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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他乡遇故知-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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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锦抿嘴一笑,清晨素颜,不曾梳洗打扮。连锦此时一笑,就如同夏花初开,美艳不可方物。

    对于连锦的美貌,康小乔无疑是非常倾慕的。可对于楚青陵,和十几年来一样,只要一想起,康小乔就打心眼里生出一种没头没脑的反感。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除了反感之外,居然依稀还有那么一丁点的怀念。

    ——果然是穿越了太久了,连仇人都想见一面了。切。

    她当然不知道在不久以后自己就会见到楚青陵,于是面对自己少有的这么一丁点温柔,康小乔还伤春悲秋了半柱香那么久。

    看康小乔脸上一会一变的古怪表情,连锦心中暗笑,猜了个七七八八,却也不愿点破多说。捻起桌上的银票打量着:

    “这钱……又是打哪儿来的?我活了二十几年,自诩也见过不少巨款珍宝。可这么大的一笔银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若是以往,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了。敢问我的小乔妹妹,你是如何在短短的一夜之间凑出这么大的一笔钱的?难不成你身上还有什么能卖的出价的宝物不成?”

    说完,连锦一双美目流转,往康小乔的胸前看去。

    小乔被她的眼神看毛了,下意识的伸出手往自己的胸前一遮。

    “你胡说个啥?我把琴卖了,又欠了一份人情,可不是你想的那样……”

    “人情?是人,还是情……?”

    连锦略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小乔,像是信了,又像是没信。

    康小乔懒得管她,把飞钱柜票从连锦的手里抢回来,往桌子上一拍:

    “总之,这笔钱我已经想好要怎么办了,只是我现在需要你帮我个忙。”

    连锦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托着下巴依靠在桌上,看着康小乔点了点头:“你要我做什么?”

    康小乔从怀里抽出一张纸,上面画着一个古怪的方形盒子。侧面有一个之字形的把手,模样十分奇特。

    “我要你帮我听音,然后……再给我找个信得过的铁匠,一个木匠。”

    连锦皱起眉头看着这张图纸:“这是什么东西?用来做什么?”

    “这个东西嘛,名字我还没有想好。不过做好了以后,只要这样,这样,这样……然后就可以这样……这样……”

    “真的?”

    “那当然!”

    ……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长安城里的能工巧匠们,早就习惯了纨绔子弟们制作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玩意儿。用他们的话说,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们,摔古玉听响儿,撕名画撒气都能干得出来,花钱做几个杂碎东西,又能有什么奇怪?

    连锦办事效率本身就是很高的。加上此时此刻正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更是速度奇快。三天后,成品就出来了。

    在生产力有限的情况下,一切都是手工制作。在如此捉鸡的情况下,康小乔的第一批产品只生产了三个。

    趴在桌子上看着连锦带回来的三胞胎,康小乔有气无力的拧了拧发条,听着三胞胎中的大哥慢悠悠的唱起歌。

    清脆悦耳,声音迷人。曲子是连锦亲自挑选的,古意盎然,和康小乔在二十一世纪听惯的《致爱丽丝》和《生日快乐歌》有很大的区别,非常别致。

    然而,康小乔之所以有气无力,是因为……

    “这……也太大了点……吧……”

    看着斗大的音乐盒,康小乔有点崩溃的拉扯着自己的头发。

    在她的印象中,八音盒最大也就不过是碗口大,那还得是上面有跳芭蕾舞的小人,或者是有不断转动的摩天轮什么的。可是眼前这个玩意儿,别说是碗口,恐怕稍微小一点的盆都装不下它。

    连锦有些迷惑的问:“很大吗?李大哥说这已经是他尽力缩小以后了。要是再小,恐怕就做不到这么精准了。难道你家乡能把这个做的更小吗?”

    康小乔握了握足有两指粗的竹发条,有些无奈的往桌上一趴。

    “在我的家乡,这东西叫音乐盒,八音盒。我活了二十来年,见到过最大的八音盒也就是巴掌大。你说这个铁疙瘩……”

    “八音盒?”

