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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风月无痕之倾城乱-第2章

小说: 风月无痕之倾城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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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进教室便发现我了,径直走到我的课桌前,微笑着说“是夏雨柔吧!你迟到了一个星期了。”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富有磁性魅力。
  “我不会耽误功课的。”我抬头看着他,要知道,我的英语之所以在大学的时候能过专业八级,还是全仗他在高中时对我的辅导。
  “那就好。有什么事,来找我。我就住在学校。”他轻轻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知道,就在教师宿舍右起第三间,而且你为什么来这个学校,我也是一清二楚的。我心中暗暗好笑,回到十年前,是不是自己会成为先知呢?我经历过的好多事,他们都还没开始经历,只是要再重新来一次高中三年,让我很郁闷,高中,是最累最苦的日子。
  一上午,基本在发呆中渡过,老师们讲的课业对我来说太枯燥,还不能说出来,只能装做很认真很努力的样子。事实上呢,我在神游太虚,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第三节快下课的时候,我才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上午,都没有看到秋暮枫,他的座位是空的,他为什么没为上课呢?我努力去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下课的时间,我依然一个人,坐在教室门口的花坛边上,抱着双膝,很久很久以前, 我就喜欢这样坐在花坛边吧,暮枫说过,我们最喜欢在夜晚,背靠背看天上的星星。离第一次地理课观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吧!
  一辆自行车在花坛下面停了下来,从上面飞身下来一个人,牛仔裤,T恤衫,脸上戴着一付浅茶色近视眼镜,一头板寸竖在头上。
  我记忆中,第一次注意到秋暮枫是九月的一个晚上,他似乎也是差不多的装扮,推着自行车从校外进来,有两个初一的女生见了他,喊了声“老师好!”。当时,我和冰雪笑得前仰后合。也是那时,他才注意到我的吧!
  秋暮枫从我身边经过,进入教室。我的心仍是忍不住狂跳了几下,我熟悉的,淡淡地,力士香皂的味道。是记忆中的味道,不同现在改良后的品牌,再也寻不到那时的气味了。
  上课铃响了,我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随着大家一起回到教室。这一堂,是语文课。我仍记得翩翩学者气质语文老师,用他那特有的嗓音,读《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八月秋高风怒嚎,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风渡江洒江郊,高者挂卷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直到坐在我旁边的唐子元推了推我,我才发现,我自己走神了,语文教师正一脸笑容地看着我,当然还有,全班的同学。
  “这位同学,在想什么,笑得这么灿烂?”

