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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龙与少年游-第18章

小说: 龙与少年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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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原因,我想起两部电影,一部很好莱坞的科幻片《学习乐园》,一部Danzel Washington 的《红潮》。
  前者说一个虚拟的中世纪乐园,里面都是机器人扮演的卫兵、贵妇和无视角色,付钱的玩家可以在里面尽情享乐,和贵妇偷情,打倒来袭的武士。系统会偷偷告诉玩家说,来挑战你的黑武士他的右臂有点毛病,于是黑武士的右臂被设置为迟钝,玩家照着机器人的右臂猛刺就可以轻松取胜。
  那部片子是我很小的时候看的,看完之后我印象最深的是哪个黑武士迟钝的右臂,就像每个人都具有的软肋,它往往被你悄悄地藏了起来,因为当你对陌生人暴露,你就完了,你会被轻而易举地击倒。我那时候想这件事的角度就像Peter Jackson以金刚的角度去看世界,我想着的是哪个扮演黑武士的机器人,它隐藏着自己右臂的毛病去挑战敌人,可是敌人已经深知它的弱点。
  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慢慢地由两层性格,一层暴露在表面上,一层沉在底下。有时候我自己都无法区分这两种性格,有时候这两层性格也会互换位置。我不太希望某一个人了解我了解得很深,因为那意味着他可以轻松地猜出我的弱点,而我又觉得自己的弱点很多。
  我的母亲在我大学毕业之后才说她完全不了解我在想什么,其实当时我想说我想的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只是我用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外壳把它包了起来。但是我没说,我不想让她太担心,我也不知道是否我还能很习惯地解开那层包裹自我暴露了。但是我想我还是让她担心了,所以她开始要求我按时打电话回家,而现在发展到她要飞海南香港日本什么的都必然来短信知会我,以前她似乎并非如此。
  可是还来不来得及改变这种变色龙一样的伪装性格呢?我不知道,某种程度上说变色龙是一种狡猾的动物,但是胆怯。
  至于《红潮》,是我印象很深的一部片子,Washington扮演的大副和舰长兵戎相见,在关键时刻组织了舰长贸然对苏联发射核武器,挽救了脆弱的世界和平。这个让我感触很深的是,一颗按钮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命运,而掌握这颗按钮的人是豪迈的老舰长,或者还有年轻勇敢而沉静的Washington。虽然是接待命运最终被挽救了,但是这样两个人加起来不过几千克的脑容量,真的让他们可以负荷那么大的压力,操作那么强大的武器么?
  如果Washington也激动了,那么该怎么办?
  其实我用这个例子是想说,我也只有不大的一点脑容量,面对这样几千双眼睛和那么多头脑,我的智力是否足够负担这个冲量去描述出我想说的东西?人群有时候具有远远超越单个智慧生命的力量,他们的目光是不是会笔直地穿透我的大脑,读出我在字里行间深埋的东西?
  我不知道,我有点敬畏,想着在电脑前读我Blog的人拿着我的思维碎片,慢慢拼出一个完整的“江南”,和他所有的弱点。

