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都是活-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言
一直想写一本“裸奔”的书,终于鼓起勇气,*的把自己想说的话毫无保留的写成文字。我必须承认,我是个害羞的男人,一个腼腆的有些让人气愤的男人,这点有时候甚至自己都感到憎恶。说到底就是放不开,总想要与众不同,而这种所谓的与众不同,又并非那么刻意,或许跟小时候有关。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上面说成年人的性格、脾气等等诸如此类,如果遇到问题,都可以追溯到小时候。小时候,这三个字就好像在昨天,时光飞逝,有些可悲,有些无奈。
在提笔写这本书之前,把自己过去的文字回顾了一遍,之所以称之为文字,因为还不敢称它为文学。除了,觉得从前写的那些东西肤浅和含蓄,剩下的就只剩感慨了。和一位朋友聊过关于写日记这件事,我们一致认为人应该在每个当下,记录些事儿,你可以说怕忘了,同样也可以说用来以后回忆。但如果真到了很多年后,你翻开那些陈年旧日记,无论破大点小事儿,无论让你痛哭流涕的事儿,总而言之,无论好事儿坏事儿,你会笑,你会感动,你会怀念。所以,没有写日记习惯的人,赶紧养成这个好习惯,别等到别人回味的时候,自己只能干羡慕,那时候你把脑子掰开,也记不起多少事儿了。
有人说,让我试着投稿试试,这我压根儿没考虑过,究其原因,就是我知道自己这些墨水没什么市场。你说我自命清高也好,你说我拒绝媚俗也好,我就是不想写那些快餐式的东西。说到媚俗,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词。在我生活圈子里,我们很喜欢拿媚俗说事儿。比如,听xx女生,xx男生的歌,就俗了。也比如,看港台那些小偶像的影视剧,就俗了。再说投稿的事儿,其实如果说可以出书的话,我当然也不排斥,不过要出书的文字,必须先过自己这关,我把自己从前的大多数文字都枪毙了,如果说“上席”的话。
说说电影吧,我负责任的说,我并没有把主题扯远,因为电影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没算过自己看过多少电影,只是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电影,我也有拍电影的梦想,虽然不知道在有生之年这梦能否照进现实。从很多电影里,我发现就像听歌一样,你会找到能与你心灵产生共鸣的东西。我喜欢猜火车,喜欢曾经,喜欢战争之王,喜欢……我喜欢从电影里找自己,找自己也曾想要说的话,想要做的事儿,想要去的地方。有句话不是说得好嘛:“跟着电影去旅行”。
其实,没有那本小说可以*裸的说话,这是文学创作的通病,我们习惯修饰,也习惯掩饰,这习惯似乎已经成了流程,我们总是不经意的跟着流程走。有些小说会狠狠的批斗,会揭露人性的阴暗面,会愤世嫉俗,但总感觉不痛不痒,对,没错,你有时候会因为某段故事哭的稀里哗啦,可这真实吗?我一直在想,我应该说故事,还是说现实,还是故事现实各半,我不知道。也许,即便我想说哪方面,也很可能走着走着就偏离直线,只希望自己不要偏离的过于远。就像地球不是完全的圆,但也不会像鸡蛋那样扁,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
作者题外话:这是写作前的一些感受,跟小说无关,所以不算自序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01 新居叙旧
夜里十二点多,舞男、小飞和我在酒足饭饱后,带着几分醉意离开夜市。这座城市不知不觉已经跻身不夜城的行列,灯火辉煌,车来车往。我们穿过一条暧昧的街道,这是明目张胆的红灯区,却已经在这里存在了许多年,至于为什么一直存在,没有人知道。政府和普通老百姓似乎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熟视无睹。或粉或紫的昏暗灯光,透过*的玻璃推拉门,给人无限遐想。每个门口都坐着穿着暴露的女子,等待那些被欲望充斥的男人靠近。
