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藏师-第3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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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眼睛的力量继续扩大,林轩相信,自己将会被送往巨大的银河系黑洞,万劫不复。
第二百六十八章 蜂巢建筑
林轩忽然想到了“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的伟人名句,他目前这种身体不动而视界一去千里的状态,岂不是正跟句子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当他感觉自己已经远离地球、深入银河系黑洞之时,身体究竟还在那镜面前吗?抑或是身体已经化为乌有,只有精神和灵魂永在?
在他身边,群星闪烁,而所有的星又是以无限神秘的广袤幽暗为统一背景的,连星星都无法自控的究极宇宙中,他一个小小的地球人又算得了什么呢?只是渺小到连微尘都算不上的一份子而已。
最后的最后,他感觉到了一种“无声消失”的状态,仿佛身体已经散开去,分散为十万八千尘末,非但肉眼不可见,而且就算用放大数千、数万倍的电子数码显微镜都不可见。他存在,只存在于物理范畴之内,仅限于名义上存在,实际对世界上任何事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彻底从原先的世界中剥离开来了。
“啊——”他蓦地醒来了,却发现自己仍然站在镜面前。
萨曼莎倒下,骆原喉头被长矛纵贯过去,手中的枪、蓝宝石还在,地上那锡盒中的水滴也在。
“原来我还活着?”林轩欣喜地低语。
他低头看胸口,胸口没有弹孔,他是完好无损地站在这里的。
“那么,那颗子弹……我那些奇特幻觉……我究竟去了哪里?那仅仅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幻觉吗?现在,我该怎么办?带着枪和宝石离开?算了,还是先叫醒萨曼莎再说吧——”他向萨曼莎那边走过去。
两人相距约有十五步,正常情况下,只要十秒钟就能走到萨曼莎仰面躺着的地方,但是当他跨出三四步之后,骤然发现,两人间的距离并没有拉近,仍然保持着十五步左右。
林轩停步,看看脚下。
隧道的地面都差不多,都是略微潮湿的青色岩石。
他跟骆原之间的距离不到十步,于是转折方向,走向骆原。
奇怪的事再次发生了,他同样无法缩减与骆原的距离,无论怎么走,那距离都毫无变化。
骆原掌心里的蓝宝石一闪,吸引了林轩的目光。他向前伸手,试图抓住那宝石,却发现身前的空气变得十分凝重,并不像平时那样,只要手掌能够触及之处,一伸手就能轻松拿到。
他缓缓发力,克服空气中的阻力,最终将蓝宝石拿在手里。
忽然间,他听到了断断续续的音乐声从身后传来。
他的背后是那镜面,如果有音乐响起,那一定来自镜面。
“真是奇怪——”他慢慢转身,蓦然发现,自己背后竟然是空的,根本没有镜面。
“怎么?镜面呢?”他有些奇怪,连续扭头、回头、扭头、回头几次,发现自己背后是隧道,而身前是骆原、萨曼莎,镜面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
找不到镜面的同时,他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处于一条前后相通的隧道里,可以向前走,艰难地去跟骆原会合,也可以向后走,进入那无限幽深的隧道。当然,在他的逻辑思维中,向后走的话,就是走出隧道,将看到骆原的大批手下。
“骆原先生,萨曼莎——”他提气大叫。
可惜的是,骆原已经被长矛贯喉,回应他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了。
