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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云梦仙缘卿袖色-第37章

小说: 云梦仙缘卿袖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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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就是这对有情人把他寂静、有序了万年的鬼界搅得一团糟。

    这个回忆着实不太好,以至于隔了万年后,阎王爷第一眼瞧见袖色时,就已经认出了她。

    虽然她的容貌、性格、品味,甚至连气息都变了,但掌管着鬼界的阎王爷,拥有一双可勘破生死轮回的眼睛,他发现了隐藏在她身体内的那个“秘密”。

    犹记得,这个“秘密”还是他在被某位上神无耻的胁迫下,帮忙完成的。原想着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相见,结果命运就像一盘已经安排好的棋局。

    袖色居然回来了。

    万年前,她在他眼里是个麻烦;万年后,她在他眼里是个大麻烦!

    适才,若不是他从彼岸花园离开后,无意间散步到忘川,及时出声打断了掌船者,恐怕她已经成了忘川河下一缕幽魂了。到时他去那里找出一个袖色,还给那位为了爱可以堂而皇之胁迫鬼界老大的上神?

    但是,把忘川当成小溪,在上面随意划船的那位,也不是位好相与的主。

    袖色望着阎王爷愈发阴沉的脸,欲哭无泪。她刚才似乎没有做错什么吧?

    “你平时多加小心。”。

    丢下这句话,阎王爷转身,黑色的衣角在鬼风中飘扬,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袖色捏着香囊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阎王爷不会无聊到与她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想到这,袖色的眼神闪了闪,就算离开了九重天,来到鬼界也不安全吗?

    霁沐,我在鬼界找了千年还是没找到丢失的姻缘线,你说我是不是再也不能回到九重天了?

    轻叹了声,袖色下意识地摩擦着香囊上的银杏叶,仿佛透过它可以碰触到霁沐身上的温度,给迷惘的心灵带来一丝的明亮。

    在忘川岸上发呆了片刻,袖色把香囊塞入衣襟中贴身放好,朝着婆娑的院子走去。

    孟婆汤,当然得在孟婆的地盘上熬。最好就能把某个独自去睡懒觉却不让她休息的鬼给熏醒。

    袖色心中哗啦啦地拨着小算盘,路上顺便把奈何桥上的白无常给逮去打下手烧柴火。至于白无常手上的兼职工作,当然是黑无常接手了。

    在鬼界,袖色学得最快的一件事就是,充分挖掘身边任何一只鬼的工作潜能。瞧,这个时候正好用得上。

    。。。

 ;。。。 ; ;    想起忘川和那个神秘物种,袖色脚后跟一转,朝奈何桥的彼岸走去,她决定先去摘花。

    鬼界皆知,阎王爷最爱的花就是这彼岸花,每次袖色去摘花都提心吊胆的,就怕被他给撞见了。黑白无常,不乐意熬孟婆汤亦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个时辰,阎王爷估计还在某个美艳的女鬼怀中醉生梦死,正好给她方便。

    当袖色从阎王爷的后花园中,偷偷摸摸地拔了四株曼珠沙华准备撤退时,一道前几个时辰才刚听过的声音叫住了她。她僵硬地回头,低头扫视,瞧见了躺在花海中的阎王爷,顿时心中升起了一股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哀感。

    她明明一身红衣,彼岸花也是红的,为什么还被抓包?

    阎王爷看见那个红衣女子手握着艳红如泣血的花,正直直地望着他。脑中浮现了很久以前的一幕,婆娑亦曾经如她般,红衣、红花,光艳四射的一个美人,而不是像现在黑衣不离身,从头到脚都泛着浓厚的鬼气。

    “过来坐坐。”。

    兴许是掩埋已久的回忆被勾起,兴许是曾相似的感觉涌上心头,阎王爷忽然出声对袖色道,还顺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袖色差点把手里的彼岸花捏碎。心中暗自叫苦不迭,阎王爷,我不过是摘了你万千花儿中的其中四朵,你犯不着特意找我聊天吧?

