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心尘之末 >

第57章

心尘之末-第57章

小说: 心尘之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想也是,小晓已再无其他亲人,婚礼当天,除了我这个所谓的表哥,还有谁能担此重任?只不过这份殊荣对我来说似乎太过残忍,我曾经幻想过专属于自己和小晓的婚礼殿堂,那里面有我,有墩子,有程之初,还有羽凡,有白色的花,有轻快的音乐,还有满满的祝福,那个穿着新郎服装接受亲戚朋友赐福的男主角应该是我,可如今,人物关系却全然发生了改变,我扮演了最不应该而又最应该扮演的角色,成为了第三者,说来真的有些讽刺——我必须学会重复着欺骗自己。



  对于羽凡的责骂,我只能忍气吞声,正如他所言,现实中,我是邱小晓的表哥,唯一的亲人,我必须得送他走上这最后一程。



  “还有,下周末,你跟我一起去试衣服。”



  “试——什么衣服?”



  “老子结婚,难不成再让你像上次去西餐厅那样,穿着那套土啦吧唧的工作服?老子可丢不起那人!对了,还有墩子,他是伴郎,到时也得给他好好拾掇拾掇。”



  “小晓,也去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有些害怕见到小晓。



  “废他妈话!她是我老婆,自然也得跟着我们一起去试婚纱。”



  “噢。”



  沉默些许,羽凡仰着头,闭上眼睛,双手向后支撑着身体,对着天空大声喊道:“老子终于要结婚了!“



  对于他那幸福的笑容,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作回应,欢笑太多,我对不住自己的内心,忧伤太多,又显得有些失了分寸。



  拖着懒散不堪的步子回到家,本想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以免令程之初觉得我太过矫情,可刚一踏进门,我包裹好的那些忧愁情绪便被她一眼识破。



  “发生什么事了?”她直截了当地问我道。



  我轻轻走到沙发旁,安静地坐下,然后以极度平静的语气回答道:“嗯——,他们——他们要结婚了。”



  程之初先是一愣,事出突然,难免令她惊讶,但又马上淡定下来,很快地认同了这个现实,两个人由好上再到谈婚论嫁,这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仔细想想也不值得太过惊异。



  “定在什么时候的?”程之初问道。



  “下个月21号。”



  “这么快?”



  “嗯,小晓定的日期。”



  “那你?”



  “我没什么,其实越快越好,以免发生什么变数,只要他们相亲相爱,我便会一直为他们祈福。”说这些违心的话,连自己都骗不了,又何况是睿智的程之初。



  “力齐!”程之初突然直勾勾地盯着我。



  “嗯?”



  “如果——如果你现在后悔,其实还来得及。”她突然如此说道。



  这句话,不光是她,就连我自己也问过无数次,回头吧,还来得及,心里有千万种理由说服自己转身,可脚却始终不听使唤,因为关于那场爱情的赌注,我投入了太多,终将九死一生,唯一的存活机会,只能是选择分开。



  “回不去了,当我决定搬出来的那一天,便已经注定了结局。”我傻傻地笑了笑,仍旧如此坚决地表明着自己的态度。



  “你真的敢保证自己不会后悔?”



  “不!我已经说过了,从一开始我就已经后悔。”



  “既然已经后悔,又为什么?”



  “有些事就是这样,结局非常明朗,你也知道自己一定会后悔,但留给你的路却只有那么一条,非走不可。”



  “哎!我虽不明白你的意思,但会永远支持你的选择,去吧,去好好睡一觉,不要想太多,一切都会过去的。”



  躺在床上,我控制不住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对我来说,去年的7月21日是期盼,是幸福,今年的7月21日则是煎熬,是痛苦,自此开始,我的脑子里已明显生长出一块倒计时器,一秒、一分、一小时、一天,如同在与时间拔河,我使劲全力扎紧步子,却无奈地被它拖拽着缓慢靠近,靠近那个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的7月21日。



  第二个周末,我如约去往那家礼服定制店。一进门,我便看到了墩子,裹着一身笔直的西服,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大黄牙冲我傻呼呼地笑着。



