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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败家女胖娘娘-第55章

小说: 败家女胖娘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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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每个人的悲剧,都不单单是谁造成的,把他们推向悲惨命运的,是整个社会无形的力量。就好像Wilde是一个有才的人,恃才傲物便在所难免,我想他大概没读过三国,不知道有才若杨修最后不也被曹操斩了?而无论是什么社会,都需要安分守己的人,一旦有人妄图变革,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历史无情的车轮狠狠碾过。出头鸟从来都是没什么好下场的。

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真正做起事来却发现有些情况,根本就避不了。不经意间,我也做了一把出头鸟~

就好像我的两间铺子生意都不错,所以手头上一宽松我和谭少自然就谋划着开新店,此时却发现困难突然多了起来:先是原先看好的铺子租金大涨,无奈我们只得重新选址,好容易搞定这个问题,政府的官员又出来百般刁难,甚至不少的小报也开始刊登对我的超市和首饰店进行讽刺的文章。

我很明白,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两点:第一,我的事业发展迅速,而我本人也因此有一夜暴富的嫌疑;第二,混得好没什么,但一个中国人混得这么好多少就有点让人看得不爽了……

可惜我虽然心里清楚,却什么也不好做,这时候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很多事情你明知道别人是在坑你你却也没辙。何况在这风口浪尖的,还是低调点好。毕竟这里不是利物浦,谭少那套是完全使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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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催着去睡觉,这章就到这里~某人撞狗屎运进了前十,嗯,除了继续努力没什么好说的了。大家晚安~

第八十五章 谣言
 impossible is nothing 第八十五章 谣言

但在心里,我还是不服气的。所以即便受到不少阻挠,伦敦的分店还是按照计划开张了,我承认,此举有那么点赌气的意味,不想服输,不想被人们仇富和种族歧视的思想打败。

新店开张的那天,我站在二楼的窗台上,得意的看着下面的热闹场面。我特地请来了一帮人过来舞龙舞狮,跑旱船,唱大戏……(几乎把过年的那些活动都照着整了一遍~)。这极具中国特色的表演成功吸引了伦敦城大部分人的目光,看完表演,不少人就直接涌进店里消费,看来新店开张,生意应该不会赖了。

这会谭少应该在饭店宴请那些名流们吧,这两天我琢磨出一个道理,这人要想不被欺负,就要有地位,要想有地位,首要原则就是先多认识些有名的人。本来这样的聚会我也应该去的,只是这里我走不开,只好便宜谭少那厮了,一路喝到酩酊大醉归来,还在念叨着今日与谁谁相谈甚欢~这小子到这一年不到,英语已经说得比我还溜了(谁叫我总是一不小心就蹦出些现代的俚语来呢,哎~)。假以时日,恐怕这生意上的事我真的可以放下来,安安分分得做太上皇了。

也许我真的把事情看得太美好了,而事实往往并非如此……

某天晚上吃完饭,谭少郑重的对我宣布了一个消息——他要搬出去住。

话说自从年初来伦敦以来,谭少为了方便照顾我和凡儿,一直都和我们住在一起,反正我们一直似亲姐弟一般,倒也没什么不方便。

所以今日他这会提出要搬出去,我倒是结结实实得吃了一惊。

“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出去?”

“嗯,这个”一向说话理直气壮的谭少吞吞吐吐起来,“就是,搬出去比较方便嘛~”

比较方便?这是个什么理由?莫非……难道……

我立刻摆出一副领悟了的表情,点头道:

“也是,你有自己的生活,住在这儿多少是有些不方便,我理解。不过,你房子找好了?”

