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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戏凰-第15章

小说: 戏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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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逍遥子的酒意顿时醒了三分,他用力拧着熊琛的脸颊:“熊琛,你怎么啦?”



    熊琛全身一震,猛地回过头来,他脸上的青气瞬间消失,雪花飘飘洒落,一如方才。



    “师傅,我喝醉了师傅,这晚我们到哪儿睡觉去?”



    逍遥子呵呵笑着,摸摸光滑的下颌:“身上有金子,你怕找不到地方睡觉么?”



    ****回到竹林后,熊琛更加用功练剑了,现在他不光刺太阳了,就连晚上的时间,也用来刺月亮了。



    这一年的夏天,距离熊琛拜逍遥子为师傅练剑,刚好两年整,这两年里他只练了一招。



    一剑刺向太阳!



    两年时间里他废寝忘食,从不间断,时刻不停甚至日以继夜这一剑,两年里他足足刺出了一百二万剑。



    他没有和任何人交过手。



    逍遥子也没有传授过他任何交手和刺杀的经验。



    逍遥子曾对他说过:“当你重复一个动作达到一定的数量时,你就和和这个动作,这把剑以及你要刺的目标之间产生一种玄妙的感觉。”



    熊琛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他感觉自己能够一剑干掉任何人。



    他甚至感觉连师傅逍遥子在他的剑下都来不及拔剑。



    师傅的剑也许和他的剑一样的快,可是——熊琛垂眸看着握在手中的长剑——我的剑,根本不用拔。



    在杀手中,真正高手的判断标准,绝不是请一堆的武学名家搭一个擂台,两位选手登台后作揖单挑然后看谁能杀了谁。



    没有规矩,没有限制,没有道德,只要我能杀了你,我就是比你更高的高手。



    所以杀手的危险也不仅仅在于完成刺杀任务时的危险,更在于排行榜上其他的杀手把你列为刺杀的对象,因为他要靠杀你来令他的排名更靠前。



    排名越靠前,杀人的酬劳就越高。



    但最可怕的杀手,是根本不在排名榜上的杀手。



    熊琛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杀手。
第二十七章 小试牛刀
    这天清早熊琛还在梦中练着他的第一百二十八万剑时,逍遥子已经在灶下洗米做粥了,他这两年很少有这么早起床,也很少会亲自下厨弄饭,可今天,却是一个例外。



    当鸡鸣头遍,熊琛条件反射般从床上一跃而起,捉起放在枕边的脱鞘长剑,嗖的一声往前方的空气刺去。



    剑气霍霍,一室生寒,半开的窗户外,竹叶簌簌而落,在汹涌剑气的辗转下,化为一团青翠的薄雾,散落在竹林内外。



    有响亮的鼓掌声啪啪响起,逍遥子倚在门槛边上,拿着几根正滴着水的鲜嫩水葱,嘴角噙着满意的微笑,看着他的徒儿。



    “不错够霸气了,你能在瞬间发出这样凌厉的剑气,足够去当一个神出鬼没的杀手了。”



    熊琛转过身,满脸诧异地望着逍遥子,他跟随师傅两年有多了,从未见过他早起,今天可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师傅,是不是要外出?”



    逍遥子很是满意熊琛的灵敏反应,这小子除了埋头练剑,脑子也在同步练着,这样的徒儿走出去,他逍遥子脸上才有光彩哪。



    ““嗯,快起床,一个时辰后我们出发!”



    熊琛像一只矫健的猴子,一个箭步抢到逍遥子身前:“师傅,—无—错—小说 M。{qul}{edU}。我们去哪?”



    “江湖,真正的江湖,你已经练了两年的剑,也是时候去见识一下什么叫江湖了。”



    熊琛把头埋入清洌的水中,尚自混沌的灵台随着水流的冲洗,慢慢清醒过来,他抬起水淋淋的脸。



    “什么是江湖?”



