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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他乡遇故知-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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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锦没说什么,默认的点了点头。

    “然后他爹就来追着打我啦。不过妈妈疼我,怕他把我打坏了,就给了他几块碎银子打发他走。他走了以后,那赌坊小子居然擦了擦脸上的血,一骨碌翻过身给我和妈妈磕头,一点都不像刚才差点被打死的样子。”

    “……他是金刚狼?”

    “金刚狼是什么?”

    康小乔懒得跟连锦解释一千多年以后美国漫画里面的超级英雄,换了个方法重新问连锦说:

    “我是说……他身上怎么没受伤?”

    连锦目光放空,嘴角带着十分温柔的笑容,出神的回忆着十几年前的事情。

    “他用鱼泡装了凤仙花的汁液放在衣服里,他爹揍他的时候他就往地上一滚,鱼泡压破了,花汁红通通的血也就流出来了。”

    “小子挺机灵的。然后呢?”

    “……然后妈妈就带着我走了,那小厮就跟着我们俩,一路看着我跟妈妈回了胭脂楼。”

    “妈妈收留他了?”

    “没有,他走了。”

    康小乔心里有点不舒服,紧张的问:

    “……他,他是嫌弃你?”
第二十一章
    “……他呀……”

    连锦笑着低下了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摩挲着手中的青瓷茶杯。

    康小乔从来没在连锦的身上见到过这样的神色;她现在总算是相信了一句话:沉浸在恋爱中的女人是特别美的。

    连锦本来就是名动长安的美人;此时此刻她有些腼腆的看着手上中的杯子出神,嘴角挂着笑意,十分甜蜜。只可惜这里没有相机;康小乔自己也不怎么擅长绘画。否则康小乔相信,要是把连锦现在的模样存留下来,不论是照片还是画作;拿到随便哪个比赛都能拔得头筹。

    美,真美。

    不过那一瞬间;除了美之外,康小乔觉得连锦还有些原因不明的陌生。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见过她这个样子吧……

    “他……怎么了?”

    直觉告诉康小乔;连锦与那个人应该也曾有过一段不错的故事。不然连锦绝不至于至今想起他时仍如沐春风。

    “他走啦……我也不知道那时候他都去做过什么;不过每七天他就会来找我一次。”

    康小乔顺着连锦的窗子往外一望,头牌人物就是不一样,南厢房守着胭脂楼最好的风光景色,顺着窗子向下一望,便是繁华的街道。此时的天色尚早,并不是最热闹的时候,否则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确实是一处让人流连的景象。

    “他有一个绝活,不需要拿什么乐器,只需双掌一合放在唇下,悠悠一吹便有一串旋律。甚至柳叶芦苇也好,只需到他手中,便全相同是一直笛子。每次到了我窗下,他便吹一首歌给我,时日久了,我听见他的声音便往外看,见到了他,有时便觉得日子也未曾是那么无聊的。”

    “后来他便常叫我出去,妈妈起初有些不愿,后来见那人执着,也就不再怎么拦着我了。于是他便每七日就来找我一次,每次他来找我那天,我便和妈妈告了假,光明正大的跟他出去。”

    施则瑜的顽固劲头,康小乔是深有体会的。胭脂楼的姑娘们极少出去抛头露面,其中就有施则瑜有些关系。楼里虽无明文规定,但施则瑜始终是不大愿意让姑娘们到处乱走的。而连锦这般固定时日的与同一个人出去游玩,康小乔更是闻所未闻。眼下看连锦说的虽然十分轻松,但康小乔相信,那个混小子想必也是费了一番波折,才能够哄得连施则瑜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连锦还是捏着那个普普通通的杯子出神,嘴角上挂着笑容,继续说下去:“小镜湖,枫树林,踏青游湖,那时我与他却是逛遍了长安风景……他也时常会送我一些小礼物,大多是些不大值钱的小玩意。那时候我在长安已有些许的名气,平日里收到的金银财物不少,好东西也见得多了。可我总是觉得,不论那些达官贵人送了我什么样的珠宝首饰,始终也不如他送我的东西。”