今天相聚,主要是犒赏两位兄弟帮忙搬家,也庆祝自己终于独立一个人住。昏黄的路灯,就像一张老照片,我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朋友,有种想哭的感觉。这画面很熟悉,这路是我们曾经常走的路,只是似乎我们都变了。
一叶知秋。晚风吹过脸庞,加速酒精的挥发,清醒了很多。在楼下的小商店买了酒,花生米,以及一堆垃圾食品。这不难猜,我们决定彻夜不睡,准备聊聊过去、现在,当然还有明天。
爬上四楼,打开门,一股装修的味道扑鼻而来,装修工人说只需要凉一周,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房子不大,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但一个人住恰恰好。不会大得很空,也不会小得可怜。
“把酒全开了。”把酒和零食袋子放到茶几上,我向书房走去。
书房,这是我一直想要有的空间,对我来说环境对创作有着极其大的影响。用老式落地扇DIY的落地灯,这是来自我的创意,我喜欢自己动手。这套房子,包括许许多多的生活用品和摆设。把靠在书房书架旁边的三把吉他一个个搬到客厅,打开电视,不开声音,播放1944版的简爱DVD,三人围坐在茶几旁。
“咱们开始喝吧!”舞男边说,边往各自的杯子里倒酒。
“喝多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也说!”小飞补话。
“都有该说和不该说了,不知道是友情变质了,还是我们在生活面前低头了。”我感叹的也补上了一句。
舞男,吴楠。小飞,牛梦飞。一个是谐音,一个是牛做梦会飞。我很庆幸,从学生那会儿,一直到现在,我还没有被谁起过绰号。这是否说明我是个极其无聊的人,还是我没有个人特色,谁在乎呢,总比叫舞男强吧。
“操,这么久不见,你是越来越不会说话了。”舞男举起酒杯调侃。
“我要越来越会说话,特别是在兄弟面前,那我就是越来越会装了。”
“你们就是两个*,废话那么多,喝酒。”小飞终于按捺不住,自己拿起酒先干了。这倒挺奇怪,他向来喜欢躲酒,今天从夜市到家里,就数他最积极,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边远,你可是咱们三个里面现在过得最滋润的了。有车、有房、有事业,理想也都实现了。我们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舞男一杯下肚,拿起身旁的吉他,身子向后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随意的扫了几个和弦。
“我们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这句话是如此的熟悉,没错,我说过这话。那是两年前,在穆峰婚礼的前一天。坐在刘宏伟的车上,我说过的话。一切场景,再次从心底浮现,那么清晰可见,那么真实。这次,聆听者降临到我,有些眩晕。
半年不见,舞男和小飞再此之间,我们甚至没有通过电话,是得好好聊聊了。
作者题外话:小飞、边远、舞男,半年多没见,借着帮边远搬新居,三个人坐在一起聊着彼此的近况。
02 舞男,曾经的我
舞男和我是同类,至少曾经是同类。深沉、颓废、喜欢摇滚乐,我们曾是典型的愤青,抱怨所有人,抱怨所有事,也许那是青春期都必须经历的。我们一起学吉他,在上学的时候一直到为了生活放弃理想。聊天时得知,他已经变卖了我们一起去琴行挑的两把吉他。一把Fender电琴,一把Jackson箱琴。
那真是段难忘的岁月,为了梦想我们省吃俭用买了各自的第一把民谣。逃课去琴行学琴,在暑假步行到彼此的家里练琴。抽五块的红河,研究新的谱子,不觉得累,乐此不疲。由于当时我们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一起度过的,曾被很多朋友认为我们是GAY,当然我们不是,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有一个完全相同的地方,就是都还喜欢女人,并坚信不移。
“你这半年也不跟我联系,要不是这次我搬房子需要人手,我看咱们,还有小飞估计是要等临终的时候才想起再见一面吧。你知道的,我这人在兄弟面前就是这么直接。”
