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胆雄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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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中岳
第 一 章 祸起萧墙
五月初夏。
南北大官道天清气朗,气候温和,是旅客们最惬意的时节,仅偶或下一场暴雨,车马行驶略为增加一些困难。
以往,这条大官道旅客并不多。
但自从京师从南京北迁之后,三年来旅客增加了十倍,政治中心北移,商业也随之繁荣,大宗的货物往北运。
大批的移徙富户与贫民,由官兵护送大量北迁,沿途死亡枕藉。
要把京师装饰得与南京一样繁荣,仅把江南的富户迁来是不够的,必须有执役的贫民参予,所以连贫户也被迁来,而且贫户比富户多几倍。
从引,奠下了北人南养的社会形态。
因此,南北大官道与大运河,便成了南北交通的大动脉,水陆交通空前活跃。
北面,永乐大帝再三北征,深入大漠,扫荡大元帝国余孽,用意就是巩固北疆的边防。
南面,大军仍在越南东征西讨。
南北两面连年用兵,大官道忙碌的交通状况可想而知,军需运输频繁,普通的商旅因此反而获得安全保障。
沿保定庥至真定庥这段地面,连宵小蟊贼也几乎绝迹,被抓住是唯一的死刑。
旅客如果碰上军运的军队驮队,交通将发生严重的阻塞,必将耽误行程,急于赶路的旅客,会急得跳脚抱怨,经常会错过宿头。
沿途的市集村镇,皆建有勉可供应小队旅客暂时食宿的小店。
京师北迁仅三年余,这条大官道的市镇日渐繁荣,由于有大批南人北移迁徙(强迫迁籍),也逐渐改变了北地风貌。
蒙古人在北平建了大都,但那时没有南人北移,因此建都近百年,这一带依然地广人稀。
以目下的真定庥来说,大明皇朝建国不足五十年,仅在迁都的三年中,人口便增加了十倍。
增加的几乎全是军户,本地的人口并没增加。
目下的真定府,与大运河旁山东西部的德州府,是两大练兵场。
中军都督府与左军、前军都督府,所属各精锐军卫,调抽官兵十分之一,在这两地集训。
每年秋后,调到京师接受校阅,个人战技与军伍阵法不及格者,一律降级、罚俸、调职、转拨边地。
所以把这两卒府城形容为兵城,确是名实相符。
曹世奇单人独骑,从保定城南下,走了六天。
这天近午时分,距新乐县还有三十里,整整浪费了三天工夫,走走停停,无法按脚程赶宿站。
运气不好,共碰上了五大队南下北上的军运车队。
军运优先,旅客的车与马,皆禁止超越前进,不得不停下等候军运队过境之后才能就道。
好在他不急于赶路,千里迢迢返回江南,急不来的,急也没有用。
他真有点后悔,应该乘船从大运河(漕河)走的。
真定府以南,交通情况才能改善。
他想到夜间赶路,军运通常不会在夜问行动。
刚到达榆沟集,南面打前站的一队骑军,已经驰抵南集口,几名负责清道的官兵,已开始吆喝着,要乘车马的旅客暂避,避到道旁不许移动。
集场在北面,距官道约百十步。
今天不是集期,集场冷清清,场四周的食店多数大门紧闭,仅有三两家小食店仍做生意。
午膳时光,一家小店前拴了几匹坐骑。
他策马驰向小店,心说:还有和我一样,准备走夜路的人。
那些坐骑的鞍后,有走长程旅客所用的马包,所以他认为是与他一样的长程旅客,知道不便在军运严重拥塞道路时赶路,避在集上等候天黑再动身。
在拴马桩上拴妥坐骑,踏入店堂便愣住了。
难怪这些旅客避开官道,在这里暂留了。
原来这些有男有女的穿骑装旅客,大半的人佩有刀剑凶器,途中如果让那些军爷看不顺眼,很可能引起轩然大波,说不定冤哉枉也。
十八岁便外出遨游天下,跑遍了大半壁江山。前后六年岁月,见多识广,精明机警,只消瞥上一眼,便知道这些人不好惹,全是些刀出鞘剑离匣,流血五步的货色。
那时,移民的政策还没终了,仅数量减少许多而已。
那些往北或往西,以及向云贵迁徙的百姓中,与故乡亲友并没完全断绝往来,亲友可以前往迁徙地与他们小聚。
