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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恶女当家:人间晚晴 完结-第101章

小说: 恶女当家:人间晚晴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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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他仍是不死心啊!他自认,他可以爱她,给她世间女子不可得的幸福,为何她却弃之如履?
  晚晴没有回答,而问道:“你希望我死么?”
  “当然不想。”
  晩晴微微一笑,“可是,没有他,我会死。”视线投向绝心。
  “且不论我与他的感情。只是因为,我身上的毒,必须要靠他的血才能解。”
  抬手阻止杜旭枫开口,晚晴继续说道:“不是因为他的血特别。而是,我中的毒,需要一种药,那种药,必须要以身饲之,受常人不能受之苦痛,每一次,都几乎要放尽他身上的鲜血……”
  “我懂了。”杜旭枫颓然垂首。随即抬起,向两人一抱拳,“我会放弃,不会再纠缠与你。但是,想来你比我更明白,心中有一个人的时候,不是随时都能抹去的。”
  晚晴的确是懂的,只能点头。
  世间事,一齐解决(九)
  世间事,一齐解决(九)
  “多谢。”
  说完,转身便欲离去,可刚走了两步,却又猛的转身,看向晚晴:
  “三皇子让我将来见到你的时候,替他转告你,谢谢你的三个问题。还有,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真想。”
  晚晴只略一沉吟,当下便点头,“那么,请你告诉他,常乐公主已死,这天下,再不会有人知道了。”
  她懂三皇子的心思,陈妃虽然等于是害他母亲之人,可是这么多年,想必两人之间,也有了母子之情。
  更加上,陈妃这么多年,汲汲营营,在朝中建立不少势力,身为皇子,不可能不想那个位置,他当然舍不得将那股势力给丢弃掉,所以,现在他自然不能跟陈妃翻脸。
  何况,死者已矣……亲生母亲他本没感情,何况,生在帝王家,亲情本就淡薄。
  “常乐公主已死。”杜旭枫口中喃喃几遍,才又微微苦笑。这才离去。
  “现在去哪里?”看着天色,虽早却也不适合上路了。
  但是,他知道,晚晴不会愿意在这里多待片刻。
  “去靖城吧。”本来,她还想去清城的,可想想,还是算了。
  有些事情,不用急于一时。人生还有好几十载,她有的是时间去慢慢走。
  “好,去靖城。”
  迎着夕阳,两人两骑,一黑一白,骑着马儿,走着驴的路……
  两个月的路,两人愣是走了两年才到。
  他们没有左拐右绕,一直都是走最近的路。
  只是,晚晴并没有放弃她要当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更没有放弃要快意江湖,轰轰烈烈……
  虽然不能报出真名,但是,两年之后,江湖上还是又出了两个非常有名的人物,一个叫闪电,一个叫疾风。
  晚晴终于如愿的用了她所谓的极威风的名字。
  听说两人都是来无影,去无踪,行动迅捷。
  决不会有人跟那两个,骑马比走路还慢的家人联系起来……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两年,他们能到达靖城,得益于晚晴家的意外来客。呃,也不是外人,就是她肚子,不小心胖得狠了点。
  然后,在一经神医检察,立刻便被鉴定出,乃是她家多了个意外来客,还是不能拒的。
  于是,在离靖城不到百里的地方,快马估计一天,要是按他们的速度,大概得走上半月到两月的距离。
  绝心当机立断,放弃正常速度,花了三天时间,到达靖城。
  而楚年早已备好了两年的婚礼,终于等来了新郎新娘,刚到第二天便是好日子。
  当下便成了亲。
  两人都隐性埋名,自然没有什么道贺之人。
  楚年哪里能让自己的女儿如此寒酸,当下,便在靖城城里开了流水席,全城的人,只要愿意,全都可以去吃席去。
  而且,一吃就吃了十天。
  当真是轰动全国,被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不是后无来者。
  八个月后,楚年再开流水席,这一次,足足吃了一个月。
  而且,来的人,不用送礼,还有红鸡蛋拿。
  因为晚晴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男孩,更让楚年和楚怀高兴坏了的是,他们不姓萧,而是姓楚。
  十年后。
  “娘,娘,爷爷呢,爷爷在不在?”两个一模一样的小脑袋,从窗户外伸进来,一起问坐在工作台边雕玉的晚晴。
  “不在。怎么了?”