  家有猎狗

  “无双”是一只小猎狗的名字,我们相遇的时候它只有不到两个月大,奶声奶气地叫着,在路边的小树丛里颤抖。在我的记忆里,时间是夜里大约三点钟,世界漆黑,万籁俱寂,只有夜行的车打着大灯呼啸而过,那个可怜的小东西大概是害怕灯光,每次有车过,为了给自己壮胆就呜呜地叫两声。
  我是个从朋友家玩牌归来的人,听见灌木丛里异样的声音,从自行车里跳下来,没有费太大工夫就找到了这个漆黑的小家伙。
  我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动物缘,虽然我很喜欢狗,但是每次当我尝试向什么动物伸出双臂邀请它们体验一下我温暖的拥抱时,那些小家伙总是带着公主或者王子般的骄傲淡淡地瞥我一眼,悠然地摇着尾巴去向相反的方向。某段时间我蛮相信气场这东西,觉得我大概是个气场很衰的人,被那些机灵的小家伙看了出来。
  小狗崽对于我这个陌生人充满了警惕,往后缩了缩,但它后面就是浓密的小灌木,它逃不脱,于是用满是不安的眼神看着我,两只没有眼白的黑瞳亮亮的,如同宝石。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我可以伸手轻触一只陌生的小狗,感觉它的体温,感觉它的颤抖,而它没有避开。以往我也有机会触摸一些狗狗,但他们没有闪避的原因多半是主人在旁边指挥说:“乖儿子!坐下!跟叔叔握手!”我只好无奈地握着那些听话狗狗探过来的爪子摇啊摇。
  我是否应该把它称作一次缘分呢?我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喜欢这种相遇,仿佛姬野在人群中遥望那个蛮族世子,又仿佛我想象中宫本武藏和佐佐木小次郎都籍籍无名的时候,两个流浪武士在荒野中相遇,察觉了对方不同寻常的眼神。
  “武士,你叫什么名字?”
  “武藏,宫本武藏。”
  “在下佐佐木小次郎,还会再相会吧?”
  “一定。”
  而后两人背向而去,十年之后他们决战在严流岛。
  转回正题,我犹豫是不是该收养这个小家伙,心里拿不定主意。因为我委实不是一个能把什么东西养活的人,过去的三十年来我只养了个自己还很不成功,我的仓鼠死了,我的蚂蚁死了,我的金鱼死了,连屋里那盆绿色植物也死了……也许是出于人道主义不收养它是个好主意………或者一个好理由。我想这也许是谁家走丢的小狗,或许是个名贵的种儿,也许第二天我就会在我就会看见社区的网站上有帖子说丢失名种幼犬一只,请捡到的人立刻偿还,失主愿以人民币1000元重谢,等等。说实话我对于把别人的狗崽完璧归赵一点兴趣都没有,从根本意义上说我还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但凡我养了,便是老子的狗,管他谁丢的,来要的都是抢!
  我最讨厌人家抢我东西!
  但是我也是很犹豫该把什么东西算是自己的,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喜欢狗狗的家伙这么多年来从不养狗的原因,若是自己的东西,是拥有也是负担,我不知道多少次眼馋地看着那些街头售卖的小狗调头离去,因为我担心我把它们养死的时候,会非常难过。
  最后我决定收养这个小家伙,原因是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我试着用一只小狗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
  这非常像一部动画片,描述一只黑色的小狗崽面对茫然未知的巨大世界,不知道世界的那边冒着黑烟的是烟囱还是升起的巨龙,也不知道前方咆哮着穿过的狞亮的灯光是天使的巡视还是魔鬼的火球术,不知道去向哪里,不知道什么在等着它,而是漆黑的,越来越冷了,它哆嗦起来,越来越虚弱,它缩在灌木丛里,用爪子按住自己的脑袋,想用这办法把自己和这可敬畏的世界隔开,可是那些灯光、狞亮的灯光,让它不得片刻安宁。
  这是一个虚弱的小东西面对茫茫然巨大空间的惊惧。
  我描述得也许国语煽情了些,不过当时我确实就是这么想的,一瞬之间,我做了决定。
  我把它抱起来居高,心里对它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狗了,前面还有很多风雨要一起闯啊!”
  那家伙呜呜地回应了两声,真实原因大概是我的手有点重把它弄疼了。
  【养狗随记】
  2010年02月
  最近经常出差,无双就没有人带了,这就很糟糕。
  狗是种傻傻的动物,和猫不一样,如果给猫十份食物,猫会分十天慢悠悠地吃而如果给狗十份食物,它会可着劲儿地死吃,把自己吃得撑死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只得选择昂贵的寄养服务。家附近有家不错的宠物店,每次牵着无双进去我都很自卑,因为里面的狗实在都太贵族了,那种巴掌大的小贵宾大概要12000元一只,客人一次就买了一对,把身体不太好的那只留在店里寄养,奶油色的毛蜷蜷的,叫声娇嗲,生活在一平方米大的有机玻璃笼子里,看着有客人来特别兴奋,上来小爪儿搭着玻璃沿直叫唤,而那些那些总是眯着眼睛懒懒……但是无双显然不是它们的族类,这只小土包子进店以后嗅着味道直奔后面寄养区,转着圈儿摇尾巴,和一众名牌狗对吠,仿佛江湖上侠客相见,及其热闹,毫无见外的意思。
  2010年07月
  养一条怂狗的唯一问题是,如果有一个女友喜欢和自己默默相对,将来结婚的时候总会觉得你和老婆之间站着一个娃,仿佛未婚之前先捡了个小孩。
  2010年09月
  今晚写了名为《家有猎犬》的博客。最近生活里有好些让人难过的事,人在外地,落笔的时候想到我在千里之外的那条小猎狗,忽然想要大哭一场。
  最后的最后谁会跟你在一起?也许不是年少时仰望的漂亮姑娘或者曾经两肋插刀的兄弟们,也许就是一条小猎犬,在那个漆黑的夜里它畏惧着来往车灯的光,缩在道边的草丛里呜呜地叫着,你站在它面前,它因为胆怯或者虚弱或者莫名其妙的新人没有逃走,你沉默了两分钟思考你是不是背得起这个负担把它养成一只大狗,在未来的数千个日子里每天跟它在一起。
  你最终决定了,抱起它来,在心里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狗了,我们会有很多的事情要一起去经历,很大的风雨要去一起闯荡。
  然后以后的几千个日子里无论你在千里之外或者三十米开外,它都会努力站直前腿高昂了头,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寻找你的影子。


