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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活在明朝完本-第5章

小说: 活在明朝完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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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关请罪;万历三年,长秃帅兀良哈铁骑50000入寇,戚继光又率8000铳骑出塞包抄,全歼50000蒙古军,活捉长秃。

    并不广为人知的是,中国少林寺的崛起,完全是戚继光传授其僧人棍术,刀术,并允许其参军抗倭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少林寺现在能够中兴,绝对是戚继光的功劳。

    朱一刀知道这个消息后默然半天,他把自己关在屋里很久都没出来。这让秦知县还有大汉小囡很不理解。戚继光固然是一代名将,但是老朱也犯不着如此伤心吧?

    他们都不知道,当朱一刀知道自己和这位民族英雄在一个朝代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啊,当朱一刀知道这位民族英雄竟然是在去世之后自己才知道更是遗憾叹息无比!

    朱一刀在屋后为戚继光立了一个衣冠冢。请了县城里最好的石匠刻了一块大石碑,上书几个大字:

    民族英雄戚继光千古!

    其实老朱不知道,自己是根本没有资格封戚继光为“民族英雄”的,但是大汉却并没有阻止他,而也是在衣冠冢前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秦知县在衣冠冢前表情肃穆地往地上撒了三杯酒。

    不管在哪个年代,哪个社会,人们最敬重的,还是那些为了国家安全和民族独立奉献出生命的英雄。

    老朱好几天都没缓过来,小囡听见他嘴里一直都嘟囔着:“戚大将军啊,你怎么就去了呢?”

    小囡怕他出什么问题,悄悄地告诉了大汉。大汉本来就怀疑老朱的反应,现在听小囡这么一说,更是怀疑,老朱以前定然和戚继光有什么联系。要不怎么会如此悲痛万分?

    从大汉口中得知,戚继光是被贬到老家登州,郁郁而终的之后,朱一刀更是坚定了不做官的念头。开玩笑,群臣连千古名将戚继光都容不得,这官还有什么做头?自古当官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为了名利,一种是为了一展胸中抱负。老朱没有兴趣去要什么名利,更没有什么抱负可以展,哪这个官也就没有做的必要了。

    秦知县得到了朱一刀具体的答复之后很是叹息,可惜了老半天,还是觉得遗憾。他倒也爽快,不仅送了间宅子给老朱,连带着下人,都一并给了老朱。那五十两赏银也变成了五百两。而且许诺以后老朱要是需要什么尽管开口。治病救人之情是无论如何都要还得。

    春节自然是过的非常开心的。秦知县再怎么着也是个知县,从初二开始,饭局和来访的客人就不断,而朱一刀也跟着一起热闹。初三来的客人,都是重量级别的:县丞王德才,主薄李自在,典史陈全等人。大家无非就是送送礼,吃吃饭,然后乐呵乐呵,说几句漂亮话。席间一点也看不出王德才和秦密之间有什么不愉快,老朱心里在想,都有够虚伪的。这种场面老朱不喜欢,但不代表他不会说话,而且经历过给知县治好病,还给全县城郎中饭碗的事情后,大家也都对老朱超乎寻常的客气和尊敬。

    朱一刀给小囡还有大汉都准备了礼物:给小囡的是一对打磨的非常精致的耳环,给大汉的则是一件外面包裹着布帛里面实则是薄铁片的衣服,外形美观之余兼顾了安全性。对于大汉这样经常要动刀动枪的人来说,这样一件礼物无疑是最实用,最贴心的。所以大汉喜欢的不行,立马跑到里屋就把衣服换了,出来后又告诉小囡:以后你就得找个能这样对你的男人!搞得小囡脸红脖子粗地,害羞地跑出老远。

    秦知县也给朱一刀了一份让他非常感动非常激动的礼物:一个真正合法的民户籍。还是良民户籍。从现在起朱一刀就是真真正正的明朝人了。不再是黑户了。但是大汉却觉得没必要,不就是一个身份证明而已,有必要那么紧张么?那是因为大汉没有经历过那种没有身份的尴尬。朱一刀曾经深刻地体验过,所以他在乎。当年他身份证丢了之后,在上海几乎是寸步难行,坐个地铁还让警察极度怀疑地查了好几次身份证。等他女友从派出所把他领出来后,眼睛里那种鄙视的目光让朱一刀这辈子都不会忘。

