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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吾乃食色(VIP完结+番外~爆笑文)-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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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找时间,私下跟她开诚布公地谈一次,说:“孩子,千万别吃老牛,老牛的肉,咬着不舒坦,咯牙!而且,我虽然外表看着还好,但该下垂的也在下垂了,实在比不得那些十六七岁的小妹妹鲜嫩。娃啊,奉劝一句,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要不然,就摆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直接把他给赶走?

这件事,越想我越憋屈。

倒不是觉得小乞丐对我不尊重而生气,主要是,谁是被强,谁是被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在地上蹲了半天,屁股丝丝都坐得凉冰冰的。

一股怒火慢慢地沿着我的脊椎往上移动。

这传到江湖上,我的脸要往哪里搁啊?

于是乎,我倏地站起身,来到厨房,取下那专门用来敲小乞丐后脑勺的平底锅,又冲到乔帮主的家里,把门一踹,飞奔进去,准备劈头盖脸对小乞丐进行一番惨无人道的击打。

可惜的是,屋子里没人。

小乞丐,还有他那把非常宝贵的小提琴,都消失了。

小乞丐,离家了。

我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于是乎,又一股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做流氓第二高的境界,就是吃了赶紧跑路。

小乞丐,果然不愧是道上混过的,有前途。

原本以为,小乞丐跑了几天,会自动回来。

但是我估计错误,那天之后,小乞丐再也没有露面。

我也曾和乔帮主四下寻找,但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在最后一次的寻找中,乔帮主用那种看犯人的目光看着我,颇有深意地说道:“有些事情,想想就行了,真的做了,可是犯法的。”

“什么意思?”我问。

乔帮主慢悠悠地说道:“我回家时,发现浴室中有水,洗浴用品也是动过的,再加上床上一片凌乱,所以,你对他做过什么,应该不用我明说了吧。”

我憋屈啊。

敢情乔帮主认为是我趁着他不在,兽性大发,冲到了他的屋子中,把正在洗澡的小乞丐给强了,之后小乞丐想不通,愤而出走,也是有的。

不过,事情开始时确实是这样的,但到了后来,发生了转折,差点被强的是我。

但是,估计乔帮主是死也不会相信我这个曾经扒下他裤子,看着他半裸屁股流口水的女人会反被吃。

所以说,平时的形象还是很重要的。

“我查过户籍资料,虽然确实有叫易歌云的人,但都不是他。”乔帮主分析:“估计是用的假名。”

这孩子,白吃了我的豆腐后不禁马上跑路,而且还留下个假名字。

我真是造孽哟。

我眼角洒下几滴热泪,刚想撕下电线杆杆上的纸来擦擦眼泪,却发现那是黑道通缉令。

一大一小的绿豆眼,如磨盘一样大的脸,成龙式的鼻子,厚厚的占据了二分之一个脸盘的香肠嘴,还有满脸的烂疮不就是纹身混混给云易风画的我吗?

上面写着,抓住此女,必有重谢。

最最下面,还有个ps:此女擅放毒气,抓捕时,千万闭气。

我望望蔚蓝的天空,往往电线杆上站着打瞌睡的小鸟,望望乔帮主的翘屁股。

没看见,我什么都没看见。

虽然小乞丐和我非亲非故,但再怎么说,大家也相处了半年多,他这么一走,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于是乎,上班时,我郁郁。

于是乎,吃饭时,我郁郁。

于是乎,看望童遥同学时,我郁郁。

此刻,童遥同学躺在病床上,端着我熬的鸡汤,慢慢地喝着。

边喝,边从碗上抬眼,不着痕迹地打量我。

良久,他终于问道:“你怎么了?”

我用手,拖着腮帮子,看着他。

童遥同学被我茫然的眼神看的发毛,于是,继续低头喝他的鸡汤。

我叹口气,忽然道:“原来,一个男人,暗恋一个女人很久,都可以不说的。”

“咳咳咳。”童遥同学似乎是喝得太急,呛着了。

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继续问道:“原来,一个男人,暗恋一个女人时,真的可以完全不让人看出来的。”

估计是碗太滑,童遥同学手一歪,鸡汤洒了两滴在被单上。




千方百计偷窥小童遥

“小心心。”我赶紧拿纸将鸡汤吸去。

但是,慢着!

