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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心尘之末-第11章

小说: 心尘之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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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没有B、有点C、可以学会D、与生俱来



  5、你用的什么牌子的手机?



  A、国产山寨手机B、诺基亚C、三星D、苹果



  6、你有卓越的文采吗?



  A、完全没有B、有点C、一般D、诗人



  7、你脸皮厚吗?



  A、超级薄B、有点C、可以学会D、与生俱来



  8、你担任学生会什么职务?



  A、无任何职务B、干事C、副主席D、主席



  9、你会唱歌吗?



  A、五音不全B、会一点C、歌声优美D、天籁之声



  10、当你喜欢一个女人时,你会怎么做?



  A、偷偷看她B、约她出来C、直接表白D、当街强吻



  以上题目,ABCD各项的分值分别为1、2、4、10。



  总分分值在20分以下,好心忠告您,大学生活,您可以直接放弃恋爱这一步了;分值在20-40,你可以试着去谈一场恋爱;分值40-60,加油,你会追到她的;80-100,恭喜你,你是天生的情圣,请不要为情书太多而感觉烦忧。



  经过测试,毫无疑问,我的结果在20分以下,尤记得当时自己有些恼怒,这他妈什么破调查表,几个简单的问题就能让我放弃恋爱?不错,我每月的生活费是只有450,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没有甜言蜜语的本事,没有文采,无任何牛B职务,脸皮薄,不会唱歌,没勇气表白,整天吃的是食堂,手里拽的是国产山寨手机。可这又能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我是穷**。如果真不能恋爱,那也只能表明这个社会太过病态。



  “我觉得,这个东西,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我向羽凡辩解道。



  “哟,您还不信?”他挑衅道。



  “都是些不靠谱的东西!”



  “来来来,我们来算一笔帐。你一个月生活费500块对吧?谈上恋爱以后,每周得去改善一下伙食对吧?总不能让人家天天跟你屁股后面混食堂吧,那必胜客也就不说了,咱消费不了那么高档,不过总得整个肯德基、德克士什么洋玩意儿吧。还有周末,得去外面溜达一圈吧,什么生日啊、圣诞啊、**节啊你总得表示表示吧。”



  “又不是所有女人都是吃货!”我辩解道。



  “好,好。那咱不说吃,咱讨论讨论玩。要想每天接送人家,你总得搞一辆像样点的载具吧?四个轮子的也就免了,可你总得有俩轱辘吧,别他妈跟我说人力的,后面驮着个人,踩得汗流浃背,跟他妈孙子似的。想想,如若骑着那冒着烟带着响的东西,奔驰于校园内,谁他妈还在意你那破自行车儿!诶,何况,你现在连一个破自行车都还没有。”



  “好了好了,别说了!”如此现实的问题,令我有些恼怒。



  我陷入简短的沉默之中,仔细想想,其实羽凡的话也不无道理,有人说谈恋爱是大学的一门必修课,不论成功与否,至少存在过、经历过,让我们在那个充满泡沫的大学年代初尝恋爱的清新滋味。或许终不能走到一起,但却能让彼此成长,且在未来的生活中面对爱情所带来的甜蜜与挑战,简而言之,就是具备了谈恋爱的经验。不以获得爱情而欣喜若狂,不以失去爱情而一蹶不振,这才是真正进修过爱情的人。可这些话一用到我身上,就都他妈成了扯蛋的笑话,我注定得习惯隔着玻璃亲吻我所爱的人,恋爱那玩意儿,压根儿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给你说个事儿。”羽凡突然换成一张奸邪的脸凑过来。



  “有屁就放!”我不想再搭理他。



  “这个女人,看来你是玩不起了,可有样东西,倒是可以玩玩的。”他向我挤兑着眉毛说道。



  “哟!没想到啊,你这至高无上的‘情圣’,还会找到比女人更好玩的事情?”我将重音突出在“情圣”二字上,刻意讽刺他道。



  羽凡贼兮兮地回答道:“哎,女人嘛,不过一道荤菜,哥吃腻了。想换换口味,整点素!洗洗牙。”



  “**!”我对他投去鄙夷的目光,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诶,别介呀,我——”



  “不如!”我回头再次鄙夷道。



  他厚着脸皮跟上来继续絮叨:“你也可以吃吃素,尝尝鲜。”



  “照你这么说,我他妈这都吃了二十多年素,连肉沫子都没尝过的人,还换毛的口味!”