    袖色还在磨蹭着不肯过去时,阎王爷微皱眉头,包含威胁的目光轻轻一扫,袖色立马顺从了。跨步、坐下、盘腿,一气呵成。

    瞟了眼袖色手里的话,阎王爷道:

    “婆娑让你来的?”。

    “是的。”。

    虽然孟婆只是让她熬汤,没让她摸进阎王爷的花园摘花,但是袖色却顺水推舟地赖给了婆娑。婆娑能肆意挑衅阎王爷,可不代表她有这胆子。

    “我记得熬孟婆汤,不一定需要彼岸花。”。

    挺了挺发凉的后背,袖色讪笑了两声道:

    “阎王爷好记性,熬孟婆汤只需眼泪和忘川水。不过加了曼珠沙华的孟婆汤,另有一番特殊功效。”。

    袖色没有来鬼界前,孟婆汤的确只有两种材料。她来了后,就变成了三种。

    这还是有个小故事的。她有一次大意下,不小心把婆娑房中的彼岸花弄碎了,眼看婆娑就要回来,情急下袖色一不做二不休,把那株花丢进了孟婆汤中毁尸灭迹。本想等婆娑离开后把汤倒了重新熬,结果袖色被未语拉去看鬼界的美男。等她好不容易脱身回来,发现那锅加了彼岸花的孟婆汤已经端去了奈何桥,被不少幽魂喝了下肚。

    袖色心惊胆战地等着不良后果出现,但是喝了这锅孟婆汤的幽魂非但没有出现拉肚子、投胎不顺利等情况,而且还变得特别乖巧,让押送的鬼兵省了不少事。

    本想瞒过去,却逃不过眼睛毒辣的婆娑。

    婆娑没有责骂袖色,只是眼底出现了一抹神伤的黯然。正当袖色纳闷之际,婆娑黑色水袖一挥,娇笑道:

    “以后,孟婆汤就加多一味材料。”。

    就这样,每每到袖色轮值熬汤时,她总是为当初的举动后悔不已。早知道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那时还不如让婆娑骂两句算了。

    “哦?”。

    阎王爷发出了轻微疑惑的声音。他虽是鬼界的主子,但是幽魂投胎是由孟婆在管,有些事情他并不了解。何况婆娑在分手后,就隔断了一切他关心她的途径,什么事情都藏得严严实实。

    “嗯。”。

    阎王爷回了个单字,袖色跟着用一个字回应。她看得出,阎王爷对这个小细节并没有太多的关心。

    “若是婆娑想要,她开口我怎么会不给?”。

    似叹非叹的声音,引得正襟危坐的袖色不由得侧头看了眼阎王爷。

    阎王爷和婆娑的前尘往事,她来了鬼界后就没少听说,版本五花八门。但流传最广的是,阎王爷和婆娑生前曾是一对爱侣,死后双双来了鬼界,却变成了陌路人。

    这里面的曲折,没有一只鬼能道清楚。只传闻阎王爷由一个专情的人间青年变成了花名在外的鬼界阎王。婆娑则从一个天真浪漫的少女变成了美艳火辣的孟婆。

    袖色愣神地瞧着阎王爷,心中琢磨着他和婆娑的故事时。阎王爷已从彼岸花丛中起身,他俯视着袖色淡淡道:

    “下次大方地摘,我这儿的花多。就怕她再也不肯亲手碰它们而已。”。

    袖色被这话弄得呆滞了一会,回过神时,阎王爷已经离开。

    “谢谢。”。

    袖色冲着空中喊道。不管阎王爷是出于对婆娑那道不清、理不顺的情愫,还是看在婆娑的面子上。总之,这下子困扰了她好几百年的问题迎刃而解,袖色乐不可支。

    笑眯眯地把花放入衣袖中,袖色哼着歌儿朝忘川走去。

    来到忘川,等了将近三个时辰,才看见那个神秘生物驾着小舟缓缓而来。又等了三个时辰,那叶小舟才划到袖色跟前。

    袖色小心翼翼地上了船,看了那团黑乎乎的浓雾一眼,依旧瞧不见藏在黑雾后的容貌,她调开了视线,从怀中摸出一个香囊握在手里。

    这个香囊乍看之下很普通,纯白滚银边,上面绣着银杏的树叶。若是仔细瞧,会发现上面的银杏叶片子,翠绿得仿佛可以滴出水,可见其绣工之高超。

    这个香囊是霁沐在凤凰一族时给袖色的,袖色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离开九重天时,袖色始终没见到霁沐,掌心中的香囊便成了她唯一寄托对霁沐思念和爱意的物什。