“怎么办?先出去?”他心情十分矛盾,但又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沿着隧道向外走。
大概走了五分钟左右,隧道尽头有了亮光。再走,很快便到了隧道入口处,外面亮堂堂的。
更可怕的事发生了,林轩发现,他走完了隧道,并没看到骆原的手下,也没看到熟悉的场景,而是置身于一个极高的悬崖开口处,向下看,深不见底;向上看,高不可攀;向前看,则在百米之内有一个巨大的发出光亮的蜂巢形建筑。
那蜂巢建筑的直径至少有数百米,悬空停留,相当怪异。
在自然界中,蜂巢的存在有其特殊意义。
蜂巢是蜂群生活和繁殖后代的处所,由巢脾构成,各巢脾在蜂巢内的空间相互平行悬挂,并与地面垂直,巢脾间距为7到10毫米,称为蜂路。每张巢脾由数千个巢房连结在一起组成,是工蜂用自身的蜡腺所分泌的蜂蜡修筑的。大、小六角形的巢房,分别为培育雄蜂和工蜂的,底面为三个菱形面。培育蜂王用的巢房,称为王台,形状似下垂的花生,是蜂群在分蜂前临时修筑的,多在巢脾下部和边角上。在雄蜂房和工蜂房之间,以及巢脾与巢框的连接处,出现有不规则的过渡型巢房,用于贮存蜂蜜和加固巢脾。
蜂巢是蜜蜂家园必要的“家具”和“食品室”,从建筑学的角度讲,蜂巢呈圆形或八角形,就会出现空隙,如果是三角形或四角形,则面积会减小。所以,在这些形状构造中,六角形是最科学的,是最高效率的结构。
建筑学上,这种六角形所排列而成的结构叫做蜂窝结构,因这种结构非常坚固,故被应用于飞机的羽翼以及人造卫星的机壁。蜂巢内外面的巢穴刚好一半相互错开,相互组合六角形的边交叉的点是内侧六角形的中心。这是为了提高强度,防止巢房底破裂。另外,从剖面图可知,两面的巢房方向都是朝上的。
蜂巢是严格的六角柱形体。它的一端是六角形开口,另一端则是封闭的六角棱锥体的底,由三个相同的菱形组成。18世纪初,法国学者马拉尔奇曾经专门测量过大量蜂巢的尺寸,令他感到十分惊讶的是,这些蜂巢组成底盘的菱形的所有钝角都是109&;deg;28′,所有的锐角都是70&;deg;32′。后来经过法国数学家克尼格和苏格兰数学家马克洛林从理论上的计算,如果要消耗最少的材料,制成最大的菱形容器正是这个角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蜜蜂称得上是“天才的数学家兼设计师”。
那蜂巢形建筑让林轩感到困惑,因为在他印象中,只有幻想家才会去建造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因为它并不适合人类居住。
“我在哪里?”他先思考这个问题,最后确认,自己是在隧道之中。
“镜面在哪里?”镜面不会突然消失,一定是隧道内发生了异常事件。
“骆原死了吗?”答案是肯定的,被利器贯喉,没有人能逃生。
“我怎么回去?”他问自己这一问题时,随即向后转身,拔腿飞奔。
他必须回到萨曼莎那里去,把她叫醒,才能一起想办法面对困难。
第二百六十九章 面对面,不相见
很快,林轩又回到了原点,也就是他拿到蓝宝石的地方。
令他惊诧的是,隧道外那些骆原的手下已经进来,全都围在骆原旁边,盯着那贯穿咽喉的长矛站着,一个个呆若木鸡。
“我杀死了高原王!”到这时,林轩才猛然醒悟。
高原王是江湖上的大人物,尤其是在大陆西南、尼泊尔、印度一带,几乎是江湖魁首。在极物寺,高原王时隐时现,是林轩、堂娜最大的威胁,而此刻却倒在了林轩的长矛之下。
高原王一死,高原一带的江湖形势又要风云大变了。
林轩走近,那些人根本对他没有察觉,注意力全都放在骆原身上。
“喂,喂,喂——”林轩大叫,试图唤起那些人的注意,但很明显,他们听不到林轩的声音。这种情况,在鬼神电影中也曾多次表现过,往往是鬼魂混入人间时,人类根本看不到它们的存在,因为鬼魂是无影无形、无味无声的,与人类世界无法互通有无。
“我死了吗?我是鬼魂吗?不不,如果我是鬼魂,那我的身体一定会留在那里,就留在死亡现场。那里什么都没有,我是人,不是鬼魂……”林轩在自己大腿上使劲掐了四五次,次次生疼,可以证明他的确是好好活着的大活人,既非做梦,也非游魂。
那么,那些人为何近在咫尺,却看不见他呢?