  “诶,也对啊。”他摸着后脑勺嬉笑道。



  我瞪了他一眼。



  “好啦好啦,不跟你贫了。其实我是想推荐一个真正好玩的东西。”



  “有什么屁,您就赶紧放。”



  “喏,就是这个。”羽凡从包里掏出一张卡递给我。



  我接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张网络游戏的充值卡。



  “没兴趣!”我立马回绝了他。在我印象中,网络游戏总是与不良少年紧密相连的,总会有那么多嗜网成命最终穷途末路的事例,我可不想被它俘虏。更何况,那些奢侈的虚拟游戏,怎是我这个农村孩子应该拥有的?



  “我陪你玩,我陪着你不就有兴趣啦?”羽凡再次挤兑着眉毛说道。



  “那我更没兴趣!再说了,玩这东西,总得要有台电脑吧,就我这经济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噢,这个啊,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家里还有一台电脑,配置还不错,我爸是老古董了,不会用这个,只要你答应,我明儿就给你送来!”



  “你疯啦?”



  “老子可没开玩笑,再搁家里,那台电脑都快报废了!我跟我爸说说,他那么喜欢你,肯定没什么意见。”羽凡说得不错,我去过他家很多次,叔叔阿姨都特热情。尤其是叔叔,跟我一样,也是农村出身,大学毕业后在成都发迹,他对我特别关照,像对待自家人一样,时常让羽凡送些吃吃喝喝给我。



  “那也不成啊,听说网络游戏是要收费的,而且还不便宜。”



  “我打听过了,不贵,一个月最多就一百来块。”



  “什——什么?一百块?我他妈一个月生活费才多少!”我瞪大眼睛惊呼着这个天文数字。



  “哎呀!一百块,你买不了吃亏;一百块,你买不了上当;一白块,你去不了新加坡去不了香港。只需一百块,你就能获得真正物有所值——”



  “打住打住!能他妈说点实在的不?”



  “这么跟你说吧,一百块,你能拿来干嘛?可以让你玩女人?恐怕一顿饭钱都不够,可是这一百块却可以玩一个月的游戏,你自己掂量掂量,哪个更划算?”



  听了羽凡的话,犹如醍醐灌顶,觉得他讲得特有道理,特实在,但又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特别扭。



  我仔细想了想,然后问道:“那,我从了?”



  “必须从啊!”羽凡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



  经他介绍,我的第一款游戏是金山公司推出的《剑侠情缘网络版2》,刚开始时我完全搞不懂游戏规则,只是创建了一个角色,整天跟在羽凡屁股后面转悠,刷怪升级,下副本打装备,刷怪升级,下副本打装备,反反复复。说实在的,当时的我当时压根儿就对这东西没什么兴趣,只不过不愿扫了羽凡的兴,我也便成为了他不折不扣的陪练。升级这些活全让羽凡包揽下来,我则更像是旁边加油的拉拉队员,现在还模糊地记得:这款游戏是根据中国的武侠剧改编而成的,里面分少林、丐帮、峨眉等多个门派,我被羽凡强迫选了峨眉这一个门派(峨眉都是女性角色,属于治疗职业,俗称奶妈),其实当时我是极力拒绝这个职业的,可是羽凡一再给我讲诉其中的利害关系,说什么我将成为团队的主力,掌控着所有人的生死,具有于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之功力,这让我突然感觉自己责任的重大,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一人妖角色。只是后来才渐渐发现自己当初被忽悠得够深。有人说:网络游戏并不在乎它有多好玩,而在于玩的朋友有多少,归根到底,只不过是朋友之间寄托友情的另外一种方式而已。



  小晓似乎大致听懂了电话内容。



  “朋友找你有事?”



  “嗯。”我点点头。



  “很重要吗?”