    说到了这里时候,连锦的表情有些变化了。不再是像之前那么柔和秀美,稍微染上了一些不怎么明显的悲伤。

    细微的表情变化本不至于被人察觉,可康小乔是什么人?此时此刻她本来就是认真的观察着连锦的模样,加上她为人粗中有细,早知道这故事要情到浓时情转薄,于是更是打起了多三分的精神。

    看着连锦神采的变化,康小乔就知道大事不妙。叹了口气道:

    “唉……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唉……后来呢?”

    “……你这说法……倒也有趣。一日,他忽然不遵七日之期,提早来了我楼下找我。手中带着这个盒子,对我说要来为我赎身。”

    连锦放下了杯子,抬起手温柔的抚摸着那个之前装着风铃的木匣子。

    “我问他银子要从哪里来,他也不答,只叫我等着便是。我猜他也许又是去赌坊赌了吧。他赌钱的功夫很好,摇骰子是百发百中的。我并没多问他,只是收下了盒子,等他的消息。可谁知道……这一等,便是十年。”

    康小乔吓了一跳,这故事未免结束的太快了些。本以为还应该有什么后续故事,可没想到居然就这么仓皇突然的就戛然而止了。

    “……这,这就完了?”

    连锦点了点头。

    “那,那他走之前可有跟你说过什么?”

    连锦又点了点头,说:

    “他说了,要是十日内他回来了,那就拿银子赎我出去。要是回不来……也就不用我再等他了。”

    ——这凶多吉少的语气,你居然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康小乔叹了口气,拍了拍连锦覆盖在木匣子上的手。

    “他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过消息吗?”

    “他说叫我将这风铃挂起,就当是他在陪我。微风袭来,叮叮咚咚的声音从窗口飘进来,也教我记起他在我窗下的笛声。只是我并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是否安康。十年了,我想……其实我早已无需再等吧。”

    康小乔不语,心中暗自点头。

    且不说连锦的身份,就算她是清白人家的小姐,少年郎一去不回的事情,难道就不会有了吗?许下约定,而后升官发财,飞黄腾达后便抛弃了往日的誓言,耽溺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这样的故事,难道还少吗?

    不论那个男孩是否还在人世,可至少他对连锦的那一丝情意,已经化作清风死的一干二净了。

    ——若非如此,他又怎么不回来找连锦?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阿朔。”

    思考了一番,长安城中的贵人们没有名字中与朔有关的人。

    “那日,你将这风铃赠我……便是为了忘记阿朔?”

    连锦又笑了,可此时的表情却不是晴空万里,反而是十分忧郁。

    “哪有的事。忘记一个人若真是送走了他的东西便可以一扫而空,这天下哪还有那么多烦恼。阿朔于我,不是一串风铃便能够忘记的。不论这串风铃在什么人的手中,我始终都会当做它就在我的窗口,永远为我等着他。可我如今也明白,这串风铃,想来已不会为我召来他的人,最多会为我招来他的魂魄,让我与他多见一面罢了。”

    这段话中的失望,听的康小乔不禁连连摇头。她安慰着连锦说:

    “以后的日子还长着,怎么就忘不掉他那个人?不过是个小厮罢了,日后你的郎君定然是要比他要好上千百倍的,区区一个赌坊小子,哪里好了?这时间还长,早晚会忘记他的。”

    “那你呢?”

    “我?”

    连锦好像是一瞬间就从上一个故事里醒了过来,点点头笑着用指节敲击着桌面,有节奏的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阿朔在我心里已经住了十年,他回来或者不回来,于我而言都已经习惯。可是你心里那个人,你又忘得掉,放得下吗?”

    康小乔愣住了,莫名其妙的看着连锦问

    “我?我心中哪里有什么人?连有什么人我都不知道,忘掉?放下?又是要从何说起?”

    连锦抬起头看着康小乔,似笑非笑的说道

    “我猜那个人长的是极俊俏的。对不对?”

