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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随身空间好修仙-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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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上的幼童不知几时鼾声已经停了,突然插嘴道:「葛格你缺钱吗?」

    「偷听别人讲话是不道德的行为。」男孩表示。虽然他其实不觉得小一和小四的孩子一本正经讨论怎么修仙被人听去了会有什么问题。

    「不小心听见的。」幼童说:「想赚钱很简单啊,葛格,我喜欢你背我,这样好了,以后你每天背我上学和放学,我都各给你一百块。」

    「你?不是你给吧。」男孩摆出了学长架子:「拿爸妈的钱雇人,这种行为不好。」

    「有神马关系嘛,那母脚气……」幼童咕哝着似又沉沉睡去。

    既然利用法诀赚钱的路子暂时不通,沈末旌只好认真考虑起女孩合伙做生意的提案。星期二,一个秋末却热得莫名其妙的日子,体育课上要对同学们进行五十公尺短跑的测速。

    这并非老师的一时心血来潮,其实再过几天学校运动会就要到了。对于把运动会的日子定在初冬而且是雨水最少的季节的学校,沈末旌实在很感激,因为无论是谁天气冷都会想暖暖身子,然而夏天热得要死,春秋天却雨水多,男孩还记得上辈子从小学到大学无数个学校运动会都是淋雨度过,那感觉真是糟透了。

    虽然比赛项目不多,六个年级所有的学生都在运动会当天比完短跑显然是不现实的想法,因此预赛前先简单计个时淘汰掉根本没理由参加的学生,就是必要步骤。当然,真要严格说起来的话,运动会和一年级的学生没什么关系,随便任一个高年级学生的短跑速度,多半就可以把小一的第一名远远甩到后头吃尘。

    因此体育老师也显得懒洋洋的没什么精神,码表也交给了高年级同学代按,当然连鸣枪起跑都没有,老师举起手喊「预备--开始!」挥下,自然就起跑了。

    这种条件下自然不能指望老师指点学生们标准的起跑姿势,虽然是知道姿势的沈末旌,也就不用过于突出,摆了个自己觉得最有爆发力的怪姿势。体育老师的手一挥下,他的右脚用力后蹬,就像一记重拳改用脚掌使出狠狠打在地上一样。这是两世为人第一次在起跑的时候有这种感觉。

    大步跨出,风激烈地从他脸颊边划过,简直刀子似的。虽然是暖秋风还是很冷的。杂念只在脑海转了一小转,男孩边跑边突然发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首先是,小一生上体育课并没有什么规矩可言,既然有几名同学正在测速,对其他同学而言就是聊天自由活动时间。然而刚刚沈末旌方一起跑,原本一直持续着的、蜜蜂般嗡嗡响的聒噪声突然消失了。

    再来就是本来并排着起跑的几个同学突然以相当的速度从眼角余光中倒退消失。

    沈末旌不由得放缓脚步回头看看那些同学是否还在跑--呃。没有什么意外,就算不怎么拼命,他们确实也正努力往前跑,虽然落在了后面。回头瞬间男孩同时看见的,还有目瞪口呆的体育老师。

    「喂!」男孩脸上恐慌的神情惊醒了老师,后者怒吼道:「继续往前跑!发什么呆!」

    不,沈末旌没有发呆,即使回头搜寻同学的身影还看见了老师,他也仍然继续往前跑着,以比原来慢得多却比同学们快的速度。最后虽然在这个分组得到了第一,全班来说却只能算是个差强人意的成绩。

    老师不太高兴了:「14号,你再认真跑一次成绩应该会更好。」

    男孩充分利用自己的年龄来耍赖:「欸?不要啦,为什么我得要跑两次,别人都只跑一次,我腿痠了啦。」

    体育老师想了想,也就没有再坚持。不过,男孩依然被排在班上参加运动会的短跑选手名单当中。

    放学以后男孩到了遮妮丝家里,一边为她按摩一边说了这件事,然后心有余悸地感叹:「吓死我了,我怎么突然跑得比别人快了。而且好像快上很多。」

    「跑赢小一学生有什么好得意的嘛。」遮妮丝舒服地哼了一声,才继续说:「你喜欢低调,运动会的时候低调一点也就是了。」

    沈末旌点点头便沉默了一会儿。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那个,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想跟妳说。」