    要知道明朝的户籍制度是非常等级森严的,分为军户,民户,匠户三大类,军户指的当然是现役军人及其家属,而民户则是主体,也是税赋的主要纳税人。匠户的身份最低贱。最为关键的是,三者之间很少通婚,但是自从嘉靖以后,对于户籍的管理就松懈了不少。尤其是像军户匠户,他们甚至可以参加科举,连商贾也可以花钱捐官。也难怪大汉这个军户如此不在乎,要说没什么大用也确实没有什么大用,但要真放弃这个户籍还真是很麻烦。

    王德才的那个儿子,王兴,从进屋的那一刻,那双色迷迷的眼睛就一直盯着小囡,两只冒着绿光的眼睛随着小囡那发育并不完全的胸部飘来荡去。这让朱一刀很是不爽。虽然说小囡不是我的女人,我也不是爱好萝莉控的怪叔叔,我更没有这么差的品味,但是你也不能当着我的面这么干吧?完全就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嘛!要是放在以前,老朱早就冲上去抽他大爷的,但是现在不行。人家可是王德才的大公子,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自己可是要被绑到菜场斩首地。

    大汉也注意到了,但是大汉很聪明地让小囡去厨房帮忙,那种地方王兴是不会跟去的。这样一来倒也避免大家尴尬。只是老朱却再也没有了喝酒聊天的乐趣。

第八章

    春节中的县城实在是热闹非凡。人们一年的辛苦一年的压抑一年的痛苦似乎都在这时发泄了出来。朱一刀才知道原来古代的春节不是一般的有年味。从年前的腊月二十三,天空中就似乎弥漫了节日的气息。这种节日的气氛,在现在这种特别传统古典的地方,甚至会持续到二月二龙抬头的时候,但欢度春节的高潮,应该说是自除夕始一直到上元之夜。大家在街上鞭春牛,放灯,蚕卜,结羊肠,实在是非常的开心。连老朱也不禁被这种情绪所感染,他乐不可支地买来好多的鞭炮,边放炮边喊叫着,小囡胆子小,躲在一边捂着耳朵,但还是很开心的看着老朱放鞭炮。唯独大汉在旁边抱着胳膊望着天空发呆,不知道他心里在想着什么。

    但是在除夕的夜里,吃完丰盛的晚宴,望着漫天的烟火,听着孩子们快乐的喊叫,抚摸着象征祥和幸福的平安结,朱一刀还是想起了自己再也见不到面的爸妈和女友。爸妈,你们知道吗,孩子在遥远的世界过得很好,孩子在遥远的世界在为你们祝福!

    在那一霎那,他感觉到了深深地孤独,寂寞和无助。他不知道自己在未知的世界能走多远。他只知道,活下来,坚强地活下来,幸福快乐地活着,这才是对自己父母二十多年养育之恩的最好的报答!

    一双小手递过来一张手绢,上面散发着淡淡少女的体香。

    “别难过了,你还有我啊,还有我爹爹啊!”小囡在旁边轻轻地说着,然后用手环住了他的腰,把头轻轻贴在了他的背上。

    老朱同志在这一瞬间感觉到了久违的亲情,是啊,小囡,大汉,不都是他的亲人吗?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陌生的年代有了亲人,旅途应该不会寂寞了。

    他转过身,温柔地把小囡搂在了怀里。小囡微微颤抖了一下,并没有反抗。她也知道,朱一刀终于从内心接受了自己,接受了可以说连麻雀都不如的自己。比起秦霄来,自己没有她的大家闺秀,没有她的美貌,没有她的温柔可人,更没有她对于朱一刀的帮助,但是朱一刀却接受了自己这样一个草鸡般的女孩。小囡其实是很自卑的。但是爱情就是如此。爱情是什么?其实就是两个人可以在一起互相包容理解的幸福。

    大汉在走廊边一直在看着朱一刀。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与了解,他知道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贵家公子,虽然他对吃的东西也挑三拣四,虽然他对穿的衣服眼里时常流露出看不上的眼神,虽然……但是这个贵家公子却从来不颐指气使,从来不高高在上,从来不纨绔于世,他似乎知道自己想需要什么,知道自己要守护的是什么。当大汉看到朱一刀对小囡的真情流露,心理的那块石头也终于放下了。

