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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异能女王-第2章

小说: 重生:异能女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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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上官暮雨同流合污将汐沫陷害了。并将汐沫赶了出去。

    而这个上官暮雨正是水汐旗下的艺人,人们口中所谓的天后。

    想到这里。汐沫勾起了嘴唇。什么都没说。走进了她爸冷哲的办公室。“爸比~我来了。”进门的汐沫没有看见冷哲正在开会。直接叫了一声。扑向了冷哲的怀里。冷哲看到自家女儿好了。也顾不上开什么狗屁会了。

    直接就抱起了自家女儿念叨着:“好了。好了就好。呼~~~”

    一旁开会的领导们看到这幅场景。心里都不约而同的想到:“我擦。谁说总裁是冰山的。这…………这……这打破了总裁在我们心中的形象啊!tat”

    “爸爸。我这次来不止是给您报平安的。我有一件事情想请爸爸同意。”

    本来就开心的冷哲听到这话。更开心了。因为汐沫以前是从来都不救助别人的。于是爽朗的说:“没问题。沫儿你想干嘛。爸爸都同意!”

    汐沫听到这话。瞬间冷静了下来,道:“爸爸。我想继承您旗下的水汐公司。”

    冷哲看到他的一本正经的说。就说:“可是。汐沫你以前不是说过什么都不要么?而且。外界都传你是懦弱千金。”

    “爸爸。那是以前。汐沫不懂事。现在汐沫懂事了。想为爸爸承担点什么。而且。爸爸。外界传的您不是都不行么。我一定会证明自己的”

    冷哲顿时热泪盈眶。想到:”女儿真是长大了啊!我就知道。我冷哲生的女儿。不会懦弱的!“

    随后说道:“恩。没问题。只是爸爸要考考你。先不让你继承。你先去水汐旗下工作几年。”

    汐沫听到这话,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勾起了嘴唇。想到:“正中下怀!”随后对冷哲说:“没问题。爸爸。我会让你对我认可的。”汐沫同时也在心里说:“我也会让欺负我的人。10倍还回来的!”

    汐沫随后又和冷哲聊了一会,便离开了暗夜。

    

    呼呼。累死了。不好坑字啊!
沉陷5米 去樱沫(1)
    汐沫从暗夜回来后。(。pnxs。 ;平南文学网)回到了别墅。一进门。一排齐刷刷的女仆整齐的喊着:欢迎二小姐回来。

    听到这久违的话语。汐沫又陷入的回忆。当初凌哲轩领她回家的时候。也是一排女仆。想当初汐沫看到这幅场景还吓了一跳呢。汐沫讽刺的笑了一下。想到:“没想到这幅场景在这一世在一次出现的时候。自己却是另外一个人了。”

    上楼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她的哥哥。汐沫甜甜的笑了一下说:“哥哥这是要去哪啊~”

    冷轩又看到了这个甜美而又惊悚的笑容。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结结巴巴的说着:“我……我要去学校”汐沫看到冷轩脸上丰富多彩的表情。笑的前仰后合的。于是说:“哥。你也太逗了吧。我没有那么恐怖吧。我又不是恐龙。”

    冷轩咽了咽口水。说:“妹啊。你在我心中比恐龙还恐怖啊。你做的饭看的我胃疼。你就行行好放过的哥我呗!”汐沫瞬间恢复到一本正经的样子。说:“好了,哥。我不是要和你开玩笑的。我今天正好要找你,我也想返校了。”

    冷轩看到汐沫这么一本正经。沉思了一会。说:“妹。你真的要回去吗。你忘了你是怎么被他/她们欺负的吗。哥哥真是无能。连你都保护不了。”

    汐沫听到这话。搜索了一下这具身体的记忆。原来。她不止隐藏了实力。而且不管别人怎么打她骂她、她都不显示出来实力。还好她是吸血鬼。恢复能力快。要不然早就死翘翘了。

    欺负她的有很多人。其中包括很多女生。因为她们都嫉妒汐沫的容貌。当然。这其中包括樱沫这所学院所谓的三公主。她们欺负汐沫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所谓的三王子都喜欢汐沫。【下面小编介绍一下。“三公主”“三王子”

    王子们!