    女孩嗯了一声。

    男孩又酝酿了半天,才终于说出口:「因为妳之前提议要合伙做生意,我想,在合伙的时候知道合伙人到底确实拥有哪些能力是很重要的。还有就是……嗯……也就是说……妳之前,虽然我拒绝了妳一起越级就读的邀请,但还是决定留在这所小学跟我一起修练,我,那个……我心里好高兴,所以我要跟你坦白一件事。

    「其实妳对地球人了解越多,应该也慢慢察觉我跟其他的地球人……或者说至少同年龄的地球人,有点不太一样了,可是妳也没问我,不知道妳是不是在等我信任妳,然后才自己说出来。那么我……我决定信任妳--呃,妳要是没这么想,那就当我在胡言乱语好了,总之,那个我……」

    他又酝酿了老半天。毕竟这对沈末旌来说真是最大的秘密,如果没这个前提,不管是真的遇见遭人夺舍什么的,他才没那个决心和勇气要去修仙呢。

    「其实,我拥有前世的记忆!」

    「蛤啊?」女孩意外的反问。这个反应也让沈末旌有点意外,他本来预期会听见女孩淡淡的哦一声,像是在说自己早就知道了或猜到了一样。

    于是男孩开始娓娓而谈,谈论自己上辈子的一切,平凡的毕业、求职、恋爱、结婚,最后没来得及,看见自己的小孩出生,而在三十岁那年死去等等。

    遮妮丝默默的听着,等到男孩终于告一段落,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之后,她才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哦!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拥有那个平凡无聊的夭寿地球男人的记忆。这我早知道啦!」

    虽然对自己的前世其实没什么认同感,沈末荆还是讪讪地答覆:「别这么说我嘛……嗯?妳的语气好像有点奇怪?」

    「地球上所谓的前世这种说法,我也略有所闻。你的前世是谁或者说是什么,我大致上心里也有谱。我先问你一句,你为什么认为自己的前世是那位,嗯,胡先生?」

    沈末旌茫然地说:「如果他并不是我的前世,为什么我会有他的记忆?」

    「这个问题要分两个层面来回答。第一,一般地球人不会拥有前世的记忆,按照逻辑,也就是说,只要你是一般的地球人,你就算拥有某人的记忆,对方也几乎不可能是你的前世不是吗。」遮妮丝笑着回答:「至于你怎么会有他的记忆,先不说你有追根究底的精神也是件好事,但看你那付傻样,我实在很想反问:你拥有三十岁成年人的记忆,不是很棒的事情吗?省下很多学习和历练的功夫?怎么看你提起这个话题,却是一脸沉重?」



………【0022方便实用的外星科技】………

    男孩顿了顿,苦笑道:「我只能说,照一般地球人的习惯,如果出生时拥有某人的记忆,几乎一定会被马上判断成说此人就是自己的前世。」

    「但这个根本没有办法验证。还有种说法是说,这种明明没有异能或说神通,却记得自己前世的人,叫做有宿慧。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孩停了一会儿见男孩没有答腔,便继续说道:「总之,世界上有人天生比较聪明,有人天生运动神经达,有人出生在富贵之家,还有人--嗯,拥有某个别人的记忆。把它当成上天的赐福好好的珍惜就是了。有三十年的生活经验,说好的确是好,说了不起也没多了不起,在我来看你就是个普通的八岁地球人而已。」

    不可思议的,遮妮丝这么一说,沈末旌立刻就感到恍然大悟的接受了。毕竟,其他的不说,男孩对那位胡裕胡先生根本没什么认同感。比方说他记得很清楚胡裕第一次见到后来的妻子时那种心动感,但在男孩的回忆中,这位女子……或说欧巴桑,长相实在平庸得很。

    「谢谢妳的开解,我心里舒服多了。」虽然明知前世跟这辈子的自己已经很难再扯上关联,但,既然对方连前世都不是,男孩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可以更好的享受八岁孩童的人生。「那我们来谈谈正事吧,其实我上辈子……咳咳。其实我拥有的那位胡先生的记忆中,他是位编辑。」

    虽说是编辑,而且胡先生自己也不觉得什么,但沈末旌却曾深深的为他的编辑工作自卑。当然那是以前,把对方当成自己;现在既然明确的知道「那是别人」,就不好再对别人的工作表什么批评。

