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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心尘之末-第15章

小说: 心尘之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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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沉默了一会儿,羽凡突然嚷道:“唉,墩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没辙了!”



  “不是,我是问后面一句。”



  “后面?噢,我说去乞讨啊,怎么了?”



  “对!就是这个!哎,没发现啊,你还真是他妈个天才!”



  “你——不会真的想去乞讨吧?”我和墩子异口同声道。



  “有什么不可以?现实社会都存在乞讨这个行业,网络世界怎么就不允许了?你去看看地铁口那些职业乞丐,知道他们的月收入是多少吗?说出来吓死你!”
第十三章 新成员
  “可——游戏总归是游戏,与现实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我质疑道。



  “胡说!游戏本就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你怎么就知道这里没有好心人?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愿意施舍?”



  “可现实中的乞丐都是衣衫褴褛的样子,游戏里的角色却个个一般样,人家怎么就知道你寒酸窘迫了?”



  “这个简单,只要你脱光了衣服,在那些装备好的人面前跳跳舞,卖弄卖弄风骚,大爷大爷地多喊上几声,我就不相他会有那么吝啬。”



  “不大靠谱吧?辛辛苦苦赚来的金币,凭你几句马屁话,人家就心甘情愿给你?”我仍旧质疑道。



  “那可不一定,你想想,这玩游戏的人,弄那么多装备,无非就希望自己能在虚拟世界中牛逼一把。我们这么干,正好投其所好,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理,随便扔我们几个小钱,人家肯定乐意。不需太多,只要在每个人那里讨回四五十个金币,你可不要小瞧,这一天下来,数目肯定惊人。”



  “说得好像是有些道理,要不咱试试?”



  “相信我,准没错!”



  “可是,这趟水,让谁先去试试深浅呢?”尽管是游戏,可这毕竟属丢脸的事,却还得需要一定勇气。



  我和羽凡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一直沉默着的墩子。



  “你们——你们可别找我,刚才说的我什么都没听见,要我去乞讨?那脸我可丢不起。”墩子赶紧缩回了视线。



  “哟哟哟,瞧你那点出息!大丈夫能屈能伸,那兵仙韩信都还能受得了胯下之辱,你怕个什么!”墩子激将道。



  “再苦再穷,绝不乞讨!”墩子撅着嘴巴拒绝道。



  见此状况,羽凡赶紧转换了说话方式:“谁他妈跟你说这是乞讨了?我们这叫收入再分配,将那些有钱人的腰包平衡平衡。你想想,他们拽着那么多的钱,又不拿出来消费,这是会破坏游戏内经济环境的,我们这么做,是在为大局着想,以消费带动经济。再说了,这也只算讨个彩头而已呀,等于是向人家要个小红包,说不定人家最近心烦事太多,就想洒洒红包解解气呢!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到了你嘴里怎么就变成乞讨了?”



  这番荒诞扯犊子的借口,墩子竟听得出了神,傻呆呆地望着羽凡,一个劲儿地点头。我对羽凡的忽悠能力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去?喏,就那个,站你右边那傻帽,你去找他要五十金,说你没钱修装备了,让他给个修理费。”羽凡对墩子嚷道。



  “好嘞!”这墩子竟脱光了衣服,兴高采烈地朝旁边那位貌似有钱的法师走去。



  我捂着嘴,尽力控制住自己的笑声。



  只见他傻呼呼地靠进那法师,面对面站着,片刻之后,头上出现一大行白字:



  “大爷,大吉大利,小的我没钱修装备了,现在连衣服都没得穿,您行行好,给我50金修修装备吧?我这给您磕头了。”



  电脑前,我捂着嘴笑得前仰后合,我想那羽凡也定是笑得喘不上气来。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招竟果真产生了效果,墩子兴高采烈捧回的不只有50金,而是100金。他说那法师只给了他一句话:穷B,拿着这些钱,有多远滚多远!别来烦我!