    南宫凌:世界第七企业总裁南宫威的儿子。因为冰山的性格和帅气的容貌。被那些千金们投票为最帅的王子。南宫凌有着黑蓝色的碎发。融合这蓝色的眸子。使人觉得他能看透一切。

    身份:世界第5大帮【black】的帮主,代号:葬。标志是胳膊上的黑龙纹身

    冷哲:世界第八企业总裁冷御天的儿子。汐沫特哥。因为阳光的性格和俊朗的容貌。被那些千金们投票为最阳光的王子。冷哲有着金黄色的碎发。融合着淡灰色的眸子。使人觉得他的眼睛是全天下最清纯的眼睛。

    身份:世界第三大帮【神】的帮主。代号:血。标志是肩膀上的黑猫纹身。

    凌哲轩:世界第九企业总裁凌炜的儿子。因为花心的性格和比女人还美的容貌。被那些千金投票为最美的王子。【凌哲轩:我擦。有说男人美的么。你丫的你才美。你全家都美。魅影:{羞}谢谢夸奖啊】他有一头红色的碎发和红色的眼眸。使人觉得看哪都像是抛媚眼似的。

    身份:亚洲第一大帮【magic】 ;的帮主。代号:邪。标志是锁骨上的狼纹身。

    公主们!

    安玄雨:女主好友一枚,世界第三企业总裁安御的女儿。安玄雨特别萌。因此被大家公认为公主no。1。她有着粉红色的头发和金黄色的眼眸。安玄雨不仅是女主上学时的伙伴。更是辅助女主的在黑道事业上蒸蒸日上的好伙伴。

    欧阳雨曦:世界排名250企业总裁欧阳询的女儿。和上官暮雨是一伙的。非常嫉妒汐沫的容貌。平时就跟在玄雨的旁边当卧底。其实她这个卧底一点用都没有。汐沫和玄雨早就发现了。欧阳雨曦长着一张娃娃脸。看似可爱,其实是蛇蝎心肠。她是灰褐色的头发融合着淡灰色的眼眸。

    上官暮雨:仅仅是亚洲第一总裁上官萧的女儿。超级喜欢凌哲轩。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非常普通的黑色的眸子。因为穿着十分性感。才勉勉强强进了公主的行列。【魅影:哈哈。这话说的不错啊。汐沫:艾玛。小魅影你这文写的真不错。赏本公主一枚吻~】
深陷6米 去樱沫(2)
    回忆完脑海中的这些记忆后。汐沫嘲讽的勾了勾嘴角。暗想:呵呵。欧阳雨曦。上官暮雨,你们欠我的,我一定十倍偿还!

    冷轩是头一次看到自家妹妹露出这样的笑容。不禁着急的摇着汐沫:“妹妹。你怎么了。没事吧?”

    汐沫还沉浸在那些陷害她的画面中。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冷轩像发了疯一样摇着她。汐沫不禁想到:我的强制力什么时候弱了这么多。竟然在哥哥面前露了出来。真是该死。

    想完之后。汐沫又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对冷轩说:“哥哥,我没事。”

    冷轩看到自家妹妹终于回神了。一颗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说道:“妹妹,你刚才那是怎么了。为什么露出那样的表情。可着实把哥哥吓到了。”

    汐沫依旧甜甜的回应着冷轩:“哥哥。你应该是看错了。我你是最清楚的。我怎么可能那样呢。”

    冷轩:“是啊。应该是哥哥看错了吧。最近这是怎么了。好了。我们不讨论这个话题了。妹妹。你真的要回樱沫么。”

    “对。哥哥。我一定要回去。你的妹妹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懦弱的女孩了。我这次回去。就是要改变那些人对我的看法。我一定要和哥哥站在同一条线上!”汐沫说

    冷轩听完这段话后。露出了不是他这个年级该有的一个笑容。说:“是啊。当初那个被我整体欺负的小女孩已经不在了。她已经长大了。汐沫。记住哥哥说的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汐沫虽然表面还是那么甜。可是心里。已经被她这个哥哥感动了。她在心里默默的说:哥。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姐姐。爸爸妈妈还有玄雨是我最在乎的人。然后汐沫稍稍缓了一下情绪,说:“哥。我会记住的”说完。扑到冷轩的怀里。痛痛快快的大哭了一场。抽抽搭搭的说:“哥……哥,我保证。这是汐沫最后一次在你面前哭了”

    冷轩被汐沫的“投怀送抱”弄了个措手不及。想着。自己已经多久没有抱过汐沫了。在听到了汐沫的这段话后。紧紧的抱住了她。心里默默的说着:汐沫,哥在此立下誓言。谁若折我妹妹翅膀。我定废他/她整个天堂

    ”好了。哥。我们快回学院吧。我要让那些曾经欺负我的人看看。现在的汐沫。是什么样子的!”

