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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随身空间好修仙-第11章

小说: 随身空间好修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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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在初焉吗?嗯……听说茶树蛮好养的,不过--「浇灌用的淡水恐怕不够。」

    「就算茶树大丛之后会不够,苗株还很矮小的时候又怎么会不够?杂草可以生长,茶苗也可以吧。」女孩反问。

    有道理。沈末旌上网确定,自家附近的知名花市就有卖茶树的盆栽,决定周末怂恿堂姊带自己去买个一盆,试试看阡插在初焉岛上能不能成活。

    随即又聊起小蓝的事情,遮妮丝沉吟了一会儿才说:「从你所描述当中那只章鱼的行为,我还不能确定牠是不是已经有了灵性,据说章鱼本来就很聪明……咦?等一下,你说蓝圈?」

    她手指本来就比男孩纤长,打字更是熟练得多,转眼间就打开了网路百科条目--男孩被映入眼帘的资讯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蓝圈章鱼虽然是极少数有毒的头足类,却是剧毒生物,一小只所含的毒素就足以毒死十几二十个大人!

    「那……那鯙鱼怎么没被牠毒死?」沈末旌恍惚中用半自言自语的音量问道。

    「看这里,这里写明了牠是靠毒刺放毒,又不是身上的肉就有毒,想来那只醇鱼皮厚肉粗,所以毒针刺不穿……当然也有可能那条鯙鱼也是成了精的。」

    「那就不可能被我一捏就捏死了吧。」

    「这也未必。」

    但是不管怎样,单单一只小蓝,能提供的墨汁一定极其有限,除非能大量繁殖……但别说别的蓝圈章鱼了,男孩至今连任何一只其他的章鱼都没见过。想来小蓝自己是能找到的,但,大量繁殖?听起来太遥远了。就连小蓝自己,沈末旌都不知道去哪儿找足够的虾蟹类来喂牠。

    他想起某些地方甚至铺满海底的海藻,不由得叹了口气:要是章鱼吃素的该有多好呢!

    ……等一下。

    养殖吃素的海洋生物?还要设法限制牠们的活动范围,太麻烦了。何必这么做呢?

    明明眼前有着一大片不会跑的农获物可以期待啊!自己怎么了,魔障吗?怎么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请帮我查一下藻类养殖的资料好吗?我想想--先查查螺旋藻。」

    「咦?你们人类连水草也吃的吗?」女孩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那你怎么之前就没想到要种呢。」沈末旌苦笑着无言以对。

    螺旋藻遗憾了,他原生于内陆湖中,需要高硷性的水域才能生存;接着是裙带菜,也是遗憾,原生于温带的它,连台湾海域都不能生长,不用说比台湾更热的初焉了。接下来两人又查了海带,这个好像勉强可以,虽然也是原生于温带,但改良品种比较多。

    虽然只是男孩第三爱吃的藻类,但他已经很开心了:目标是海带!

    随后的一星期,沈末旌用尽了自己所有的「玩电脑」时间,还有去拜访遮妮丝对练和按摩之外的剩余时间,尽可能的收集关于养殖海藻技术的资料,不管眼前看起来有没有用都先收集起来。当然,和那株被买回来之后就孤零零地插在椰子树不远处,失去了主人一开始对它的热切关爱的茶树苗不同,海带不可能买株盆栽来插在海底试种的,必须要跟农(渔?)政单位或养殖户实际接触,购买种苗才行,而且,当然不是一个小一男生一脸好奇地拿出零用钱就可以得到接洽的。

    「利用我的催眠术在特定的某几个人面前假扮成一个成年人?」女孩皱眉道:「也不是办不到啦,但是你只是要买海带苗的话,我直接把有决定权的人给催眠,让他答应卖给你不就成?甚至还可以顺便给你一个优惠价。」



………【0014电气石】………

    「我不太可能只跟他买一次海带苗啊,甚至种植过程中有些疑难杂症的话搞不好还得请教人家,为此我实在需要一个从头用到尾的假身分。」男孩解释道。当然,在那之前还需要个跟对方联络用的手机和门号。

    「……这可不好弄啊……」搞懂了沈末旌的完整诉求,遮妮丝面露沉重之色:「你还希望跟他通过电话交谈时,他所听见的是你的假身分的假嗓音?这对催眠术来说很麻烦……对,与其说是相当困难,不如说是相当麻烦。催眠术受人爱用的理由之一就是一个命令一个动作,之后除非你有意不然几乎不会留下什么痕迹。对修行人来说,也就是不会留下什么业障。光就这点来看,与其要我给一个长期暗示,让对方把你的声音长期地错听成一个成年人的声音,倒不如直接把你的声音变换来得简单。至于视觉方面……」

