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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叶落花开-第14章

小说: 叶落花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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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鑫。
  我感觉心脏猛的揪疼了一下,估计是心脏周围分泌了疼痛介质吧。看来四年医科倒也没完全白读。
  叶子在我身边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我的长发,神情在我看来很是古怪。我心慌了一下,没有推开他,气势反而弱下来,像是不自然,“怎么说他?”
  叶漫波看似漫不经心的提了一句,嘴角一直笑着,“我就是想起你说他帮你搬过书。”
  我想起被翻起来的记忆,从心脏到喉咙开始酸酸麻麻的。我不懂这种情绪是什么,我也自认为不是爱情。那,或许是,不谨慎的思念?
  没有看日记之前,想起和容鑫相处的记忆,我总会觉得好像完全没相处过。我记得容鑫帮我搬书,但不记得容鑫和我抱着书走在一起,后面走着的小凝说‘忽然感觉你们挺配的’;我记得搬书的时候一直走,但不记得搬书到了容鑫的宿舍,那天的雾很大,淹没了整个地平面,仅有几棵最高大的树露出绿色的尖角,雾气透过打开的窗户进来,我们两个也好像融入了那个仙境飘渺的世界。
  我不懂,我怎么会忘记这些事。高二那年写了整整一个日记本的回忆,怎么合上日记,一切就都忘了?如果我真的喜欢他,如果容瑾真的是我的初恋,我怎么会忘记这些事情?
  叶漫波最难受看见她哭,即便只是挂在她眼角不愿流出的这样小的一颗泪珠,也让他心脏收缩不完全。他轻轻的伸手过来,在我脸上擦拭了一下,“司司,今天,我帮你搬书。”
  感觉到脸颊湿了,我才恍然居然掉了泪,尴尬。“叶子……”
  叶漫波拿着纸巾递过来,眼里带笑,“你知道的,不用说对不起。”因为你的爱,你的喜欢,我都清楚。可我还是心甘情愿。
  我想笑,但情绪难得有点收不回,表情就僵在那里。
  好多记忆蜂拥而上,我想起做过的梦,想起他妈妈的电话,想起好多东西。梦里我在一栋很高的楼上,透过窗户看他,他对我温柔的笑,然后爬楼梯好久出现在门口,我们背靠着窗户坐在一起说话,看外面雾蒙蒙的风景,一直笑着。最后忽然莫名的伤悲,他走下楼梯,我又站在窗户看他。他径直往前走,没有回头,我站在窗台,无声的哭了。背景里没有音乐,但是我每次回想起来,总会一直听见周董的《花海》,循环往复不断播放,“静止了所有花开,遥远了清晰的爱……”
  我一直知道梦境里这个窗户肯定对我和容鑫过去的回忆有很深的意义,但是我想不起来它是在哪里出现过。今天可不就想起来了么?那个仿若仙境的窗外世界,他一直笑着,最后站在我身边说‘很美吧,感觉像你一样好看’的窗。我的梦境,是想提醒我什么?
  我想起他座位在我前面靠窗,周末偷偷的从书堆的空袭间递给我洗好的水果,有一种水果红红的我不认识,结果他反而尴尬的笑了,像是怕我因为这个失落;我想起他总是穿着白色的T恤,体育课大家都自习的时候,他自己溜出去打篮球,回来以后会笑的比以往更开心;我想起他英语不好,借了我的笔记回家去看,结果他妈妈打电话来,说自己儿子说是有同学辅导英语,所以她很感谢;想起周末来的时候桌上的热牛奶;想起他送我回家抱着我的绒毛熊,小凝被逗的一直笑;想起他送优乐美给我喝,小凝振振有词的分析,‘你不明白他的意思吗?亏你还是周杰伦的粉呢?你是我捧在手心里的优乐美,懂不懂?’;想起说只想和他要做朋友以后,他突然碰上我的唇的夜晚;想起他走了之后开始不接电话的几天;想起我听到他追过多少女生的失落;想起电话终于打不通的夜晚我发了分手短信……甚至连发给他的短信错发给老妈的忐忑,都记得清楚。
  细节被遗忘,然后又想起,但是容瑾此人给我的烙印从没消失过。我觉得自己很清楚,我愿意和容瑾成为男女朋友只是因为初吻,因为自己对初吻对象的执拗。但是,有没有喜欢呢?我开始是不明白的,直到看心理学说到移情等等,我这才懂,就算我最开始没想过喜欢,但就在我心里‘初吻的对象=未来的丈夫’这个概念作用到容瑾身上开始,我能用的感情都用上了。感情,并不是概念。并不是我想成了这个样子,容瑾就会感觉是这个样子。所以说,还是怪我不成熟。就连最后分开,如果不是我那么轻率的说了分手,也不会变成这样吧。