    胡先生所在的编辑组专出励志类或社经类的畅销书。或者说,专出这类畅销书的山寨版本。比方说曾有一本畅销书叫《富88穷88》,胡先生他们就出了本《脱贫致富88》;有本叫做《心灵高汤》,他就们出了本《心灵炖汤》;有本叫《谁偷了我的起士》,他们就出了本《创造新的起士》;有本叫做《脑内隔命》,他们就出了本《脑内外都隔命》……等等。

    虽然是山寨书名和题材,不过成书前也是访谈了不少社经砖家名嘴请他们对书的内容表意见,就算一、两句话也好,是原书的引申、补充、修正或反驳,然后编辑就旁征博引,就几句话的论述扩充成一整章节。因此在大量这类山寨书中,还算是制作得比较用心的。

    「这么说你的文字能力应该不错囉?」遮妮丝问。

    「是……大概吧。虽然不是什么赚得了钱的技术。」

    「赚不赚钱姑且另当别论,我这次险死还生,动了个念头,想把自己的一些经历纪录下来。但是用我熟悉的文字的话,放在这地球上,根本没意义,只能说是种自我满足。对于地球上的文字,我使用起来又还不太熟练,你能帮我这个忙吗?」女孩突然提出了一项请求。

    「咦?好呀!」沈末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对妳的经历也很好奇!」

    女孩又说:「然后再把我的自传稍微整理一下,就可以当做小说卖了。」

    「嗯,把妳的自传整理一下再当成小说卖,一定会……等等,妳真的是打算要我帮妳纪录和整理自传吗?该不会一开始就打着叫我写小说赚钱的主意吧!?」男孩觉不对劲了,毕竟,对方可是个外星人,她所说的「自己的经历」,根本无法查证,随她怎么掰都成啊!

    遮妮丝的回答是不承认也不否认:「有什么关系嘛,如果要把催眠术运用在贩卖商品上,没有比小说更适合的媒体了啊!塑胶小玩具太浪费资源,零食不但浪费资源还会危害健康,至于电子游戏之类的,难的有技术门槛,简单的那些又很难保护自己的着作财产权。」

    沈末旌哭丧着脸。虽然如果自己强烈要求的话,短时间内自己的平常生活应该不会被这件事情给影响;但长远来看,当作家这种事还是违背自己一贯希望的低调。

    「我可没打算要勉强你,只是想说赚钱的能同时把自传给整理出来也不错……或者说整理自传的同时还能赚点钱也不错。你好好考虑;真的不行的话,我养父母最近好像打算盘下一间小餐馆来经营,到时候咱们再朝那上头去动脑筋吧!」

    遮妮丝的养父母经营餐馆对她的经济状况当然很可能会有帮助,但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男孩又没钱投资。贷款什么的他听过就算了,根本没打算同意。他在心底暗自嘀咕。

    入冬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五,早上第一堂课的下课时间,很意外的,遮妮丝居然没来。

    回想起来沈末旌的第一次失约,应该就是初焉「过敏」那次。而遮妮丝,很惊人的居然没有失约过,这是第一次。

    直接去四年级的教室找她也可以,但偶尔失约一次本来就不是什么要紧事,男孩也就没去。连背上的幼童都觉得那位学姊的失约是很奇怪的事,睁开眼睛茫然四下顾盼几趟,再继续睡。

    下一堂下课时间,沈末旌就知道女孩为何失约了。她这次有准时赴约,不过脸色显得有些青白--嗯,就像刚夺舍那时一样。

    本来还有点担心她宿疾复--虽然猜想地球人的疾病对外星人来说可能并不构成威胁--结果女孩没有丝毫隐瞒,不太流畅但很直接地解释了:「其实,上一堂快要下课的时候,我落红了。」

    落、落红?

    「看你的表情我好像用错词了。」

    其实男孩也没有把握,毕竟现时点网路上随便混用乱用的也很多。不过,沈末旌想了想就了解女孩真实的意思了。

    「早知道找个男性的地球人来夺舍,这样真是不方便又不舒服的。」

    「……不会太早了吗?」

    「嗯?虽然跟我大病初愈可能脱不了干系,但根据保健老师说的,其实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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