    “好的。妹。你快上楼换衣服吧。哥在楼下等你。”

    “蹬蹬蹬”回应冷轩的。只有上楼的声音”

    过了几分钟。汐沫下来了。冷轩只看了自家老妹一眼。便想把自家老妹藏到家里在也不领出来【汐沫:小魅影。皮痒痒了是不。领你妹夫啊。我又不是小孩子。】【魅影:么么哒。女主大人息怒了。小的知错了~】

    眼前的少女穿着一身蓝色的、似乎是十八、九世纪时的goth(哥特式)裙子,她的肤色异常苍白,并且缺乏生气,薄薄的嘴唇带着病态的鲜红,仿如涂了一层血液,紫色的头发自然卷曲,淡紫色的眼睛深邃而神秘;她的笑容优雅而冷漠,带着一股高贵不凡的神气和妖娆无比的魅惑。

    而哥特式面料的镂空。可以隐约看到汐沫苍白的皮肤。衣服上镶嵌着代表死亡的曼珠沙华标志。而胳膊上带着深紫色的护腕。

    汐沫缓缓的走下台阶。对冷轩说:“哥哥。我们走吧~”

    冷轩咽了咽口水说:“妹妹。你真的要穿成这样去嘛?”

    汐沫有些奇怪的看了看自己。说:“就这样啊。没什么不妥啊。我觉得很好看呢。”

    冷轩笑了一下。宠溺的对汐沫说:“好吧。妹妹喜欢就可以了。我们走吧。今天要开什么车去呢。”

    “我要那辆紫色的兰博基尼。”汐沫说。

    冷轩:“好的。那我开那辆黑色的。走吧、”

    ————————————呼噜,累屎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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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又来给大家长知识了!…

    哥特式(goth)是最早是文艺复兴时期被用来区分中世纪时期(公元5…15世纪)的艺术风格,以恐怖、超自然、死亡、颓废、巫术、古堡、深渊、黑夜、诅咒、吸血鬼等为标志性元素。哥特式风格用黑暗、恐惧、孤独、绝望的艺术主题。来往于内心世界神圣与邪恶的边缘,描绘在爱与绝望之间的挣扎,嘶叫的痛苦和清醒

    哥特,是英语词goth的音译,gothic一词(意为“哥特式”)即源自该词,原指代哥特人。另有一说称gothic源于德语gotik ;,词源是gott音译“哥特”(意为“上帝”),因此哥特式也可以理解为“接近上帝的”的意思,“哥特式”只是德语词的音译,平时所说的一切“哥特式”都可以理解为“形式上或感觉上给人一种接近上帝的感觉”,比如建筑艺术,文学,音乐等哥特式。

    哥特人,属西欧日耳曼部族,同时,哥特也是一种艺术风格,主要特征为高耸、阴森、诡异、神秘、恐怖等,被广泛地运用在建筑、雕塑、绘画、文学、音乐、服装、字体等各个艺术领域,哥特式艺术是夸张的、不对称的、奇特的、轻盈的、复杂的和多装饰的,以频繁使用纵向延伸的线条为其一大特征,主要代表元素包括蝙蝠、玫瑰、孤堡、乌鸦、十字架、鲜血、黑猫等等。

    哥特式文学是西方通俗文学的一中,以恐怖、超自然、死亡、颓废、巫术、古堡、深渊、黑夜、诅咒、吸血鬼等为标志性元素,偏爱黑暗凄凉的场景,18世纪中后期作为小说体裁而逐渐定型,一般认为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为哥特式文学鼻祖,在哥特小说中最典型的象征就是吸血鬼,布兰姆·斯多克(bram ;stoker)的经典作品《德拉库拉》(dracula)甚至在书中加入了吸血鬼的图象,可谓19世纪哥特文学以吸血鬼为题的滥觞。

    哥特小说在浪漫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达到繁荣,但它并不像一般浪漫主义那样从正面描绘理想的社会、政治和道德观念,而是通过揭示社会的邪恶和人性的阴暗面来深入探索。两百年来,不仅通俗作家热衷于哥特文学的创作,许多一流的英美诗人和作家都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哥特故事,也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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