  从此以后,我们几乎每天都蹲在主城内,复制着墩子的方法。如羽凡预言,那乞讨的收入简直让人不敢相信,每天至少能赚到1万金币。长此以往,如此积累,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游戏里的富翁,同时,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乞丐,以乞讨发家致富的传说也自然在游戏里传诵。当然,时间长了,游戏里的人自然是识破了我们的“奸计”,不愿再作任何施舍,可这并不能难倒我们,无非就是再创立一个小号,继续蹲在主城里扮扮乞丐,装装可怜。



  第二天一大早,我倚在办公桌上发愣。程之初端着一杯咖啡从我旁边经过。



  “你这副表情,该不会是,喜欢上谁了吧?”她笑嘻嘻地向我打趣道。



  “没有啦,我在想游戏里的一些事情。”我实话实说。



  “游戏里的事情?难道是碰到什么不可理喻的人了?”



  “那倒没有,不过,牛X的人物,我倒是遇见了一个。”



  “有那么厉害嘛?说来听听。”程之初品尝着咖啡,端正地坐到我面前,那笑容有些诡异。



  “我这么跟你说吧,凡是游戏里的东西,她都比我清楚,真可算是上通天文,下晓地理,特别是下副本的时候,只要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去抗BOSS,你猜怎么样?屡试不爽啊!哎!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你又不懂游戏。总之吧,他就是特牛掰!对这游戏好像十分熟悉的样子。”我边啃着面包,边在她面前吹嘘道。



  “那你跟她比起来,谁更厉害?”



  “这还用问?跟她比起来,我充其量就算个跟班儿。”



  “那你知道这个‘机器猫’她到底是什么人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从她那娇滴滴的语气可以看出,她应该是个女的。”



  “娇滴滴的语气?”程之初挤着眉毛说道。



  “对啊,说起话来娇滴滴的,我敢肯定,一定是个女的。唉!不对啊,你怎么知道她叫机器猫?我刚才有跟你说过?”我非常惊讶,摸着后脑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乖徒儿,我们之间的秘密,可不能对别人讲。”程之初一副贼兮兮的样子,悄悄凑近我耳旁说道。



  迟钝的大脑这才将那根弦连接上来,迅速将整个事情彻底捋了捋,最终才得出结论:机器猫就是程之初,程之初就是机器猫。



  想想自己在游戏里对这位师傅拍尽了马屁,献尽了殷勤。而如今,她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突然之间我感觉尴尬万分,羞愧得要死。



  “你怎么会——?”对于一个女生,游戏玩得如此精通,这令我有些惊讶。



  “我可从来没说过自己不会玩游戏。”程之初仍旧一副贼兮兮的表情。



  “我有些饿了,去买点吃的。”我无话可说,也无法可说,便胡乱找了一个理由躲开她,以排解尴尬的气氛。



  “乖徒儿,你嘴里不是正嚼着面包吗?还饿?”程之初捂着嘴,从没见她笑得如此欢实。



  “我——我去上厕所。”我迅速朝厕所跑去,只留下背后程之初咯咯的笑声。



  那一整天我都不敢跟她说话,因为无法将游戏里乖巧听话的我与现实中坚强不屈的自己重叠起来,更不愿意让程之初来对比我性格上的巨大反差,总之,那天我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晚上玩游戏时,她突然再次出现。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



  “没什么,这点玩笑,我还是能承受的。”经过一天时间的缓冲,最终我还是释怀开来。



  “那,我们继续下副本?”



  “好啊,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知道啦,以后你不用作我乖徒儿啦,也不用再喊我师父啦,呵呵。”



  “……”



  事已至此,我觉得是时候将我的两位战友介绍给她了,于是我打开了群语音。



  “羽凡,墩子,我有一同事,也在玩这游戏。”



  “男的女的?”羽凡问道。



  “他会玩吗?在哪个服务器?”墩子问道。



  “女的,跟我们一个服务器。”我回答道。



  “漂亮否?有男朋友吗?”羽凡问道。



  “算是个美女吧,不过你们别不承认,她的游戏水平绝不在你们之下。”



  “那还他娘的磨蹭什么,赶快!加好友,是个女人就好。”羽凡催促道。



  就这样,梅淋艾三人组又增添了新成员——多啦A梦,至此,游戏“四人帮”正式成立,多出了一名现实生活的逃亡者。



  当程之初进入语音频道的那一刹,羽凡和墩子突然变得特别躁动,七嘴八舌,像走了火的机枪一样,问了她无数个问题,不过好歹程之初完全有能力招架住他们的进攻。



  几番交流之后,羽凡提议道:“为了庆祝我们队伍的成立,也为了欢迎新成员的加入,我提议,找时间喝一杯!大家觉得怎么样?”



