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生涯四十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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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以后,在中央刑事法庭审判的一件凶杀案,使我在盖氏医院获得的成功得到报偿。我已经是二十年工龄的病理学家时,一个早晨,律师企图贬低我在鉴定中一个意见的重要性。我的意见是:“显然需要通过手术来解除内出血”。他批评道:
“大夫,你是一位病理学家,怎么能懂得临床外科学呢?”
问得好。鉴定人在法庭上总是经常被告诫不要超出自己的专业领域的严格界限去随便发表议论。这位律师谅必认为他抓住我犯了传统的毛病。我急中生智。
“我获得过”我说,“一枚临床外科的金质奖章。”
他明显地震动了。谁会期望从一位病理学家那里得到这样一个灾难性的回答?要是他知道虽然我早在20年前就因为我在临床外科方面写过很有见识的论文和短文而得过奖,但我一生中却从来没有拿起过一把手术刀,那就好了!可惜他不知道。他因为失败而一时气得满面通红之后,他就转向问题的另一方面去了。
1932年我意外地得到提升,我和盖氏医院的一位护土玛丽·布坎南结婚,以后我们生了三个孩子。
在盖氏医院作为一个年青教师我最基本的兴趣在于病理学,而这过去是,现在也还是一个法医病理学家唯一扎实的基础。除非他熟悉了疾病的破坏和各种奇怪的变异,他就不能顺利地进行损伤的研究,更不用说法医损伤学了。法医病理学是病理学的特殊分科,年青的初学者不是一下子就能掌握的。
作为病理学教研室高年示教老师,盖氏医院的尸体解剖大部分是我做的,包括给验尸官(南瓦克的道格拉斯·考宾)的尸检报告。考宾刚好需要一位病理学家来帮助处理他自己的案件,这是我的好机会。通常他会请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当时斯皮尔珀里在法医学实践方面是出人头地的,但考宾不喜欢他,只是出于无奈——遇见重大刑事案件时才请他。有一次检查联体双生子,他只付给斯皮尔珀里一次的尸体解剖费!斯皮尔珀里火了。那是两具尸体,他都检查了,但考宾坚持不给。这种反感以后一直没有完全平息下去,尽管这件小事微不足道,但它却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阂。这样考宾就要求盖氏医院的院长哈伯特,伊森爵士(他对我的工作大致是满意的)同意他聘请我去处理他在公共停尸室的案件。伊森和病理学教授都同意了,后者还给我设立了一个“法医尸体检查主任”的新职位,我就去了。那是1934年秋天的事。
当然,开始时每年我只检查少数几宗刑事案件。凶杀案在英国并不象某些国家那样多,相对来说是较少的。伦敦地区的发生率虽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年的凶杀案也只有大约50件;每年发生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也只有150至160件左右——从本世纪初开始就一直相当稳定地保持这个数目。这一数字与当时每年死亡总数60万相比就显得不重要了,死亡总数中约有9万例受到验尸官的关注。几年以后,我给卫生部写了一个我作的2万例验尸官要求的尸解的分析报告。其中55%证实为自然死亡(但以前一直是死因不明的),另外30%估计与各种类型的意外或损伤有关:包括家庭中、医院里、街道上或工作中的意外性损伤。约4至5%是自杀,仅2%至3%才是属于怀疑或确定是犯罪性损伤。
1934年底的一天早晨,在盖氏医院我那间小实验室里电话铃响了。
