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一曲-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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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如果从单一以极的方向突围,能做抵挡的秦兵不会超过千人。
可纵是这样,这不足千人的秦人却在瞬间斩杀了两千名匈奴兵。在撑犁孤涂单于逃跑后,从左右而来的秦人分出一部挡住了后路,余下的三千子车氏部族的精兵开始了对匈奴单于的追杀行动。
右屠耆王带着的一万精兵在短短的时间里就给秦国兵打没了近三分之一。
秦国骑兵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别的,就在于首轮的冲锋,当面的击杀,第一次的冲斩是最猛烈的,其后,是第二击!这是建立在马力上的,有马力,才有战力!
面对如此悬殊的实力对比,已经打得筋疲力尽的匈奴兵斗志被彻底击跨,竟是一齐下马,丢下战刀,跪在秦人面前求饶。
右屠耆王眼见于此,长叹一声,回手就用刀子把自己的脖子给割开了。
黑色铁骑围拢了,带血的大剑丛林般悬在他们的头顶……
老秦人不屑杀没种反抗的战士,他们在等军令。
子之对嬴虔道:“左庶长……不是……全杀了吧……饶过他们吧……”
黑色大纛旗下,左庶长嬴虔面色狞厉的喊道:“放了?他们都是狼!狼!传我的命令——砍下每人右臂左脚,爬回去!”
“那样不好……”说话的声音清脆,嬴虔一看,是陈五,这个小丫头竟然也在!当然,陈五一身男装,纵是嬴虔也不不知道她是女孩:“你多什么嘴,这是军中,有你说话的什么份儿?”真的,如果不是有刘羲的大功,嬴虔是绝对不会把这丫头带在军中的,更惶论听从她的话。但是……
小姑娘说话真是很有道理。
“那样不好,砍了手脚,他们可能会死,而且没了手脚,他们可能会轻生,这样不好,杀人不是最好的方法,我有办法让他们生不如死,我师父说,那才是最好的办法……”
“呵呵……”如果是一般的话,嬴虔是不会放在心里的,但这话,合嬴虔的胃口:“你这小子,说说看,我看你能说出什么好的办法!”
陈五也不惧,她脑子里响起了刘羲从前教她的知识,血腥而又残忍地说道:“斩手斩脚,毁人未来,这种重伤就可以让他们十不余一了,残缺的肢体也会让人轻生,甚至他们的部族也不会接纳他们,但是我们可以用好一点的方法,只要挑断他们的双手手筋,和一只腿筋,一样可以达到斩手斩脚的目的,他们可以干最粗浅的活,但一辈子也别再想拿得起刀,并且,我们还要阉割他们,让他们回头下种都不行,而他们就会成为部族的负担,一直拖累他们的部族,由于他们还算有手脚,加上他们在部族里肯定还有亲人,这样,他们就不会给全部的杀死放弃,一直拖累他们的部族直到死亡!”
不仅子之,还有其它的将军,他们都算是打血火里拼过来的,但纵如嬴虔这样的,也没听过这么血淋淋的话,面前这个小五的话语让他这个大汉都打从心里发毛。这是怎样的人,才可以想出这样恶毒的计谋!这个方法也许表面看起来不吓人,但只要有心,一想起来,就可以让人感觉到死一般的绝望!
“还有……”陈五从腰间拔出了一把短刀:“你的人恐怕没有割过人的手脚筋,我学过,我会割,还有阉割,一定不能把**也割了,只要把下面两个球给割下来就行了,不然那伤口要插鸡毛,否则撒不出尿来,人就死了……这我也会……”
嬴虔一拍脑门子……汗……这都什么人呀!这还是个正常的人吗?
陈五长成到这一步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她一如往常,在她父母的身边渐渐的长大,到了最后,一定会和那些平常的人一样,嫁为人妇。她少时的一切都会如云烟一样消散。
但问题在于,陈五的父母死了,这个成长期的女孩落入到了刘羲的手里。
刘羲狠狠的训练了她,并且给了她一切,在这种女孩心理成熟的时期,刘羲让这个女孩变态了。男孩在心理成熟期是十三到十五岁,由于性器官的成熟,而开始进入逆反期。
女孩是十岁至十三岁,这也是女孩一般来说,比男孩早熟的原因。
而陈五正处于这种逆反期,这个时期,陈五对自己女孩的身份十分抗拒,她不想当女孩,她喜欢满山的跑,和刘羲一样,她羡慕刘羲一拳打死一头熊的能力。
因此,刘羲以此为引,他没有把女孩往正路上引,而是顺从她本来的心意,把她引到了另一条路,一条血雨之路。他教女孩残忍与血腥。这才成就了陈五今时今日的变态。
在刘羲的教导下,陈五喜欢杀人,喜欢**解剖,喜欢练习武艺!