    有时,单单是看着这个香囊,袖色心里就会变得平静和满足。

    至少她身上还有一样东西,曾经是霁沐贴身携带过的。这就足够了。

    此时,袖色把香囊拿出来不是因为想念霁沐,而是忘川水得需要它来装。

    香囊可以装忘川水,袖色还是偶然下发现的。她研究了很久都没明白,这个小小的香囊究竟是如何把忘川水给弄进去的。索性也不想了,把它当成一个神奇的盛水容器。

    。。。

 ;。。。 ; ;    这场蹲墙角偷听的好戏没能进行到底,因为阎王爷和婆娑斗法斗得太厉害,阎王殿被掀翻了,众鬼赤~裸~裸~地曝光在两位眼皮子下。

    静默了一秒后,鬼界开始了鸡飞狗跳。

    每只鬼都卯足劲拼命逃跑,生怕慢一步就被两位丢进地狱磨练一番。至于未语、袖色和黑白无常,在宫殿散架的瞬间已经溜没影了。

    袖色回到奈何桥后,立刻撸起袖子干活。婆娑回来是看到的正是她干活干到一副热火朝天的模样,婆娑“呲”了一声,道:

    “袖色,你就别装了,我看了都心累。”。

    袖色左顾右盼,一回递给一只刚来到鬼界报到的幽魂一碗孟婆汤,一回热情地鬼界里的游魂打招呼,打死都不回应婆娑的话。

    良久,袖色悄悄地瞄了婆娑一眼,被她盯个正着,她抖了抖放下手里的大勺和汤碗,可怜兮兮地问道:

    “你看到我啦?”。

    “整个鬼界就你一个人穿红色的衣服,我想看不到都难。”,婆娑道。

    袖色一听她的语气,感觉她没有生气,立刻蹭到她身边道:

    “好婆娑,我知道错了。我只是一个外来的打杂者,鬼界老大发话,我不敢不从。万一他一掌拍扁我,我岂不是很怨?”。

    “怨了正好,变成怨鬼永远留在这里陪我。”。

    “。。。。。。”。

    好吧,就知道婆娑的逻辑不是常鬼所能比拟的,袖色笑着摇头道:

    “婆娑,你知道的。我喜欢鬼界,喜欢你,但我绝对不会变成鬼。”。

    千年来,鬼界从当初的欺负她到如今的接纳她,袖色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和鬼界的鬼混熟后,袖色才明白大家讨厌的是她仙的身份,并不是讨厌她本身。

    黑白无常也多次规劝袖色,强烈建议她变成鬼。袖色无论面对何种劝说,都坚定地回绝了他们的好意。

    如果不是心里装着他,袖色真的会选择做一只鬼。做鬼其实挺多好处的,起码走到哪飘到哪,丝毫不费力。而且,做鬼就不担心死亡了,因为已经死过了,还是死透了才能变鬼的。

    “还想着他?”。

    一瞧袖色脸上淡淡的微笑和满足,婆娑一眼就知道了原因。能让她放弃做鬼,甘愿饱受鬼界诸多折磨和不平等条约,除了那位上神,不作他想。

    “婆娑,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做仙就离他很远了,做鬼恐怕半分机会都不剩了。以后,你不要提了,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袖色道。

    一个神、一个仙,好歹还是同类物种。若是化身为鬼,就真的再也碰触不到那抹白色了。白和黑,亘古对立,她焉能奢求一位神和一只鬼在一起?

    “唉,你这孩子,为何就那么顽固不化呢?他心里若是有你,为何千年了都不来鬼界看你一次?以他的修为,六界的大门可随意进出的。”。

    袖色的手不禁握紧,马上她又放松下来,道:

    “他是九重天唯一的一位上神,做许多事情都要有所考虑的。”。

    “行了,你就尽管为他找理由、说好话吧。”。

    婆娑撇了撇嘴,打了个呵欠,道:“困了,我先回去补一觉,你记得把孟婆汤熬好。说罢,身姿摇曳地往她的小院落走去。隐约间,袖色依稀听见她咕哝着抱怨道:

    “该死的阎老鬼,下手一点都不留情,痛死我了。”。

    袖色莞尔,鬼界敢这般出言不逊顶撞阎王爷,并且还能活得好好的鬼,估计只有婆娑一只了。其他的鬼早被阎王爷一掌弄得永世不得超生。

    送走婆娑,袖色喊来白无常,让他给过孟婆桥的幽魂分汤后,就甩手去了桥的另一头的院落熬汤。白无常原想抗议,结果袖色问了他一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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