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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心尘之末-第18章

小说: 心尘之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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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墩子相对而望,明白其中的真伪,可并不拆穿。直到如今,他仍旧是不喝酒的。



  “来!为了我们队伍的壮大,也为了和程之初的相识,大来干一杯。”我举起酒杯。



  “cheers!”大家共同举杯,庆祝这历史般庄重的开篇。



  我模仿着程之初的样子,喝了一小口,墩子却丝毫不在意,一口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又给自个儿倒上,这红的自然是要比先前那白的好喝得多。



  “哟!墩子酒量不错嘛。”程之初惊叹道。



  “查理先生,酒量甚好!酒量甚好啊!”我和羽凡纷纷捂着嘴,相对而笑。



  “查理先生?”程之初疑问地望着我们。



  “对啊,就他,大钢琴家,查理先生。”我和羽凡继续贼笑道。



  “别听这两个混蛋胡扯,只不过是我今天出门时穿错了衣服,不是什么大师!”墩子解释道。



  “呵呵,我就说嘛,你怎么穿得这么——这么正式。”程之初笑着说道,我猜想她定然是用“正式”代替了“奇怪”二字。



  此刻,墩子像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程之初道:“神仙姐姐,这热狗太小了,我肚子还饿着呢,我——还能吃一个你们这种吗?”。原来一个热狗对他来讲只能算得上塞塞牙缝,我们还没开始,他餐盘里早已是空空如也,这让我想起了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场景。



  “当然没问题,真不好意思,没注意到你吃那么快。”程之初随即唤来了服务生,给墩子多加了一份菲力牛排。



  我挥舞着刀叉,费力地切割着牛排,几近大汗淋漓。



  “西餐的规矩其实很繁琐,我觉得吧,自己愿意怎么吃就怎么吃,不必太在意那些礼节和程序。”程之初似乎看穿了我的伪装,并暗示我并不要拘泥于复杂的礼节。



  听她这么一说,我自然是放松了许多,毕竟都是自己人,面子上也就打了折、降了价。可我至少知道刀叉不能与餐盘发出太大响声这一原则,而墩子则不然,整个餐厅都能听到他刀叉敲打餐盘的声音,不时有人朝我们看过来,或是讥讽我们这群小矮人的粗鲁行为。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瓶红酒见底了,也不知道费了多大心思,我才将这艰难的一餐解决掉。墩子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仰靠在椅子上,摸着肚皮,红着脸,打着嗝儿。



  我们静坐着,用耳朵捕获着餐厅里游荡着的钢琴旋律,这才明白西方人生活的情调,原来是如此惬意。稍作休息之后,我看了看手表,晚上11:15分。



  “怎么样?差不多了吧?”我问道。



  程之初点点头,叫来服务生,准备埋单。



  羽凡突然站立起来,做出一副掏钱包的模样:“怎么能让你埋单,还是让我来吧。”那样子极度潇洒自然,可我却非常纳闷,到底是哪儿来的底气让他说出这番话?毕竟他根本就没带钱包。



  “别!别!说了我请大家的。”程之初以很快的动作将银行卡塞到服务生手里。



  “那既然如此,我们可就不客气了。”羽凡赶紧将手从口袋里拔了出来,他自然是预料到了这一结果的。



  “那今晚就到这吧,下次再一起聚?”程之初说道。



  “嗯,已经很晚了,明儿还得上班呢。”我说道。



  “那——我们送你?”羽凡恭敬地说道。



  “谢谢,不用了,我自己开车过来的。”程之初婉拒道。



  我们来到门外,挥着手相约而散。



  可在程之初上车那一刹,羽凡和墩子被再次震惊了,呆呆地望着她车子远去的方向。



  “RANGEROVER!”