“辛普逊大夫吗?先生,我是伦敦警察厅探长杨格。我们刚接到一个凶杀案的电话,在滑铁卢车站对面的约克酒店,我们想请你帮忙。”“啊啊,是的,”我说,想尽可能讲得平静些和镇定些,“当然,我马上就来。10分钟内就到”(我想还是10分钟内到好,否则他们会请别人,而我就会失去在警察厅取得立足点的机会)。
当时我仍然是个很年青的病理学家,这是伦敦警察厅第一次叫我处理案件,心里卜通卜通直跳。实际上,每次突然叫我处理犯罪案我都心跳。我会放下一切事情,中途离开宴会,甚至夜深人静时起身,赶去处理新案件。可能又是另一个希思或黑格,或汉拉第,或什么也不是。但不管是什么,我都从没有感到失望或厌烦。法医病理学家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有趣,以致他根本没有时间去烦恼,甚至难得感到疲劳。
这天早晨10分钟以后,我驱车到简陋的小约克酒店(后来为了建造节日大厦而被拆除了)门口,把自己的车子挤在警车和报社车辆中间,走上阶梯来到前门,这里已有一位警察戒卫着。报社记者云集在附近,一点也没有注意我,因为我在出事地点完全是个新手;以前任何重大的凶杀案都总是“邀请斯皮尔珀里”。我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我感到非常孤单,但我很年青,充满自信。
“啊,是你呀,大夫。”站在楼梯平台上的一个身材高大、头发灰白的人说。我看出这位杰出的伦敦警察厅侦探、后来成为司令官的休·杨格。他精明地凝视着我,估量着这个新手,这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昨晚一对青年夫妻来登记住宿,定购车票,”杨格说,“今早9点刚过,有人看见男的下楼跑到车站去。经理怕那个男的赖帐,因此就上楼走进房间。看见这个姑娘躺在床上,死了”。说着他带我进去。
我尽量装得镇静些。我是完全没有经验的,我敏锐地猜出这位探长是知道我的感觉的。
“大夫,先让我告诉你,我们照了相以后,你再触摸这些东西。切里尔先生,这里还没有采取指纹。昨晚11点他们上床时有人看见她还活着”。
我把我的工作包放在地上,这使我赢得第一个好印象,因为除了我们站立着的破地毯之外,它没有碰到别的东西。
我站在那里在想下一步怎么办。对,我的笔记本!我仔细地记录了时间、地点、现场勘察人员,然后粗略的画了一张姑娘的草图,她躺在床上,仰卧,头正好枕在一张双人小床的枕头中间,身体伸直,手和脚都盖有被单,脸涨红,嘴被床单的一角和手巾牢牢地塞紧。那时候法医还没有人造偏振片制的“即时”照相以省去绘画草图的麻烦。
这种记笔记帮助我安定神经,它也使我赢得第二个好印象。有许多医生一开始就把事情搞得糊里糊涂,弄乱了证据。
“她确实死了,大夫,”杨格先生微笑着说,“大约半小时前,警察医生已经来证实过。如果你认为需要的话,现在你可以移动尸体了。似乎还没有尸僵。”
是的!他在指导我。她死了多长时间?尸体温度提示死后热量的丧失,肌肉的变硬是在死后5至7小时发生,都可以有助于死后时间的测定。我差点忘记,对于警察来说,死亡时间的测定比判断作案过程更为重要。它可以帮助核查嫌疑犯的供词。
我把被单小心地推到一边,将体温计插入直肠。读数为华氏120度!几乎比正常高达4度!尸体变暖而不是变凉!我没有检见任何尸僵——一点都没有。这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显然她是死于窒息。”杨格提示。
对!窒息死时尸体温度升高,而且到现在还没有下降至正常(我怎么搞的?疏忽了在面部和额部出现的很细小但却是很明显的窒息性出血点?)
“她是在那个青年人9点钟跑出去前不久死的。”我说,“就是今天清早。”我的自信心在增强,我又检查了她的脖子。“这些看起来很象是掐杀。”我小心地补充说。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杨格说。“象是用的右手。你认为如何?”