  “没有没有,就是约我出去玩。”



  “噢,那你去吧,早点回来。”小晓似乎不太愿意介入我的私生活。



  “嗯——好吧,那我去一会儿,你回家早点休息。”



  小晓打开房门,将整个身体挤进门缝,微笑着向我挥手道别。



  “去吧,注意安全,早点回来。”她说完后轻轻关上了房门。



  我转过身,朝基佬网吧奔去。那曾是我们工作之余消遣娱乐的地方,自家虽然有电脑,可不知在何时却已习惯了网吧里的生活,我们喜欢并排坐着,喜欢那里的吵杂气氛,喜欢相互之间嬉笑打闹。
第十章 魔兽世界
  我推开门,走进基佬网吧,里面扎满了人,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中瞄准了羽凡和墩子,毕竟在网吧里不顾形象大喊大叫的人特别显眼。



  走近背后,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全然陶醉于游戏世界之中,直到我将他们的耳麦摘去。



  发现是我,羽凡急匆匆地指着旁边一台电脑说道:“快!快!给你留着。”



  “网管,来听百事。”墩子扯高喉咙为我点了一罐可乐。



  “咦!这不是魔兽世界吗?”我指着电脑屏幕,曾在宣传海报上见过,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好眼力啊,哥们儿,这游戏还真他妈不错。以前就觉得它技能过多,怕太复杂,所以没怎么搭理它。昨天无意中试了试手,嘿,你还别说,这感觉还真他妈不耐,你看看这画面,这质感,这场景,哎哟哟。”羽凡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兴奋地朝我嚷叫着:“唉!你别干愣着啊,赶快,官网,注册账号,哥俩还等着你呢。”



  “我——我也要玩?”我疑问道,对这虚拟的世界本没什么多大兴趣。



  “难不成让你来看我们玩?别他妈废话了,赶快,登网站。”



  魔兽世界,大学时候就曾听说,很多同学都成为了它的粉丝,或者也可以说成是被它所奴役、束缚。这个充满神秘的魔幻世界,到底蕴含着怎样的魔力?对我而言,我却并不太在意,因为我与游戏的关系,就如同得道高僧与裸体女人之间的关系,我可以偷偷看她一眼,但却绝不会为之着迷。况且在游戏里,我所扮演的也只不过是跑龙套的角色,呐喊助威、充当人数吓唬吓唬敌人还可以,但如若真要让我单枪匹马地与其他玩家厮杀一回,那肯定会被吓得屁滚尿流、跪地求饶。不知道是游戏没能摄入我的心魄,还是我根本没能领略到游戏的真正精髓,总之,我对它并不是很感兴趣。



  打开官网,按照提示注册了账号,登入游戏,一个重要问题随之而来,我该玩什么角色呢?这时羽凡转过头,笑呵呵地看着我。



  “我觉着吧,牧师比较酷,上帝之子哦。”羽凡贼笑着说道。



  “真的假的?那这牧师,在游戏里到底是干嘛的?有啥作用?”“牧师啊,说来那可就厉害了,他会成为团队的主要力量,掌控着所有人的生死,左手拿着法杖,右手捧着圣经,以上帝的名义拷问着每一个BOSS的灵魂,就几句赞美诗都可以将别人给唱得七窍流血……”



  “停——停,我怎么听这话那么耳熟?这牧师肯定不是什么靠谱的东西!”我抗议道。



  “牧师刷血超级强悍。”墩子突然冒出一句。



  “啊,原来又是奶妈啊?”我别了羽凡一眼,表示出强烈的抗议。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羽凡转过头瞪了墩子一眼。



  “我不干!以前玩游戏,只顾不停给你们刷血、刷血,推倒BOSS后,连他长什么样儿我都还不知道。我不干!反正这次我不玩奶妈了。”



  “哟,还长心眼儿了。好,好,爷,那您老爱玩什么玩什么,小的我不强迫您。”



  “那我玩这个!”。思来想去,我选定了战士这个职业,觉得这职业完全可以颠覆奶妈那猥琐的形象。战士手持利斧,冲锋在第一线,我认为必定霸气得令人五体投地。



  “你,你确定?”羽凡和墩子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眼光。



  “难道不可以?”



  “可以,可以。”羽凡和墩子相对而笑。



  不知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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