  第三章

  我走神了,还被了个现行。
  眼睛飞速向黑板扫了一眼,这堂课,在讲《雨中登泰山》。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自保要紧,于是,用我当年天真无邪又可爱的表情对着老师说:“老师,听到您讲雨中登泰山,想起来有关泰山和下雨的两个典故,不知不觉就笑了。”
  语文老师的脾气我还记得,果然,他很有兴趣的问我,“什么典故?说出来让同学们都听听。”
  “国内革命战争的时候,山东军阀张宗昌,一次泰山毕,赋诗一首,命名曰《咏泰山》:‘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若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轰地一声,全班同学都笑了出来,就连以沉静内敛的语文老师,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虽然他背过身去,但从他抖动的双肩可以看得出,他笑得不比别人轻。
  我旁边的唐子元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只手指着我,一只手擦着眼泪,早已说不出话来了。等到大家都笑得差不多收住的时候,我又开口道:“还有一首,一日,一阵电闪雷鸣之后,宗昌顿来灵感,欣然命笔,成《天上闪电》:‘忽见天上一火镰,好像玉皇要抽烟。如果玉皇不抽烟,为何又是一火镰?’”
  本来已经停止笑声的同学们,又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好的一堂课,就这样被我扰乱了。我的名气,如同雨后春竹般,不消一天,已经全校闻名了。
  结果是:语文老师布下命题作文,可随意,杂文,散文,记叙文等格式不限,不过,这是对于别人而定的。对于我,语文老师是这样说的:“夏雨柔,既然你对张宗昌这样了解,就写一篇有关他的文章吧!”
  我呶着嘴,这算不算是打击报复啊?我对张宗昌的了解,完全在于他那几首打油诗上,现在要我以他为题,不是难为我么?
  从下午到晚上,我铺开的作文本上,一个字都没有。这年代,还没有普级电脑和网络呢,想来我学习电脑,还是在一年之后,那时,连WINDOWS还才出到3。2,这文章,让我怎么写啊。
  第一节自节下课后,雨峰来到我的教室,他不住校,马上要回家了。他推着自行车,手里拿着一只冰棍,“姐,来,给你消消火。”
  连他,都是来看我热闹的。
  不过,托了这只冰棍的福,让我的心境一下子冷静下来,第二节自习上,我的灵感翩然而至,也不打草稿,直接在作文本上驰笔狂奔。
  码字,我所欲也。
  打油诗;是一种内容和词句通俗诙谐、不拘于平仄韵律的旧体诗。相传为唐朝张打油所创,故名。
  传说张打油写了一首《咏雪》,一鸣惊人:
  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此诗描写雪景,由全貌而及特写,由颜色而及神态,通篇写景,而不着一“雪”字,雪的形神却跃然纸上。遣词用字,十分生动、贴切、传神,用语俚俗,本色拙朴,风致别然,格调诙谐幽默,轻松悦人,广为传播,无不叫绝。
  打油诗说起来朗朗上口,为众人喜爱,广为流传,故又名顺口溜。
  到了现代,打油诗在内容和题材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反映现实生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往往能折射出一个时代的影子,闪现着一个时代的灵魂,故鄙人叫它做时代歌谣。
  山东是齐鲁故地,孔孟家乡。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纷乱无序的历史舞台上,此地曾有两位著名人物异常活跃,各领风骚,那便是前清状元公王寿彭和民国军务督办张宗昌。张督办拜王状元为师,王状元食张督办俸禄;张追捧王,必恭必敬;而王追随张,亦步亦趋。二人一文一武,一雅一俗,可谓反差巨大,对比强烈;却互敬互补,配合默契,故而颇值得一书。
  张宗昌(1881—1932)字效坤,山东人莱州。早年曾在东北为匪。辛亥革命爆发,率百余兵马回到山东,任民军团长;不久投靠北洋军阀冯国璋,因“功”升任副总统侍从武官长;后又转投奉系军阀张作霖,升至军长。1925年,以“军务督办”名义盘踞山东,人送绰号“狗肉将军”。其间与王寿彭合作,创办山东大学;1928年被迫下台,客寓天津。后被军阀韩复榘派人暗杀。
  清廷退位,世风大转。文人黯淡,武夫称雄。张宗昌之辈如鱼得水,乘时而兴,高调登上历史舞台。然此人虽一介武夫,却颇喜风雅。由于历史惯性的作用,民国初年的前清翰林尤其是状元公仍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宗昌大权在握后,或是出于心灵深处对拜状元公的崇拜与钦羡,或是想附庸风雅以博取令名,或是兼而有之,便主动拜寿彭为师,经常吟“诗”作“赋”,还出版了诗集《效坤诗抄》。品味其“作品”,辄让人忍俊不禁。
  “听说项羽力拔山,吓得刘邦就要窜。不是俺家小张良,奶奶早已回沛县。”这是宗昌所作《笑刘邦》。因宗昌总将汉张良引为同宗,所以才有第三句中“俺家小张良”。张良乃汉代著名谋士,于助刘邦灭项羽功劳最著。宗昌称之为“俺家小张良”,以表明自己是张家老大;后两句才提到张良功劳,引为本家,是为抬高自己;而刘邦则不足道也,真可谓目空一切。“奶奶的”是山东人嘴边粗话,竟也入诗。
  另有一首,题为《改写》:“大炮开兮轰他娘,威加海内兮回家乡。数英雄兮张宗昌,安得巨鲸兮吞扶桑。”以此抒发回家乡当上土皇帝的自得之情。《大风歌》原诗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宗昌增加一句,自封英雄,不可一世。首句匪气十足,乃本色语。末句“扶桑”指日本,表明其对日本侵略者满怀憎恨,爱国之心未泯,是此“诗”值得称道之处。
  一次,张宗昌游泰山毕,赋诗一首,命名曰《咏泰山》:“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若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虽粗俗少文,但不乏幽默之感。
  一日,一阵电闪雷鸣之后,宗昌顿来灵感,欣然命笔,成《天上闪电》:“忽见天上一火镰,好像玉皇要抽烟。如果玉皇不抽烟,为何又是一火镰?” 想象奇特,言人之所未言,可见其形象思维十分发达而活跃。
  “诗言志”。宗昌上述“作品”,旨在抒发思绪情感,表现自身才华,每首皆与其身份、教养相符,真实自然地表现了一介武夫的内心世界。只是言辞过于粗鄙直白,简直就是发自心胸之吼叫与呐喊。令人读后印象深刻而难以忘怀。
  中国不愧是诗词大国,古往今来,上至皇帝后妃,下至市井平民;雅至文人学士、大家闺秀,俗至贩夫走卒、乞丐盗匪,皆能吟诗。当然水平参差不齐,品位更当别论。阳春白雪者为诗人;一塌糊涂者成笑料。宗昌无疑属于后者。据说寿彭经常为这位弟子改诗,上述各“诗”是否真经过状元修改润色,恐只有天公晓得。以作品水准考察,即使有状元公指导,然以宗昌之资质,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神鬼亦无能为力也。
  抚今追昔,感慨良多。王张二位搭档均已作古多年,生前,他们都曾风光一时,却在晚年与时代格格不入;其身后的世界也向着与他们理念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化,所以得到的评价也几乎是众口一词的“腐朽”、“没落”、“顽固”、“反动”等等。但是,任何人都不能脱离时代的局限,理念一旦形成,坚守与改变都属于本人的权力。而就王寿彭而言,能给不见经传的少年学子题字,说明其饱学之士之大雅;就张宗昌而论,拜倒在圣人脚下,说明其内心深处仍有所敬畏,有所守望,总比“无所畏惧”要好些。是耶非耶,绝难一言以蔽之也。
  可以想象,这文章一出,我在学校的名号,又响亮了一个层次。
  以前总感觉自己还小,有些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情有可原,现在看来,我天生就有破坏欲,做坏事,很有快感。

