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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流氓天仙 永夜-第56章

小说: 流氓天仙 永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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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的熊地精们对这面大荒原上有价值的东西简直了若指掌。
    “说!”凌云大手一挥,“说出来有奖!必须是赚钱快的,不包括基本民生。”
    凌云现在心里一片敞亮,他把这个熊地精代表拉进来开会,并不是表示对他们的重视,而是看重了他们作为本地强盗的优势——这些熊地精熟悉荒原附近的环境,不管是食人魔部落还是野人部落,或者是他们地精,他们全都很了解。
    “老爷,你听说过大荒原埋藏的宝藏没有?”熊地精果然不负众望,第一句话就将大家的胃口给吊起来了。“在这片辽阔的大荒原地下,有一座天然的精金矿山。”
    这话一出,在坐各位全都惊了,只有凌云坐在亚古兽皮软垫上嘿嘿傻笑。
    大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地精疯了,第二个反应就是星翰领主大人也疯了。这两个人一个严肃一个傻呵呵的笑,好像这件事情跟真的一样。天然矿山是什么概念?凝结度和完整度都和矿石是两个概念的天然矿山往往会出现大块大块的已经成形的金属。这种天然形成的金属多半是因为地下的压力和热量被自然凝结,纯净度高得可怕。
    一块人为冶炼的标准铁锭一般只有五斤重,可是如果把一块天然凝结的铁矿切割成标准铁锭大小的话,重量往往会多出三四倍以上——地下的压力将这些金属仅仅的挤压,融化的铁水又将它们重重包裹,其质量和密度与人为冶炼的不可同日而语。
    精金是这个大陆上最为贵重的金属,与和它齐名的密银、银髓、出产在深海之中的海魂黑铁、最为罕见的斯堪迪那威亚等等贵重金属一样,其价值都远远超过十倍重量的黄金。这些贵重稀有的金属具有的特性让他们挤身到比晶核更为珍贵的行列。
    在所有贵重金属中,精金这种罕见的贵重金属有一个最容易辨认的特点:它重,非常重,非常非常非常重,巴掌大的一小块精金重量甚至可以达到五十斤以上。
    暂时不管它的金属特性,单从价格上来将,它在重量上的优势就已经奠定了价格的基础——除了斯堪迪那威亚之外,没有任何一种同体积的金属可以超过精金。
    在锻造武器的时候加入一点精金,可以让武器变的锋利无比,在盔甲中加入一点精金,盔甲会变的坚固无比。如果说有哪个弓箭精灵手奢侈得可以使用精金箭头的弓箭,并且有能力将它的准头取准的话,他立刻就会晋升到世界级强者之列——精金最大的特性就是破甲与湮魔,任何坚固的铠甲在和强大的魔法在一个精金装备的战士前都会黯然失色。
    精金矿山是什么概念?能够称得上是山的,起码也得有几十米高吧,饶着走一圈得有几百米长吧?除了那些天然形成的精金之外,还有高纯度的精金矿石可供开采。简单来说,如果要按照黄金兑换的话,这么一座精金矿山可以换来几十上百倍以上的黄金。
    那些天然形成的精金往往价格比冶炼出来的高上百倍。
    “那不太可能。”菲历克斯皱了皱眉头,这已经成为了她最近的招牌性动作。“如果真的有这么大一座天然精金矿山的话,这片土地早就已经打的乌烟瘴气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不,他说的是真的,这片土地下真的有一座精金矿山。”领主大人肯定了熊地精的想法,他等的就是地精的这个消息。
    《唐三波罗游记》有过关于这座精金矿山的记载。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土地本来富饶而美丽,上面生活着不少勤劳而善良的百姓。其中有一对行医的夫妻,男的叫许仙,女的白素贞,他们和其他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过着勤劳而幸福的日子。这对夫妻医术精湛,而且绝不收红包,开的都是老百姓看得起病的价格。而且他们经常赠医施药,深得百姓爱戴。
