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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血继世界-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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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父!”马庆云愣愣的看着半空之上的那个老和尚,猛然跪倒在地,高声呼喊,眼中尽是泪水。

    没想到,师父把自己赶下山,却依旧暗中护佑!

    过的须臾时间,血色袈裟消失,留在原地的,赫然只有一具白骨,一点血丝都不曾留下,直接散落一地。

    “这,这,这是魔门手段吗?怎么会有如此可怕手段?”

    众人惊骇,眼中尽是畏惧。

    终于,有人喊道:“是邪佛,是邪佛,三百年那一场血战的发动者,没错,就是他!这是他的袈裟伏魔功,大悲寺失传足有三千年的袈裟伏魔功,当年就是他,以此秘法,一次灭杀了修仙界数百元婴真人以上的高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场血战真的太可怕了……”

    “什么?邪佛?竟然是邪佛?”

    众人炸刺,显得无比喧哗,而几乎每个人眼中都是骇然神色。血战至今,不过三百余年罢了,知道的人太多,这话题在修仙界几乎就是禁忌。

    那名年老的斗圣悲泣道:“什么邪佛,杀我师弟,此仇不报,我要回去禀报师尊……”

    猛然,他身边的那名星辰魔法师却一下拉住他,低声说道:“伊文,莫非你想让你的宗门被血洗么?你没听他们说,那什么邪佛,一招便令数百实力在斗灵以上的修仙者灰飞烟灭么?你师尊可能做到?切勿为我西方界惹下大祸!”

    “莫尔施主说的没错,他便是我佛界三千年前,资质最好的师祖,当年就是小雷音寺的师祖都曾有言,若是走正途,五七千年时间足矣令他成就菩萨果位!佛祖亲自赐下佛偈,授师祖护法之位,可惜最后却遁入魔门,小僧劝一句,诸位还请节哀顺变。”

    “菩萨果位?五七千年?佛祖?”

    诸人脸色全是大变。

    佛教最强,不过佛祖!随后便是正佛,下面便是菩萨,而菩萨的实力,可是足矣媲美修仙者中的仙君和妖修中的妖君,仅次于仙帝的存在!

    有些人,修炼十万年也不一定能够成为仙君!

    而任谁也想不到,兰若寺下,镇压了一名可怕的妖君!还有一条胆敢与妖君对峙的蛟龙!自从知道仙人境界的划分,马飞云也是暗叹当时侥幸,若非那条蛟龙存在,他们是绝对逃不掉的,也就是因为忌惮那条蛟龙,所以妖君袁煜才没对他们出手。
第九十二章比试再续杀招起 水之华幕极难缠
    “这,便是庆云的那位师尊么?没想到,他竟然就是邪佛!好好好,如此,我便放下心了。”

    马飞云此时心情大爽,刚刚斗圣出手,令他惊骇的同时,又深感自己无力。境界差距太大,实力差距也太大,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不过好在,孤云宗的散仙出手,震慑住了对方,而后邪佛出手,更是震慑住了所有人。

    到现在,估计谁也不清楚,俗世中的那个灵光和尚便是邪佛。当年经历那一战的人,也少有人会出修仙界,更不会到那么偏远的地方去。

    更是有不少人以为,邪佛早已死去,死在那一场血战之中。这一次的出现,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现在,十几万修炼者默然无语,全都是骇然的看着半空中的那到虚影。

    “那便是你师尊么?呵呵,竟然是你小子?血色修罗,这个名号老僧也曾有过耳闻,今日一见,却胜过闻名。不错,你很不错,独自修炼,能短短十年时间走到这一步……希望你能照顾好空见,他这些年,念念不忘的就是你!空见,身为我的弟子,为师如何教你的?“

    灵光冷声喝道。

    “男儿膝下有黄金,只有站着死的空见!”

    马庆云擦干眼泪,站了起来。

    “嗯。”

    灵光邪佛点点头,又看向西方修炼者:“小辈比试,作为长辈,不可插手!生死有命,我弟子若是死了,那是他不争气,你弟子死了,那是他们没用!”