    连锦拿起其中一个,学着康小乔的样子拧上了发条,然后也如愿以偿的听见盒子里发出叮叮咚咚的音乐声。

    “这名字真贴切。好玩。”

    连锦找的铁匠确实是个能人,就凭着康小乔那三脚猫都不如的设计图,居然硬生生把音乐盒做出来了。如果不是眼下急着用钱,康小乔一定会赞叹一番。

    若说精巧和悦耳,眼前的这个八音盒并不算差。虽然卖相不行,但质量是绝对过关的。

    可是,卖相不过关,质量再怎么好也是白搭。

    ……酒香也怕巷子深阿……

    看着垂头丧气的康小乔,连锦有几分歉意的说道

    “要不……要不我再找个打铁的师傅问问?”

    康小乔摇摇头:

    “都怪我不好,我没想到这个世界的生产力差到这个地步。早知道就随便弄个肥皂面包奶茶什么的来薄利多销了……唉……三天才能做出这么三个丑东西来,想发家致富简直是做梦。”

    连锦颇为无奈,但也在心里暗暗点了点头。做这个音乐盒所花费的时间的确太长,虽然巧夺天工,但始终也不过是个玩物而已。若说拿出去卖,只怕只能卖给那些声色犬马的公子哥们玩。可全长安又有几个公子哥,会买这种东西呢?就算人手一个,也赚不到多少油水。

    “成本太高,成本太高…………”

    康小乔站起身,踢了一脚地上的铁疙瘩,背着手出去了。

    连锦看着三个恐怕要砸在手里的巨型音乐盒,也默默的叹了口气。

    不管在什么年代,私人定制都是比较贵的。这三个被康小乔嫌弃不已的铁疙瘩可谓是价钱不菲。连锦心里十分清楚银子有多难赚,就算康小乔过几天真的能再想出个好点点子出来,这音乐盒始终也是白做了。

    丑是丑了点,可确实是个好玩的玩意儿。

    连锦坐在桌前,有些费力的把其中一个搬到桌上,拧好了发条,听着叮叮咚咚的声音出神。

    毕竟也是个挺难得的东西,卖不出去,留着做个念想也是好的。

    ……

    ……

    ……

    回到房间,康小乔已经决定放弃奇淫巧计,老老实实的靠双手赚钱。

    在这个时代,工艺品和装饰品都没什么活路。实用价值高才是王道,没有使用价值,一切的娱乐价值都是纸老虎,所以,康小乔决定洗心革面,做个本分人。

    ——肥皂?

    太□了吧?何况康小乔自己是个文科生,虽然动手能力挺强,但是真要让她提炼出肥皂来,她还真是两眼一抹黑,一点头绪都没有。

    ——面包?

    馒头吃的好好的,谁要你的面包啊?再说,时间紧迫,康小乔连唐朝有没有酵母都不知道,要做出比馒头好吃的面包来,估计连锦的儿子都能打酱油了。

    ——奶茶?

    卖多少钱一壶?这地方连个外卖杯子都没有,要卖就卖一壶。问题是,人家上等的茶叶里得加葱姜蒜和盐巴提味,热爱重口味的唐朝人能真心喜欢上一千多年以后的饮料吗?

    思前想后,怎么想都是亏本。

    康小乔头疼了,她本以为,作为一个来自未来的人,自己在古代能混的如鱼得水。

    然而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

    ——看,古代人一点都不傻,相反,拥有古老智慧的唐朝人,比康小乔这个目不识丁的大学生要聪明太多了。

    纠结了不知道多久,茶饭不思的康小乔终于发现天色近黄昏,又到了胭脂楼开门营业的时间了。

    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楼下热闹的不得了。吵闹声此起彼伏,动不动就有要掀翻屋顶的意思。

    康小乔觉得纳闷,于是站起身,打算下楼瞧瞧。

    一站起来,忽然觉得眼前一黑,险些双膝一软跪倒在地。

    她连忙坐下,一只手捶打着膝盖,一只手揉着太阳穴。

    出神的时间太久,一日米水未进,不知不觉的整个人都懈怠了。

    上一次这么认真的思考一件事情,恐怕还是当年老爹刚死,老妈和自己琢磨如何还债的时候。

    康小乔不自觉的叹了口气,心里暗道:

    ——为了给连锦凑这笔钱,康小爷我还真是挺拼的。

    缓过了几分精神,康小乔就下了楼。刚走到一半,就碰上喜气洋洋的红倌人画眉。康小乔看楼下人声鼎沸,恐怕下去了也一时半会问不清是什么情况。于是连忙拉住了画眉问

    “眉儿妹子,楼下今儿晚上这是怎么回事?吵闹喧嚣成这幅模样,我在楼上都让他们吵的脑仁疼。出了什么事?今天策划部的那群丫头们弄出什么乐子了?”

    ——看,由于有康小乔的存在,唐朝的一个青楼都有策划部了。

    画眉一挥手绢,亲热的拉起了康小乔的手,往楼下瞥了一眼说

    “还不是连锦姐姐!据说她从西域带回来了一个宝贝匣子,只要在旁边拧两把就能奏乐,简直神了。那声音哟~可别提多好听。连锦姐姐邀请了好几位官爷少爷,几位少爷都喜欢的不得了呢。”

    ——连锦果然还是不死心,把那个丑的要命的铁疙瘩拿出去了?

    康小乔下意识的问画眉:“那盒子丑的要死,少爷们也不嫌弃?”

    画眉诧异的一挑眉毛,往康小乔的手上捏了一把:

    “哪儿丑了?金丝楠木的盒子,紫檀的把手,侧面还有连锦姐姐自个儿提的诗,可好看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不见
第二十三章
    连锦这次是真下了功夫了。

    就算康小乔自己不说;连锦心中也一直记的清楚:康小乔如此废寝忘食;一日叹气无数次;全都是为了她。

    虽说辗转多年也是个玲珑的人,但连锦毕竟也是个古代人。没经历过无神论教育也没有被马列毛主义洗过脑,于是骨子里也是信命的。

    什么是命?

    天注定的事情就是命。

    穿越鼻祖至尊宝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上天安排的最大’。连锦虽然没看过大话西游;但也对此深信不疑。天注定她飘零颠沛;身陷勾栏,要靠卖身卖笑为生。好命的话或许上天会安排个好人家给她,命不好的话,终此一生也是情理之中。

    于是当施则瑜对她说那个黄土埋了半截身子的诸双成要给她赎身的时候,连锦几乎没有一点反抗的心思:

    不过如此而已。

    都是注定的。

    要不是康小乔这个人的横空出世;也许连锦现在已经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进了诸府;也可能连锦会宁死不从,最终玉碎香消,一身媚骨化作黄沙黑土。

    起初她也不明白,康小乔为什么会如此关心自己,为自己奔波周转,一心想把自己拉出这个火坑。大家不过萍水相逢,纵使有三分情分两分缘分,也不过是一时之事。常言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康小乔也不过是一介布衣女流,何德何能,敢为自己周折?

    可是康小乔却解释说: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如花似玉的年纪,就这么嫁给一个老头子,你甘心吗?”

    谁能甘心呢?

    连锦当然不甘心。

    可连锦不敢反抗,也从没想过要去反抗。

    直到遇见康小乔。这个人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做。她能在施则瑜那只狐狸面前侃侃而谈,能一边打呵欠一边随口说出一条又一条稀奇古怪的建议,能轻而易举的讲出许许多多连锦听都没听过的事情,还能在不经意间说出一两句令人惊艳震撼的诗篇。可是她却不会用皂角沐浴,不会穿衣束发,甚至不会写字。

    康小乔说她的故乡很远很远,与长安截然不同。连锦有时候想,也许康小乔原先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凡人,而是一位会法术的神仙。

    就是这么一位半仙,告诉她不能安于接受,要放胆一搏。

    她说:“……从来到这里的那天起,我就没想过能活着离开。”

    于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康小乔拉扯着,连锦也开始变得勇敢,开始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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