  记得,忘记,想起。然后再遗忘吗?人怎么能这样反复无常又善变呢?我不知道我之所以念念不忘,是我不坚定的拒绝或是软弱的不再见。总之,分分合合,其实罪责都在我。如果不是我没有同意,我们不会成为恋人关系,如果我宽容一点,多信任一点,我们就不会分手。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我才始终没办法释怀。正如张爱玲所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有时候失去的,才会变成的最好的。白玫瑰和朱砂痣,就是容瑾留给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你终于懂得我的坚持的时候,我却早已经知道我的等待不会是无谓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回头,而且你早已经回头。有时候爱情不是我们都明白应该在一起,而是蓦然回首,你发现我是你做过的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做闺蜜哪里好呢?就是她的情绪会明白的写在脸上,不介意被自己看到。看着她迷茫,看着她彷徨,叶漫波眼里的笑却一直没有散去。
  “我有男朋友了,啊,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她的声音不是以往的大大咧咧,反而羞涩的遮掩。
  他突然心里难受的厉害,却还是习惯性的低声问,“怎么了?”
  “就是……”她还是很害羞的样子,最后下定决心一样说,“那你不许告诉别人……”
  “好。”他低声的同意,拳头攥的很紧。他那一刻心很乱,不知道是期盼她这一次恋爱就幸福一辈子,不用受伤,还是期盼她分手,然后他才有机会。
  “就是我前桌,我不是跟你说过他喜欢我?我跟他说了不想谈恋爱,他也同意了,我们前一段时间相处的挺好的。他说明天就要转学,所以今天晚上想让我陪他去操场转转,我觉得毕竟是朋友嘛,就同意了。”
  他听着,时不时的恩一声。她应该是躲在被子里说的,也不想被别人听见,声音轻轻的又带着害羞的甜蜜曲线。他心里又酸涩又甜,他这个男闺蜜现在不就是自作自受?
  “我们逛到操场的台子旁边的时候,我正低着头,他说‘李葩司,你抬头,我有话跟你说’,然后我一抬头,他就低头吻我了。我刚开始都吓呆了,都没反应过来。最后反应过来去推他,他就拉住我的手,说对不起,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
  他觉得自己已经知道结果了。从一而终,这傻丫头的古怪思想。
  她声音更小了,他却接受的一清二楚,“我本来就打算初吻一定要留给我老公的,所以我就同意了。我是不是太傻了?”
  她肯定是有点恐慌的,第一次恋爱。她说的很乱,一会儿担心,一会儿又说相信只要自己好好过,一定会好的。
  他能怎么说?她这个热情开朗聪明的姑娘,一定会把握好自己的爱情吧。当然,从内心深处,他的确希望他们能分手,他那么爱她。
  但是,他也没想到结局会来的这么快,也不过三天时间,晚上她发短信说,“好多朋友告诉我他之前追过好多女生,我问他,他不回短信。我给他打电话他不接,然后告诉我不方便。刚才去找了他最好的朋友,他说容鑫刚才还接了他的电话。我就告诉他,你给他发短信吧,就说我们分手,再见。然后就没有了。”
  这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复杂。剥除了其他情绪之后,巨大的窃喜从心头出来,他回短信安慰她。终于尘埃落定。
  人的记忆很奇怪不是吗?记得的都是美好的,但无论怎样,李葩司还是会和他走完一辈子。苦尽甘来。
  叶漫波将自己从喜悦的醉意里抽出,拍拍李葩司的肩膀,“东方挥手叫我们呢,走吧。”
  收拾好碗筷出来,叶漫波见李葩司正窝在沙发里打瞌睡呢,头一点一点的。他憋着笑,凑近李葩司的耳朵说,“我今天去找过你们辅导员了,出寝室的手续也已经办好了。”
  结果见她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小眼睛勉强睁开一下,又继续睡。不禁轻笑出生,“傻丫头。”
  睡醒以后已经4点多了,我想起隐隐约约听到的话,蹦哒着跑到叶子的卧室,“叶子,你是不是说离寝手续办好了?”
