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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的"80后"女人-第14章

小说: 我的"80后"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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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到海南,李媚除了满腔的热情,坚定的信念,真的一贫如洗,她从零做起,一步步实现,实现自我。她最初应聘到一家建筑公司做技术员,薪水不高,却做得很辛苦,公司本来不招女技术员的,因为吃住在工地,女的不太方便,但李媚很执着,终于感动了经理,她就成了那家规模颇大的建筑公司唯一的女技术员。

  工作开始,她干劲十足,克服了诸多的困难,她要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一块属于自己的天地,几个月的摸爬滚打,她迅速成长起来,颇得老总赏识,庆功会上,老总对她更是褒奖有加,与她频频举杯,那闪烁不定眼神,让李媚有些不安,酒酣兴尽,老总坚持要送李媚回去,李媚不好拒绝,在车上,老总有意无意地靠在李媚身上,握着她有些晒黑的手“这么漂亮的手,漂亮的脸蛋在工地干,可惜了,今后你听我的,不用那么辛苦了。”

  李媚有些嫌恶地抽回手,挺直背脊轻轻地说:“辛总,你醉了。”

  “我没醉,我很清醒,我让你做我的特别助理,只要你答应我…”

  李媚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欲望的贪婪。

  李媚有点怕,特别助理,多诱人的职位,通过它,就会离自己的目标近一些,说实话,她太苦了,她有时自己都有些泄气,因为离自己的理想太远太远了,要不是自己天生不服输的个性,她早就放弃这一切,打道回府了。

  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她斜眼瞅了一眼醉眼朦胧的辛总,五十岁的他保养得很好,有成功男人独特的魅力,可他对她来说还是那样的陌生,她怎能……车一直往前开,辛总睡了似的靠在李媚肩上,看着车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信号一过又继续向左开下去,李媚猛然一惊,这不是回家的路,李媚轻轻地问司机:“这是去那里?”

  “去辛总的别墅?”司机生硬地说。

  李媚的心更乱了,他是早有预谋,我可怎么办呢?

  她自问道:“李媚:你一定要想清楚,这关系到你的以后,你的将来。”

  当车最终停在一幢欧式巴洛克别墅前时,李媚仍是彷徨不定。他扶着辛总下了车,心中有一丝侥幸,最好他喝糊涂了,把他送进去,我就回去,不会得罪他。

  可辛总经过车上的小憩,清醒了很多,一定要李媚进去喝杯咖啡,结果,那一夜,李媚没有离开别墅,结果,李媚如愿以偿,成了辛总的特别助理。结果,她成了辛总的地下情人。

  那座海边别墅,成了他们约会的巢,辛总是个年近半百,但*很旺盛。往往一进屋就迫不急待地扯掉李媚  的衣裙,直奔主题,没有更多的序曲,只要他想,任何地方都成了他造爱的天堂,客厅的地板上,餐厅的餐桌上,甚至花园的躺椅上……每次都弄得李媚象散了架似的,而他仍兴致勃勃。

  做为特别助理,李媚全方位地参与公司的所有决策,接公司的大小客户。凭着李媚的聪明能干,也的确为辛总分担了许多。而在私下里,他也更在意她的诱人肉体,迷恋她*时充满魅感的双眼。而李媚也从最初单纯的要胁变得有些依恋,辛总总是变着花样,而每次,都让李媚兴奋得死去活来。有时她想,也许他真的很喜欢她,否则,他们在一起*怎么那么和谐呢!

  秋天,公司为参与一大工程建筑投标而请人吃饭,李媚当然作陪,席间,那个掌握土地生杀大权的老头子不时用眼睛瞟着因酒意而灿惹桃花的李媚,李媚故意不理他的搭讪。

  老头子的举动,辛总自然看在眼里。所以,当辛总搂着李媚跳舞时,对她说:“咱们能不能中标,全凭老头子一句话,而他说不说那一句话,可全靠你了,媚儿。”

  “你不吃醋啊,我跟他眉来眼去的”,李媚没好气。

  “就是给他点甜头了,不过摸摸的,他那么大年纪,还能行吗?”“万一他要呢?”