    「等一下,这已经远远超过了随手帮忙的范围了。」沈末旌急忙挥着手:「我的本意不是要把一个难以解决的麻烦扔给妳设法解决,所以,这件事我再重新打算。」

    遮妮丝的嘴唇动了几下,但最后只说:「噢,好的。」

    她顿了顿又问:「跳级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

    「可能还是没办法。」男孩心中叹了口气,终于还是面临这一刻了:「如果是被人识破也就算了,一直装做平庸的我,某天突然改变了主意,主动跟父母表示:『学校的学习对我来说,太过简单了,我想学习更高年级的课程』,这不是难易的问题,而是颠覆了角色个性啊。颠覆程度大过一定程度,那就连反差萌都已经算不上了……」

    遮妮丝沉默片刻,也慎重地点了下头:「我明白了。你已经做出选择,那么剩下来就是我的选择的问题。放心,无论我怎么选择,你都会清楚的知道答案。」

    「谢谢妳。」沈末旌多看了女孩几眼,才向她和伯父伯母告辞,心情有些沉重的回家了。

    如果她的决定是……男孩不由得摸了摸那副特殊平光眼镜。初焉太大了没感觉,自己从他那儿得到的礼物,还是以这副眼镜最有实感。那么,自己是不事也该有所表示?

    主意已定,他便又去怂恿堂姊道:「姊,请问明天放学以后能不能带我去买送给女生的纪念品?」

    这个中二的堂姊和她的亲弟弟年龄相差有点大,有点惊讶地说:「给女生的纪念品?给谁的啊?」沈末旌的零用钱不多,一株茶树盆栽已经算是相当大笔的支出,难道这么短时间内他又要支出一大笔钱?

    男孩的脸色黯淡下来:「就是我经常去找她玩的那个学姊……听说她最近可能要搬家了。」

    堂姊眼珠一转,她虽然没见过这位学妹,不过听爸妈提起过,好像是个小三或小四的女生。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啊?「嗯,明天放学以后我就带你到街上去。」

    星期五,小学生是半天课,中学生自然就没这么好命,因此堂姊放学之前自己还有足够赴约的时间,这么一想沈末旌就点点头说:「好,谢谢堂姊。」

    现在他只担心明天见面的时候女孩就已经告诉自己她的决定了。幸而,第二天两人见面时只是照常对练和彼此按摩,其他什么也没说。

    傍晚,堂姊带着男孩直往商店街的方向去。不过才刚出门口,沈末旌便突然停步。

    「怎么了?想尿尿先去一趟。」堂姊问。

    「我想拿个东西去……」男孩想起的是以前看过的某部猎人漫画的某段情节。

    「什么某部猎人漫画,近十年说起猎人会让人想到的漫画根本只有一部……」主角在心中吐槽作者。他去自己的房间转了一圈,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副眼镜。

    堂姊不太高兴地说:「带这东西去做什么。」很多孩童出门时会夹带一堆玩具,接下来带路的年长者还要帮他留意有没落下,要是被遗忘了,难免又会造成孩童一哭二闹只差没上吊,虽然沈末旌不是这样的小孩,还是把这种祸患掐死在襁褓中比较好。

    在她印象中沈末旌是很会察言观色又软弱的性子,随便吓一下就能达到目的,这次他却意外坚持起来:「姊,这是有魔力的眼镜,我靠着这个一看就能知道什么是最好的礼物。」

    堂姊错愕一笑,道:「哦,真的吗?我倒看看它有什么魔力。」便顺手从男孩头上把眼镜摘了去,自己戴上。

    沈末旌吓得魂不附体,连旋纽都来不及转,万一堂姊也透过镜片看见自己体内的光点,这下就很难解释了。

    不过很遗憾……呃不,很幸运的是,堂姊戴着眼睛东瞧西看,视线也扫过男孩身上数次却毫无讶色,最后才吃笑着把眼镜还给他:「什么魔法眼镜,我什么特别的都看不到啊!」

    「都说是魔法了嘛……」沈末荆脸上很不好意思,心里却透了一大口气,幸好这眼镜就算不滴血也有认主机能。堂姊没再纠缠这个话题,撂了句「自己戴好,弄丢我可不管」,就大摇大摆地带头往前走了。

