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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面具的肖像画-第14章

小说: 面具的肖像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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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朝我看了一眼,扑腾翅膀,腾空而起,它躯体末尾有着一条黄蜂般的针尾,尾巴末端长着尖刺。忽然,它尾部一动,一根尖刺朝我飞了过来,这速度几乎与子弹差不多,我大骇之下,再度翻身闪躲,那尖刺划破了我的脖子,嗖地一声,刺破了我身后坚硬的石头。

    我急忙手脚并用,躲在一块大石头背后,正想歇两口气,那双翼怪虫又绕了个圈子,飞到了我的面前,尾部颤动,又射来数根尖刺。

    我心头火起,手掌如刀,眼神如电,双臂接连挥舞,将尖刺一一击落,随后我指尖射出幽灵之光,那怪虫猝不及防,被绿色的光芒击中,霎时粉身碎骨,连鲜血都被幽暗光束吞噬,一滴都没有溅出来。

    但我注意到它的鲜血似乎是紫色的。

    我痛得要命,捂住脖子,狠狠吸了两口气,挪开手时,伤势已然痊愈。

    我惊恐的想:这不是普通的怪物,这是魔虫,是羲太制造的魔虫,绿面具!绿面具在这儿吗?这又是你捣的鬼吗?

    她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她根本不在我脑中。

    我恨她,却又无比想念她,怀着矛盾的心情,我朝山崖深处跑去。

    又大约跑了两百米远,我能够清晰的听见冲锋枪猛烈的扫射声,士兵们在林间大呼小叫,惨呼声与求援声接连不断。我冲出茂密的树林,只见地上又有一架坠毁的直升飞机,三只飞行的怪虫在上空盘旋。

    地面上大约有三十位全副武装的士兵,穿着沉重的战斗盔甲(并非外骨骼装甲),躲在树木与石头背后,不停的朝双翼怪虫射击,但那些怪虫动作灵敏得很,一刻不停的在空中移动,偶尔被子弹击中也并无大碍。但它们每一次盘旋,射出的尖刺就一定能命中士兵中的一位。战斗盔甲被这尖刺瞬间刺破,扎入士兵体内,受伤者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我冲战场望了几眼,发现在离士兵不远处有大约五座橙色帐篷,在帐篷外躺着四个人,每个人都赤。身。裸。体,身上被尖刺扎得千疮百孔,鲜血染红地面,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屠宰场。

    正中有一位女子被绑在一张大桌子上,她穿着一件式样诱。人的睡衣,紧闭双眼,昏迷不醒。

    我一下子认出了她,那是双竹,与我约定在此碰面的妹妹。(未完待续)
十五 我似乎摊上大事
    奇妙的是,我把心脏放回狼人身体中时,它就像是识途老马一般自行与体内血管连接,其过程流畅自然,仿佛它与血管之间仍存在着无形的绳索一般。心脏有些脏了,但对于这些生命力强盛的狼人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影响。

    当心脏的跳动趋于平稳时,我身边的加亚突然哭了出来,她用手遮住双眼,像是在掩盖这羞辱的眼泪。

    我问:“哭什么?”

    这一问像是捣了马蜂窝,她顿时嚎啕大哭,坐了起来,伸出纤臂将我搂住,泪水打湿了我背后的狼毛,她泣不成声的说:“我以为我死定啦!可我还活着!我们都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她现在可光着身子,但隔着体外的狼毛,我什么都感觉不到。我说:“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其余的事都是小事。”

    她哽咽了一会儿,渐渐止住哭泣,又说:“你原来也是同胞,你怎么不早说?”

    我撒谎道:“月之女神让我对任何人都保密。”阿斯兰博似乎提过月亮女神的事,我索性借来用用,凡涉及宗教信仰,莫说小小怪癖,便是罪大恶极之举,也是顺理成章。

    诺斯慢慢喘气,坐了起来,问:“你是露娜部落的?”

    我嗯了一声,做了个神秘的鬼脸。

    加亚羞红着脸说:“你是同胞的话,那我也许会怀上小狼宝宝的。。。。”

    我大惊失色,嚷道:“你不是说有办法把那些东西逼出来吗?”