    大汉始终没有告诉朱一刀,自己姓什么叫什么,朱一刀也不知道是粗心还是根本就不在意,也不曾问过。

    大汉本姓沈。他的父亲就是沈炼,锦衣卫历史上唯一为后世所颂扬的沈炼。

    嘉靖十七年(1538年),沈炼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退朝时,国子监司业赵贞吉一人大声说道:“臣以为天子应该拿出金银丝绸招募军队,亲自重赏勇猛之士,文武百官自会同心守城,敌人定会退兵。”锦衣卫经历沈炼极力支持赵贞吉的意见,并慷慨激昂地加以补充。吏部尚书夏邦贤斥责沈炼:“文武重臣没说话,你一个小小的官员瞎说什么?”最终,朝廷采纳了他们主战不降的建议,不久,敌军撤兵。

    当时,北方边患十分严重,而又适逢内阁首辅严嵩擅权,瞒报军情。沈炼眼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心急如焚,他在朋友家喝酒,感伤国事,当场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皇帝下诏说,沈炼去年在金殿吵闹,不注意作为人臣的礼仪,现在又想通过诬告诋毁大臣来获取名声,责令对他廷杖。最后,沈炼被廷杖后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今河北涿鹿)种田。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宣大总督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丢失城池40余座,杨顺却杀害一批躲避战争的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沈炼访知此事,给杨顺寄去两首诗责问他,措辞十分严厉尖刻。杨顺即与巡察保安州的御史路楷商议,以白莲教的名义杀害沈炼。十月十七日,沈炼被害,时年51岁。

    杨顺派人前往浙江捉拿沈炼长子沈襄,捉拿后每日严刑拷打。后来给事中吴时来上疏揭发杨顺、路楷,皇上看后大怒,下令缉捕两人,释放沈襄。他还把沈炼的次子杖死。但是杨顺并不知道,他杖死的那个并不是真正的沈炼次子。沈炼得知路楷要杀自己,就悄悄地把次子远送他乡,为自己流下了最后一点直系血脉。沈炼的次子叫做沈云,沈云就是现在的大汉。当年沈云只有区区六岁。沈云改名换姓远走他乡,他不是没有想过报仇,只是他知道,自己贸然地报仇,必然是徒劳无功,而且会断送沈家血脉。他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甚至还神不知鬼不觉地当了锦衣卫。

    然而严嵩很快就垮台了,嘉靖死后六年,隆庆也死了。隆庆的儿子做了十年的傀儡皇帝,干掉了张居正,自己真正把握了朝政。

    沈云知道,自己大仇已报,没有必要再冒险。是该安享后半辈子了。沈云颠沛流离这么多年,早已练出了看人的本事。朱一刀也许不会高居庙堂,但是朱一刀能好好地保护呵护自己的女儿小囡——沈慧。而自己则能真正再无后顾之忧。沈炼在锦衣卫是真正为大家所敬仰的英雄,好汉。沈云能活到现在,还是很多人刻意保护的结果。

    但是锦衣卫能保护他一时,却保护不了他一世,更保护不了他唯一的女儿。

    这就是为什么大汉在巧遇朱一刀,救活了朱一刀,还要他和自己一家住在一起的真正原因。平心而论,沈云是有私心的,但是他并没有坏心眼。严嵩为了私心处心积虑,虽然老死于野,他唯一的儿子严世蕃却被嘉靖给杀了。严嵩老死于野又有什么意义?嘉靖表面上给严嵩留了一条活路,实际上却是让严嵩生不如死啊!

    沈云轻叹一口气,看着窗口相拥的二人,低声自言自语道:“朱一刀啊朱一刀,老夫的女儿从此就交给你了。老夫确实自私,但老夫希望女儿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睦快乐的生活。沈家已经流了太多血,不能再像浮萍一样到处飘零了……”

    朱一刀很快就平复了自己的情绪,他用手指轻轻地挑起小囡那黝黑精致的小脸:“你还没告诉过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小囡羞涩把快把头低在胸口了,两只手不停地揉搓着朱一刀的衣角:“都这么久了你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啊?我叫沈慧,爹爹名讳沈云,我的祖父……是沈炼。”

    沈炼??沈炼是谁啊??

    朱一刀一头雾水。沈慧却笑了。

    不知道就好,在很多的时候,知道的越多,麻烦就越多,心理负担就越重;知道的越少,麻烦就越少,心理负担就越轻。为何少年不知愁滋味?因为少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

    这就是人生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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