  “路虎·览胜运动版。”



  “5。0L排量。”



  “手自一体。”



  “时速209千米每小时。”



  羽凡和墩子一人接着一句。我知道她们正描述着程之初的坐骑,那是一款大红色的路虎,虽然我对汽车一窍不通,但从车型的霸气以及他们惊叹的程度来看,这辆车肯定价格不菲。



  “咋了?这车很贵?”我问道。



  墩子点点头,可羽凡却一句话也没说,转身朝他那辆奥迪A4走去。



  墩子的酒又上头了,一上车便呼噜呼噜地睡着了。



  “这程之初,到底什么来头?”羽凡开着车问我道。



  “跟我一个办公室的,公司底层,能有什么来头。”我回答道。



  “不对!没那么简单,这女的肯定来头不小。”羽凡摇着头。



  “你不会认为她是小三吧?”我怒视着羽凡说道。



  “这个倒不可能,小三我见多了,虽长得漂亮,却始终缺乏骨子里的气质,而这个程之初却大不一样,那份气魄,那份镇定,绝不是一般女人所能模仿到的。”羽凡细致地分析着,他对女人总是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不论她背景是什么,都与我们没任何关系,人家不愿意说,我们又何必去了解。”我说道。



  “这倒也是,不过,难道——难道你没感觉出来?”羽凡神神秘秘地问道。



  “感觉什么?”



  “难道你感觉不到她喜欢你?”



  “喜欢我?你可别瞎说!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她对每个人都挺好的。”我尽力解释道。



  “我可没乱说,从她看你时的眼神,以及跟你说话时的语气、表情,一准儿没错!我是什么人?情圣!阅人无数,女人的心思我还能不了解?哎!只可惜啊,我竭力推荐自己,最终却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菜,合不上她的胃口,可便宜你这家伙了。”



  “你小子观察得还真够细致啊,不过人家可真没你说那意思,只是性格上更随和一点而已,你想太多啦。”



  “哎!你个感情白痴!说了你也不会懂,以后你自然慢慢就会明白的。不过从我的直觉判断,她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女人,况且你们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既然有那个缘分,可千万不要彼此错过。”



  “去去去!竟胡扯!”



  虽不承认,可听羽凡这么一说,我才突然想起,某些时候程之初看我时的眼神是有些怪异,交谈时,她喜欢一直盯着我的瞳孔,而那眼睛里又似乎藏着说不尽的言语,让我不敢直视。但这也并不能证明她喜欢我啊,自问我是什么背景?几代农民出身,一无所有,相貌平平,更不懂如何捕获女人的内心,连我自己都找不出身上有半丝异于常人的优点。而程之初又是什么背景?家庭经济充裕,从小享受高等教育,貌若天仙,形象、气质均属上上品,试问差距如此之大,她有任何喜欢我的理由吗?想到这里,我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回到家时,已接近凌晨,但小晓却仍未睡去,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当时正在热播《仙剑奇侠传3》,我也搞不清为什么小女生都爱看这类电视,无厘头、不尊重历史与实际、无限穿越、台词雷人,至少我个人是不怎么喜欢的。



  小晓见我突然回来,赶紧将脸埋进沙发,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还是见到了她脸上挂着的泪水。



  “怎么哭啦?”我奇怪地问道。



  她见我已经识破,干脆坐了起来,拿纸巾擦着泪。



  “嗯,你看,好感人!他们经历了三生三世的煎熬,到头来却还是不能走到一起,真的好惨。”小晓指着电视,抽泣着说道。



  “有那么悲伤吗?我来看看。”仍无睡意的我决定陪小晓看一会儿泡沫剧。



  可无论如何我都看不进去,不懂剧情里的伤感情节,看不穿男女主人公内心的悲伤,猜不透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难怪羽凡骂我是感情白痴,所以我多能做的,也就给小晓递点纸巾什么的,有一个人在旁边陪着,总比她一个人寂寞地领略悲伤更好吧。



  程之初在这时发来了短信。



  “到家了吗?”她问我道。



  “嗯,到了,你呢?”



  “我也到了,不好意思,早知道你不适应,今晚就不吃西餐了。”



  “没事,我这不也吃得很饱嘛。”



  “你现在在干什么?”