    就这样,这对夫妻幸福生活了许多年,还生下了一个儿子,一家人更是融洽和睦,羡煞旁人。
    好景不长,有一天,这个小村子里忽然来了一名叫做法海的法力高超的传教士,而且修建了一座精金结构的教堂,取了个名字叫做精山寺。这和尚游手好闲正天啥事不干,见人就拉去教堂里做传教士。有一天,这和尚撞见了白姑娘,白姑娘惊人的美貌让他垂涎欲滴,编了个谎话欺骗许仙说他老婆是蛇妖。这许大官人也不知道中了哪门子的邪恶,竟然也相信了自己的老婆是蛇妖,结果跟了法海去做了传教士。
    这下白姑娘不乐意了,带着一帮子姐妹上精山寺去讨公道,可法海本来就是垂涎白姑娘的美貌,哪里肯妥协?白姑娘连带着姐妹们哭了三天三夜,那泪水都汇聚成了一条小河,最后法海终于引得天神震怒,天神授予了白姑娘一身的法力,让她代为惩戒这个异教徒。
    有了这身法力,白姑娘再次上门讨公道,可人家法海就是不给面子。想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再想想里面的相公,发怒的白姑娘终于来了一招水漫精山,将富饶的田地冲成了一片荒原,而这做整体精金的寺庙也随着这场洪水永远被掩埋在了地下。
    “我过来的时候有读到关于这座精金矿山的记载。如果你们的祖先没有骗人的习惯的话……”领主大人从自己的箱子里面抽出一本书摆在桌面上,“这片土地之下肯定存在着一座精金矿山。只要找到它,我们就可以衣食无忧很长一段时间了。”
    《唐三波罗游记》是一本被许多旅行者奉为经典的名著,这名伟大的传教士用自己的脚丈量了大陆的土地,是一名值得尊敬的学者。如果他都这么说的话……
    “发财了!这么多精金!”暴发户小财迷第一个跳了起来,两个眼睛直冒金星。“有这么多的精金,我们可以建城堡,建军队,建里自己的城市……”
    “嘿嘿,有钱想干什么都行。”领主大人嘿嘿一笑。“以后出门我们骑马都两匹,骑一匹拖一匹,馒头吃两个,吃一个扔一个。”
    “可是具体的位置在哪里呢?”最稳重的菲历克斯提出了关键性的问题。“我相信这位伟大的传教士的记载,可是书里并没有记载具体的位置。”
    “我知道,有一些冒险者曾经找到过这座精金矿山,可惜他们都死了。”熊地精代表开口说道:“那座地下矿山现在应该是处于暗精灵们的地盘,这群小娘们保护自己地盘的心理很强。”
    熊地精话音刚落,就迎来了领主大人的一巴掌。他刚刚得到了新的身份奖赏过度兴奋,根本忘记了这里的三当家是个暗精灵。
    “对不起对不起……”熊地精连连道歉,他看到三当家的已经抽出了满是倒刺的匕首。
    “让他将功赎罪。”领主大人大手一挥,拦住了卡夏的动作。“你今天要不说出个所以然来的话,我就把你从山上扔下去。为什么没有人来开采这片矿山?”
    “我不知道,老爷。”熊地精都快哭出来了。
    既然冒险者都能够找到这座精金矿山,国家机器更没有理由找不到。而找到了之后不去开采,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猫腻。
    如果不是大荒原之中有如此多的强盗和土匪,这里早就应该会变成某个国家的领地了——这是个历来已久地老问题了,这片荒原实在是太大了,漫无边际的大荒原提供给强盗可以藏匿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接壤的深渊地穴、横断峡谷、星翰草原、琅玛雪山脚下的针叶松林和盐碱地森林都能在必要的时候作为藏身的她地方。这么大的范围根本无法用军队进行围剿,而且辽阔的而无处不在的河流也成为一个辎重运输的难题。
    可作为国家机器,从根本意义上来说跟冒险着不同,撇开围剿强盗不谈,只要大军进驻矿地,任何强盗绝对都不敢朝前靠。辽阔的河流可以改道,可以架桥,这些冒险者眼中的难题在国家机构根本就不成难题。特别是放在老狐狸一样的国王陛下那里,根本就是小儿科的问题。
    肯定有其他什么原因,才所有的国家都不把手朝这片矿山上伸。凌云心里跟明镜似的。
    星翰之王 九十三 领土大扫除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4…22 16:53:00 本章字数:2779
    “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凌云把那个熊地精拖了上来。“你不是想自己留着以后去挖吧?”