虽然她是一个女孩,但她像什么就是不像一个女孩。
事实上,刘羲也没有当她是女孩,试想一个脚臭,脸又不是那种秀美的小丫头,连性器官也是处于发育的状态中,换了谁也不会当她是女孩吧!
“你叫什么来着呢?”嬴虔问。
“陈五!”陈五很自然的回答!
“哈哈哈哈……”嬴虔拍了拍陈五的头,他太喜欢这个……“男孩”了。嬴虔道:“陈武,好名字,我喜欢这个字名,以后,你就叫我义父好了!怎么样,愿不愿意给我当儿子?”他当陈五是陈武,当她是他,想要收陈武做自己的儿子!也就是义子!
嬴虔这话一出,周围几个将军一起贺喜:“恭喜左庶长大人……”
陈武吃吃道:“这个……我要问过我师父……”
嬴虔道:“放心,我堂堂大秦的左庶长,还能屈了你不成?哈哈哈哈……我回头就和你师父说……这个……你师父真是个人才呢……竟然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
陈武哈哈大笑,摸着自己的头道:“一般一般,世界第三……”一众的秦人将士都笑了起来。嬴虔更是道:“听见了没有,就按本将军义子的话去做,***,老子喜欢这个方法了!哈哈哈哈……”众将士立时领命而去。
一名名匈奴兵给命令站起来,脱下了衣服,然后他们一个个排着队,陈五手把手的教了起来,其实割人的手筋脚筋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秦人大多都会了,但割下面……有些匈奴人就会拼死的反抗。但这又有什么用?陈武很精确的一击打在他们的脖子上,然后按着他们的大动脉,就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陷入到昏迷,然后就是一刀!
在这里,很遗憾,秦人没有太利的刀,这就麻烦了,不免让匈奴人多吃一点痛苦。
足足到了天黑,这件给近五千人断筋割蛋的事才结束。
西豲营地,到处都是匈奴人的惨叫,他们在做过手术之后,一个个相互挽扶着,脚步蹒跚着小幅度移动,一个跌倒,立时就惨叫惊天。
在他们走过的路上,血迹累累,叫声不绝,连野兽也不愿靠近。
至此,东方六国岂图挑起秦国内乱的行动彻底失败。赵国使者只活了一个赵成,赵侯仁慈的赐给了他快速没有痛苦的死,让他结束这种无边无际的煎熬。
而燕国,燕使的下人门徒死个尽绝,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在刘羲的手里,一个是姬白,一个是姬萍。而唯一给说动想要举旗的西豲,却是先给刘羲抢走了三万匹战马,又给刘羲杀了大狼主,抢走了燕国的财物,最后惨给匈奴灭族,匈奴也一样没有笑到最后,五万余兵,只有一万不到的士兵逃走,五千士兵给挑筋后阉割!
第一百三十八章:陈五献计,丰盛的回报!
风是腥臭的,因为地上有血,还有尸体,秦人们开始打理他们的收获。一共两千多头牛和十六万只肥羊,过了春,现在是夏,羊也好,牛也罢,都有了一定的膘肉。
“应该留几个人打扫一下战场……”有战场经验的嬴虔说道:“快让人把尸体烧了,发瘟可就不好了……还有死去的战马,要打酿一下,还是可以吃的……这下,大家都可以吃个滚溜圆的饱了!”