因此以家丁、佃户、仆从等等名义,暗中聘请一些武艺高强的人来做保镖。
这些人可以合法地公然携带防身武器,唯一不许携带的是两个力以上的弓箭。在盗贼出没的危险区,则可携带猎弓。
店中的人,共有十四名男女,分为三桌进食,似乎不是同一路的人。
没错,是所谓家丁、佃户、仆从一类人,其实是保镖、护院、打手,这种人才有合法的在外地行走路引证明。
但也可能是伪装的不法江湖浪人,有各式各样的伪造证件,有各式各样合法或非法的身分。
所有的目光,几乎全向他集中。
他年轻力壮,身材修长,满脸风尘,但粗眉大眼线条分明,浑身充满活力,所穿的青骑装更露出剽悍的鲜明气质,仪表非俗,难怪吸引这些豪客们的目光。
仅管他脸上的神色显得一团和气,也没有令人心慑的凌厉眼神,但有见识的行家,一定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可以欺负,可以任意凌辱的危险人物。
一名店伙上前含笑招呼,将他引到壁角的一张食桌,奉上茶。
“小店茶肴有限,客官请见谅。”店伙客气地先赔不是,“后天才是集期,平时只能张罗一些菜蔬酱料,请问客官要吃些什么?小店如能张罗,定然让客官满意。”
“我这人天生的酒囊饭袋,有什么吃什么。”他笑吟吟一团和气,不会让店伙为难,“烙些饼,来几味酱菜,能把肚子填满就好,哦!不妨来两壶酒。”
店伙是欢迎这种随和的食客,欢欢喜喜地到厨下替他准备食物。
左首近窗的一桌,食客是一位女骑士,一身墨绿骑装显得曲线玲珑,身段极为诱人,青春年货刻画在脸上、身上。
反正芳龄二八或二九的青春少女,本身就是美的代表,不需装饰夸张就具有可观的吸引力。
可是,那女郎脸上的神情,可就令不敢领教,平空多出几分令不人敢造次亵渎的神韵,以冷若冰霜四字形容,极为传神。
女郎冷电似的目光,不时射向对面一桌的四名壮年食客,眼神十分单纯:憎恨。
可想而知,女郎的冷若冰霜神情,必定与这四位食客有关。
四位食客相貌粗野狞猛,所佩的刀剑分量颇为沉重,四双闪烁着暧昧眼神的怪眼,向女郎集中。
粗豪的怪笑不时入耳,显得他们一直以评头论足的荤话,让女郎听得心里不自在。
女郎也佩了剑,还真像一位身手灵活的女跑解。
女跑解也就是马戏班的女演员,跑遍天下见过世面的江湖女英雄,听惯了各式男人的荤话,应该不会介意一些不堪入耳的无聊调笑。
但现在不是在跑马场上,说荤中就不上道了,难怪女郎生气,气氛不对。
看清了情况,听了几句下流话,他心说:这几位仁兄再不知趣收敛些,保证会有麻烦了。
赁他的经验估计,这位年轻女郎决不是省油的灯。表面看所流露的气质,很像在江湖混口食的女跑解。
但真正内蕴的神韵,却不是一个闯道混世的女光棍,装出来的骗人表象,瞒不了真正的行家。
果其不然,不远处一桌的三位中年食客中,有一位真正的行家,用一声轻咳吸引那四位仁兄。
“太行四彪。”中年食客相貌堂堂,声如洪钟,“你们如果再嘴皮子上大放狗屁,大概只能活到这么大的岁数了。”
四个人全都踢凳而起,怒形于色。
“去你娘的多管闲事。”为首那位眼似铜铃的,嗓门像打雷,“你认识咱太行四彪,显然不是不知死活的阿猫阿狗,我大彪却不知道你是老几。”
“我排行三,江湖上当然没有我老三的地位。我认识你,你当然不知道我是老几啦!”中年食客修养到家,似笑非笑讽刺味十足,“我是为你好,你这混球却不知好歹,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去你娘的!你是为我好?混蛋!”大彪满口粗话,三句话就有两句骂人。
“不但是为你好,也是为大家好。”中年人仍然一团和气,对挨骂并不计较。
“什么意思?”大彪沉声问。
“这条路上管制有如军区,出了事故军方都会抢先一步处理,带入卫所关起来。那些军爷们是不饶人的,不像州县衙门,处事是大事化小那么简单,你们如果被杀死,咱们这些人谁也脱不了身。”
“你混蛋!你能杀死咱们太行四彪?”
“我不能。你们很了不起,是大庙的神佛,我哪敢惹你?”