    逍遥子摸摸光滑的下颌,这徒儿不练剑的时候,就是一个好问的娃娃。



    “江湖啊,就是一个世界,一个精彩的世界,带着血泪,带着意气风发,也带着困窘潦倒的世界,你如果踏入了这个世界,就必须随着它的节奏去走路,否则,你就会成为一颗微尘,被大风刮走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熊琛抹去脸上的水滴,望着一脸怡然说教的逍遥子:“师傅你不也在江湖里混了几十年么?既然你没有被大风刮走,那徒儿自然也是刮不走的。”



    逍遥子走入灶下,把手中的香葱放在砧板上,拿起菜刀,一下一下,动作轻柔地切着葱花。



    看着翻滚在锅里的葱花,逍遥子徒然生出感概:“混了几十年的江湖拿惯了杀人的剑,竟然不会用切菜的刀了熊娃儿,你说,我是不是老了。”



    熊琛用火钳把灶膛里的火压灭,这粥的火候已经够了,再煮便老了。



    “不老你不是常说什么宝刀未老么?既然是宝刀,又怎会老?如果你真的感到自己老了,那可以回来竹林里,天天坐在石头上听着鸟儿唱歌,饿了便到灶下煮一锅粥,困了便上床睡觉,这样的日子不是挺逍遥么?”



    逍遥子嗤笑一声,淡然道:“江湖人的退路只有两条,一就是你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匍匐在你的脚下膜拜你,等待着比你更强的人出现,将你从神坛上揪下来,这样的话,你曾经荣耀过,就算最后死无全尸,也会是后人口中的一段传奇,另一条就是一生郁郁,在和强敌对决时,竭尽全力,最后还是血染黄沙这条路有点悲壮,可却是绝大部分江湖人的归宿,师傅我将来可能也是这么一条归路。”



    熊琛哦了一声,从碗橱里拿出两个大海碗放进水盆子里,仔细搓洗着,江湖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还不太懂。



    喝过白粥,逍遥子换过一身质地柔软的白衣长袍,熊琛却是一身青色的短打衣裳,长剑就这么拎在手里,两人踏着未曾消失的露珠,走出了竹林。



    “师傅,走哪边?”



    “南。”



    “去哪儿?”



    “李家墩。”



    “做什么?”



    “杀人,赚金子。”



    “谁给的金子?我怎么不知道呢?”



    “废话,自然是雇主给的银子,你每天除了吃撒,就是练剑,怎会知道?””为什么要杀人?“”这是雇主和要被杀那人之间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要做的事只有两件,一就是杀人,二就是收钱。“”可那人该不该杀?“”你问的太多了,这不是你该管的范畴。“熊琛闭了嘴,究竟逍遥子是他的恩人,也是他的授业师傅,既然有些话他不愿意说,那他便不问。



    可一刻钟后,熊琛又问起了另外的一个问题:“师傅,你赚了那么多的金子,那些金子到哪儿去了?”



    “好小子,这么快就在算计着师傅的血汗钱的去向?告诉你,钱我早就花光了,没你的份。”



    “我不过是随口问问而已,我要金子银子,就自己赚去,不会要你半个铜板,你放心好了。”



    逍遥子笑眯眯地望着一脸跃跃欲试的熊琛,道:“你想赚金子银子,是不是?那这次的刺杀任务就交给你,如果你能在今晚三更时分,活着回来见我,这次的酬劳就归你。”



    “杀谁?”



    “李家墩的大财主,李天伟。”



    “好。”



    ***这晚的三更,逍遥子倚在李家墩外的大愧树下数着星星,今晚的星星特别多,特别亮,他数着数着,竟然泛起糊涂来了。



    “第三千九百八不是第三千六百七十六不,是四千零三”



    有风掠过,带来一股淡淡的杀气。



    杀气在他身后七尺外戛然而止。



    “好了?”



    “好了。”



    逍遥子从身旁的石头上拿起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反手一扔。



    “三百两金子,够你买三百亩的地来盖庄园做员外了。”



    熊琛捧着手中的包裹,黯然一笑:“三百两金子和三百个铜板有什么区别呢?我纵然盖起一座宏伟的庄园,也没有人陪我一起住,那不是浪费了么?”



    逍遥子哈哈大笑,栖息在大愧树上的野鸟被他尖利的笑声吓得展翅扑棱棱飞远了。



    熊琛打开包裹,黄金可爱的金灿灿色彩将他的脸染成金灿灿的,他拿起一锭金子纳入怀中,然后把剩下的金子重新包起来。



    “师傅,这金子可以买多少馒头?”