为什么刚才童遥的神情有些不对劲,难道说……

我忽地抬起头,眼睛霍霍发亮地看着他,质问道:“童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此刻,我们靠得很近,鼻子尖尖对着鼻子尖尖。

难道说,童遥早就知道了小乞丐瞎了眼喜欢我的事情?

童遥同学看着我,那双漆黑的眼中,仿若有淡淡浮云慢慢舒卷。

此刻,我们的鼻子相互接触,从鼻端传来一阵微微的痒意。

床头柜上,放着他那些朋友派人送来的百合。

淡雅清丽的香气,仿佛蕴在每一寸肌肤之上。

“果然,学是被你给猜到了。”良久,童遥右边嘴角再度上扬,潋滟出笑意:“刚才,我朋友给我送来一盒慕斯蛋糕……就放在那边。”

“我去帮你切!”他话音刚落,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去,将那精致的蛋糕分尸。

接着,捧着盘子,坐在一旁,慢慢享受美味。

实在是太爱童遥同学的狐朋狗友了。

这么一吃,就把刚才还在进行的话题给遗忘了。

“这叫做帮我切吗?”童遥懒洋洋地问道。

“你不是不爱吃甜食吗?喏,尝一尝就行了。”我用叉子挑了一小块,递到他的嘴边。

童遥同学一愣,随即,眼中有某种情绪如云舒云卷。

接着,他微微侧过头。

居然被嫌弃了!

我心戚戚。

“你怕我的口水?”我用颇受伤的语气道:“算了,给你切块新的吧。”

“不用了。”童遥的话音中,有样东西明灭几番,他喃喃道:“还不到时间。”

“什么时间?”我好奇。

他眼睛痞兮兮地吊了吊,接着道:“吃饭的时间。”

“实在是想不到,我们家童遥同学居然是如此有原则的一个人。”我挪揄:“可是,你找女朋友时,好像是来者不拒的。”

“你有注意吗?”童遥嘴角的笑意深刻了些;“我以为你一般都把我和她们当灰尘的。”

“你说这话就显得咱们生疏了不是,我和柴柴整天都在担心,哪天你会得aids呢。”我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如果真的有那天,我和柴柴铁定不会嫌弃你。不过如果你真的因病不幸嗝屁了,记住把你办公室的那张沙发留给我们。”

“真是谢谢你们的关心了。”童遥同学皮笑肉不笑,肉笑皮不笑。

“好说,大家都多少年朋友了。”我再度拍拍他的肩膀。

“擦干净了吗?”童遥同学懒洋洋地吊起眼睛,问道。

“干净了。”我讪讪地笑笑。

刚才吃蛋糕时不小心将奶油黏在手上,因此就借着拍肩膀的机会想在童遥同学身上擦拭下,没想到被发现了。

我看着童遥额头上包裹的纱布,伸手轻碰了下,道:“还好是伤在发际线的地方,不然毁容就遭了。”

“你就这么可惜我的脸?”童遥微微侧头,嘴角微勾,坏坏的痞中带着优雅的气质。

两种矛盾混合在一起,击撞之后融合成特殊的韵味。

即使是额上包裹着纱布,也遮不住他的修眉朗目。

我长叹口气,双手揪住他的脸颊,边往两边扯,边道:“那是当然,你也只有长得好看这一优点了。”

“不跟你胡扯了,我要去嘘嘘。”童遥同学说着便掀开被子,要起身。

我连忙把他按住,严肃地说道:“不行,医生说你有些轻微的脑震荡,不能下床,所以……就用接尿器吧。”

“医生说我有轻微的脑震荡?”童遥同学扬扬眉毛:“我怎么不知道?”

“我们告诉过你的,但因为你脑震荡,就把这件事忘记了。”我撒起谎来,都不结巴。

接着,我从病床下拿出接尿器,道:“来,掏出你的小鸟,尽情地撒吧。”

“我看,”童遥同学那眉目分明的脸上,写满了了然:“是你想趁机偷看我的小弟弟吧。”

“怎么可能?!”我皱眉:“你为什么要把我想得这么坏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

“因为,”童遥同学乌浓的笑眼中,泛着淡淡有潋滟的波光:“你眼冒绿光,口水滴笑,脸部还痉挛性地抽搐……寒食色,只有你想使坏心时,才会做出这种表情。”