  “准备洗个澡睡觉了”



  “那好吧,早点休息,明天见,晚安!”



  “嗯,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陪小晓看完这一集,时间也不早了,我去洗了个澡,然后钻进了自己的被窝。



  回想着今天所目睹的一切,古典与现代相融合的教堂、温柔婉转的钢琴旋律、昏暗而柔和的烛光、以及费了很大心思才切开的牛排,虽然未能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餐,却也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从此以后,我不知廉耻地将自己插入了上层社会之列。



  我在手机上翻看着朋友圈的消息,这是我睡前的一大嗜好,喜欢在一天终了之时看看身边发生的奇闻怪事。突然,我发现程之初的个人动态有所更新,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图片,那图片中是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站在满是荒草的夜空下,低垂着头,手提一盏微弱的灯,双脚悬空,在惨白的月光下移动。再往下翻,这图片下方分明附着一首诗:



  《醉黄泉》



  ——之末



  生人心中一滴泪



  离魂手中一盏灯



  勾魂使者阴阳交错之间



  了却多少生死别离



  轮转司处,忘川河边



  几度轮回皆不见



  六道之内,阎王殿前



  判得多少因果善恶



  怨憎会爱别离



  红尘之苦皆了然



  三生石上一颗字



  奈何桥畔一碗汤



  饮得尽前尘



  断不了来生
第十六章 假戏假作
  四月,湛蓝的天空被各种鲜嫩的花香所包围,阳光透过天空懒洋洋地洒在地面上,这在多云笼罩的成都却是极少见的。天气愉悦了我的心情,所以我早早地来到了公司,以为可以赚个第一,可没想到程之初却比我更早一步,她正坐在我的办公椅上,翻看着我的一些工作资料。



  “偷看什么呢?”我悄悄来到她身后,试图吓唬吓唬她。



  “没——没什么,就看看你的工作材料。”我的突然出现,令程之初惊慌失措。



  “这些程序,都是你写的?”她接着问我道,充满怀疑的语气。



  “对啊,怎么了?”



  “真是你写的?”



  “废话,难道还会是抄袭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于程序,我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是觉得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发上去?”



  “发上去?发哪儿?给那些踩着别人肩膀才能向上攀爬的人作嫁衣?”回想起曾经的经历,我有些恼怒。



  “噢,我明白了。”程之初果然聪明,她已读懂我内心的苦恼与无奈。



  我坐回自己的椅子,仰着头,叹气道:“我——我喜欢编程,甚至将它作为生活的一部分,我也曾试图期望通过它来实现我个人的人生价值,曾经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了、付出了,就会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认可,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再多的努力在别人眼里也只不过是一团泡影,他们不愿意看到你到底为此付出了多少,而只追求这个结果能给他带来的利益究竟是多少,甚至不惜践踏他人的努力与汗水,用卑鄙而丑陋的手段赢得自己那一份卑微的荣誉,总之,他们要的只是结果,而并非这个结果到底是由谁来完成的。”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积累起如此多的牢骚,竟一咕噜全吐了出来。



  程之初很安静地听着我的抱怨,并不出声,直到我彻底发泄完毕。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大家都不畏惧失败,只怕失败的另一边仍旧是失败,其实再多的失败都无所谓啦,最可怕的是因此而屈服、堕落,甚至一蹶不振,找上成千上万个理由说服自己是弱者,没有得到上天的恩宠,以此来报复命运,到头来却发现被报复的人是自己。失败并非一无是处,只有失败过,才能懂得成功的来之不易,才能更加享受成功后的喜悦,至少得到过与失败抗争的过程,这也能给自己一丝欣慰。我的意思,你能懂吗?”程之初所讲的这一番话,我不确定到底是对我的安慰,还是顺便借着我的情绪对命运所生出的感悟,因为她的言语中既包含对失败的宽慰与鼓励,也有对命运的无助与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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