    “胡说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人阿。你少套我的话,没有的事。”

    “他是不是姓楚?”

    康小乔一愣,姓楚的人她认识的不多,楚青陵就是唯二的两个之一。另一个是她爹楚大仁。

    连锦满意的看见她愣住了,有些得意的乘胜追击问道

    “楚青陵对不对?昨天晚上我路过你门外时候,你还念着他的名字。真好听。他是你什么人?怎么认识的?我的故事可是对你说了,你要是不跟我讲讲你自己,未免有些对不住我。”

    想起昨天晚上自己那个乱七八糟的梦境,康小乔有点无奈。

    “……没有的事。楚青陵是个女人,是我债主。我昨晚梦见她来找我讨债,烦得要死。”

    连锦却好像不怎么在乎楚青陵是男是女。大唐民风本就开放,更何况在胭脂楼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

    “哦……那么你喜欢的人不是她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老是觉得你看我的时候像是在看什么人。怎么,我与你心上人长得很像不成?”

    康小乔又愣住了。

    连锦长的极美,这是她在第一天见到连锦的时候就意识到的。且在许多时候,康小乔都会被连锦这张脸迷惑住。不得不承认,连锦是真的很漂亮,十分妖孽,是很有红颜祸水的天赋的。

    康小乔认为自己不是个同性恋,至少在原本二十年来的生活里,她从来没对哪个女人有过什么想法。然而面对连锦的时候,康小乔总是觉得自己有点心虚。这种心虚仿佛是从心里的哪个角落里飘上来的,隐隐约约,若隐若现。偏偏对于连锦的那点奇怪的感觉又是时有时无,并不是一直都压在心底。

    ——几乎只有连锦在生气的时候,康小乔才觉得有些心虚。

    原本她是觉得很莫名其妙的,现在连锦这么直截了当的一问,加上自己昨晚的梦境,康小乔蓦地出了一后背的冷汗。

    ——我……的……天……

    连锦说的没错,她确实长得很像一个人。只是这个人从小到大都在自己的身边,从小包子到花样年华都被她看的清清楚楚,以至于康小乔早就已经忘记了这个人长的好不好看,忽略了那个人有一张祸国殃民的脸。

    ……连锦生起气来,不像楚青陵像谁?

    “你的心里有一个人,我不知道是什么人。你总是会想起他。我知道。”
第二十二章
    想起昨天晚上梦里的楚青陵;康小乔在心里呵呵了一声。

    “……你确实是跟楚青陵那魂淡很像……可你放心……我只是会偶尔想起那个贱人;在心里骂骂她就算了。现在我和她也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恩恩怨怨都过去了。”

    连锦一笑,玩味的用白玉一样的指节敲击着桌面问:

    “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康小乔究竟是刚刚脱离了高考大潮的人,虽已经一个多月没再碰过那些高考材料;可却也记得这段古文。反应了一瞬;下意识的回答连锦说: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公也?”

    说完,她与连锦都忍俊不禁。

    连锦摆弄着茶杯轻轻摇头笑道:

    “只怕若有缘见面,到时我与那人对而视之,自以为不如。窥镜而自视;更弗如远甚。那时候我便知道你花言巧语;巧言令色了。”

    康小乔想了想,若说容貌,楚青陵确实略逊于连锦一分。毕竟一个是金枝玉叶的富家小姐,整日冷着一张脸,另一个则是在脂粉堆里长大的花魁,若说容貌和气质上的动人心扉,没有任何人能够比得上她。

    想起楚青陵那张脸,康小乔撇了撇嘴:

    “……可算了吧,这世界上我最不想看见的人大概就是她了。要让我再见她一面,我搞不好要折寿十年。”

    连锦抿嘴一笑,清晨素颜,不曾梳洗打扮。连锦此时一笑,就如同夏花初开,美艳不可方物。

    对于连锦的美貌,康小乔无疑是非常倾慕的。可对于楚青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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