  “哟,变成人啦?“我戏弄道。



  “啥意思啊?“这墩子的智商缺陷,倒尽显了几分可爱。



  “我的意思就是说啊,你穿上了这身皮,就更帅,更霸气,更有人的味道了。“



  “哟,有品味!有品味!我的帅气掩藏得那么深,没想到还是被你看出来了。“



  顷刻间,我变得无话可说,突然间觉得,这开玩笑吧,你也得找一个智商稍微高点的,要不然你会发现愚蠢的是自己。



  “不是让你早点嘛,你看这都几点了!“背后传来羽凡的抱怨声。



  “我——那个——公司有点事,所以——。“我刻意隐藏自己不想早到的原因。



  “就**事多!“羽凡边说边挥手招呼着不远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诶,那个谁,你,对,就是你,赶紧的,给他弄一套合身的。”



  “小晓呢?“我轻声问道。



  “里面正试着衣服呢。“羽凡指着试衣间。



  我被工作人员拉到了镜子前,任他上下打量着我的身体尺寸。没过多久,羽凡突然来到我面前,急匆匆地说道:“我爸那边有点急事,让我马上过去一趟,你们先在这里试着,我一会儿再过来。“



  “啊?什么事?严重吗?“



  “还不就是关于婚礼来宾的事情嘛,不严重,只是特麻烦,该请谁,不该请谁,都得仔细斟酌。“



  “噢,那你赶紧去吧。”



  “嗯,我已经跟小晓说了,你们先试着,我很快就回来。”



  这官宦人家的婚礼也真够麻烦的,对他们来说,举办婚礼正是一次敛财的好时机,所以这请柬到底该发给谁,也的确是一件麻烦事。



  没过多久,我便穿着一身自以为还满意的西服走出试衣间。



  “哟,小样儿,不错呀,穿上这一身行头,可精神多了。”墩子感叹道。



  “那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吧,从来就是只负责帅,也就剩下这点优势了。”



  见我贫嘴,墩子赶紧回应道:“啧啧啧,帅有什么用,瞧见没,做男人要像我一样有内涵,有魄力。你看我们家刘倩,那曾经是一个多么凶悍的女人,不照样被我管教得胡胡贴贴,有没有!有没有!我让她往东,她不敢走西,我让她站着,她就不敢蹲着,我让她——”



  说到这,墩子那如电视购物一般的激情言论竟戛然而止,他张大了嘴巴,一副惊恐的样子,望向我的后背,如同见鬼一般。



  我立马条件反射地转身向后,可我所见到的却并非恐怖的一面,而是一副如同天使降临般美丽的画面,不错,我身后站着的人正是小晓,她穿着一身纯白的婚纱,那裙摆一直拖到身后。此刻,我眼中呈现的不再是曾经那个穿着朴素的黄毛丫头,而是一位正在发生着脱变的美丽公主。那婚纱的做工细腻,用料讲究,一看便知道并非普通之物。想想自己曾送她的那件单薄的连衣裙,果真是逊色了许多。



  “好看吗?”小晓托起厚重的裙摆,生怕会沾染上地板的脏物。



  墩子抹着嘴角的口水,惊讶地说道:“好看!好看!”



  “不长吗?”



  “不长,挺好的,适合你。”我微笑着说道。



  她回了我一个温暖的笑容。



  那工作人员紧跟在她身后,调整着婚纱上细微的瑕疵。



  “真没看出来,你表妹还是个美人痞子。”墩子凑近我耳朵,悄悄说道。而我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感到荣幸还是可悲。



  几分钟后,小晓突然拖着沉重的婚纱移动到我面前,轻声对我说道:“我们,照张相吧。”
第十七章 37度心情
  “啊?我——我们?”我紧张地问道。



  “嗯,对,就我们俩。”



  对于这个要求,我略显尴尬。



  墩子喃喃道:“这妹妹都要出嫁了,你这当哥的,就不能顺从一下?兄妹俩合上一张影,应该的,应该的嘛。”