  叶漫波合上电脑,转头看着我冷傲的哼了一声,眼睛眯起来,“是啊,还不赶快谢谢大爷我。”
  呦吼!天知道我有多不想见到我们辅导员,人是很尽职尽责,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就太束缚了,而且总是不必要的的。
  我谄媚的颠颠的把小手搭上叶子的肩膀,“叶子,你真是太帅了!简直就是我偶像。”
  叶漫波故作冷傲的一笑,“哼,大爷我一直都很帅。你这个小丫鬟才知道。”
  “是,是,叶子最帅了。”我小手啪嗒嗒锤了几十下,力气没了,就放慢了速度,“今天早上办的?”
  “恩,要不然也不会过去那么晚。”叶漫波舒畅的眯起眼,肩膀格外放松的摊开,“所以你今晚就可以住进来了。”
  “恩,不过我刚来,还是跟寝室的再住一段时间吧。”想了想,我嘿嘿一笑,“我可不愿意她们说我见色忘友。”
  “我觉得能吃早饭比较重要吧?”叶漫波拉住李葩司的手转过头,“别锤了,我现在就很舒服了。”
  “哦。”我格外听话的放下手思索起来。高中生活其实是很有奔头的,只有一个很确定的目标,不用担心自己偏题或怎样。只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黑就行了。大学时间宽松,唯一给我带来的效果就是养成了睡懒觉的坏习惯。
  恩。已经多久没有吃过早餐了?已经多久没有闻到早上微凉的空气了?已经多久没有看到天未亮时候的天空了?
  答案不确定,但的确是很久很久了。久到有早餐吃已经变成了抗拒不了的诱惑。
  我咽下口水,大大的点头,“那行吧,我现在去把床铺平移过来。”
  叶漫波笑笑,“不是刚买了那些东西吗?床铺你也不用整理了,什么时候我出门不在家的时候你可以再回寝室睡,也方便。”
  “那也行。”我想想也是,反正也不缺这么一套东西,干嘛搬来搬去的麻烦。什么时候想和寝室的她们一起看鬼片,晚上直接回去住就行了。
  好吧,再承认一件事,其实大学给我带来的还有一定的生存技能,比如铺床,罩被罩。这些虽然简单,却是我以前都没有做过的。
  回到寝室,看着两个姑娘笑的贱兮兮的表情,我简直要翻白眼了,无力吐槽,“干嘛?你们的眼神都放红光了好吗?”
  南采是我们三个当中最注意形象的人了,出了寝室就是淑女,人家笑笑的看我一眼,“怎样?许你外宿还不许我们观赏观赏?”
  莫薏兰哈哈笑起来,她是南方姑娘,还是少数民族,说起普通话有种特别的味道,“你终于满足了我们几年的好奇心,原本觉得你这辈子也不会找到男朋友的。”
  我无奈的耸肩,“没办法,缘分到了谁又能怎样?”
  莫薏兰男朋友在广州开饭店,人家本来是去打工的,不知怎么就和老板看对眼了,两人已经交往了两年了,我现在用的水杯还是两人刚定情时候她男友贿赂的。
  “不过你发展也太快了吧?”南采沉静的笑着,翻开的书放在一旁,半转过身看我,“你们才定情多久就订婚了?不是我故意打击你……你不怕将来后悔?”
  我其实当时想的很明白,现在也算明白,只是不好对她们说实情,只能嘿嘿笑着,“人家把我爸妈都收买了,你们不是也不自觉的就同意让我搬出去了?唉,人家是大神啊,我哪里翻得过人家的手心。”
  说完搂住南采的胳膊,“你那个小男友怎样啦?还不愿意分手?”
  我听她讲就不明白,怎么这个男孩一会儿闹分手,然后又死活不愿意分手。所以说,男人也不好懂。额,好吧,人类这种动物都是不好懂的。
  之前我高中时结识的好友,高三谈了在读高一的男友,没过多久,男生说‘分手吧,感觉跟你在一起就像没有在一起。’我去,这是什么鬼理由?
  一直觉得自己是感情丰富的女生,但真要说起朋友交往的爱情,那是自己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理解过的。或许是因为看了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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