“不是我不愿意见,是不敢见!”舞男说着从桌上拿起烟盒,拿出一支烟点上:“这烟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前咱们红河不倒。现如今呢?我红河还是不倒,你已经成长为芙蓉王了,总感觉比你矮一截子,矮了,就感觉有距离了,也就怕见面了。”
“你跟咱们还装呢?真的攀比起来,那还叫朋友?那还叫兄弟吗?我呢?还不是一样,都这么多年了,毕业后当兵回来,家里人直接给安排到单位,吃公家饭。我就那么个水准,饿不死,也富不了。混来混去,都是被圈在那里,我还苦呢!比起我,你自由太多了,可以做太多事儿,太多自己想做的事儿。这么多年友情了,是用钱衡量的吗……”小飞干掉一杯酒,突然提高嗓门批评舞男,但我却陷入了短暂的沉思,我的这坏习惯还是没改掉,总是在人多的时候走神。
两年前,一事无成的我,很自卑。当穆峰和刘宏伟都相继接手家里的产业,有房有车的时候,我一无所有。只有几把破吉他,每月一千出头的工资,一屋子DVD和书,还有一张床和一台电脑,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每次和他们相约出去的时候,我总是再三推辞,看着他们,就有种深深的受挫感。我和小飞,舞男是关系很好的三兄弟,我和穆峰,刘宏伟是关系很好的三兄弟,这两份友情,都是从学生时候建立起来的。我就像个中间人一样,也给他们四个人搭起了兄弟的桥梁。在上学那会儿,很自在,在一起玩很轻松,也觉得我们没有任何的区别,也天真的认为会把这份难得的友情维系一辈子。直到步入社会,当穆峰和刘宏伟借着家里的条件,事业如鱼得水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却混了几年,还原地踏步,差距和心里的落差,就是在那时侯开始越来越大。
直到两年前,穆峰婚礼。
“边远,怎么闷不吭声?”鸽子(刘宏伟的绰号)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推了推我的肩膀。
转头看了看坐在驾驶座的鸽子,沉默了一会儿:“停车!”
“干嘛?”他一脸疑惑的问,顺势把车停靠到路边。
“老大的婚礼我就不去了!”打开车门,阳光很刺眼,我解开衬衣上面的三颗纽扣,感觉快要窒息。
“你发什么神经,婚礼马上开始了,要是去晚了,老大就不高兴了!”他下车从车前绕到我的面前。
“你们和我以后不要联系了吧,我觉得我们之间距离越来越远了!”我转身拖着沉重的身体和心逆向行走。
“什么距离越来越远了?”
我清楚的听见鸽子在身后喊着,却没有回头继续行走,我懦弱吗?因为眼泪从眼眶流到脸颊,这眼泪不是为爱情,而是为友情。
“你现在就这样走了,不管是什么距离,可能就真的没法挽回了!”
我停下脚步,把低着的头抬起,看着万里晴空,沉默片刻,继续移动脚步。也许,也许这片天空不曾属于过我。
如今舞男有着同样的感觉,说着同样的话,有些疼痛,看着舞男,就像看着曾经的我。
03 我们的自由
墙上的齿轮挂钟短针指向两点钟,风从客厅的窗外吹进,拨动着窗帘。退出播放完的简爱,撩了撩窗帘,望了望黑洞洞的窗外。夜终于宁静了下来,除了偶尔从远处隐约传来一阵急促的汽车鸣笛声。
“每当狂风暴雨的时候,就是喜欢逆风行走,让雨击打我的面孔,你不会懂,这是属于我的自由……”舞男扫着琴弦,嘴边含着烟蒂,唱起我们在大学写的歌,我真的以为他们已经忘了,但当小飞放下酒杯,也开始歌唱的时候,我发现原来我们都没有遗忘曾经的理想,而是把它埋在了心底,把生活从心底拿出来了而已。
“每当城市睡着了以后,站在那个十字路口,望向眨着眼的星空,没人会懂,这是属于我的自由。”
“还以为你们都忘了?”我淡淡说了句,没有任何表情,也无需任何表情。
“边远。你当我们真的什么都忘记了吗?不管现实是多么残酷,不管世界是多么不公平,可我们总有一些难忘的,又美好东西藏在心里,而咱们从前走过的那些疯狂和忘我的青春,忘不了!”小飞今晚的话特别多,虽然还和从前一样,总是滔滔不绝,可比起往日的海喷说废话,今天颇有深度。
“好了,咱们一个个都别做文学家和诗人了,说话那么酸,还是那两字,太装!真不知道,我们长大了变得这么会装,即便是在兄弟面前都是这样,你们赶紧的,自罚三杯。”舞男撂下手中的吉他,拿起酒边说,边给我们把酒杯蓄满。”
“罚,是该罚!”
“嗯,罚就罚吧,反正又不是在旁人面前醉了出丑。”我顺着小飞的回答,又添了句。
“这才对嘛,别告诉我,你们这时候才放开,三个大男人呆在一个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