    她脸色一沉,揪住我的狼耳朵,怒道:“你舒服完了。玩的爽了,就像溜走吗?天下没那么容易的事!给我留下来,加入我们氏族,我会给你生一窝狼崽,男的叫威尔。女的叫奎德。。。。”

    我心知情况不妙,稍有不慎,便会深陷泥沼,唯有快刀斩乱麻,翻脸无情,不顾廉耻。方能尽早脱身。

    我冷笑两声,说:“我天生无法生育子嗣,你别含血喷人,与别人的种,居然想要赖在我头上。我可不当这便宜老子。”

    这话太过无耻,一时之间,众狼人目瞪口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心中得意,知道自己铁定会被轰走,如此一来,自能轻易脱身。

    我脖子一紧。眼前景色旋转,脑袋咚地一声砸在地上,我惨叫了两声。一抬头,只见粗手臂已经变成狼形,如黑色高山般立在我面前,他吼道:“你这懦夫!你比人类还要卑劣!你连自己的女人与孩子都不要了吗?”

    我火冒三丈,顿时恶向胆边生,大吼一声。冲上前抱住他的腰,一下子将他掀翻在地。粗手臂一拳把我打飞。我在地上滑了一段路,跳了起来。喊道:“我和你拼了!”

    粗手臂露出肃然的神色,说:“你想要与我决斗吗?同胞?”

    我灵机一动,急忙说:“没错,决斗,咱们谁赢了,就能娶加亚为妻!”这些狼人五大三粗,智力低下,只要他答应下来,我故意输了几招,便能顺理成章的跑路。

    粗手臂大笑几声,喊道:“我是加亚的哥哥,你让我娶她?不,马斯克,如果你输了,你就得老老实实的加入咱们氏族,成为加亚的丈夫!”

    我暗暗心惊,朝加亚看了一眼,心想:“这条款可有些侮辱人,加亚准得发飙。”谁知加亚这笨女人偏偏在一旁大声叫好,喊道:“哥哥,狠狠教训教训他!打断他的腿!让他再也逃不掉。”

    我此生见过最单纯的人是贝雷特,但加亚与他相比也不遑多让。

    我还没来得及反驳,粗手臂如狂风般冲了过来,顷刻间将我笼罩,他把我举起,往地上一扔,我接连撞断了好几棵树,总算稳住身形。

    诺斯说:“当心点,粗手臂,不要损坏了神庙与神像。”

    粗手臂点了点头,在低沉的喘息声中,朝我慢慢走来。

    他无疑是这些狼人中最厉害的家伙,年轻力壮,擅长格斗,与贝雷特的风格极为相似,但却更加凶猛。

    诺斯说:“马斯克同胞,投降吧,在诺斯折断你骨头之前,一切还有挽回余地。你虽然放跑了那个血族仇人,但却救了所有人的命,你是无罪的,无需因此受苦,我把加亚嫁给你,并不会被盖亚责怪。”

    我怒道:“什么叫无罪!我救了你们每个人!要是我把那血族留下来,你们可全都得死了!你们欠我天大的人情!”

    诺斯说:“粗手臂是罕见的满月勇士,他在满月中出生,是我们部落中最强的战士之一。你虽然通晓古语,但说到战斗,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紧盯着粗手臂壮硕的躯体,不禁有些慌张,但我很快镇定下来,心想:“我曾经在转瞬间干掉过一只强大的木乃伊,虽然有些攻其不备,但如果我能召唤出当时的力量,自然能与粗手臂抗衡。”

    但势均力敌的战斗非我所愿,如果能在顷刻间决出胜负,就不能将战斗拖得太久。粗手臂轻视我,同时也感激我,到此刻为止,他一直没使出全力,这是他的弱点,也是我取胜的机会。

    我仰天狂啸,用力击打自己胸口,彰显出强而有力的男子气概,粗手臂大笑道:“这还像个样子,来吧!让我好好把你揍醒过来!”

    我一拳打得太重,一口气没缓过来,大声咳嗽几声,说:“不好意思,最近有些着凉。”

    粗手臂无言的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双足使劲儿,朝我猛扑过来,我露出暴怒的表情,伸手想要拦住他,粗手臂一下子将我拦腰举起,将我在空中转了个圈。

    我骂道:“死狗!有种放我下来!”话音未落,粗手臂将我一抛,我啪嗒一声摔在一旁,来了个狗啃泥。

    粗手臂轻蔑的发笑。我喘着气,爬起身,吼道:“你有种再摔我试试!看我咬碎你的睾。丸!”