  羽凡提出的建议虽名正言顺,却让我鄙视不已,难道我还猜不到他的鬼心思?无非就想见一见程之初的真面目。



  “好建议!这个酒值得一喝,就是不知道机器猫有空没。”墩子也跟一旁凑着热闹。



  “当然可以呀,那就明晚吧,我来安排地方。”程之初却没拒绝,倒是答应得爽快。



  “那,去哪儿整呢?”羽凡问道。



  “‘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你们知道吗?明晚就去那吧。”程之初问道。



  此语一出,我们哥仨彻底惊呆了,凡是有点见识的人,谁能不知道‘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因奢华和昂贵流行于上层社会。那地方我仅有耳闻,从没亲自去过,只知道是一家贵得离谱的西餐厅。



  “知道知道,当然知道。呀哈哈,终于有口福了。”羽凡一个劲儿地欢呼。



  已然如此,我也不便多说什么,反正又不是我出钱,就当跟着噌顿饭而已。



  第二天下班后,我等着羽凡来接我,小晓上课还没回来,当然,我也没准备在这个时候将她介绍给大家。



  当羽凡到我家楼下时,他才打电话提醒我必须得着正装,可我压根儿也没那玩意儿啊,在衣柜里搜寻了好半天,才找出一件公司发的西服,我赶紧将它套在身上,匆匆朝楼下跑去。



  打开车门时,我才发现羽凡将自己拾掇得人模狗样,溜光的发型,笔挺的西服,擦得蹭亮的皮鞋,俨然一西方贵族绅士。再转头看看坐在前排的墩子,竟令我差点笑喷出来。见他领部打着一个白色蝴蝶结,身上穿的竟然是一身表演用的燕尾服,手里居然还握着一根拐杖,配上那肥胖的体型,让我更有一种去参加音乐会或奥斯卡颁奖晚会的感觉。



  “墩子,你这——也太夸张了吧?”我指着他咯咯地笑个不停。



  墩子则一声不吭,一副委屈的表情。



  羽凡拉大嗓门骂他道:“我真他妈是服你了,能动动脑子不?这是去吃饭,你居然给我整出这副打扮,以为是奥斯卡颁奖晚会啊?还燕尾服,要不要我提前通知他们给你准备一块儿红地毯?让您踩个够!”



  “我——这不都是按照你的要求整的啊,还特意在百度上查了,这可是西方最正规的绅士装扮,就连这衣服,我都还是费了好大劲儿,才从一哥们儿那弄到手的。”墩子像个孩子一般嘟囔道。



  我搁一边儿笑得前仰后合。



  “还——还有你!你笑个屁,让你正式一点,你就穿这身工作服?”羽凡将牢骚转至我身上。



  “这咋了?我可只有这件像样的装备了。”我解释道。



  “祖宗,没有正装你提前跟我说啊,我那多的是!哎!真不知道这是造了什么孽,摊上你们这两个呆货。”羽凡一脸苦逼的样子。



  “那——那咋办?现在去你那换?”我问道。



  羽凡看了看手表,然后皱着眉说道:“算了算了,来不及了,就这样吧。不过都给我听好了,一会儿听我指挥,看我脸色行事。”



  我和墩子不住地点头。



  车上,羽凡和墩子问了我无数个问题,包括程之初的身高,容貌,身材,有无男友等一系列问题,我也只能用一句话应付:“等会儿就知道了!”



  墩子嘟囔道:“西雅图夜未眠,听朋友说这地方贵得离谱,一顿饭能吃上好几千块。你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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