“嗯。”谭少好像有些羞愧,低头腼腆地说道。

呵呵,一向嚣张跋扈的少鸿也有今天啊,还不承认你动了春心?既然想追女孩子,和我这么个老姐姐还有一个奶娃娃住在一起总是不合适的,只是没想到谭少居然也会羞涩啊,还以为他会是那种霸王硬上弓的人呢(邪恶的猜测~)。好,给你点面子,不揭穿你。

“一个人住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多注意身体,不要夜夜笙歌~”不揭穿归不揭穿,小小的逗他一下还是可以的^_^,这不,低着头不好意思的走了吧。

直到半个多月后,我才知道我误会了谭少……

这要从我的新超市说起,且说新铺开张月余,生意却是一日不如一日,就连首饰店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如今三家店每日开着就尽是是赔钱,偏偏之前张罗新铺子就已经砸了不少流动资金进去,这下子我这个某些人眼中的“暴发户”真正得感受到了什么叫捉襟见肘~

生意突然下滑,必然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一开始谭少还刻意瞒着我,但很快当谣言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我就是不想知道也不行了。

原来,谭少之所以搬出去,正是为了避嫌。

要说我很佩服那些个小报记者,没影的事情说得跟真的似的。今儿登我和谭少名为姐弟,暗地里却行着苟且之事,连孩子都生下来了(他们最大的证据就是我和谭少姐弟相称,姓却不相同……),明儿说我与Wilde,Bosie之间有着肮脏混乱的关系,甚至还附上了那日Bosie在我店里时围观众人的证词以及那晚在我家拍到的Wilde很晚才离开的照片(英国狗仔队一百多年前就这么发达了?不得不佩服啊!)

更有甚者还挖出了我当日与乔治一起来英国的历史,于是,我和乔治的暧昧关系,谭少的横刀夺爱,乔治为爱走天涯,什么说辞都出来了,只差没说他俩为了我决斗了……

于是乎,在民众的心里,我就这么被塑造成了一个水性杨花,放荡不羁的女人,我和谭少狗男女的形象也深入到了伦敦民众的心里。礼教观念还比较深厚的人们,如何能接受我这样的祸害存在于世,不掐死我已经算好的了,想他们再光顾我的铺子让我赚钱去继续淫荡的生活?想得美!

对于这些谣言我真的是无语了,本来我不是一个太在乎这些东西的人,有些谣言,当笑话听听过去就算了,本不需要太较真的。但现在情况愈演愈烈,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谣言,最近这一连串的事情让我觉得这更像是一场阴谋——有人见不得我好!

那就不可原谅了,所谓失节事小,饿死事大(什么,你说我说反了?拜托,这叫与时俱进!)。你本着娱乐今生八卦我一下我没意见,但你用心险恶的想逼垮我的生意,那就不可原谅了,不管你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一改往日的懒散形象,我开始雷厉风行的做起事来。首先是让谭少调查这些个莫名的消息究竟是什么人放出来的,事情闹得这么大,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凭着谭少跟着他老爹学到的刑侦本事,顺藤摸瓜找到始作俑者应该不是件难事。

同时我还得想想办法挽回名誉,虽然出于保全我名声的考虑,谭少已经搬了出去,Wilde他们也故意疏远我,但谣言非但没有停息,反而尘嚣至上。一时间,我几乎是连门都不敢出,生怕被人们鄙夷的眼光给毒死……

调查进行的同时,我也得做点什么挽回名声才行,可是,要怎么做才好呢。

一边整理铺子里惨淡的销售记录,一边想着怎样去挽回败局,脑袋涨的厉害,太阳穴也生疼。我无奈的叹了口气,放下笔,用右手揉揉脑袋,同时左手还不闲着,下意识的翻着销售记录本。

突然我扫到一行字,眼神顿时精光大放,头也登时就不痛了。

那行字记录的是一个多月前,维多利亚女王向我们定购了一批首饰,不过由于女王的要求比较高,所以定下的交货时间是一个半月之后,也就是后天。

我把这行字看了又看,就好像落水的人抓到一根救命草般激动……

这一次走进白金汉宫,和以前来的感觉截然不同,之前的我是作为一个游客在有限的区域参观。这次的我虽然还是得沿着规定的路线进出,但我的身份已经变成了一位给女王送珠宝的商人。