    加亚与立瑞克在一旁起哄,叫的好像发。情的母鸡,诺斯与读书虫也大笑起来。发出怪异的嘲笑声。

    粗手臂吼道:“你倒试试看!”他有些恼怒,再度朝我冲了过来,我见状不妙,转身就跑,突然一矮身,躲到了艾诺亚的天使像背后。粗手臂惊呼起来,速度骤降,飞快停住脚步。

    趁着他忙乱的刹那,我从天使像后跳了出来,我脑中回忆起与木乃伊作战时那冲昏头脑的愤怒。顷刻间,我感到可怕的力量在我每一根血管中涌动,似乎随时都可能撑破血管,令我如炸弹般爆裂。这惊人的力道必须寻找发。泄的渠道,就像引导洪水的河道一般。

    我一拳击中粗手臂的脸,他被我击飞出去,我紧随其后,瞬间出现在他上方。他一时有些晕眩,抬手想要拦住我,但动作相当迟缓。

    我大喝一声。伸手握住他的喉咙,将他摁倒在地,我爆发出恐龙般的力量,随着一声重响,大地似乎随着这一击而微微晃动,我的利爪对准他的心脏。久久不动,脸上满是疯狂的表情。

    加亚与立瑞克惊慌的尖叫起来。读书虫与观星者诺斯冲到我们身边。紧张的望着我们。

    粗手臂朝我怒目而视,眼中充满着不甘与愤懑。他咬牙切齿的说:“你以为你赢了吗?你的爪牙根本没法刺破我的皮毛!”

    诺斯说:“别说了,粗手臂,他赢了。”

    我松了口气,缓慢的站了起来,加亚欢呼一声,跑到我身边,拽住我的手臂,喊道:“你赢了!丈夫!你赢了!”

    我脑子里一阵混乱,颤声问:“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我赢了,就不用做你的丈夫了。”

    加亚奇道:“我只记得你说过,谁赢了就做我的丈夫,你脑子太笨啦,这都能忘记?”

    我怒道:“胡说,胡说!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但粗手臂根本没同意!”

    加亚愣愣的望着我,目光中萦绕着失落与悲伤,她小声发出呜咽,就像受伤的幼狼,我望着她的双眼,意识到她并非耍诈,在她单纯的头脑中,她一直以为这场争斗的胜者将成为她的丈夫。

    这在他们部落中算是常有的事。

    我尴尬的说:“抱歉。。。。我。。。。我。。。。”

    粗手臂坐了起来,说:“加亚,放开他,他赢了,可以不用娶你了。”

    加亚大声说:“你骗人!你骗人!我要他!我要和他在一起!”

    她抱紧我,将脑袋依偎在我怀里。我心慌意乱,茫然的望着周围的狼人们,他们用同情的目光望着加亚,也用鄙夷的目光望着我。

    我愤愤不平的想:“当初是她主动向我投怀送抱,不对,是她霸王硬。上。弓,玷。污了我的清。白!又是她拒绝了我的求婚,不对,抽身无情,嘴脸丑恶!现在却倒打一耙,说是要做我的妻子!你们这些狼人做事颠三倒四,当真欺人太甚!”

    虽然气愤不过,但加亚毕竟十分可怜,我于是柔声说:“我不是很了解狼人部落的习俗,但诸位同胞,我还有些急事,能不能等我完成这些麻烦事儿,再来商议与加亚的婚事?”

    加亚破涕为笑,抬起头,双眼放光,她嚷道:“真的?你答应娶我了?”

    我使出挚友先生张千峰所传的阴柔化钢、蒙混过关之法,含混的说:“只要我们能再见面,一切都好说嘛,你长得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而且我们曾经经历过这么美好的时刻,对我而言,那可是第一次与女人如此亲密呀。”

    她红着脸,低着头说:“原来那是你的。。。你的初。夜,那我更不能不负责任啦!你放心的离去吧,马斯克,我会像称职的妻子那样,在家里等候你回来的。如果我生下男孩儿,就叫。。。。”

    我不再听她唠叨,抬起脑袋,45度望着星空,刹那间,我体会到了那些抛弃妻子的人渣心中那卑劣胆怯的心境。(未完待续)
正文 十四 狼人与血族之战
    这显然是一位血族,从模样上看,他有着惊人的吸引力,双目宛若血月般宁静,面色苍白而坚毅,留着整齐的长发,下颚处蓄着金色的短须。他给人以莫名的威压感,仿佛他天生比眼前众生要尊贵许多。但他眼中流露出令人捉摸不透的情绪,我可以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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