又失策了。

这童遥同学确实是厉害,我屁股一翘,他就知道我要拉屎还是撒尿。

能亲眼看小童遥一眼,可是我毕生的梦想啊。

多少次,我故意在童遥上洗手间时,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冲进去,想要来个惊鸿一瞥。

多少次,我故意在早上6点路到童遥家,掀开他的被子,想一睹小童遥的真身。

多少次,我在聚会时,故意灌他酒,想等他倒下后痛痛快快地看一次。

可恨的是,童遥就像保护核武器一般,保护着他的小童遥。

我一次也没有得逞。

“别小气,看一眼又不会死的。”我劝道。

“那你把自己的胸部露给我看先。”童遥道。

又是这句话。

我恨得牙痒痒,但对他的强硬态度无可奈何,只能道:“这样吧,我给你看乳*沟,你呢,也不用把你家小童遥全掏出来,掏二分之一就够了。”

童遥笑得特别无害,整张脸,在旁边百合的映照下,染上了刹那芳华。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接着道:“孩子,洗洗睡吧。”

接着,童遥同学不再理我,下床,穿上鞋子,就往洗手间走去。

新仇旧恨一时涌上我的心头,我开始耍赖了,一把拦住他,道:“今天不给看,就别想去上厕所。”

我承认,我寒食色无耻。

谁知,童遥同学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倏地弯下了腰。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他便将我打横抱起,放在了床上。

接着,再悠闲地,优雅地踱进洗手间,关上门,最后“咔哒”一声锁上门。

我冲过去,将洗手间门敲得整天价响,大声道:“童遥,你手不方便,让我帮你扶小鸡鸡吧,别洒在裤子上了!”

里面传来“咚”的一声,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倒地上了。

这次行动,又告失败。

我的血管,成为了高速公路,恨意像是驾驶着兰博基尼在里面飞飙。

我对着天花板“嗷”了一声,接着恶狠狠地发下重誓:“我寒食色这一辈子,定要看一眼你的小弟弟!”

良久,童遥的声音慢悠悠地从里面传来:“放心,在那之前,我定会先看见你的小妹妹。”

于是,兰博基尼继续飞飙。

虽然上次成功地从云易风手中逃脱,但我的一颗黑焦焦的小心肝,却依旧在半空玩着蹦极。

忽上忽下,忽下忽上。

晚上睡觉时,一旦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开始往窗户边冲,就担心道上混的冲进我家,把我给咔嚓了。

这么担惊受怕了好几天,也没见人找上来,我渐渐放下心了。

谁知,就在我最不设防的时刻,云易风找上门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云易风派人找到我了。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那个纹身混混来了。

当时,我正坐在诊室中低头看杂志,他直接冲进来,拽兮兮地问道:“谁是寒食色?”

我下意识应了一声,边应还边抬起了头。

结果,却发现来人是纹身混混。

我连忙低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纹身混混眼睛一眯,走到我面前,诧异道:“咦,你不是那天那个东山医院为我们老大检查的医生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吞了口唾沫,道:“那里是兼职,这里是正职。”

纹身混混摸摸自己缠着纱布的脑袋,凑近不,仔细地看着我,疑惑道:“奇怪,今天看你,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因为我们上次在你老大的病房中见过的。”我外表镇定,内心焦灼。

“好像是,但,除了那次之外,我似乎还在哪里见过你。”纹身混混眉毛都要皱成地质断层了。

“你找我什么事?”我赶紧岔开话题,打断他的思路。

“我们老大让你去一趟。”纹身混混说明来意。

“我……我,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要去?”闻言,我的心,像有擂鼓在敲打一样,震得我眼皮都开始跳了。

糟糕,绝对没好事。

“老大叫你去就去,这么多话干嘛?快走!”纹身混混不耐烦了,催促道。

我没奈何,只能跟着他离开。

但在出门时,暗暗藏了五把锃亮锃亮的手术刀在怀中,学习小李飞刀。

打不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我临死,也要抓几根命根下地狱!



重口味的兄弟情

怀着这种心情,我跟随着纹身混混坐车来到了锦湖山庄。

这里是市内首席富人区,是欧式风格的别墅群。

里面的住户,非富即贵,全都大有来头。

想到自己临被咔嚓前还能一饱眼福,我心甚慰。

锦湖山庄果真是不凡,连守门的保安哥哥都长得特别帅,像棵小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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