  “那你就教训他一下了,这个工程可关系到全公司的命运。”

  “你那……”李媚有些气话想说,“那你就不管我死活了”

  灯光闪烁中,李媚觉得辛总的面目有些狰狞。而那一刻也打碎了李媚曾经的幻想,终于明白了,象他们这样的男女在一起,只是为了满足各自对金钱、权力、地位、性或事业成功的欲望,感情只是一个借口。

  第二天,李媚正式向辛总提出,她可以帮他拿到那个工程,代价是辛总为她注册成立一家属于自己的房地产公司,经过权衡,他们达成了协议,李媚主动邀请那老头子吃饭并在辛总为他们准备的酒店房间里用自己*的肉体征服了他。当她从浴室出来,身上只裹着一条短短的浴巾,露着浑圆的双肩,修长白皙的双腿,*慵散的眼神,那老头子一看,眼睛就直了,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她吞下去。当李媚不慌不忙褪下浴巾,老头子嗷一声把她按到床上,用他的经验,征服着美妙的猎物,李媚象哄小孩似哼着、叫着,不一会儿,老头子就大汗淋漓地趴在李媚身上不动了。很久,才说出话来“真棒,太妙了,我好久都没这么满足了。”

  从他的眼里,李媚知道那是真的。没过多久,她的欣鑫房地产公司挂牌,凭着她的精明能干,再加上辛总和老头子的背后支持,很快就初见成效,在如云的房地产界站了一席之地。更主要的是她利用她独特的性感魅力,所向披摩,在床上俘虏了一个个男人,他们得到她的肉体,而她得到她所要的。与李媚有过床之欢的男人都承认,与李媚在一起感觉总是很奇妙,那样的与众不同,看上去她那么高贵大方、冷漠、美丽,象个骄傲的公主,可一到了床上,立刻就变成了超级性感女性,好多人都承认“床上的李媚,象一只长满吸盘的八爪鱼,紧紧地抓住男人,象要吸干他们一样,而她那欲抑难啸的呻吟,更让那些男人失魂落魄、欲罢不能。有的男人说,那一刻,就是让他死,他也愿意。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知道如何挑起男人的*,却欲擒故纵,她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知道如何让他们亢奋;如何让他们达到高潮。

  生意场上,她毫不含糊,大刀阔斧,敢想敢干,把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当她从一个拜倒在她石榴裙里的一个银行行长手里按过一千万元贷款后,她的公司正式从辛总那里分离出来,独自运作。不久又扩大为欣鑫房地集团,并得到了香港富商的融资。

  一时间,不明就里的人都惊讶。她是特区的精英、商界的新秀。各种称号,荣誉纷踏而至,她终于凭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穷大学生一跃成为统领一个大型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这期间个种滋味,当是一个白手起家所能涵盖的。她从一个深藏于冰冷土中的蛹,经过一层层痛苦的蜕变,如今已化解翩翩飞舞的彩蝶,在无限的空间自由地飞。

  月高日盈,万载的清辉激荡着似水芳华;出合出开,沧桑的迁变沉演了如火斑澜;情薄情浓,“80后”女孩儿辛苦而不倦地期望着情欲的交融。

  “要爱情也要面包”,反映当今众多80后女生的情爱心态,如果两者不能兼得,那么在情欲与*的天平间,她们是如何选择取舍的呢?

第五章  情爱的支点是金钱吗
我们处在一个成长的社会里,体制的转轨给社会带来了一场质的变革,同样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但在角落里同样滋生了堕落与腐朽。

  18、春望

  阿朱终于答应我的请求;打电话说要和我谈谈;我大喜过望; 抓起皮包就直奔她说的那家叫“春”的咖啡厅。在灯光有点幽暗的咖啡厅里,看到阿朱扬手叫我,我犹豫了半天,真的差不点认不出她来。我这时不禁想起一句名言:“如果一个朋友,突然让你认不出了,那一定是两种原因:一是穿着打扮真的能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二是人都具有两面性,那你肯定第一次见到他的另一面。所以,你就很难认识他。”

  第一次见阿朱是在朋友开的夜总会里,在一群“坐台”小姐中,阿朱那身桃红色的衣服很是惹人注意,厚质低胸的衣裙紧紧地裹在她身上,在红衣与白肤的交界处,裙边深深嵌进肌肤里,让人禁不住想要把那白皙的躯体从紧锢的红裙中解放出来,而那一白一红,反差强烈的对比,就是要调动客人无穷的欲望的火焰。