“那……”
“这位小姑娘。”中年食客指指女骑士。
女郎冷森的目光,似乎更为冷森了。
“一剑三奇,没有你的事。”女郎冷冷的说。
太行四彪全都脸色大变,被一剑三奇的名号吓了一跳,凶焰尽消,神气不起来了。
一剑三奇欧阳虹,大名鼎鼎的江湖游侠。
而太行四彪,只是保定府西面,山区中颇有名气的屯主,屯垦区其实并不在太行山深处。
地方之豪与天下之豪,不能相提并论。太行四彪只能算地区性的豪霸,一剑三奇却是天下之豪。
大彪打一冷战,目光回到女郎身上。
女郎刚才向一剑三奇说话的口气,任何人皆可听出含有托大味。
“你们最好仔细看清记牢。”一剑三奇稍停片刻接着说,“她就是这两年来,名动江湖的武林新秀之一,剑术神鬼莫测,勾消了不少魔道名宿邪道高手,名列武林三女杰的幻剑飞仙尚绿云姑娘。阁下,好好记住了。”
大彪抖了一下,乖乖转身落坐低下头进食。
曹世奇一直就留心事故的变化,颇感惊讶!
原来这位年轻美丽的女郎,是近两年来名动江湖的女杰幻剑飞仙,剑术惊世轻功超绝的女英雄。
他久走江湖,听说过这位女杰的成名传闻,从未一见庐山真面目。
天下大得很呢!成名的人物上千上万,能萍水相逢的人并不多,在一起打交道也无此缘分。
今天,他看到这位名动江湖的女杰了。自然而然地,他向幻剑飞仙善意的一笑。
很不妙,这一笑坏了。幻剑飞仙正在火头上,自然而然地以恶劣的心境,来衡量他的笑,毫无疑问地把好意误解成恶意。
“你也要对本姑娘无礼?”幻剑飞仙找上了他,明亮的凤目冷电再现。
两张食桌相邻,相距最近,找最近的人出气,是正常的反应。
见面的第一印象最为重要,显然幻剑飞仙对他的第一印象差透了。
他对幻剑飞的第一印象,起初印象十分良好,后继的变化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油然产生反感。
如果是早两三年,他会立即产生过度的反应,很可能会反唇相讥,被误解势将怒火上冲。
现在,他已不再年轻气盛,二十三四岁的青年,智慧该已圆熟自制。他摇摇头苦笑,不再理会埋头进食。
右首的一桌,是两男一女。两个男的年约半百,身材修伟,但脸孔和流露在外的气概,平平凡凡毫无特点。穿的是直裰平民青布服,佩了平平凡凡的剑,像许多在路上南来北往的四方贾(小行商),毫不出色。
女的似乎也有四十上下,眼角有显明的鱼尾纹,表示芳颜已逝,相貌也平平凡凡,粗青布两截衣裤,也青蛙是景况不佳的贫妇。佩剑外面加了布囊,看不出剑的外形和品质。
“小兄弟,你的修养不错。”那们留了大八字胡的中年人,扭头向他和气的说。
“人有时候必须识趣。”他放低声音,表示他不想再生枝节,“也必须在某种时候,放弃一些坚持;在某种场合,承认某些强权;这也是无奈,并非胆小怕事。如果对任何芝麻绿豆的小事,也斤斤计较保护自尊,日子是非常难过的。”
“这……”
“前辈,你该比我懂。”
“小兄弟,你的日子很好过吗?”中年人含笑问,眼神中却有不同意不以为然的神情流露。
“大多数是很好过的,我对这世间要求不多,这世间也没欠我什么?”
“像你这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此豁达宿命看法的修养,确是少见。贵姓?”
“小姓曹,曹孟德的本家。请问前辈贵姓?”
在外游荡的人,通名攀交以表示友好,但如果仅通姓,就表示不想进一步结交。
“姓张。”中年人泰然介绍同伴,“敝同伴姓李,这位大嫂姓王,咱们是知交,一同前往河南访友。曹小哥似乎身无长物,不像是闯荡江湖的同道呢!”
“小可是行商,也算是半个江湖人吧!”他心中明白,这三位男女前辈,不可能真姓张姓李姓王。更重要的是,那位王大嫂决不是大嫂,化装术极为高明,易容术更精深。
化装术与易容术是两码子事,难易的程度相去霄壤。化装术仅凭各种小器物而改变外型。易容术不需外物,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