  “对啊,大表哥。”小晓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一副乞求的模样。



  细想一番,我已从小晓身上剥夺掉太多东西,而今就这一小小的要求,我又怎能忍心拒绝。于是我缓缓我点头应了下来。



  来到照相机前,那耀眼的灯光刺得我双眼发疼,我如木头人一般呆呆地站在那里。小晓轻轻靠近我,双手拽着我的胳膊,温柔地将头依靠在我肩膀,那一刻,我发现了她脸上的笑容,那是一种消失了很长时间的笑容,纯真,质朴。那种感觉就仿佛一切都回到了从前一般,邱小晓仍在我身边,我也从未离开,我能近距离感受到她的体温,那是一种熟悉的温度,也正如她的心情一般,37度。



  我多想打破所有枷锁伸出僵硬的右手将她紧紧搂在怀里,我多希望那照相机能在此定格下我们的人生,可我却清楚地知道,那快门声响过之后,一切又会归于原样,她,仍是那个满脸愁容的她,我,仍是那个必须离开的我。



  多年以后,有谁还能铭记这段感情?是邱小晓?是我?抑或是那台将被时光遗弃的照相机?待到垂暮之年,我顶着一头白发,佝偻着腰,用枯瘦如柴的手掌捧着这张斑驳发黄的照片,透过它,我是否还能感受到她的温度?是否还能感受到她那37度心情?



  当小晓松开手的那一刹那,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永别。



  “我换下衣服,去趟洗手间。”她急切转身,并没回头,似乎并不想让我们看到脸上的表情。



  衣服试毕,我和墩子坐回沙发闲聊起来。



  “你还别说,刚你们照相时,还真有点夫妻相。诶,可惜啦,她却是你表妹,哈哈哈。”墩子胡言乱语道。



  “别胡说!”我瞪了他一眼。



  “开开玩笑嘛,别当真。对了,我姐呢?她今儿咋没陪你一起来。”



  “你姐?”我简直是被他朦了圈,还真不知道墩子居然还有个什么所谓的姐。



  “对呀,我姐啊,程之初啊。你忘啦?我住院那会儿,我们相认作姐弟的,姐夫!”



  “姐夫?”我又一头雾水。



  “**又忘啦?之初是我姐,你是她男朋友,老子不叫你姐夫,那还能叫你什么?”



  突然捋清了这张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也差点忘记了我是程之处名义上的男朋友,我扮演了一个自己还未入戏的角色。我也突然之间弄清一个事实——这张凌乱的网,居然是由自己亲手编织而成。



  “她今天有事儿,来不了。别他妈光说我,说说你,你跟刘倩咋样了?啥时候也把事儿给办了?”我刻意扯开话题。



  每提到刘倩,墩子便没了那些粗俗的言语,他带着幸福的笑容,轻声说道:“再等些日子吧,等我有了体面的工作,有了钱,买一套大的房子,让倩倩住得安逸些。对了,到时候还得把我爸从那间破屋里接出来,也让他过上几天安生的日子。”



  墩子说到这些的时候,脸上尽是幸福的笑容。打心底来讲,他并非令人憎恶的小混混,俗话说:善恶一念间,他是一颗干净的种子,只不过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太多污浊的冲刷。他有理想,他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幻想着能成为一个充满荣耀的人。其实我觉得他更像是一头陷入泥沼的雄狮,环境带给他太多无奈,而他却选择了在泥沼中坚强地活着,相信总有一天自己能一跃而出。



  “其实,你可以找羽凡帮帮忙,找个工作,对他来说不算是难事。”我建议道。



  “呵呵,这个事情,他跟我说过不止一次了,不过我都拒绝了。”墩子一副鄙夷的语气,而那鄙夷的对象似乎正是自己。



  “为什么呀?为什么要拒绝?”我不解地问道。



  “我能帮他做什么?就凭我读的那点书?顶多帮他打扫打扫卫生,擦擦马桶什么的。我不愿意吃别人的闲饭,更何况是他。”



  男人的面儿就是这么一古怪的东西,有些时候它可以一文不值,任人践踏,但有些时候它又价若千金,甚至是与性命相堪。你也可以说他是不识时务的蠢牛,也可以评价为不折不扣的硬骨头,可不论怎样,在他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