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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风月无痕之倾城乱-第19章

小说: 风月无痕之倾城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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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证据。”赵妈叫着说。
  “那就更好了。这世个有个东西叫DNA,也不是很麻烦,这样结果出来了,真要是秋暮枫的话,自然有法律处置他。但如果不是,这世上也有个东西叫诽谤。我记得,也可以做为起诉的理由。”
  赵妈看着青青,“青青。”
  青青已经停止了哭泣,被我的话吓到了吧:“妈,不是他。”
  我长吸了口气,要的,就是这句话了吧!
  “你说什么?青青,你傻了吗?”赵妈拉着青青,摇晃着她。
  “妈,”青青有点面无表情,“对不起,妈,真的不是他。”
  “是谁,那倒底是谁?”赵妈有点接受不了。
  青青的眼泪掉了下来,“妈,我不能说,我不敢说。他们,会弄死我的。”
  我不想再看下去这场人间惨剧,静静地退了出来,从书包里拿出录音机,关掉录音键。对着秋暮枫说:“我去找校长,和他说,应该很快就没事了。”
  “为什么帮我?”秋暮枫不解,“你不是很讨厌我吗?为什么帮我?”
  我苦笑了一下,“因为上辈子,我欠你的。”
  从校长家出来,已经很晚很晚了。我苦笑一下,校长,还真的是很圆滑的人。为了升学率,他不会让秋暮枫退学,又介与赵家家长的压力,很是苦恼。我的出现,把这一切都化开了。他送我出门,还一个劲的关心我,让我时时想着,我的学籍还是他手里。我一个人在云雾山的马路上行走,不知不觉又走到派出所去了。
  萧云海回来了,在办公室低着头在写什么东西,隔着窗子,我能望到他,他却,看不到我。这段时间我也想清楚了,必竟“现在”的我,与他之间,有一道肉眼看不到的墙,你不去碰触的时候,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可是真的碰上了,只怕回被反弹回来。
  爱情是一方面,但现实又是另外一方面,若我大学毕业,他都三十多了,还有六年的时间,他,会等我吗?我们,于情理来说,都不适合吧!我最少还要念六年的书,不能陪在他身边,要他用六年的孤单来等待等我,是很难为他的。他,应该有自己的人生吧!应该有一个在这个时候能时时陪在他身边的人,这样,他才会幸福吧!
  我自己也不敢保证,这些年内,不会再遇到别的人,不会再喜欢上其他的人。如果是我几年后发现自己不适合他了,他的等待,就不值得了。
  我没有权利要求他等我,而且不知道要等多少年。
  萧云海不知什么时候抬起头,看见站在窗外的我,跑了出来,“雨柔,你怎么来了?”
  “来办点事,刚要回去,不知不觉就走到这儿来了。”我对他笑一笑,“有时间吗?能送我去车站吗?”
  萧云海点了点头,“我去穿件大衣。”
  转眼,他便出来了,披了件警棉,我把手放在他的手里,让他牵着我。他的手暖暖的,让人感觉很舒服,不似我的手,冰冷的,没有什么温度。
  只一小段路,很短。我上车前,抱了抱他,“有时间来看看我,我很想你。”
  他拍了拍我的背,安慰着我,“我也想你。有时间,我一定去看你。”
  坐在去云山的车上,我感觉茫然,一月的冬天,真的很怜呢!