  贱生糟养活


  某个朋友买了一只小猫,两周大,起名Hooligan,可以翻译作很拉丁风的“胡里根”,意思是“小流氓”。
  昨天收到一条短信,说胡里根少爷从起初的腼腆转而渐露本性,打翻牛奶亮爪抓人什么的都干了。
  今日早起又受到一条短信,说胡里根去世了,早晨趴在小垫子上,已经僵硬。
  我“嗖”地从床上蹦起来,直扑卧室外去看我家陆无双大少爷和孙尚香二少爷。
  陆无双大少爷是一条黑色的小贱狗,面相略似雪纳瑞而体型堪比小号藏獒,我拣来时只有手掌大小,如今已经是庞然大物。大少爷性子比较急,仗着有点猎犬血统,总是横冲直撞,四处扑东西。自从捡了二少爷回家来,大少爷就喜欢和二少爷殴打,于是日常关在笼子里,每日遛半小时,在屋里小防风十几分钟,一食一饮而已。来我家的人莫不为陆无双少爷的恶劣处境抱怨,而陆无双少爷健康依旧,也并不忧郁。渐渐地陆无双少爷已经熟悉了它每日一遛两遛的生活每到晚间如果我还没有遛它它就会拍笼子,大意是:“嗨,兄弟,何不出去走走?”然后在院子里四处撒尿标志它的地盘,回来和二少爷厮打一阵之后,听见你端水去笼子里了,嗖地就跑回去,大口喝水之后,大口吃狗粮,吃完睡觉。一日无事。
  孙尚香二少爷是只软绵绵的白色公主猫,但后来被发现是只公猫……如今已经做了手术,无法再确定公母。二少爷对此也并不很在意,手术康复异常顺利,身上丢了个零件后,性格一如既往。
  这要是部大宅门电影就很合理,大少爷是个飞扬跋扈却又无能之辈,这在大少爷逢狗必扑逢扑必败可以看出来,二少爷立志当个优伶整天女装照镜。
  按说二少爷比大少爷聪明,但有个致命缺陷,就是喜欢人类。从不憷任何到访的客人,亲密地蹭在客人身边“喵喵喵喵喵”,只要你拍拍巴掌露出要抚摸它的意思,它就会很自觉地把脑袋凑上来,毫无名优应有的矜持,而且只要被放在人身边就会满足地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当然,二少爷也有不乖的地方,比如二少爷喜欢在卧室里待着,如果老爷把卧室门关上了,它就会跳到桌子上不断地把东西往下推,直到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惊动了老爷,出来把它打一顿或者拎回卧室里。早期的工人就是这么对待资本家的。二少爷聪慧可人,一旦被抓到,就认命了,知道无从反抗,即使你打它脑袋,它也只是把眼睛一闭耳朵一收而已,如果你没抓住它,它也会逃跑,但是逃了一阵子之后会躲在某个地方悄悄地看你,此刻其实不用去抓它,你只要蹲下来做出要抚摸它的样子拍拍手说“孙尚香~”,它就会高兴地蹭过来。然后你就可以小打它一顿把它拎回卧室。
  二少爷的喂养方式也很粗放,一大盆猫粮一大盆水,吃上几天。偶尔老爷也会忘记添加粮草,不过二少爷还是会越长越肥,直到老爷发现它会去大少爷的“Big Boss”狗粮带里蹭上两口,在水池喝上几口,老爷就相信即使出门一个月,二少爷还是会把自己养得油光水滑……要知道大少爷那一袋狗粮可是十五公斤,顶七八个二少爷的重量。
  昨晚二少爷和大少爷打斗,被老爷抓开的时候伸爪挠了老爷一把,老爷大怒,就把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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