众将士们听了,一起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尸体也不要烧了吧,”陈五说话了:“既然死马可以打酿,人也一样可以,总不能浪费吧?”这话立时又让众秦将愣住,他们再度惊叹陈五的变态,心理想的是,这种事情,这一个小小的家伙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吃人……这事……可行么?”嬴虔与其说是问人,不如说是心动了,要别人给他肯定的意见好让他下决心,因为吃人这种事在文明的战国,已经是一种很过分的事情。一般来说,人只有到很差劲的时候才会吃人。就算是真的吃人,也一定要给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
比如说,魏国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他的儿子在中山国当人质,中山国将乐羊的儿子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为了体现自己对魏国的忠诚,将自己儿子吃进了肚皮,
大名鼎鼎的大圣人大贤人周文王姬昌为了表示对纣王的忠诚,美滋滋的吃掉了用自己宝贝大儿子做的肉羹,结果纣王就把忠心耿耿的周文王给放回去了。
文王回到自己的领地,二话不说,立即起兵造反,最后在父子两代人的努力之下,灭了商,建立了周。
相比后来历史上恬不知耻去吃仇人屎的王牌大贱人越王勾践来,文王的行为更加忍辱负重些,不愧是古之圣人,榜样的力量就是不一样,难怪古人们都喜欢提倡复古。
相比乐羊和周文王被动的吃儿子来,历史上的一个名君齐桓公的臣子易牙就忠诚多了。
他主动将自己三岁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多么忠心的行为啊!主动将自己儿子送给别人吃。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
这是因为忠心吃人的,还有为了仁义吃人的。
话说三国时的大耳被大吕打败了,想去投老曹,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仁义过人的大耳,想追随他,但家有老母,为尽孝而不能去。但他又想对大耳尽忠,他就“杀妻以食之”。这样一个忠孝两全的高义之士!老曹知道后也要赏他黄金百两。
晚唐名将张巡坚守孤城,城中断粮,张巡便带头将自己的妻妾全宰了,一锅子煮熟,和将士们一起吃其肉裹腹。
还有主子皇帝让手下人吃人肉的。
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刘三痞子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切碎作成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后来刘三痞子即兴创作了。
第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风起云飞,以喻秦末群雄竞逐,天下大乱的形势。
下句的“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则是自吹自擂自己的运气好,天命所归,在这样混乱的形势下还夺得了帝位,因而能够衣锦荣归返回故乡。
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意思是:能否找得到捍卫四方的猛士,来为自己守江山呢?想必是喝多酒了,回想起自己被匈奴打得落花流水的情形,流露出了真情。
刘三痞子忍不住要想:堂堂大汉竟然被那些蟑螂老鼠般的异族欺负得没脾气,猛将们都死到哪里去了?再仔细一想,哦,原来猛将都被自己诛杀光了,还有一个进了大家的肚皮,化成了一堆米田共,勉强肥肥田还可以,要去守四方自然是不能了。
明朝朱元璋赐给大将常遇春一个美女,可常遇春的老婆吃起醋来,砍掉了美女的手。老朱怒了,派人杀了常遇春的老婆,将她的肋骨砍成小块做成了清蒸排骨,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
见识了朱元璋的威严,大功臣常遇春总算是开了窍,早早的病死了,到也没落得个身败名裂,连累他人的下场。。
除此之外还有悲剧性的角色。
历史上最失败的理想家,改革家王莽完蛋之后,众人割了他的头,甚至连他的舌头也切了分着吃。其实王莽何罪?他只是想改变大汉朝晚期的积蹩,只是本事小了点,没成功罢了。
武则天养的两个小白脸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下场也很惨,被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难道因为是小白脸?肉特别香?
安史之乱时,皇帝李隆基仓皇出逃,士兵们在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国舅爷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
比较正义一点的是大汉奸袁崇焕被凌迟处死,义愤填膺的爱国百姓们争着吃他的肉,不光是袁崇焕的肉抢手,连骨头内脏也被吃得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个脑袋,因为要传到边疆去恐吓那里的将领,所以才逃过愤怒群众的一口口森森白牙。
知道岳家军为什么可怕吗?“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岳家军不怎么抢掠百姓的作风来看,把金人俘虏当成粮食储备吃掉也是理所当然的。用人做军粮的先例并非岳飞首创,不过敢这么公然鼓吹宣扬出来,并且还能做成诗词流传千古的,也只有文武双全的民族英雄岳爷爷一人了。
最为嚣张的是五胡乱华那个时代,汉人称胡人为胡狗,胡人称汉人为汉猪。杀一批吃一批,猪吃狗来狗吃猪。胡狗也好,汉猪也好,打战总喜欢带着一群年轻女子跑,既当慰安妇又做军粮,完全将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