  看她第一眼,就引起了我的兴趣,职业的敏感让我觉得她一定有美妙而生动的故事。朋友看出我的心思,扬手把她叫了过来,阿朱以为有什么客人要她,立刻扭扭搭搭含情脉脉地走过来,当看清经理身边是个女人的时,那很职业的微笑有点僵硬。

  我仔细打量她,严格说,还算可人,但并不很美。她的妆很浓,有些看不出本来面目,头发蓬蓬松松堆在脑顶。那打扮、那神情让人一眼就能猜出她的职业。当我告诉她我是女性工作者,想跟她聊聊天时,她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但我临走还是把电话给了她,对她说:“聊不聊是你的权利,但是我可以保证地说,我不会泄露你的隐私,况且,我还是付费的。”

  两天后,她主动给我打来电话,约我到《春》。

  今天的阿朱穿了一身白底素花连衣裙,几乎没化妆,脸上也不再有那职业性的微笑。我落坐后,掏出一盒《中华》烟,放在桌上,轻轻地推向她,我知道,她们百分之九十都吸烟、喝酒。所以特地为她买了一盒好烟。她不客气地打开香烟,点了一只,深深吸了一口,然后说:“谢谢。我知道你要我做什么,不要客气。什么隐私,不怕!事都作了还怕曝光?我知道,你是作家,你需要材料,就像我这样的……我会不保留的讲给你听,那些有用,那些没用,你说了算。”

  就这样开场,她断断续续讲起了她的故事:

  我的家在四川一个很穷的小山沟里,离最近的镇也有两三天的路程,很难走,所以我们村里不少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我从小就想走出大山去,家太穷了,那点薄地根本长不了什么,我最早是想好好学习,将来考个什么,就能离开,可是一来我脑袋不灵光,二来我们家也没钱,所以,我上到初二就不念了,那我还是村里数一数二有文化的女孩呢。这条路了断了,我只能回家去种地,找个老公养孩子干家务,可我根本没有兴趣,做什么都马马虎虎,整天只想着如何能离开这个鬼地方,经常遭父亲的打骂,越打越骂,我要离开的决心越大,要我在穷山沟里呆一辈子,我死也不甘,山外的一切对我诱惑太大了,越想就越想走。后来同村祥叔的一个远方亲戚来村里招工,说是纺织厂,要招女工,包吃包住,一个月还有200元钱工资,我想去,可那个长着一张长脸的男人说,要招年纪大一点的,最好是结过婚的,原因嘛,他说的也很含糊。我只是一门心思相离开,感到一起出去姐妹多总是好一些,有个照应,所以就软磨硬泡,终于同意带我一起去,那一年我十七岁。

  那长脸男人就是人们常说的鸡头,他让我们叫他平叔,等出了村,他就很明确的告诉我们,不是去做什么工,而是去做“鸡”,当明白后,有一姐妹寻死觅活的,死也不干,平叔没办法,只好让她回去。

  当时我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又一想好不容易出来了,就安慰自已,也许待那里还有别的活可干呢!做什么也比在那个穷山沟穷死好。平叔见年龄最小的我很高兴的样子、没有闹,对我也格外的好。

  “那在路上,他有没有对你……”我仔细斟酌着没找到适当的词,因为我看资料,说好多鸡头都强迫妹妹先跟他睡觉,据说是为了消除羞耻心。

  阿朱明白我的意思,手摆了摆:没有。其实平叔对我们真的挺好的,可是进了城,就把我们都交给了一个叫熊哥的人,他就走了,据说他在另一个地方倒腾小姐。临走时平叔还对熊哥特别关照了我,我当时还挺感激呢。

  熊哥就不同了,他人很凶,我怕他。总躲着他。有一天,他让人把我叫到他的房间,刚关上门就扑上来撕我的衣服,简直象疯狗一样,又咬又啃,把我吓的都忘了反抗,只能闭着眼睛听凭他摆弄。完事后,他嘟哝:平叔这老家伙,果然没骗我,还真是个雏儿。

  没办法,我在熊哥手下干还能上哪去呢?他包吃、包住、包工,给我们租了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是工作的场所,也是住宿的地方。有客人来,小姐们就站在门厅里,被挑中的就进去,选不中的就候着。他平时不让我们随便外出,只能呆在房里,很闷,所以我就动脑筋想什么办法能离开这儿,再找个干活的地方。可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出去了我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上哪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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