    “很多很多了。”



    “我留下了一锭,够我俩买米买油买盐了,剩下这些金子,我打算全部买馒头,派给那些流浪的,穷困的,生病的人吃,你看好不?”



    逍逍遥子抬头看着璀璨的星空,淡淡道:“金子是你的,你爱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不用问我。”



    熊琛笑了笑,将金子放在脚边,也抬起头看向天上。



    “师傅,这样的生意多不多?”



    “不多,一年大概可以接四五单。”



    “天亮后,我们去哪?”



    逍遥子笑嘻嘻得拍拍熊琛的肩膀,这小子长得真高,我原本想摸摸他的头,可这要踮起脚尖,这可是有失为师尊严的事,只能拍拍肩膀了。



    “到城里去,好好吃一顿,怎么样?反正你身上有大把的金子,吃不穷你的。”



    “好。”
第二十八章 我老了?
    太阳当空照,盛夏的阳光格外刺眼格外热情,逍遥子皱起两道纤细的眉毛,举袖抹抹额上的汗滴,暴露在阳光下赶路,可是一件苦差事。



    逍遥子一向不骑马,因为骑马就得养马,他既然名号为逍遥,又怎会浪费时间去侍候一匹畜生。



    所以每次逍遥子此外用的都是两条腿,看今天在灼灼酷日下,逍遥子心中确实在懊恼着这几年为何不在山谷内调养几匹骏马出来。



    路旁的茶寮里飘出了卤肉咸菜的诱人香味,逍遥子看了看飘荡在茶寮外的红绸招牌一眼,吸了吸鼻子,对熊琛道:“熊琛,今早的早饭还没吃吧?来来来,不忙赶路,先到里面坐坐,躲躲日头。”



    熊琛耸耸肩,抬眸看了一眼居于顶上的太阳,又看了看师傅额上细密的汗珠,他心里有些纳闷,师傅的武功那么厉害,为何还怕太阳嗮?



    他哂笑一声,道:“师傅你一把年纪了,竟然还怕太阳晒。”



    逍遥子闻言忍不住憋了熊琛一眼,这小子果然不是在吹牛皮,在烈日的炙烤下,竟然滴汗全无。



    熊琛也不回避逍遥子啧啧称奇的眸光,淡淡道:“很多年前我就习惯了在太阳底下行走,在吃苦耐劳这方面,师傅你肯定比不上我。”



 ; ; %无%错%小说 M。quledu。coM 他俊朗的眉眼内浮动着一层隐忍的痛楚,在九道山庄为奴那六年的艰苦岁月正在脑海中翻腾不休,他的心一抽一抽作痛着,十四岁那年,他就和山庄里的男奴隶一起,背着一两百斤的烂泥,行走在庄子后山崎岖泥泞的小道上,从早到晚来回数十趟。



    那几年的日子很苦,可他心里藏着一块温情的角落,这份温情,就如暗夜里的灯火,给他希望,给他憧憬,可惜如今那份温情已经消失殆尽,那个令他辗转难忘的人儿,已成云烟。



    小岚,小岚,熊琛在心里轻轻呼唤着,离开九道山庄前那回头一瞥,我看到的一个血肉模糊不成人形的小岚,那一刻我的脚步虽然在移动着,可我的心已经死透透了,九道山庄我好恨!



    逍遥子被徒儿噎了一下,也不以为忤,只是快步走入茶寮,寻了一张靠大路的八仙桌坐下,对拿着抹布上前的茶寮老头道:“给我冲一壶上等龙井,切两斤卤肉,六只卤蛋,一碟咸菜。”



    茶寮老头仔细擦拭着八仙桌子,满是皱纹的脸颊上全是讨好的笑容:“这位大爷,我们这里只有白开水和普通的绿茶,没有上等的龙井,卤肉有卤水牛肉和猪肉,你要哪一种?”



    逍遥子嘿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锭碎银,抛给茶寮老头:“没有就算了,上两壶白开水吧,牛肉猪肉各要两斤,酱汁里多放点辣椒圈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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