我接受他的指导。这个灰色头发的侦探经验比我足。
“对,可能就是这样。”
因此,我小心地,竞竞业业地接受这位面容严厉但心地很好的老人提出来的全部有益的意见。几年以后他说,当时我的镇静和从容不迫,一步一步的检查,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一次考试①(①英文examination 有检查、考试等意。作者初出茅芦,这是他第一次作现场尸体检查,所以认为也是对他自己的考试。——译者)——一场实践考试。我考及格了。
随着几年时间的过去,我参加的类似场面的数量在增加,我的信心越来越足,因为我知道我在查看的是什么。我学会工作时不必匆匆忙忙,因为尸体是不会逃走的,有的是时间,时间可以使我获得对情况的正确估计,可以按正确的程序进行工作,在做好记录和照相之前一根毛发或一小块衣物也不能搞乱;时间可以让我在现场认真考虑和讨论各种可能性;不要急急忙忙就把尸体送到停尸室去。
三十年代中期当我在伦敦开始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工作水准是低得可怜的。根据1926年的《验尸官条例》,验尸官有权指定“任何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去做尸体解副;而大多数有这种权力的验尸官和合格律师都不了解这种尸体解剖的技术,而他们就是这样干的。“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中许多都没有经过最起码的病理学或尸体解剖工作的训练,没有设备或实验室。一些称为警察医生的只是因为他们负责照料被逮捕的酒鬼,检查殴打案件或处理当地警察的医疗福利;还有极少数的则是因发现验尸官的工作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就是这些人作了大量的尸体检查。
在英格兰,对于他们从事的工作有真正理想的仅有几个人是在较大的几个省医院工作的普通病理学家,象埃克斯特市的史密斯,卡莱尔的福尔兹,伊普斯威治市的比德尔和切斯特市的格雷斯,还有伦敦的两位: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和约翰·泰勒。这两位都是训练有素的天才的名副其实的法医病理学家,他们都能真正洞察死因不明的或保险了的、领抚恤金的、工业的、自杀和他杀案例等方面的问题。
斯皮尔珀里尤其表现出一种特殊才能。他能以警察的眼力不放过任何细节地进行刑事调查。他是个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的耐心的调查者,一个能在案件中找出重要因素的天才。尽管他没有受到学术界的同事们、医学院和大学教授们的高度尊敬,但他无疑是这一课题方面的权威和最正直的无可非议的专家。他身材高大,外表英俊,谦恭有礼,能用简练的言词表达出通俗易懂而又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医病理学这一分科中,二十年来他都远远超过我国任何人。在英国任何地方、任何重要刑事案,凡要求他参与的,他总是迅速前往。在告示牌上写着“邀请斯皮尔珀里”意味着眼前有一个重大刑事案件。“斯皮尔珀里上证人席”意味着审判罪犯的网在收紧,“福克斯有罪”意味着这位著名人物又一次影响了法官和陪审团。
英国皇家法律顾问J。D。卡斯尔斯的抱怨是有理由的,就象在审判西德尼·福克斯时那样:对于这个国家的刑事审判来说,要是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地,认为凡是斯皮尔珀里爵士所表达的意见就重要得不能提出疑问,那么这将是非常遗憾的一天。斯皮尔珀里没有保存统计,但会想得起(他有把握没有人能对他的回忆提出疑问)他“以前有两次机会面临过这样的事实”。律师太害怕他,以致不敢对他的言论提出质疑。实际上,在爱丁堡的梅里特案件中,斯皮尔珀里曾出席替被告辩护,有个阶段辩护人都称他为“圣伯纳德”而不叫他“伯纳德爵士”!就象卡斯尔斯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
斯皮尔珀里的世界只是英格兰。他的一生中只有三次出外作法医学鉴定:两次在苏格兰,一次到泽西岛去检验一个死胎。他没去过美洲,没有在当时的不列颠帝国的其他地方讲演或工作过,也没有出席过国际会议去会见他的著名的同代人以便磨砺他的才智。他从没费心去和他的同事谈谈话,如本国的西德尼·史密斯、格莱斯特、韦伯斯脱、柏林的彭索、纽约的冈萨雷斯、法国的贝尔莎扎迪和皮迪利夫里、南非的麦金托什。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会去征求他的意见,因为他似乎并不欢迎这样的请求。在他的同事中,他没有知己他不喜欢向他们一起讨论他的案件;在他“出诊”或出庭时,从不带领研究生参观。他象独块巨石一样屹立着,孤独、离群、受人敬畏,但不受人爱戴;当他最后在伦敦大学医学院那间小实验室里自杀身死时也没有人哀悼他。
斯皮尔珀里常被称为他那时代中最伟大的病理学家。他在法医病理学实践中的才干的确是无〃奇〃书〃网…Q'i's'u'u'。'C'o'm〃可比拟的,对他的正直所赋予的信赖也是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这种生涯随着人一死就完结了。正是在教学、培养学生、著作、宣传、旅行讲演这些方面才会有长久的声誉。但这些方面斯皮尔珀里却一点也没有做过。他从未写过一本法医学著作。他用的法医学教科书全都是好多年以前格莱斯特、李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