    “是,前辈!”莫尔法师低头应道。

    “师祖,若有时间,还请去小雷音寺走一遭!”领头的那名小和尚弯腰行了个礼,这才说道。

    邪佛愣了愣,问道:“你们,是哪间寺庙弟子?又是哪一代弟子?”

    “回师祖话,小僧几人是慧字辈弟子,在罗汉寺修行!小雷音寺监寺师祖令小僧传言,千年不曾与师弟饮酒吃肉,好不痛快,师弟何时回来一唔?”

    慧光低声说道,说道饮酒吃肉,他那白皙的脸上多了几丝潮红,显然是有些不好意思。

    “酒肉和尚,他还没飞升佛界么?哈哈哈哈……好好好,你告诉他,若有时间,便来东方一见!”

    邪佛似乎觉得无比好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用僧袍抹去,又道:“这个惫懒和尚,师叔飞升时可是令他监寺,没想到竟然还贪那口舌之欢。”

    说完,邪佛的身形越来越淡,终究还是彻底消失。

    “师祖!”

    几名小和尚一声轻叹,他们此时已然知道,这位是不可能再回佛界了。当年一事,想来师祖心中还有芥蒂吧?但为何不再建大悲寺?

    “可惜了,若是他放话,至少他在时,飞云阁就能保得平安。不过,这样也好,若无鲜血洗礼,我飞云阁又如何能够真正令诸人畏惧?只要化神老祖不动,有孤云宗护佑,我飞云阁雄起,指日可待!”

    若是开始时建立飞云阁时,马飞云还有其他目的,但此时,他已然融入了飞云阁掌教的身份之中。

    “谁来一战?”

    马庆云擦去眼泪,手持混金棍猛然砸在地上,或许是用力太大,或许是先前的伤势不曾划开,猛然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庆云,我来吧!”

    马飞云猛然起身。

    “哥,你在旁看着便好,这点小伤,不妨事。谁若要对你出手,除非从我身体上跨过去!放心好了,我不会给你丢脸的,哥!”马庆云咧嘴笑道。

    以前,都是你护着我!现在,轮到我保护你了!哥,以后,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站在你前面,直到我倒下!不管你要做什么,我依旧是你的兄弟!

    马飞云眼中有些湿润,庆云,真的长大了!

    孤云子,还有其他人看在眼里,心中却是感慨:飞云阁的崛起,看来是势在必行的了!

    “我莫斯菲尔斯来会会你!”

    这是一名魔法师,手持一根法杖,实力不弱,至少是高级魔法师,相当于金丹期修士,一身气息有种杀伐果断,煞气很重,显然杀过人,而且还绝非杀过几人。

    “受死!”

    马庆云大喝,体表浮现金光,如同怒目金刚。

    “水之华幕!”

    莫斯菲尔斯手中法杖一指,竟不许念动咒语,在他前方三十米左右的地方,猛然多出了一层足有两米厚四五十米高的水墙,水光流动。

    “这便是魔法么?”马飞云眼中一动,写轮眼三勾玉迅速转动,虽未化作万花筒,却依旧将对方的动作法术都看的清清楚楚。

    “嗯,和法术使用方式不同,和斗气也不一样。法术是通过自身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储存成灵力,然后用灵力借助道法,沟动自然的规则而释放出来,斗气有点类似武者的内劲外放来达到更大的攻击效果等等。这魔法,有一点奇怪,身体中的能量不是单纯的灵力,也不是斗气,但却能与天地间的灵气产生共鸣,把其中单一属性的灵气剥夺出来,然后形成和法术一样的效果,相对来说,是要节省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是,自身力量太弱。火影中的遁术,看起来似乎和魔法有些类似,是否可以找到一些规律呢?法术,遁术,魔法……”

    马飞云似乎抓住了一点灵光,却又似乎有些乱杂。

    “开!”