  “惨啦。那,爹呢?”
  “在屋里。”
  两个小家伙立刻缩回头,一起向着内室跑去。口中还大叫,“爹,爹,救命啊!”
  晚晴见怪不怪的挑了下眉,继续雕玉。
  直到半个时辰之后,绝心一脸无奈的走进工作室,静静的站在她的身后。
  好一会儿,晚晴才将手中的活计放下,一脸轻笑的问,“又怎么了?”
  “那两个小子又去接生意了。”
  晚晴轻轻挑眉。
  “只是这点小事,应该不会让你生气吧!”
  “他们居然把那些人给抓了回来。”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晚晴依然只是挑眉,“然后呢?”
  “他们拿他们试毒……”
  晚晴不挑眉了,而是默默无语,随即猛的站起来,“那两个混小子……”
  晚晴边往外冲边想着,她是不是不该这么早的让那两小子学这些东西。不知道,她会不会养出两个恶魔来。
  拿人试毒,真亏他们想得出来……
  一个时辰之后。
  晚晴回到自己房间,绝心早已等在那里。
  “怎么样?”
  晚晴皱眉不答,虽然她教育过了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也表示明白,可以接受,会改过。
  但是,她还是不放心。
  不当妈,不知养儿苦。这些年,她可是知道了。
  也知道,为什么曾经看到的小说电影里,那些在年轻时可以叱咤风云的女子,一旦嫁了人,生了孩子,便会性情不变。
  事实上,跟性情无关,而是,当一个女人怀了身孕,便会无法不去爱肚子里的孩子。
  更无法不爱生出来的孩子。他们那么弱小,弱小到她小心翼翼,精心呵护。
  任何对他们的锻炼,都是建立在他们绝对的平安之上。
  任他们自生自灭,那是决对做不到的,便是野兽怕也做不到。
  怕他们危险,怕他们生病,更怕他们行不正,坐不端,行差踏错。
  母爱,让女人很自觉得收敛了所有爪牙,所有性格,一切,都以一个好母亲为先。
  “我们是不是该带他们出去走走……让他们也知道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免得将来,成为目中无人之辈。”
  “你决定。”绝心三个字将所有责任推出去,
  让那两个小子到外面历练去,磨磨他们的性子也好,免得他们像两个小恶魔一样,总拿这靖城的人玩。
  “那么,第一站先去青波府,正好,我将这一次雕得玉,亲自送过去……
  晚晴轻笑,随即三言两语将行程定下来。
  漫漫人生路,她终于不再是一个人……
  正所谓:
  两世为人方识情滋味,
  生养育儿才知父母恩。
  《全书完》
  人间晚晴不同版本 (1)
  1穿越之一波三折
  “老爸,老妈,我好饿!”苏晓悠一有了意识,连眼都还没睁,就下意识的大喊着。
  直到听到自己出口的是一连串的哇哇大哭,她才猛然醒悟,随即睁开眼,惶然四顾,却又再一次失措。
  “这里又是哪里?”苏晓悠紧皱着眉,想着自己这些天来,匪夷所思的经历。
  十天前,又或者更久些天前,她跟老爸老妈一起去“旅游”。接着老爸老妈就“不小心”的招惹到了别的国家的“旅游”者。
  再然后,她被绑架,用来威胁爸妈,将路上拍的“照片”交出去。老爸老妈当然是不愿意的,而她也一直知道老爸老妈没事常常“旅游”的目的,她更是以此为荣,为目标。
  所以,当面临那样的情景,她觉得,作为老爸老妈的女儿,她自然是要自救的。
  她成功了,不但将别的国家的旅游者全都放倒,还将他们拍来的照片全都找了出来……却没想到,她终于得了老爸的许可,以后可以跟他一起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旅游时,却在回程上,飞机失事。
  多么恶俗的桥断啊,更恶俗的是,她居然穿越了。
  她还记得,当她从飞机失事当中醒来,正准备庆幸自己居然大难不死时,却猛的发现自己成了小婴儿。
  刚从娘胎里出来,脐带刚剪断,小屁股被拍得啪啪响的小婴儿。
  虽然舍不得自己家老爸老妈,不过,既然死了,重生了,那她就好好过活呗。可是,让她不解的是,她的心理建设还没完成,她便被人抱进一小小的篮子里,匆匆跑走,不知道要去哪里。
  初生婴儿很虚弱,苏晓悠虽然很想保持清醒,可是,却无法抵挡困意。终于还是在小篮子一颤一颤的睡着了。
  再醒来,不知多久,只知道肚子极饿,她醒来便喊,只听到自己一阵哭声,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可惜没人理她。
  她更迷糊了。
  看着那慰蓝的蓝天,耳畔潺潺的流水声,她猜着,自己大概刚出生就被丢了。
  “唉。”苏晓悠心中轻叹,若是她不是这么小,被抛弃也无所谓的,虽然这里人生地不熟,一些小说里也总是说,在古代,女人没地位,寸步难行之类。
  可她还是相信,以她从小便跟老爸老妈他们去“旅游”的经验,想要活下来,还是不成问题的。
  只是,现在她这个样子……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活着长大啊!
