊样,还认识什么黑道上的人呢!可是现在不同了,因为马千这回真的是干了几件漂亮的事,现在不由得他不羡慕,连忙说:“那好啊,有机会介绍我认识认识?”

    “那还要说!”马千自是满口答应,他也知道这话只可对胡朔说,要是对林军说,那林军才不买账呢。在胡朔这样的小混混面前撑足了面子,马千很有成就感。

    于是他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放肆了起来,开始把自己的在外面的经历大大修改了一番,凡是不光彩的有损他形象的全部抹去,凡是可以提高他人气和增添光彩的全部放大,甚至加油添醋,无中生有,编成了一个传奇似的故事放在校园站论坛上。

    他这一写不要紧,把丁香也扯了进去。本来丁香为了救他,冒着自己拍A片的事有泄露的危险,曾一再叮嘱他不要说A片的事,可是马千为了挣人气还是说了出来。尽管马千说是自己的前女友兼校花,南工大现在就十朵校花,他马千有福一共摘了两朵,一朵是现在的杨野感,另一朵不就是丁香吗?

    这一下还得了,于是嫉妒丁香的人把这个故事传得比什么也快,整个学校乃至别的学校也知道了。丁香感到自己已经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觉得整天有人在自己的背后点点戳戳,甚至还有人当面说她。

    她又气又愧又恨,觉得再也没有脸在这个学校和在这个世上呆下去了,心一横,去了南京长江大桥。



………【第52章 窗外】………

    马千为了炫耀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和收获,在学校论坛上大肆宣扬自己的故事,很多地方不惜夸大其辞。本来他是很感激丁香的,本来是她把自己从虎口里救了出来,自己也曾答应替她保守秘密的,所以在写到丁香的时候,并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但为了说她漂亮,说明了她是本校的校花,也说了曾经是自己过去的女朋友,他没有完全说实话,其实也是自己现在的女朋友,但这样说就有损自己的面子了,最终友们一合计,这个他的前女友又是校花,那自然是丁香了。这可是爆炸性的新闻,给好事者炒得沸沸扬扬,结果丁香无处藏身,只好欲投江自尽。

    说起来这一罪魁祸首可是马千,马千发现丁香的事情在络上迅速传了开来,也很是不安,怕给丁香带来伤害,他立即上把自己帖子中关于丁香的事情删了,但这有什么用呢,为了消除影响,把自己写的帖子全部删了。但这样做的结果真的是等于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学校论坛到处是关于丁香的帖子。他这下可急了,这样不但是自己失信了,还有忘恩负义的嫌疑,他马上找到了学校里的计算机高手成风,请他帮忙把上的有关丁香的帖子全部删了。

    成风是本校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研究方向是电子对抗和电子屏障,对络安全和黑客进攻有着很深的研究。

    弄清马千的来意后,他很认真地说:“这个很不好弄的。我可以在校园上屏蔽所有有关丁香的帖子,但这也是暂时的,一旦学校里发现了会立即处理的。现在的关键是其他站也有了,这个我就无能为力了。其实络只是一个工具,关键的问题还是掌握使用它的人。就是你现在全部删了上的内容,大家还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说这件事情的,你还是想想有什么可以善后的法子吧!”

    看着马千失望地走开,成风摇了摇头说:“真的是异想天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而且成风最近也忙得很,也没有功夫管马千的事。成风为一个社区论坛做了一个新型的软件,那是一个电影论坛。那里有9万注册用户,同兴趣爱好者发帖、灌水,不亦乐乎。他想:如果有一种软件,能在一个社区论坛的服务器上装一个,光一个用户就带来9万人,100个是900万,1000个就将近1亿,这样完全是几何级的发展模式。他想把这个软件做成用户习惯,有同比更强的功能,能够迅速为上用户所接受。现在大体上已经已经做好了,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还有要防止漏洞,现在正在上测试。如果投入运营的话,自己可就是大发了。现在这项工作正进行得很顺利,他很是开心,很是欣慰,但他却一件很烦心的事情挂在心头,让自己苦恼不已。

    因为自己悄悄地喜欢了导师的女儿蓝小哲。

    自从他第一眼看见蓝小哲,他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蓝小哲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成风现在成了她父亲的门下弟子,和她最近*得这么近,没有理由不喜欢她,喜欢蓝小哲的人很多,不止他成风一个,很多人也没有理由不喜欢她。

    蓝小哲出身高知家庭,现在工学院就读材料成型专业硕士。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五官匀称,样子有点象歌星孙悦,但比孙悦漂亮多了,而且她那种大家闺秀的高雅气质,那份知性女性的涵养,是其他美女所没有的。更重要的是她是那种传统的淑女,不象有的美女那样风流开放,老是暴出什么诽闻,这不她都已经上了研究生了,还没有男朋友呢!

    这么优秀的女孩成风没有理由不喜欢,但这种喜欢是酸酸的,也是苦涩的。当然爱上一个人首先的感觉是甜蜜,但甜蜜过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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