  番外3

  夜行车开得很慢,窗外闪过的,只有路灯迷惘的光。
  十年前的我,是怎么样认识秋暮枫的,我都有些记不起来了。
  初中的时候,我是那种不熟悉的人,打死都不会主动和人家说话的。刚到高中的时候也是一样,我喜欢独来独往,无约无束。
  再后来,和大家混得熟了,也感染了他们那种爱玩爱闹的习性,开朗了许多。不过我天性大大咧咧,没有心眼,那时总被人说是傻丫头。
  和白冰雪,是最先认识的,因为同一个宿舍,也因为同住在云雾,班里只有我们两个是从云雾市来的,所以很快就成为朋友,形影不离了。
  第一次注意到秋暮枫,是在语文课上,我的作文被当做例文来读,那时还很害羞,红着脸低头不语。
  我们的作文是在全班交换,然后去点评别人的作口,就象现在的留言版一样。那时候,我拿到的,正是秋暮枫的作文。记不得叫什么名字了,满篇是非常漂亮的字,标准的仿宋体。只记得有一句话很让我动容,“如果一个人的眼神是冷漠的,那么他的心,也是冷漠的吧!”
  那时的他,一点都不出众,平平淡淡的,在班里众多男生中,是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人。所以,我也没有十分注意。接触的多了,也只是感觉他要比我们成熟许多,不论说话还是办事,都有点象“社会人”的味道。
  就这样的一个人,那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自习课上对我说:“夏雨柔,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就这样的一句话,让十七岁的我傻了眼,什么都反映不过来了。而我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于是我就这样糊里糊涂成为了他的女朋友,而且全班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打饭也要跟着我,上自习也要跟着我,而且总是微笑着,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我从来也没想过,这样厚脸皮的男生,会一直在一起十年。
  第一次心动是在什么时候了?印象中已经模糊,才想起,好久都不曾去回想以前的事。好象是在晚上,洗完头发,一个人坐在双杠上吹风。他看到我,跳上来,摸了摸我的短发,笑着说:“女生还是长发比较好看。”
  因为他的一句话,我此后的四年没有剪过一次头发,任长发一起长到腰际。不自觉,又摸了摸自己的发,久未留意,也长到齐肩,原来留发,也并非很难。
  再后来呢?他喜欢骑着自行车,带我满世界跑。我不会骑车,因为,那时的我,有专车接送,一切有他,我还去学什么呢?所以,我一直都不会。
  我喜欢坐在他的车后座上,双手扶着他的腰,而他总是一只手把车,另一只手,握住我的,他的手又粗又大,曾经让我感觉很温暖。那时我们多清纯,整天最美的时光,就是自习的时候,他坐在我旁边,虽然没有说话,但一个眼神的交流,都是幸福的。
  那是体质不好,总是感冒,每当我有病躲在宿舍的时候,他就跳墙回来陪我。我们曾经躲在床上,秉着呼吸,躲过宿监的查勤,那时候,真的很快乐。初吻,也是那时发生的吧!
  唇与唇轻轻地碰触,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没有心跳加快,没有嬉笑怒嗔,象小溪中的水一样,清澈,不带一丝杂意。他离开我的唇,告诉我,“闭上眼睛。”我就听话的闭上眼睛。原来,用眼去看的,与感受到的,是那样的不同。
  曾经,他是我的全部,我眼中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只有他,我的世界里也有他。即使之后转学走了,我们也常偷偷私下里见面,感觉从未淡泊过。
  不,也许是我曾经这样认为。我摇了摇头。我明知道秋暮枫不如我一般的单纯,但我宁愿相信他,他对我的守候。
  高中时,我们的感觉都是淡淡浅浅的,也让人看不出什么意味来。直到上了大学,我们考到一座城市,才真正拉开我们恋爱的篇章。
  那省吃俭用两个月给我买的指环,我又忍不住看看手指,什么都没有。那个指环买的时候就有点小,中指怎么也套不上去,他就拉住我的手,套到右手的无名指上,“看,这样不就正好了。”
  他,那时是故意的吧!并不是买小了指环,而是根本就照着我无名指去买的。那时的他,是多在意我啊!
  周末的时候,暮枫总来我们学校混饭,哪怕只剩下方便面,他也会吃的很香。那时的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巴的,但我们仍然很快乐。
  我们四年间,没吃过肯得基,没吃过必胜客,每次出门,我们只要两块钱一大碗的抻面,看到我把自己的一份再分一半给他,他总是开怀地笑着,“你多吃点才好,你太瘦了。”
  虽然会吃不饱,但我仍然很开心,因为看到他的吃相,心里是很幸福的。
  就想这样,这样一直地走下去。不论有多么不开心的事,只要有他,和他在一起,我就足够了。
  直到——
  那一天。
  白冰雪来找我,一坐下来就哭了,她说:“小柔我对不起你。”
  我不知所措。她说,“我爱上秋暮枫了,我在他喝醉的时候勾引他上床。”
  我茫然。她又说,“小柔,我怀了他的孩子。”
  我居然笑了,我看着白冰雪,我说,“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以帮我照顾男朋友照顾到床上。你说,我应该怎么样谢你呢?”
  白冰雪只是哭,只是一个劲的说对不起。我却在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没有对不起我啊!我们是朋友啊,好朋友不就是可以分享一切吗?”
  白冰雪着我,眼泪婆妁,“小柔,请你原谅我。”
  她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
  回到家,我收拾东西,秋暮枫也是在那里看着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不似他以前的性格。以前我每次使小性要搬走的时候,他都会火大的把我收拾好的东西扔掉,然后把我扔到床上,可这一次,他只是这样看着我,只是看着我。
  在临出门的时候,我对他说:“请转告白冰雪,我原谅她了。”可我在心底说,秋暮枫,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你的。