  想到死,苏晓悠再一次的想到,如果再死一次,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再有一次穿越的机会,这一回,最好直接回到她原来自己的身体里。
  人间晚晴不同版本 (2)
  虽然那个身体长得只是普通,可是,她好歹也习惯了二十三年不是?
  而且,马上她就可以女承父业,当一个……呃,专业“旅游”者。用一般人的称呼,就是——特工。
  没错,她老爸老妈是特工,没有很耀眼的外表,没有很酷的造型,没有很帅的工作,只是两名最普通的普通的人,唯一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们经常出去“旅游”,也就是出任务。
  本来,他们的身份是瞒着苏晓悠的,可是,在某一次,她被绑架之后,却发现,平时木讷的老爸突然变身蜘蛛侠,将坏蛋一个个打得落花流水,将她救回来之后,他们便不再瞒着她。
  她也才知道,不只是身为教师的老爸,便是身为护士的老妈,也是专业旅游者,特工。
  从那之后,她便以成为一名专业旅游者作为人生目标……虽然有些可惜,那专业旅游者跟她想象中的并不相同。
  她的人生目标是从十三岁开始订立的,而在那一年,她拼命缠着老爸老妈问关于专业旅游者的事情。
  得到答案一度让她非常失望。
  记得她曾问:“老妈,特工是不是身手很厉害,杀人于无形,来无影去无踪……”
  老妈狠狠的白了她一眼,“你说的那是杀手。”虽然,特工也同样需要过硬的身手,不过,决不会轻易杀人,那样太容易暴露自己。
  “老爸,特工是不是像电影里演的,上天入地,从一百层楼上跳下来也没事……”
  “你超人电影看多了……”老爸是边修改学生作业的时候边回答的。
  “可是,总得要从枪林弹雨里冲过,刀光剑影里跑过吧?”
  老爸干脆理也没理她。
  是了,她自己也知道,那是特种兵才干的事。
  虽然曾一度失望,不过,她后来还是选择了以特工为人生目标,表面上决对的平凡,用老妈的话来说,就是丢在人群里,用显微镜找都找不到的那种。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大程度的安全。特工,最重要的是完成任务,而不是多风光耀眼,如果是那样,特工永远也无法完成任务。早就被别人盯死了。
  老妈将他们的平凡找了一个很不错的词,叫韬光养晦,苏晓悠很以为然,谁让她后来跟着老妈他们旅游过几回呢?见到了在韬光养晦之下的真实的他们,她便再也无法自拔的爱上了这个行业。
  只可惜,当她终于接受了训练,也完成了普通人该完成的,拥有了一个完全普通的身份之后,即将成为一名真正的特工之时,却也完结了她的生命。
  成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
  人间晚晴不同版本 (3)
  又在心中轻轻一叹,她得感谢她曾经的普通大学生生活,让她如其他同学一般的,看过了无数穿越小说,面对此时的情况还能如此淡定。
  但愿她还能有机会,感谢那十年中,老爸老妈对她的专业训练……苏晓悠睁眼看天,一只不知什么鸟飞过,一滴不明物体滴落,刚好落在她的额上,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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