  第四章

  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回想这一天里所发生的事情。虽然忘记了许多过往,但有一些,还是存在着记忆的。第一次和暮枫说话,就是因为语文课吧!作文课的时候,全班作文打乱,拿的都不是自己的,老师让我们自己去评定别人的作文。那时候,他拿的正好是我的,而我拿的,却是他的。
  永远记得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你的字,真漂亮。”
  好象许多事情,都已经不同了,可能经历过一些事之后,重头再来,有许多物是人非的感觉。
  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错过了一个星期,我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但是我知道,有了这样一种错过,也许我的人生,已经完完全全不同了。对于秋暮枫,我还爱着他了吗?在我看来,今天十九岁的他,还是一个不经事的毛头小秋子吧!这样的暮枫,和十年后的暮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现在的我,不会再爱上过去的他吧!我这样问着自己,直到沉沉睡去。
  日子仿佛如我期待的一样,除了第一天的不平静,一切又归于自然。我和同宿舍的同学也开始慢慢熟悉,我不是那种可以孤单一个人走完一程的人。性格使然,让我无法去拒绝这些人的友好示意。
  除了白冰雪,也许心理还是二十七岁的心理,让我无法那么平静地再与她做好朋友,只是静静地,淡淡地处理我们的关系,她似乎也看出我的冷漠,也不十分与我亲近。点头之交,最是了然。
  第一个亲近的人,是宿舍的大姐,宁兰。一如她的名字一样,宁静,如兰花般气质秀美,典型的贤妻良母的代言人。以前在宿舍的时候,她总会照顾我们每一个人,包括男生宿舍的几头。
  一如现在,她坐在床旁边,正在帮男生宿舍的何永新牵裤角,而我坐在对面自己的铺位上,看着她幸福的表情。现在的她,不会知道,何永新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现在的幸福,我不忍心去打扰它。
  外面下着大雨,我们都没有去教室自习,全都窝在宿舍里,各自忙着自己的事。门响了,冰雪下地开门,是男宿的几位,手里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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