    商店街虽然离沈家的居住小区有段距离,不过还没脱离步行可到的范围;那儿再过去一小段就是堂姊现在就读的也就是男孩以后要读的中学,光靠步行就有些远了。这时街上有些小贩的摊子已经摆出来了,毕竟是小地方,商店街到了晚上,兼具夜市的功能。

    堂姊先把男孩带到了卖小饰件的摊子,然后又带他逛了发饰、帽子、鞋子、衣服、围巾、手套等等,一边还尽量依照三年及小女生的口味推荐,但男孩只是摇头。

    她有些不耐烦了,笑骂道:「难道你一定要等透过魔法眼镜看出具有魔法光辉的礼物,才要买下?」顺着他的眼光看去,以为他在看玩具摊,又说:「玩具就甭想,又不是给你买礼物。」

    「不是啦,回头我会勉强选一样的,这条街还没走到尾嘛……」男孩嗫嚅着说。

    「……不然要不要试试看那一间?」堂姊指向一间文具礼品店。

    沈末旌微微颔首,正要迈步,突然又指着另一间店说:「那里可以吗?」

    「那里?」堂姊蹙着眉--那是一间水晶饰品店。「女孩子没有不喜欢漂亮石头的,理论上是可以,只怕……只怕里头的东西你都买不起。」

    「看看也好。」男孩已经进去了。

    果然,随便一个摆饰,真水晶还是假水晶制都不知道,就要四位数字。看来看去,男孩可怜的零用钱所能负担的,也就只有不起眼角落的一抽屉小颗水晶。

    而那里,一眼就可以看完了,当然一点代表真气的光亮都没有。沈末旌失望中本来想直接出去,可是又觉得这样太傻,所以一边调整眼镜的旋钮,一边假装在挑好看的水晶石--

    突然,调到某个「刻度」时眼前突然光明大作!

    虽然亮度很高,但再仔细一看,所有的光亮都来自于其中一颗水晶。男孩微感惊愕,他本来是想说不知道能不能买到含有真气的物体,虽然他也想不出除了二手或跳蚤市场外什么样的商品可能会含有真气--又不是灵气。但他更没想到,偶然看到一样,它所蕴含的真气既然不是最小比例尺的那个等级,甚至可能比遮妮丝身上的真气还强些。

    他强作镇定地把发光的正主儿挑出来一看,那是颗黑墨墨的晶石,有点儿透明度,里头无故闪出点点星光。

    「这是什么?不像是水晶……形状好奇怪。」堂姊凑近过来,语气有点嫌弃它。

    男孩耸了耸肩。水晶?这儿卖的石头能有几颗是地质学上的所谓水晶?不过就是漂亮石头而已。但说到形状奇怪,是挺奇怪的,一般零碎水晶不是磨成角柱,就是磨圆,眼前这颗大体上是扁的,但却磨得一边方一边圆,勉强要形容的话,有点像是……墓碑?

    老板娘凑近过来,甜笑着介绍道:「这应该是电气石,宝石等级的叫作碧玺,产量比钻石还少,以颜色繁多、五彩缤纷着名,比方说红体绿皮的叫西瓜碧玺,据说深获慈禧太后喜爱。从它的名字上可以得知,它由于结构的关系很容易带静电,古人认为静电是神秘的力量,也许对身体很好,所以经常有人随身佩带,尤其是放在经常酸痛或有旧伤的部位。」

    这种专业又不宣扬迷信的介绍马上赢得男孩的好感,他说:「我就买这个了。」

    「欸?这黑漆漆的一颗好丑,又比较小,可以去挑大颗点的嘛,这种颜色我想女生也不会喜欢……」堂姊虽然有意见,又觉得挑这么久有点累了:「不过那是你的朋友,你一定比较了解她的喜好,我的意见就当成参考吧。」

    「谢谢堂姊。」沈末旌掏钱付了帐,老板娘还帮他打了个折,多加了一句:「一般黑色电气石就不透明了,这颗居然还看得出半透明,其实挺漂亮的。」没说的是,其实这种质地不均匀形状不规则的石头,再漂亮也没啥用,有人喜欢当它是宝,不然就只是石头。

    男孩眼里却根本没有理会它漂不漂亮,回家用完了晚饭,就急忙躲回自己的房里,将石头握在自己的手里,就很轻很轻的尝试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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