    马庆云大喝,手中混金棍砸入水幕中。

    水幕柔软,随着马庆云力量切入,似乎有一股力量正在阻挡,令马庆云无法直接破开。

    水幕柔软,随着马庆云力量切入,似乎有一股力量正在阻挡,令马庆云无法直接破开。

    “水之华幕,水之华幕,水之……”莫斯菲尔斯再次念道,法杖中有光芒闪烁,一道又一道的水幕形成,将马庆云困在其中。而这时候,莫斯菲尔斯显然也不是很好受,脸色变得更加白皙。

    这水幕韧性极强,但在马庆云的力量面前,终究还是能破的开,不过一道又一道的出现,将他四方全都封锁,令他烦闷至极,比试就好好比试,这是闹哪样?整个人就好像呆在一个水屋中,就是上空也被封锁。
第九十三章明区别马飞云喜 狂化战士费尔德
    “灵气的组成,构造。没错,就是这样!”

    马飞云猛然一喜,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走了几步,他已然看出了一点东西。

    “法术是自身力量的迸发,将身体中的力量凝练成型。所谓修炼法诀和秘法,必然有所属性便是如此道理,修来太一神决,便形成了金乌力量,可惜我目前修炼的还有些粗浅,若不然,便可以更好的研究一下其中的奥妙了。灵力的修炼,纳天地灵气为己用,也就是自身的能量,这和查克拉有几分类似,而且修炼也没那么损害自身身体。不过,查克拉的使用,若是没猜错的话,应该也是借助天地灵气产生震动才能够有火影中那么恐怖的大招,那种禁忌遁术,就是化神老祖做到也不轻松,更别说其中像宇智波斑那样还有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的妖孽,至于说最后的轮回眼,就更不用说了,只要能够有足够的能量支持,轮回眼绝对可以干掉散仙!事实上,一个人的查克拉绝对不可能在数量上和灵力相比。魔法的使用,和查克拉有点类似,以自身力量与天地灵气结合,产生共鸣,然后根据属性,将灵气中的那一类属性的灵气剥夺出来,形成法术。短期来看,查克拉和魔法的破坏力似乎不小,但修仙……难道说,修仙者的最终目标,便是参悟天道运行么?”马飞云一愣,心中有几分骇然。

    上次听醉清风提过道的事,马飞云也有过想法,前世看洪荒小说,里面就曾有过天道的说法。当时便是如此以为,那些人都是在感悟天道。但那次,醉清风何曾说过是天道?

    他们悟的,只是道罢了!

    事实上,谁能真正悟透天道?真能做到,那些洪荒小说中的大劫又岂能发生?圣人也有**。

    “那么,天道究竟是什么?不就是天地运行至理么?修仙者存在,怕有不下亿万年时间,难道没有一个方向可寻么?或者说,天道并不是唯一,还有干扰存在,令他们无法走得通前人之路?或者说,天道并未出现,出现的,不过是世界运行的规律罢了?”

    马飞云心中一震,模糊之间,似乎有些奇怪的感觉产生。不过知道的信息太少,与天道也隔了十万八千里,连渡劫期都不是,根本就接触不到法则的力量,完全没有那个天赋,无法撼动这个世界,考虑这些,都是杞人忧天。

    就目前得到的信息对比,很显然是灵力最好。在火影中,那个所谓仙人模式不也是吸取自然的力量么?

    马飞云双眼带着血色光芒,盯着前面的那名魔法师,心中不断的思索着魔法的形成过程,以他的写轮眼,足矣将对方的动作全部复制,但中间的那种原理,却是他正在摸索的。魔法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精神力量在操控一切,这种独特的方式,令他有一种想要研究透彻的冲动。

    内劲,魔法,斗气,查克拉,还有修仙者的灵力,这些都是通过功法修练出来的力量,很少会有人想着去追根究底,追本溯源,那样太困难,如同经脉的发现,谁也说不准究竟是谁第一个人发现的。

    马庆云依旧在怒吼,前面的水幕逐渐变得稀少,他就像一个永动机,根本就不知疲惫为何物,这给莫斯菲尔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不是没有攻击之法,但若是攻击,他便无法防御,对方的肉身强大令他选择了防御,短时间内不敢硬碰。

    “全给我碎开!”

    马庆云怒吼,手中的混金棍散发出无穷金光,如同一个小太阳,以犁庭扫穴之姿,横扫过去。光芒四照,令不少人眼睛都无法睁开,强大的力量横推前面一切。

    “我认输!”

    莫斯菲尔斯赶紧出声,困不住,防御不了,这还如何打?对方的防御力也是极强,爆发力也是特别的可怕,近身战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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