他无法解释这些,只能凝神屏息,看那些人的唇语。
有个人说:“头领死了,我们先撤吧,连他都被那个林轩杀了,我们就算强留下来,也没有意思,根本不可能为他报仇。不如就此散了,各自投奔前程。”
另一个人说:“是啊是啊,头领早就说过,那个林轩不是等闲之辈,来自亚洲最大的秘密组织,很有本事,靠山后台又硬,轻易惹不起的。现在,只有首领、林轩、萨曼莎在隧道里,一人重伤昏迷,一人穿喉而亡,只有林轩不见了,他肯定是凶手无疑。”
还有个人嚷嚷:“大家散了吧,回尼泊尔去,打开仓库,分钱回家。”
唇语这种功夫是靠看别人说话时嘴唇的动作来解读此人说的话,是种难度超高的脑力思考技巧,需要海量的练习才能做到,人类社会中一些听力障碍者会使用这种技巧来与他人交流。
林轩专门研究过唇语,因为那是历代间谍大师们行走江湖的必备技巧。
他在美国休斯顿贝勒医学院和纽约城市学院进行过系统的唇语练习,深知视觉信息可以帮助人们更多地识别听到的语言单词,特别是在某些噪音水平下,这样的提升最高能到六倍。人脑可以借助于视觉,从说话人的面部以及嘴唇的移动获得一定的视觉信息,而这样的视觉信息可以帮助人类更好地识别说话的内容。在不同的噪音水平下,面部以及嘴唇的移动信息能帮助我们提高10%到60%左右的识别率,但是当周围的环境噪音非常强或者当语音信号非常微弱的时候,唇语识别就显得相当困难了。
此刻,他同时观察几个人的唇部动作,相当吃力,几乎目不暇给。
第一个开口的应该是个小头目,他向旁边躺着的萨曼莎看了看,挥挥手,大声说了一句话,应该是“把她带走”的意思。
萨曼莎是个美女,也是目前这茫茫雪山上唯一的女人,自然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
林轩一惊,向前猛冲,却被那种看不见的凝滞空气阻住,根本到不了萨曼莎的旁边。更何况,外面有超过五十个歹徒,超过五十把短枪,他就算冲出去,难道能挡住五十支枪同时击发的弹幕吗?
外面的人欢呼起来,对小头目的命令举双手欢迎。
“快起来萨曼莎,快起来啊!”林轩眼睁睁看着,却帮不上任何忙。
歹徒们把萨曼莎搀起来,其中一个还拿出水壶,给萨曼莎喂了两口水。
萨曼莎呛咳了一阵,终于清醒过来。
歹徒们完全低估了萨曼莎的实力,因为他们进来时,萨曼莎是受伤倒地的。他们都认为,萨曼莎只是捡了一条命罢了。
林轩敏锐地看到,萨曼莎那种眼神迷离、恍恍惚惚的神态都是装出来的,她的眼角余光一直盯着距离最近的歹徒腰间插着的一把“沙漠之鹰”。
那种短枪是单兵作战中的王者,射击高手甚至可以拿着它来对抗狙击步枪,中远距离一枪爆头。
这种大口径手枪最初是用来打靶和狩猎的,射程在100米以上,另有传闻有人使用加长枪管击倒了200米外的麋鹿。
沙漠之鹰拥有极其彪悍的外形,其后坐力相当强大,发射力量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的,但它也是任何小巧玲珑的战斗手枪所不能替代的。该枪的这种特点受到好莱坞的注意,由于沙漠之鹰手枪相当闻名,因此在许多电影、小说和电子游戏中亦有出现过。
比如在1984年由mkeyrourke主演的一部动作片《龙年》(theyearofthedragon)中,沙漠之鹰第一次在电影中登场,从此以后,沙漠之鹰在近500部电影、电视中亮相,这里的统计还不包括美国以外的影视作品,当剧本中提到“有强大威慑力的手枪”时,几乎都是选择沙漠之鹰作为道具,沙漠之鹰就是好莱坞的宠儿。再比如,在阿诺德?施瓦辛格的电影《最后的英雄》(lasttionhero)里面那个一边驾驶敞蓬车一边单手用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得落花流水的形象,同样深入人心。
萨曼莎是俄罗斯超级间谍,这些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而且她在骆原死、林轩消失的情况下,心理状况一定低到了极点,随时都可能大爆发。那些人毫无察觉,没有任何准备,把萨曼莎视为待宰的羔羊,实在是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