其实之前女王莅临我店里参观指导的时候我就已经见过她了,这位在世界近代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女王陛下看上去也还算可亲,但我现在心里还是不住扑通直跳,今天我要做的事,要说的话心里都非常没底,我这一趟,究竟能不能扭转目前这种局面甚至会不会把情况搞得更糟都未可知。

只是,现在的情况,除了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我就只能等着破产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回。

在心里想着这句话,我踩着猩红的地毯,走进了装饰复古华丽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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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事情比较多~累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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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女王
 impossible is nothing 第八十六章 女王
~本周推荐上千来,有史以来第一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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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进去我就看见女王静静的坐在那,好像在沉思着什么,见我来了,才将手中的相架放到旁边的壁炉上面。

那是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的照片,他和女王结婚之后感情一向很好,只可惜,在1861年亲王先维多利亚女王而去,这让女王沉寂了十多年才渐渐好转,足可见二人感情之深。

因了这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对女王没来由的有了些好感。能在权利鼎盛时期为了感情而甘愿离群索居,这样的事情,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端正的行礼之后,我开始向女王介绍她订制的首饰。这批首饰可谓是我店里的得意之作,除了有Sotirio精心设计的新款,我还加进去了cartier那款经典的猎豹(抄袭是穿越者的特权,温莎公爵喜欢的款式应该也会对女王的胃口吧~),最后,很久没有动笔的我还亲自上马,整了一条自以为不错的项链~

这些包装精美,独具匠心的首饰应该可以让女王眼前一亮吧,我心里不无得意地暗想到。

没想女王的反应却让我大大的失望了——年迈的女王只是随手拿起一件在手上无意识的把玩,并没有我想象中激动反应。表情更像是在——走神……

女王不发话,我也不好主动开口,只能在那低着头任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概过了十多分钟的样子,女王才开口说了一句:

“嗯,不错。你可以退下了。”

不会吧,就这么让我离开,这怎么行!我准备好的一肚子话还没机会说呢。不管了,无论如何我今天也不能就这么无功而返。

我灵机一动,从送过来的珠宝中挑出我设计的那条项链,双手捧上跪地道:

“陛下,我斗胆请您仔细看看这条项链。”

听我这么一说,女王表情略有些不耐,但还是把项链拿过去,看了两眼道:

“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条项链是我亲自设计的,它的名字叫做——Forever_love。”我认真的说完这句话,抬眼观察女王脸上的表情。

果然,女王听到这话后脸上起了丰富的表情变化的同时,一双爬满皱纹的手把项链握在手里,轻轻得抚摩着项坠。

见到女王的情绪明显受了影响,我心里有了底,继续说道:

“这项坠是采用铂金拉丝,上面镶嵌了数十颗钻石,代表着满天的繁星,我们中国人有一种说法,地上每死一个人,天上就会多一颗星。中间那颗最大的钻石,便是我们所爱的人,有了他,漫天的星星都可以视而不见,这恒久不变的钻石,象征的正是我们对这份爱情的至死不渝。当你把项链戴在脖颈之间,即便所爱的人不在身边,他的灵魂也会像这条项链一样,一直伴在你左右……”

没想到我还满有急才的嘛~本来只是觉得好看随手设计的,这会居然被我一下子想出这么美好的寓意,不愧是现代广告熏陶下长大的娃啊~

再看看女王,她平静的表情已经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握着项链的手微微颤抖,半晌才叹了口气,问了我一个问题:

“人死了,真的会变成星星吗?”

我晕厥,如今的天文学虽不比现代,但也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身为一个女王,怎么能问出这么小白的问题,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啊!

当然,只要是女王问的,在小白的问题我也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付着:

“人死后会不会变成星星我不知道。但我相信,一个人死了以后,虽然世间没了他的踪迹,他还是可以在爱他的人心中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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