    “老爷,我是忠的!怎么可能会这么去想。”地精大呼冤枉。“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也有几次一些国家派遣军队来过这里,可是没过几天就统统回去了。”
    “好像我见过。”阿里托着脑袋回忆。“几年前是有军队从琅玛雪山路过前往这片地区。”
    “既然国家军队都没办法,我想还是暂时别打那片矿山的主意,想想正经的吧。”菲历克斯把大家的思维拉回了现实。“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储备的粮食只足够消耗两个月的,武器装备不够发,如果不加快进度建设的话,一旦荒原的暴雨来袭,我们都会生病的。”
    “建设的问题交给豁斯比矮人,明天带一部分熊地精去砍伐木头。”凌云点了点头说道:“山下那一片树木足够我们用的。另外派出斥候去联系暴风城,让他们送些牲口和粮食过来。现在必须的就是储备粮食,明天我们先去清扫一下强盗巢穴。”
    “清扫强盗巢穴?现在我们唯一的目标就是领土建设。”菲历克斯摇头反对。“过多的战争会拖垮我们的。现在不用去担心强盗,我们在这里很安全。”
    “谁告诉你们我为安全担心的?”凌云把那本厚厚的唐三游记拿在手拍了拍:“我不是说了别把目光总停留在填饱肚子保护自己上面吗?”
    “可这和清扫强盗巢穴有什么关系?”利薇雅公主发问了。“现在我们根本没钱啊。”
    “就是为了快速发财我才选择了去清剿强盗。你想想,一个强盗部落我们能搜刮出一百多万金币来,如果我们去食人魔的部落搜刮,不是更多吗?”凌云说道
    “你想去抢劫强盗?”在坐的四个美女齐齐的抽了一口凉气。
    “是的,这是最快的致富方法。”凌云丝毫不在意大家的惊讶。“这里什么都没有,就是强盗多。我相信强盗们已经累积了不少财富等我去拿了。”
    “可是也不能为了赚钱就去做强盗啊!虽然对方是强盗,但这样的行为始终不高尚。”菲历克斯不满了:“你这样和强盗有什么分别?”
    “当然有分别。强盗们是抢劫别人的财富,而是我领主,我有权利向脚踏这片土地的每一个人收取人头税。”领主大人夸夸其谈,丝毫不为自己的无耻感到脸红。“我有义务保护我的子民和奴隶,有义务将这片领土建设得更繁荣,那么我就有权利向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收税。我说的没错吧。”
    “按照帝国法律来说,是没错……”菲历克斯咬着嘴唇,“可是……你凭什么以为强盗们会给你这笔税收呢?到最后肯定会发展成战争的。”
    “强盗们当然不会乖乖的交钱。肯定会引起一定的冲突,但是那不能说成是战争。”凌云提醒了菲历克斯的措词,“不向我交税的可以把他们划分到暴民一类,即便是当场杀掉,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如果他们敢向星翰的护卫军发动攻击的话,我将把他们视做叛变。”
    领主大人的意气风发让熊地精代表有点羡慕,这种打着国家名义,将抢劫这种强盗行为变的合理、合法、合情的,天下恐怕就只有星翰这一家了。
    “而且我们必须先要教他们乖乖的听话,不然我们以后不管是建设领土、种植庄稼或者是放牧,强盗们只要每天都来和你捣乱,那你什么事也干不了,每天就防守反击吧。”凌云对着一群看傻了的人说道:“而且我们这里是国家唯一一块处在大荒原上的领土,以后要是有人客人来看我们,半路上被抢劫了,摆着面子在那里也不好看吧?”
    “这个我同意。”说到这里薇仙也点头同意,不过又想了想说:“但是有点难度就是了,刚刚听那两个熊地精说。这里地强盗团伙实在是太多了,数量也远远超过了我们村民自卫队的兵力。”
    “但是……我们领地内的人口很稀少。而且士兵连盔甲武器都不全,这样的话,先期我们还是以防御为主吧……你看呢?”菲历克斯停下了笔,抬头问道。
    “你们错了!最好的防御其实就是进攻!”领主大人掠了掠自己的长发:“消极防御是不可取的,我们先向强盗发起进攻!就允许荒原上的强盗抢别人,就不允许我们去抢强盗的?”
    “按照我们地实力,对付强盗,只要是逐一击破,我想按照我们的实力应该不会输。但这样做太耗费精力了。那我们的发展和建设怎么办?”菲历克斯有点信心不足的样子:“而且,战争是很花钱的,我们根本就没钱。”
    “战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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