  第四十四章

  到达云山,已经快半夜了,来到招待所,叶中华他们都在,还没有睡。
  “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叶中华接过我的东西,“我们今天大获全胜。踢了3:1。”
  “被人家进球,还叫什么大获全胜呢?”我坐在床上,身心疲惫。赵越递来一杯水,让我喝着。
  赵越白了叶中华一眼,“小夏你不知道。今天这四个球,都是他进的。”
  我一口水差一点就喷出来,叶中华本来就不是踢足球的料,只是个子高大威猛,唬人的罢了。但没想到他,可以把球踢回自己的球门,还让守门的高手赵越吃了苦头。可是真真有趣。
  “你的事办完了?”叶中华问我。
  我点了点头,学他的样子,“大获全胜。”
  大家都笑了。帮我订好的了房间,他们也不留我,让我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回云雾,回学校上课。
  叶中华送我过去,“夏美人,有心事的话,别放在心里,我愿意与你分享。”
  “好啦,有空再和你分享,我现在要睡觉了。”我把他推出门,这些事情,让我从何而说呢?
  回到学校,又要上课,今年春节很晚,要情人节过后才是春节。学校定于十五号才放假,情人节,要在学校过了。
  我,还没有过过情人节。
  情人节当天,我依然很忙。早在去学校,在门口就被一个女生给堵住了,所一个小包装盒放在我手上,“这个,请帮我交给小龙,可以吗?”
  我刚要说不可以,她已经跑掉了,我翻了下白眼,不是吧,这个,我也要管啊?
  从校门到教室也不是很远,我便收到十几份这样的小东西,真的是很要命呢!只是,没有一份是给我的。
  回到教室,来的人还不多,有许多桌子上都有这样的小盒子,猜都猜的到,全是男生的桌子,重点高中的女生,也是很疯狂的。
  “给。”我把东西放到赵越的桌子上,算他的最多,其次是小龙的。他们还个坐一桌,还真的是很搭配。一个是属于忧郁男生,一个是属于阳光男生,两种人都很让人喜欢。
  “小夏,”小龙是最喜欢乱说话的一个,“你不会是暗恋我吧!”
  我拿起一个盒子就向他头上扔去,“去死吧你。自恋狂。”
  “哈哈”,旁边的赵越大笑起来,“好,扔的好。小龙,我说了吧,小夏是不会喜欢你这种人的。就算暗恋,也要暗恋得有品味,就好比是说,我这样的。”说完还有一个甩头发的动作。
  “你也去死。”我抓起他书桌上一本书,向他脑袋敲下去。
  这次换小龙笑了,“活该!哈哈。”
  叶中华也进来了,手中也拿着几个盒子,“说什么呢?这么热闹。”
  小龙抢着说,“我们在谈小夏会是在暗恋我们之中的哪一个?”
  叶中华不屑的哼了一声,“无聊。”
  我连忙点头,终于有人帮我说话了。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笑出声,叶中华那边好死不死地加了一句,“当然是我少爷我了。”
  我一脚把他身上的椅子踢走,成功让他坐到地上,“你们几个,没一个好东西。”
  大家全笑了,包括坐在地上的叶中华。
  晚上,大家非拉着我一起去吃饭。明天就要放假了,也应该轻松一下。赵越不知道在哪儿找到的一家吃火锅的店,十三元吃到饱。当一群大小伙子进入店里以后,老板的脸和苦瓜一样,就差没哭出来了。
  “要不要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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